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辰生,江苏武进人。曾任郑振铎业务秘书,我国文物界著名专家,曾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撰写《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卷》前言、第一次明确提出文物的定义。
来源:文汇报 作者:叶廷芳
去秋应邀赴浙江建德市参加关于古村落保护的研讨会,进会场时才发现谢辰生先生又来了,不禁又喜又惊。说“又来了”,是因为此前四年在苏州举行的第一次全国古村落保护研讨会,他就是主角;喜中带“惊”,则是说这位已近“米寿”的老人近年来一直被那个令人生畏的顽疾纠缠着,却始终缚不住他的腿,压不住他的心:该去的地方他照样去,该说的实话他照样说。难怪被媒体誉为“国宝卫士”,而国家则授予他“文物保护终身成就奖”——享此殊荣者,全国仅两人耳。
谢辰生先生年轻时即与文物结缘。最初在上海担任著名文学家兼文物大家郑振铎的助手。解放后郑振铎作为首任文物局长,首先任命其高足谢辰生为文物局业务秘书。当时国家百废待兴,文物流失极为严重。他奉命整理国家文物库藏,并参与起草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为他后来成为我国第一部文物保护法(1982)的起草者和我国第一部大百科全书《文物卷》的主撰者打下基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他在郑振铎的指导和周总理的关怀下,不惜重金,为我国大量国宝级文物从海外的回归立下了汗马功劳。诸如现藏故宫博物院的“三希堂”中的两件珍宝《中秋帖》(王献之)和《伯远帖》(王珣)等,都是他的心血的见证。
如果将谢老整个文物保护生涯比作一首交响乐,则至少有两个“华彩乐段”分别出现在“第一乐章”和“第四乐章”。在刚才讲的“第一乐章”里,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新中国的文物保护事业作出了奠基性的贡献。“第四乐章”则发生在他退休后的20年里!其间,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堪称是建国以来文物遭灾的最严重时期,按谢老的看法是甚于“文革”。主要现象一是盗窃文物成风,二是人为破坏空前。如果说对于前者必须依靠司法干预,那么对于后者他就责无旁贷了。这20年来,一方面国家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到处发生,文物往往为建设让路,成了牺牲品;另一方面,这20年来国人文物意识正在觉醒,但又远未完全觉醒:知道要保护,却不知道“如何”去保护;往往“保护”的结果,反而是破坏!最常见的现象是:维修文物不是“修旧如旧”,而是简单地修葺一新,完全不尊重文物的基本品格——历史的原初性,以至像八达岭长城修得跟新的一样;再一个是对于不可移动建筑的遗址动辄重建、修复,追求假古董,以至像圆明园遗址这样重要的侵略者的“作案现场”也要动脑筋“重修”,完全无视国家文物法第12条的明确规定;还有一个,也是最严重的现象,是在“旧城改造”中热衷于大拆大建,追求焕然一新,全然不顾城市文脉的维护与延续。针对这种种现象,谢辰生先生不顾年老多病,仍怀着一个文物工作者的高度责任心,以天下为己任,大声疾呼,竭力制止,而且经常亲临第一线。如2007年7月22日下午,86岁的他偕同79岁的考古学家徐苹芳先生,顶着烈日,亲自跑到北京市“玉河改造”工程指挥部,规劝对方不要进行这样大规模的拆建改造,使对方深受感动,认真向上级作了汇报,使原计划得到修改,从而保护了一批古建筑。但毕竟他不在政府领导岗位,许多事光靠个人呼吁是不起作用的。为此他写信向有关方面及时反映或提出建议。仅最近这二十余年里,他向中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写的紧急呼吁信件就数以百计(近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其翔在会上宣称:仅他手里就有谢老的信函三十多封),多数信件引起各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批复,包括温总理关于北京古城“整体保护”的重要批示,这就把大量重要文物从岌岌可危的险境中抢救了出来,不啻是“虎口夺食”。
有一事是需要加以“特写”的,那就是制止长安街的最后一次毁容。去春,当他获悉北京市为迎接国庆60周年庆典,制定出一项为期两个月的“秘密紧急工程”,拟将西长安街新华门对面的花墙向西至六部口200米段南推20米,辟为草地,并将长安街南侧石碑胡同等十来条有价值的老胡同统统拆光,为此几百户居民必须紧急拆迁。谢老十分焦急,先后两次直书党和国家主要领导,指出这一片旧建筑恰恰是长安街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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