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思路。
一是火势不大,正面出水短时间内能有效扑灭时,为争取灭火时机,且在着火层楼不高的情况下,指挥员可下令直接出水灭火,并及时组织力量从内楼梯进入内攻近战。实践证明针对初期火灾,采用强有力的楼梯内攻可有效地扑灭火灾。
二是火势较大,正面进攻短时间内难以扑灭且火势末穿顶,部署灭火力量应先从两侧,次后面,再正面并注意上层设防。主要力量应部署在两侧和后面以堵截火势,防止蔓延扩大,火场正面原则上作为排烟、排热口,但是考虑到周围群众的心情,为稳定民心,也应部署1---2支水枪于火场正面。正面水枪最好平射或居高临下射水,不要直射内部,妨碍排烟、排热及给内攻人员带来难度,待明火扑后应立即关闭正面水枪。火势穿顶后,应将穿顶处作为排烟、排热口,但要在穿顶处部署防止飞火的力量,特别是在大风天,防止飞火引燃邻近建筑,但也要避免往穿顶处向下射水,防止将火势通过压力横向蔓延,增加内攻人员难度,延长灭火时间。三是当两侧和后面进攻力量遇有闷顶或用板木条组成的屋顶时,要及时破拆闷顶和屋顶,防止火势从连通的闷顶或通过板木条横向蔓延扩大,破拆闷顶和屋顶要有提前量。
有目标明显的被困人员时,部署救人和灭火力量的基本思路通常是指挥员到达火场时,从外部就可以发现被困人员,听到呼救声或通过了解确定在某处有人员被困时,应以救人为主,指挥员要正确、灵活地处理救人与灭火的关系。
坚决贯彻“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
坚 持危险性第一的原则。按照被困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不同程度优先抢救受火势威胁最大、最危险的被困人员;坚持以保护多数人的安全为救人原则。在受火势威胁程度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抢救被困人员较多场合的人员;坚持自救性原则。在几个楼层同时有被困人员时,且到场的消防力量又不足的前提下,来不及全部营救。原则上只向层较低处的被困人员提供梯子、绳索等逃生工具,主要力量集中营救层较高处的被困人员。(但是对低层老弱、病残小孩等被困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