把别人的作品当作是自己的作品,还署上自己的名字,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抄袭行为,如果情节不严重的,侵权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行政处罚,如果情节很严重的,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抄袭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我国司法实践中所认定抄袭的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即被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以及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如果抄袭者与另一部作品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那么适当的“引用”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不能被认为是抄袭,但如果抄袭者利用了著作权人作品的思想、意念、观点,甚至是历史背、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都照搬不误,那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第二,作者创作作品,能够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是法律上的依据,但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了侵权行为,但并不一定是抄袭行为,因为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被认定为抄袭。
第三,很多学者认为,判定抄袭主要是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看作品的性质、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以及看被告的意图。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抄袭一般遵循被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以及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这两个标准来衡量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