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追踪】大病救助怎么申请?报销额度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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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嘉宾:
梅州市医保局副局长刘水
梅州市医保局医疗保障管理科副科长张华
今天上午11:00~11:45,梅州市医保局副局长刘水和梅州市医保局医疗保障管理科副科长张华上线FM94.8(城区FM101.9)梅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行风热线热点追踪”节目,就8月18日上线期间接听、记录群众咨询电话、手机短信网络提问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回听节目的全程音频!
01:
汤先生提问:广州社保卡或者电子凭证,能不能在梅州定点药店使用?
答复:我局于2020年8月31日下午16:30致电汤先生,向其解释了由于目前社保卡尚未实现全省全面通用,由于电子凭证依托社保卡生成,因此社保卡以及依托其生成的医保电子凭证暂不能异地使用,广东省医保局正加快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我们也会积极向省反映,尽快推进全省甚至全国医保电子凭证各地通用。汤先生对我局的答复表示满意,希望能够尽快实现相关功能。
02:
李女士反映:根据请问在梅州市买的单位职工生育险,但是在梅州市外广东省内的三甲医院产检能报销吗?怎样报销?
答复:在梅州市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检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标准按定额205元给予支付。目前,生育保险暂时不能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分娩后可以在我市医保、社保网站上下载《梅州市产检申请表》,填写后由产检医疗机构盖章,与产检的发票、清单等资料一并送参保地医保经办申请报销。。
03:
谢女士咨询:梅江区西阳白宫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报大病医疗保险吗?要怎样申请?患者先是在梅州市人民医院就医的,现在转到广州医院,怎样来申请大病医疗保险,谢谢!
答复:参保人在市内或市外联网结算医院住院治疗,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均可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直接结算。参保人出院时只需支付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因其他原因未实行直接结算的,在出院时先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可以向参保地社保局提出申请。
经梅江区医保局核实,你家属先后在梅州市人民医院及广州新市医院住院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已经实行了直接结算,参保人出院时只需支付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与我市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结算,无需再进行大病保险申请。
04:
听友咨询:本人在兴宁,孙女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直都是叶塘镇上缴纳的,上次感冒发烧去看病想要报销,却被告知要去宁新街道办报销,叶塘缴纳的为什么要去宁新报销,隔着这么远,太不方便了吧!
答复: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到参保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方可纳入报销范围。待遇标准:每个人日次支付限额为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0%。
据了解,你孙女虽然在叶塘镇缴交城乡居民医保,但参保登记地点为兴宁市兴田街道办。根据政策规定,在兴田街道办的镇(街)卫生院就医方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如因居住地变迁或参保地址错误等原因需更改参保地的,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兴宁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进行变更。变更后,参保人到变更后的参保镇(街)卫生院门诊治疗时,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可纳入普通门诊报销。
05:
魏先生咨询:视力残疾人,老妈80多岁,去年开始跟她一起生活,户口不在一起,现在老妈的医保没有买,前段时间住两次院,没有报销。想问问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大病救治?
答复: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非职工医保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如老人未参加城乡医保或职工医保,是不符合医保报销政策。建议你及时为你母亲按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06:
刘女士咨询:请问为什么医保卡在异地还不能刷?什么时候才可以联网?
答复:我局于2020年8月20日下午15:30致电刘女士,刘女士表示,因其丈夫在清远上班,医保卡上的钱无法在梅州使用,希望医保电子凭证能够提供异地使用功能,我局向其解释了由于目前社保卡尚未实现全省全面通用,由于电子凭证依托社保卡生成,因此生成的医保电子凭证暂不能异地使用,广东省医保局正加快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我们也会积极向省反映,尽快推进全省甚至全国医保电子凭证各地通用。刘女士对我局的答复表示满意,希望能够尽快实现相关功能。
07:
网友建议:建议医保部门,加大异地就医医院名单的宣传力度。方便群众适时能从各种渠道知悉异地就医能直接报销药费医院。
答复:感谢你提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宣传力度,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的名单可以关注“国家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并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经办指南可登录“梅州市医疗保障局”网址查阅。此外,也可以入院前致电市社保局医保科咨询了解就医医院实行联网结算情况。联系电话:0753-2128998。。
08:
蓝先生咨询:
1、明年缴交医保费用要多少钱?
2、学校的学生保险和医保会不会冲突?
3、我觉得医保费用年年涨不合理,为什么不能降低一点?
答复:1.关于明年(2021年)缴交医保费用要多少钱的问题。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精神,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2.关于学校的学生保险和医保会不会冲突的问题。学校的学生保险和医保不会冲突,但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导,是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建议其优先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保险属商业保险,个人有需求的情况下可作补充。
3.关于医保费用年年涨不合理的问题。国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及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逐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待遇有普通门诊、特定病种门诊、住院报销等医保待遇。
09:
刘先生咨询:我爱人卵巢囊肿好几年了,这几年各种化疗,可不可以申请大病救助,要如何申请?
答复:1.你在市内或市外联网结算医院住院治疗,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均可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直接结算。参保人出院时只需支付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因其他原因未实行直接结算的,在出院时先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可以向参保地社保局提出申请。
2. 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对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需个人自付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7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5%比例补偿;2020年度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0元。(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下调至1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
李先生咨询:梅城江北五里亭,糖尿病患者每个月到镇看病开药,报销那么少,为什么?
答复:1.按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符合医保政策的,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待遇标准:每个人日次支付限额为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0%。
2、我市已将糖尿病、高血压等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医院或镇(街)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经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签名、医务科加具意见并盖章后,并带齐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书和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糖尿病特殊门诊报销待遇。
小伙伴们,注意咯!
现在可回听往期行风节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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