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认为,店铺生意之所以不够好,是因为缺乏超级卖手,也就是说,缺少有技能的人。那么,到底是意愿更重要,还是技能更重要?
我们的店铺经常会出现一些滞销款,连续半个月几乎一件都不动,于是老板问员工:“这个款为什么不卖啊!”员工可以找出一百个理由来证明,这个款鬼都不会要的。于是公司、商品部门就把这个款定义为“滞销款”。可是,滞销款也要销出去啊,否则岂不压货了?于是一些公司就想到了方法——不打折,但给员工高奖励。
比如,吊牌价300的衣服,半个月一件不动,依然卖300,员工每卖一件额外再奖励50元。这个款卖的好吗?一天卖6件!(当然,你一直这样奖励,效果也会下降)
售价相同、店铺相同、产品相同、导购也相同,可是销售业绩完全不同,这是为什么?究竟是意愿的原因还是技能的原因?显然,是意愿在作梗。
大多数管理者往往高估了员工的意愿,却低估了员工的能力。业绩=80%的意愿+20%的技能。
我想对做事情的你说,你之所以结果还不够好,业绩还不够好,不是因为你不会、你做不好,而是因为你不愿意。
有的人说,我真的不会啊!如果一个款式卖出去奖励50%,你能卖的出去吗?说的再不恰当一下,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你能做的到吗?
有的人说,我真的不会啊!如果一个款式卖出去奖励50%,你能卖的出去吗?说的再不恰当一下,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你能做的到吗?
当然,你还会说,我是真的不会啊!如果你愿意,即使你今天不会,你一直愿意,你迟早就会。只要你愿意,你就一定会!
作为管理者,要把80%的精力放在意愿管理上,最多只把20%的精力放在能力管理上;作为执行者,首先要做到选择、愿意、想,做到这些,你能力的提升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