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从根本上与民主不相容吗?一次又一次,发生的事件迫使我们作此之问。而这个问题与其说让我们更明白,不如说让我们更困惑。
土耳其、埃及和突尼斯是非常不同的国家,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都有伊斯兰政府(至少在埃及最新事件之前是如此)。这些政府或多或少拖累了它们的民主性质——不能保护公民权和人权,对示威者采取强硬措施。尽管伊斯兰领导者一再做出保证,但并没有表现出对除选票箱之外的民主的兴趣。
因此那些认为推翻埃及总统穆尔西是合理的人倒也不无道理。穆斯林兄弟会的统治变得日渐集权,践踏了2011年推翻前总统穆巴拉克的解放广场革命的理想和渴望。
尽管如此,军事政变获得众多埃及自由派的支持仍令人十分费解。聪明的文字伎俩无法掩盖事件的本质:通过公证选举上台掌权的政府被军队推翻。
有人认为军事干预可以成为有用的事态纠正器。美国国务卿科里说,埃及军队在“重塑民主”。前美国大使杰弗里(James Jeffery)援引土耳其的经验——特别是1980年政变——论证军队可以有助于“遏制伊斯兰运动”。
政治卓越的无党派仲裁者可以介入防止权力滥用、复兴民主,这个概念相当具有吸引力。但这与土耳其本身的历史不符。诚然,土耳其军队对直接治国不感兴趣,并在政变后将权力还给了文职政府。尽管如此,其一再干预大大地损害了民主政治文化的发展。
说到底,民主取决于竞争集团之间隐含的交换,每一方都同意保护其他方的权利,以此交换本方赢得选举后治国权能够被承认。光靠宪法条文不足以确保这一结果,因为掌权者可以随心所欲地践踏宪法。相反,正常政治行为的规范必须嵌入政体的长期制度——政党、议会和法院——以防止权力滥用。
维持这些规范的是这样的认识:破坏他们将造成一损俱损的后果。如果我在掌权时不保护你的权利,那你也没有理由在有朝一日获得权力后尊重我的权利。
当军队这样的额外部势力介入这场游戏时——不管是直接介入还是因为某一政党可以依靠其介入——政治行为的动态都将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政党、议会流程和司法程序的持续损失鼓励了产生不自由行为的短期算计。这就是年轻民主国家的通病。
这也是贻害土耳其民主的问题,尽管它的民主历史更长。当总理埃尔多安的正义与发展党(AKP)于2002年上台时,它不但缺少民主文化,还颇可担心世俗-军队保守派如何反应。因此它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依照其担心,发动了一系列以高级军官和其他它所认定的反对派的审判。当埃尔多安政府最终失去了一开始支持它的自由派的支持时,它又破坏了媒体和言论自由。
在这一镇压和干预民主的背景下,伊斯兰教在埃及和土耳其的失败所揭示的伊斯兰教与民主的兼容性问题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严重。穆尔西和埃尔多安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的宗教思想吗?或者说,大部分寻求保持权力的政治领袖在任上都会这样做吗?伊斯兰教没有政治作用的拉美也不乏一再破坏公民自由和政治权利的民粹主义强人。
所有这些都不能为伊斯兰领导人滥用权力开拓。但是,正如土耳其军队一再干预被认为的伊斯兰威胁妨碍了民主,埃及军队推翻穆尔西也无助于重建民主。一个集权主义的层级制实体是不可靠的,不能指望它推进民主转型。当一国走在内战边缘时(比如1980年土耳其战争,7月份的埃及也大有这一势头),军事干预有理可据;但你不能把重建秩序和重建民主混淆起来。
民主执政是成是败都只关国内,但外部因素也能起作用。国际行动方,比如人权组织,可以记录和出版权利践踏和权力滥用状况,这是非常有用的。
民主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欧盟成员国——可以用明确的声音谴责集权主义行为,抵制用取悦地区不法分子换取短期战略好处的诱惑。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通讯的背景下,集权统治者源于国际立场的优势不少于来自控制国内机构的优势。
外部把中东社会的政治危机视为伊斯兰-世俗分歧的结果,这无助于事,甚至会帮倒忙。这一观点直接帮助了埃尔多安等集权统治者,他们利用外国势力的伊斯兰恐惧症动员自己的政治基础。侵犯人权和践踏法治精神必须因为侵犯人权和践踏法治精神而受到谴责,而不应该与某种文化和宗教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