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朋友圈微商越来越普遍,大家似乎慢慢接受了这样的购物模式,很多人都开始选择这种购物方式了,甚至还让微商代购商品,那么,微商销售的代购商品违法么?
在知识产权界,微商的这种代购行为称为“真品平行进口”(简称:平行进口):指商标权人只许可将带有其商标的商品投放某一国家或者地区市场进行销售,或有人将该商品进口至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销售。
往往商标权人对“平行进口”行为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这会干扰商标权人在世界各国实行不同的价格销售战略。
那么怎样确定“平行进口”是否侵权商标权呢?
这里又会涉及另外一个概念:商标权利用尽
商标权利用尽又称商标权利穷竭,通常认为其含义指商标权商品如果经由包括商标权所有人和被许可人在内的商标权主体以合法的方式销售或转让,主体对该特定商品上的商标权即告穷竭,无权禁止他人在市场上再行销售该产品或直接使用。
也就是说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再次销售或者是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公众,包括在此过程中为推广目的进行的广告宣传中使用该商标。
之所以会有此类规定,是因为商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附着于商品上的,商品本身就是普通的有物体,看得见摸得着的。
而人们在合法购买了商品后,就会享有对该商品在物权法上面的所有权,有权利以销售或者其他方式对该商品进行下一步处理。
但是只要有二次销售带了商标的商品行为,又是属于是对商标使用的行为,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应当获得商标权人许可才行。
正是因为这项规定,所以转卖带有商标的商品就会容易引起所有权人与商标权人的冲突。这也是为什么商标权人对“平行进口”持反对态度的根源。对于此类问题,其实一直都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理论,各国对待的态度也不相同。
一般向认为:真品“平行进口”其实是不侵权的,只要销售的商品质量和其他状况与出口国完全相同,只是在价格上不相同,同时“平行进口”的商品再销售的时候也是标注了来自出口国,不会使消费者混淆或者是出现损坏商标权人的名誉,不构成侵权。
所以在微商做代购的商家不用担心啦,只要你销售的是真品,那么你的行为是不侵权的,但是如果你销售的是伪造的商品,那你就要小心了哦。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本站将给大家带来化妆品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大家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