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酒令始源于1919年1月16日通过的美国宪法第18条修正案,并根据于同年10月28日通过的全国禁酒法,自1920年1月17日正式生效起执行。虽然法案禁止制造、销售、运输、进口或出口含酒精饮料,不过却未有规管人们喝酒,另外亦特别明文批准六家拥有销售资格的药局销售医药用威士忌,只要持有医生处方就可以每10天购买1 pint(约568ml)威士忌,令威士忌顿时变成救世神药,能够治疗任何大小疾病似的,日日排着长长的买药人龙。
当时美国政客提倡禁酒令,原是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酗酒问题,不过结果却仅能成功阻止普通的日常消耗,相反酗酒问题则变得严重,而且也衍生了更多的社会问题。
首先由于藏有及饮用酒精饮料并没想到违犯法令,故此在宪法修正案获通过但尚未正式生效前,不少人借着最后机会囤货,此举虽然令酒的价格暴涨,很多穷人无法负担,只好购买劣质私酿,当中一些不法奸商为了牟取暴利,甚至加入工业用酒精,导致超过一万人因为中毒而死。
此外,如此暴利放在眼前,当然也顺利成章地被黑帮所觊觎,各个帮派为此日夜开战,大大破坏社会安宁,并并借着买卖私酒的暴利建立起强大势力,终至为祸社会数十年。
当禁酒令发布后,我一度希望它能很快被广大民众接受,他们会很快认清酒精那邪恶的真面目。但我已经逐渐很不情愿地开始相信,这样的结果很可能不会实现了。
恰恰相反,喝酒的人变得越来越多,以前合法的酒吧现在都被非法经营所取代,不法分子已经多到几乎形成了一个军队,甚至我们中许多最正直的公民也开始公开地无视禁令,人们对法律的尊重程序大减,犯罪率也已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地步。
时至1933年,禁酒令引发的问题越趋严重,私酒假酒猖獗泛滥、执法人员收贿腐败、黑帮势力坐大难止、犯罪率直线上升,而且政府亦因禁酒而失去了庞大的税务收入,终于联邦国会借着宪法第21修正案,宣布废除维持了接近14年的禁酒令,亦令此项法案成为美国历史至今唯一一条在通过后被废除的法案。
虽说美国禁酒令被广泛认为是以失败告终,不过其实也并非全无半点贡献,美国在禁酒法实施前,酒吧文化不盛行,人们通常都是买酒带回家,或是装在酒壶中饮用,不过由于法令禁止运输酒精饮料,就算从私卖酒商里买到酒,带回家的路途上还是会有一定风险。
故此当时人们想要喝酒,普遍都会光顾Speakeasy地下酒吧,皆因喝酒买酒都不是违法,就算酒吧被查获,都只会拘捕店家,自此酒吧文化在美国逐渐盛行起来,当然还有极具特色的Speakeasy也是那时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