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民安保险)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综合财产保险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20.0138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拥有近300种保险产品,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民安保险是我国最早创建的民族保险企业之一,由1943年在重庆设立的“民安产物保险公司”传承而来。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民安保险始终秉承“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品牌价值理念,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创新服务举措,提升业务品质,践行社会责任,致力于为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幸福提供保险保障。
作为连续经营70年的保险公司,民安保险沉淀了深厚的历史底蕴,积累了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公司信誉卓著,品牌影响广泛,并与中国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汉诺威再保险公司在内的多家国际知名专业再保险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拥有强大的再保支持,有效保障民安客户的利益。
目前,民安保险已在全国(含香港地区)设立了各级机构近150家,建立了完善的保险服务网络,提供全国范围的“通保通赔”及其他保险增值服务,并以香港为基点辐射海外市场。民安保险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不断通过产品、服务及科技创新满足客户需求,强化数据管理和新技术应用,建立起以电子商务平台、综合客户服务平台、移动查勘定损及自助理赔服务系统为核心的综合电子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更贴心的保险服务。
“历史彰显价值,专业成就未来”,民安保险将继往开来,持续打造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中国保险品牌。
企业文化
企业宗旨:爱党爱国、举业为民、感恩社会、和谐发展
共同理想:造福于人类的幸福与世界的和平
共同追求:大众认同、大众参与、大众成就、大众分享
共同信仰:天佑善人、天自我立、自我主宰、真、善、美,无疆大爱
共同理想:诚信、业绩、创新
企业文化:诚信为基、创新为本、至诚奉献、强力执行、勇担道义
发展简史
前言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民安保险,是我国最早创建的民族保险企业之一,由1943年在重庆设立的“民安产物保险公司”传承而来,至今已有七十年历史,在中国保险业2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烙下了令人难忘的深深印记。
品牌初创时期(1943年-1953年)民安产物保险的创立与发展
民安保险成立于二十世纪40年代,在动荡不安、内忧外患的大背景下,民安的创业之路注定不会平坦。
民安品牌的初创
1943年的重庆是中国战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当地的保险机构多达50余家。4月,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在国统区“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工作方针,经中共地下党员卢绪章提议,周恩来同志批准,卢绪章同志代表广大华行、卢作孚先生代表民生实业公司,双方各筹资50%,共同投资法币1000万元,在重庆筹建民安产物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民安产物)。民安产物是我国最早创建的民族保险企业之一,负责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物资安全。
公司取名“民安”,源于创始人卢作孚先生,他认为:“该保险公司之职责应侧重于人民物资之安全保障,故命名为民安产物保险公司。”
1943年11月,民安产物开业,正式跻身大后方金融实业界的行列。开业后,民安产物不断充实和调整干部,积极开设分支机构、拓展业务,先后在四川内江、云南昆明设立分公司,在成都、贵阳、西安、自贡、盐都、泸州、宜宾、合江、资中等地设立分支代理机构,业务蓬勃发展。
东移上海续发展
1946年2月,抗战胜利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重心的东移,民安产物将总部东迁至上海。为了在新形势下谋发展,在将附属企业民益商行扩充为独立经营的民益运输公司的同时,民安产物调整、扩大分支机构,将原重庆、天津、汉口三个分公司改为华西、华北、华中三个区公司,又在南京、广州、青岛、沈阳、长春等地建立新的分公司或代理处,由总公司派人员或就地延聘有声望的商界人士负责经营。民安产物还紧紧依托广大华行并通过民孚企业公司,开辟国外保险业务。随后又与美亚保险公司建立了合约分保关系,业务蒸蒸日上。
1947年,为吸引更多的保险经纪人协同承保,民安产物设立了联安保险公司,并先后向大安保险公司等数十家企业进行了参股投资。同时,民安产物派出专员沈日昌先生到香港筹建分公司,使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经过多方经营,民安产物扩股到20万股,资本总额为2亿法币,比成立之初扩大了20倍。
内地业务的结束
随着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作为抗战时期创办的民族金融企业的民安产物也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1949年3月,民安产物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国内机构全部停止营业并宣告清理,同时派员对民安产物香港分公司进行改制。1953年5月26日,民安产物完成国内全部保险业务的清理,经上海市军管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金融处批准,正式宣告结束。
民安产物保险公司的经营历史虽然不长,但其积极开拓,商海拼搏,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保险经营经营的金融保险骨干,促进了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
南下香港时期(1949年-2009年)民安保险在香港的涅槃重生
在内地的经营结束后,民安保险又将自己的业务和人员搬到了彼时亚洲的金融资本前哨——香港,掀开了民安保险发展历史新的篇章。
1949年,民安产物按原定计划办理国内业务停业善后事宜的同时,将民安产物香港分公司改组为“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民安),于1949年10月1日正式开业,资本总额为100万港元,经营除寿险外的一切保险业务。
香港民安开业初期,主要办理内地经香港转运的货运险和有关的火险业务,由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委任为其在香港的理赔代理人。60年代,香港民安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支持下,打破了船舶险业务由伦敦订价的规定,打造了公司的专业优势,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香港民安自设立以来,经历了五十年代打基础、六十年代图成长、七十年代谋发展、八十年代新跨越的从弱小走向强大的过程。在中国内陆保险业基本停滞期间,香港民安一直保持着业务经营,并在历次金融风暴的考验中,不断发展壮大。除在香港设有多个分支机构外,还在东亚、欧美等多个国家或地区设有经营机构和办事处。
80年代初,香港民安的发展逐步多元化,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了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现称中国国际再保险有限公司)。1992年1月2日,香港民安注册资本增至2亿港元,业务飞跃发展,规模效益迅猛提升,并于1997年10月27日,迁入自有物业“民安广场”,在硬件实力得以增强的同时,公司形象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进入21世纪,香港民安的发展进入全新的阶段。2000年5月15日,香港民安与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太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进行业务重组,自2001年3月1日起,三家公司以香港民安的名义对外经营,香港民安的规模进一步扩大。2006年6月,公司进行了股权改造,于12月在香港上市。此时,香港民安注册资本已增至20亿港元,位居香港财产保险公司前三位。
2009年12月,香港民安正式易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经营,香港民安与世界上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家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包括:中国再保险、慕尼黑再保险及瑞士再保险)建立了分保关系,成为在海内外享有较广泛美誉度的保险品牌。此外,香港民安还积极拓展内地市场,进一步推动深港两地保险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回归内地时期(1982年-2010年)民安保险在内陆的承前启后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顺利召开,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由此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
内地市场的再次回归
伴随着国内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 1982年1月9日,香港民安在深圳设立的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民安深圳分公司),正式开业。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进入国内保险市场的境外保险公司,也是继人保之后第二家在深圳开业的保险公司。
香港民安深圳分公司于1982年成立后,借助母公司香港民安丰富的国际经验和品牌优势,拓展深港两地业务,不断扩大业务规模。2004年3月,香港民安深圳分公司与香港五十位取得内地专业资格的代理人签署代理合同,成为CEPA框架下拥有首批在内地合法开展业务的香港代理人的保险公司。
改制重组,走向全国
2004年5月10日,香港民安深圳分公司获准中国保监会批准,改建为“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安中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香港民安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元2亿元,标志着民安保险从此走上了以深港两地为中心,向全国各地拓展业务的全面发展之路。
2006年1月,民安中国正式开业,并获得机动车交强险经营资格,成为首批拥有该资格的二十二家保险公司之一。2007年-2009年,民安中国加快机构布局,先后在北京、上海、湖南、湖北、四川、辽宁、香港等19个省市开设百余家机构,开通全国统一短号码95506,初步形成全国销售网络和服务平台,并成为汶川大地震后第一家进入四川的保险公司。此时,民安中国增资至10亿港元,保费收入达到12.7亿元,2010年6月,民安中国荣幸入选“2010年十大新粤商100强”。
2004年至2010年的这段时期,民安中国作为与香港有着深厚历史渊源的保险企业,在秉承香港民安民族保险企业优良传统的同时,借鉴香港母公司在集中管理方面的技术、经验和优势,通过自身的经营实践,充分发挥内地与香港保险业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内地与香港金融互动合作。
鉴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同时拥有民安中国和太平财险两家产险公司,而随着中国保监会颁布实施《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受同一机构控制或者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保险业务”。为符合行业监管要求,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于2010年3月15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将向内地企业出售全资附属公司——民安中国的全部股权。
2010年12月31日,经中国保监会的批准,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组成的联合受让体,联合受让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民安中国100%股权。2011年3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更名为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的民安保险从此以新的名称和新的主体形式,传承着卢绪章、卢作孚等前辈开创的民安保险事业,继续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继往开来的新征程
从2011年民安保险的全新重组至今,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开始了全新的发展征程。2012年12月12日,民安财险注册资本增至20.01383亿元人民币,较原有注册资本规模增加了一倍,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幅提高到400%以上。2013年1月16日,民安保险“全球保个人及家庭医疗保险”及“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两款产品在由中国保险报、中保网、新浪财经主办的“2012年度保险产品”评选活动中,分别荣膺“2012年度保障计划”与“2012年度责任产品”。
目前,民安保险提供近300种产品,已在全国(含香港地区)设立了各级机构近150家,拥有强大的再保支持,建立了完善的保险服务网络,提供全国范围的“通保通赔”及其他保险增值服务,并以香港为基点辐射海外市场。
历史彰显价值,专业成就未来——作为一家连续经营70年的保险公司,民安保险沉淀了深厚的历史底蕴,积累了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在七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民安保险始终秉承“举业为民,和谐为安”的精神,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新时期,新机遇,新发展,民安保险将继往开来,持续打造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中国保险品牌。
服务网点
目前,民安保险已在全国(含香港地区)设立了各级机构近150家,建立了完善的保险服务网络,提供全国范围的“通保通赔”及其他保险增值服务,并以香港为基点辐射海外市场。
常见问题
Q:办理投保时,需要携带哪些单证?
A:行驶证、车主身份证、若指定驾驶员最好带上驾驶证,或者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有时,保险人还需要你提供购车发票、单位公章等。
Q:后视镜玻璃破碎,能否得到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偿?
A:不能。灯具、车镜玻璃破碎属于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责任免除的范围。
Q:洗车时,车的玻璃被洗车工人碰碎,可否赔偿?
A:不可以。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安装、维修、清洗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属于保险责任免除的范围。
Q:请问参加民安母婴安康保险(及其附加险)的孕妇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A:您好:二十周岁至四十周岁,身体健康,正常妊娠的已婚妇女,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妊娠已经满十二周,其腹中的胎儿发育健康,也可作为本保险的连带被保险人。
A:您好:由于办理准生证流程比较长,因此准生证不是投保的必要资料,而是理赔时的必要索赔资料。若您完全符合准生证的办理条件,您可先投保,有需要时再提供准生证明。
A:您好:凡年龄在66-75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老人均可投保本保险。
Q:我母亲今年已满75岁,但还没过76岁生日,可以投保夕阳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吗?
A:您好:由于您的母亲还没满76岁,只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符合本保险投保条件的,是可以投保本保险的。
Q:什么人可以为车辆购买保险?
A:车辆的所有者、承包者、保管者、使用者等利益关系者都可以为车辆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