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8日是周恩来同志逝世三十三周年纪念日,周恩来两袖清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高风亮节,全世界景仰。其制定的十条家规,即: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五、不许请客送礼;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八、生活要艰苦朴素;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这十条家规是周恩来高尚人格的写照,也展示了共产党人处理家国关系的崇高境界。它不仅是伟人的家规,也是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廉洁自律的一面镜子。
周恩来同志的家规不仅制定严谨,而且身体力行,严格遵守,丝毫不松动。他严管自己的配偶、亲属和子女。仅举两例说明:
一是他曾说过:“只要我当一天总理,邓颖超就不能到政府里任职。”1974年筹组四届人大领导班子时,毛泽东曾批准提名邓颖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被周恩来压下来。直到他去世后,邓颖超在1977年被选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才得知此事。
二是1968年,周恩来的侄儿周秉和与侄女周秉建先后赴延安和内蒙古插队。由于表现好,1970年经当地群众推荐,二人按照正常手续,分别应征参军。当周秉建穿着军装到北京看望伯父伯母时,周恩来说:“你参军虽然符合手续,但内蒙古那么多人,专挑上了你,还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我们不能搞特殊化,一点也不能搞。”经过耐心动员,周秉建回部队后写了申请离队报告,但部队领导仍想挽留。周恩来专门向总政和有关军区的负责同志提出:“你们再不把孩子退回去,我就下命令了。”周秉建最终脱下军装,返回内蒙古草原插队劳动。临行时,周恩来说:“我没有孩子,但要教育侄子、侄女走这条路。”在延安插队的周秉和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后来他也办了离队手续,从新疆回到延安插队劳动。
周恩来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一个国家的总理,不让亲属沾上自己的光,即使亲属们符合条件应该享受的待遇,也执意不许,从中展现出伟人宽阔的胸怀,崇高的境界,无私的奉献精神,周恩来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如他所说“假如是对人民,我们要像孺子牛一样诚诚恳恳、老老实实为人民服务。我们要有所恨,有所怒,有所爱,有所为。”“我们国家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和群众同甘苦,共命运。”
如今我们所处的年代同以往相比,经济飞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一些干部的思想却落后了: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渐渐淡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公私不再那么分明。一些人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的亲属谋利益,这些人在周恩来同志家规面前能不感到汗颜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对自己的亲属要求也算严,没有刻意去为自己的亲属要位子,谋利益,但是不可避免其下属过于的“关心”,热情的“服务”,周到的“安排”,虽说领导干部没有直接插手,但是对其本人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如果像周恩来那样铁面无私,严格要求,决不妥协,那种过于领会领导意图的人就会少些,正气就会多些。
周恩来说:“对亲属,到底是你影响他还是他影响你?一个领导干部首先要回答和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你不能影响他,他倒可能影响你。我看,解决亲属问题的最好办法主要是依靠社会,由社会去锻炼他、改造他。要相信社会力量。”此话展现出伟人的胸怀,家事既是自家的事,又是事关领导干部形象,事关党风、社会风气的大事。善待亲属,不能只考虑家庭这个“小家”,更应考虑国家这个“大家”。周恩来是国家的总理,管理着一个“大家”,他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勤务员,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从自己家做起,决不让亲属之事影响“大家”,决不让亲属沾上自己任何的光。
古人说:“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抚今追昔,周恩来的十条家规,不仅是对亲属的严格要求,更是一种树立社会主义新道德观的教育方式。它像一面明镜,告诫我们如何掌好权,用好权,如何过好权力关,亲情关,金钱关。周恩来严于律已,爱憎分明,大公无私,一切为了人民的高贵品格为后人树立了榜样,周恩来永远是世人学习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