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初金融国十条颁布以来,中国各地民资掀起了民营银行申办热潮。8月15日,“苏南银行”的名称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核准。8月21日,苏宁云商宣布设立苏宁银行。9月17号,媒体报导,安徽即将成立首家民营银行合肥银行。此外,包括国内互联网巨头在内,已有数十家企业计划申请民营银行。民间资本热情高涨的同时,管理层也相当配合,9月13日,全国首份地方版《试点民营银行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简称《办法》)已完成报至中国银监会,并被其列为“范本”,成为制定全国版细则的重要参考。一时间,民营银行申请者多如过江之鲫。不过,尽管民间资本对其趋之若鹜,但民营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恐不像市场反应的那么乐观。
作为金融深化改革的重要组织部分,成立民营银行固然有着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等优点,对于打破金融垄断、推进包容性金融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银行与普通企业毕竟大不相同,在经营伦理、股权组成、风险控制和发展前景等方面,民营银行的发起者及打算参股的企业法人股东都会面临不小挑战。
在经营伦理上,作为民营银行企业法人的股东,多半信奉的是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理念,但这并不适用于银行。银行相较一般企业具有更重大的社会责任和影响,其核心问题,不在于本身盈利的多少,而在于其储户的存款安全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这要求民营银行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要转变观念,把关注的对象从单纯的股东(stockholder),变成更为广泛的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包括其存贷款客户、雇员、股东和所服务的社区等。只有树立起这种经营伦理,才能逐渐减轻国人对国内民企老板动辄卷款跑路现象的顾虑。
众所周知,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中小银行面临的压力会越来越大,甚至面临整合和兼并的局面。民营银行要想经受起考验,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因此其注册资本金不宜太少,目前《办法》建议在5-10亿元左右,或许可以更多一些。此外,股东持股比例是公司治理中很重要的一环。美联储前主席“巨人”保罗.沃尔克20多年前就曾警告,要避免银行从属于某一大企业法人股东,银行一旦丧失经营独立性,风险将通过中央(联邦)结算系统和央行(联储)贴现窗口扩大到整个金融系统。这就要求民营银行的企业法人股东持股比例要相仿,谁都没有决定权,任何重大事宜都要通过董事会协商决定。从发起者方面看,多数优于单个。目前安徽正在筹办的合肥银行较符合这个特点,由七家民企共同发起,有利于相互制衡,保持银行经营独立性。
民营银行的风险控制,除了通常的信贷风险管理之外,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对关联交易风险的控制。缺乏监督的关联交易,往往容易朝利益转移、风险低估甚至交易骗局的方向发展,是民营银行内部治理面对的最大问题,也给监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股东平均持股,相互制衡,其实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关联交易,特别是非公平关联交易,避免企业法人股东将银行作为自身的提款机。从这个角度来说,民营银行发起者和参股的企业法人中,如果存在较多社会上公认的融资难的行业,比如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行业等,那么可能会引起监管部门和公众对其成立民营银行目的的质疑,怀疑他们成立民营银行的目的是要解决自身融资难问题或是跟风投机,若发起方无法消除这种疑惑,则民营银行难以建立。
待民营银行成立,新的挑战又迎面而来。如何揽储,如何发展?因为社会公众对民营企业存在种种顾虑,比如老板卷款跑路、关联交易风险等,所以,在相同收益下,储户更愿意把钱存在有政府担保的国有银行中,而不是民营银行。如果不对民营银行采取存款利率方面的优惠政策,当下其很难与国有背景的大小银行竞争客户。即便出台利率方面的优惠政策,中国公众对存款安全的强烈偏好可能会大幅提高民营银行的存款成本,削弱民营银行的盈利能力,给其未来发展前景蒙上一层阴霾。当然,如果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尽快建立,并有效执行,就有助于减轻民众顾虑,降低资金成本,但短期内恐仍难与国有背景银行同台竞争。
因此,首批民营银行的建立应贵精不贵多。随着改革的深化,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民营银行逐渐被接受,形成一定竞争力和社会认同感后,再大力推行民资进驻银行业。但不管怎么说,民营银行的推出,都是社会制度的进步,即便短期内无法对国有银行产生实际威胁,但长期来看,特别是结合发达国家历史经验来看,民营银行能够促进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增加就业,并提升金融市场运转效率。
作者介绍:现就职于徽商银行金融市场部,特许金融分析师。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