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油种植园和加工业已经成为印尼的战略性产业。作为印尼的第三大出口产品,棕榈油带来了巨额的外汇收入,也为小型农场主创造了机会,使他们能够参与到这一红火的农业产业,由此,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当地就业。在东南亚地区,棕榈油作为一种传统商品,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殖民地时期。但是到了1980年代,全球对棕榈油的需求量日益高涨,主要是用于食品、化妆品乃至生物燃料,这一增长推动了大规模种植园的出现和发展,特别是在气候适宜、土壤肥沃的印尼苏门答腊岛和加里曼丹岛地区。
2008年,印尼取代马来西亚,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棕榈油出口国;这主要得益于一系列政府主导的旨在促进棕榈油生产的项目,比如将原来的国有地产私有化。目前,印尼拥有600万公顷的油棕种植园,年均棕榈油产量高达2500万吨,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之多,大约每年能为印尼的GDP收入创造5个百分点。印尼棕榈油产业对外资开放,这也是它成功的原因之一。其中,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投资者最多,在数量上超过了东南亚之外其他地区。通过独资以及与当地企业合资的方式,这两个国家控制着超过2/3的印尼棕榈油总产量。
在此背景下,来自马来西亚、新加坡的投资就与森林火灾之间有了不可摆脱的干系;这类火灾是由当地农民惯用的砍伐和焚烧方式造成的,在他们看来,用这种方式迅速开荒造田,既经济又方便。尤其是今年,苏门答腊岛烟霾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带来了更具毁灭性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并对居民的健康形成了潜在威胁。受污烟霾在两邻国达到了危险水平,马来西亚甚至宣布南方柔佛州的麻坡和礼让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所以,当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政府谴责印尼农民的时候,它们似乎忽略了一个事实:来自这两国的私营企业在烟霾的制造过程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善治危机是造成这一跨国问题的原因。
印尼确实有法律规定禁止砍伐与焚烧的垦荒方式。例如,1999年的《森林法》第78条规定,任何犯有焚烧森林罪的人员将被判处15年徒刑,最高罚款额为50亿卢比(525,000美元)。与此同时,中加里曼丹省于2008年颁布了自己的法规,允许一些小农户有限度地焚烧垦荒。如此规定的依据在于,若完全禁止,将对小生产者造成负面影响,有损本省的稻米产量。
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印尼的棕榈油商业种植园经营者能够继续地挑战环境、威胁地区经济?企业公关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学者海伦娜·瓦尔基在她最近的一项研究中指出,油棕种植园的区域化塑造了一种政治文化,该文化以其根深蒂固的裙带体系为特征。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有着类似的裙带政治文化,因此,两国商人成功地加入到印尼既有的裙带网络,该网络在棕榈油这样的核心产业中也发挥着作用。
在棕榈油产业中,裙带体系作为一种关键性结构,贯穿于生产、销售、分配全过程,它将重要的角色联系在一起,通过合法的机构(如棕榈油协会)来为自己的企业谋利。这些协会通常由当地生产者、高级官员和有影响力的商人组成,他们与高层国家领导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以印尼为例,一个有势力的政客在协会组织的关键性决策中起领导作用,而该协会组织拥有一家大的棕榈油公司,这些决定可能对整个国家的棕榈油产业造成巨大影响。对于外国公司而言,要想打入印尼的棕榈油产业,必须与印尼权贵或相关机构搭上关系。
瓦尔基指出,一些经营棕榈油生意的马来西亚公司是印尼至关重要的投资方,它们与印尼官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近年来,新加坡公司也参与到了印尼的棕榈油产业中。在这批大的联合企业中,一些扎根印尼,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棕榈油生产商。通常,它们的董事会由显赫的新加坡政界和商界名流组成。作为既有的裙带体系的例证,1997年的马来西亚和印尼的投资条约令许多马来西亚公司受益匪浅,当时,印尼政府承诺将150万公顷的土地分给马来西亚投资者用于棕榈油生产。
借鉴了印尼的裙带体系模式,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公司意识到了与当地权贵和印尼国家领导人建立联系的必要性。从建立子公司、获取生产许可证和种植园土地产权到安排有影响力的印尼人物在董事会任职,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公司进一步巩固了棕榈油产业内部的裙带政治。与顶层领导人的深厚关系能够使各种交易畅通无阻。
泥炭地适合种植油棕,然而也极易发生火灾。面对这一敏感情况,印尼政府于1999年颁布法令,要求控制用于开发棕榈油种植园的泥炭地比例,禁止使用砍伐和焚烧的手段垦荒。通常情况下,人们对这样的法令视而不见——只因为印尼政府内部的大人物为企业提供了保护伞,且政府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执法行为。因此,种植园宁可使用地面焚烧的办法,也不会选择使用挖掘机和推土机的机械化方式来开田,相比之下,后者既不经济也不方便。瓦尔基称,印尼的杜达·帕尔马公司(Duta Palma)是进行非法焚烧行为最为严重的公司之一。6月,污染性烟霾袭击新加坡与马来西亚,许多印尼政治领导人基本保持沉默,或是表现冷漠,一位印尼政党成员甚至告诫新加坡政府,不要表现得像个孩子。
一些国家机关,如印尼反腐败委员会(Indonesian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印尼贪污观察(Indonesia Corruption Watch)密切合作,正在对一系列案件展开调查,这些案件涉及到外国公司和涉嫌非法开荒的行为。但是,印尼法院对其努力横加阻挠。由于在一些产业中享有既得利益,法院非但没有捍卫善治,反而选择去庇护这些产业中的权威人物。2010年,一家没有透露名称的马来西亚独资种植园被告上法庭,但案件被拦截了下来,没能继续向高一级法院上诉。
棕榈油产业内部错综复杂的跨国关系造就了一种尴尬的境地,更要命的是,也造成了东南亚地区的善治危机。面对受污烟霾事件,印尼、马来西亚与新加坡政府相互指责、寻找替罪羊,陷入了一场语言游戏。事实上,各方都回避了真正的议题,不愿深究其共同问题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