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淘宝规则新增《淘宝化妆品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加强对化妆品行业的管理,该规则变更已经在2月24日正式生效。
据悉,此次《标准》适用于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淘宝网化妆品行业主要指“彩妆/香水/美妆工具”(不包括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美发护发/假发(不包括假发)”、以及二级类目“洗发沐浴/个人清洁”。
《标准》明确了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及商品准入、商品的发布、商品的标题填写、商品的商品图片、商品的SKU发布、商品详情发布、标签要求和质量规范等7大要求。
其中,对化妆品商品SKU,淘宝规定:发布的宝贝须遵循销售属性的本质内容,合理的范围下对SKU自定义编辑,SKU的最低价和最高价的价差不得过大,否则有恶意引流的嫌疑。
利用SKU低价引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不同品类的商品应以单独的商品链接进行发布,不得在SKU区域将不同商品以多个图片或文字的形式发布在同一个商品,且商品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
(二)不得在SKU中发布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图片,比如“周年庆”, “勿拍”,“拍下联系客服”等,且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
(三)不得将不存在的SKU(指这个SKU的商品实际并不存在)与常规的SKU放在一起售卖,且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
其他具体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