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国各大城市轰轰烈烈的地铁建设热潮,地铁的安全问题日趋严峻。那么,地铁内乘客跳轨自杀谁的责任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地铁内乘客跳轨自杀的责任划分:
新修订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已经考虑到了跳轨自杀的问题。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增加了一个新的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另外,在运营单位的法律责任中修订了免责条款,如果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能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运营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修订的《管理办法》,地铁公司对跳轨自杀行为担负举证义务,现在视频监控系统已经十分完备,有助于地铁公司免除赔偿责任。
如遇地铁停电应急办法:
1、不用担心车门打不开,更不要出现打砸车门、车窗的举动,而应等待工作人员将指定的车门打开,并从指定的车门向外撤离。
2、不必担心在隧道里行走看不清路。停电一旦发生,除了引路的工作人员,每隔一段路还会有工作人员手执照明灯为乘客引路,乘客同时还可以利用自己的手机等随身物品取光照明。
3、不必担心人多时被关在密闭的地铁车厢里会出现呼吸困难。列车迫停隧道内时,地铁调度人员会及时开启隧道通风系统。
4、不要直接跳到隧道里。列车距离地面有一米多高且地面情况复杂,直接跳下容易崴脚并造成局面的混乱。
5、千万不要盲目乱跑。站台的容量足够乘客安全有序地撤离。
6、如无其他意外发生,停电时一般不要拉动报警装置。
7、在隧道内行走时要小心脚下,以免摔伤或者被障碍物碰伤。
8、疏散过程中受伤时,请及时与抢险队员取得联系,等候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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