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一般食物并不具有毒性。可能使食品产生毒性的有害物质多种多样,食品被污染的途径也异常复杂。
食物产生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有大量活菌(如沙门氏菌属)或产生大量毒素(如金黄色葡萄菌产生的肠毒素)。
(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并达到能引起急性中毒的剂量(如农药的污染)。
(3)食品本身含有毒成分(如河豚含有河豚毒素),而加工、烹调方法不当,未能将其除去。
(4)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由于贮藏条件不当而产生了有毒物质(如马铃薯发芽产生龙葵素)。
(5)因摄入有毒成分的某些动植物(如食入毒藻的海水鱼、贝;采用有毒蜜源植物酿的蜂蜜)。这些动植物起着毒素的转移与富集作用。
(6)某些外形与食物相似,而实际含有毒成分的植物,被作为食物误食而引起中毒(如毒蕈等)。
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例如,使用未经检疫的病死家畜肉加工的肉制品;使用搀假的牛乳加工的奶粉;
使用未经消毒的朱乳生产的雪糕;使用不新鲜的鲐鱼生产的罐头,都曾引起食物中毒。使用非食品原料——工业酒精(或甲醇)兑制的“配制酒”造成的甲醇中毒,也曾多次发生。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或加工助剂(含砷等毒物质)也曾造成食物中毒。生产工艺、设备、容器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卫生要求也可使食品污染带有毒性。
例如,熟肉制品加工制作时,生熟不分交叉污染而引起食物中毒;采用生棉子榨油,毛油又未经碱炼,而引起棉酚中毒。生产蒸馏酒时,使用含铅蒸馏设备和贮酒容器,铅溶于酒中而造成铅中毒。
此外,日本曾发生桔子汁罐头中溶锡过多而引起食物中毒,其原因是调汁用水中含硝酸根离子较多所致。美国曾发生的金枪鱼罐头引起的E型肉毒梭菌食物中毒是由于罐头杀菌冷却时带有病原菌的不洁冷却水侵入罐内造成,内容物二次污染所致。因此,食品生产用水水质卫生亦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