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与东亚的民主化
一、西方民主化进程各具特色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性产物,自然和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紧密相关。现代民族国家形态的民主,在西方主要大国的缘起和演变,也和各自的革命程度、社会结构和政治势力状况联系在一起。
源于1640年代资产阶级革命的英国民主样态,在君主贵族势力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较量和平衡中,演化出保留“君主立宪制”架构的议会内阁制,并主要以两大党制为政治表达和动力机制。
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美国,其政治思想和制度体系自然受到宗主国的影响,但经过1775年以后的美国独立革命,美国的政治制度体系更多地体现了“人为建构”和多种政治力量的妥协平衡,美国的民主有了“成文宪法”宪政架构下总统共和制,“三权分立”的制衡原则得到更充分的体现,也主要以两大党制为政治表达和动力机制。
而源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法国民主化历程则更为曲折艰难而成本高昂,法国既没有像美国那样借助于一次革命而确立民主共和的架构,也没有像英国那样以渐进改良的方式把传统政治转化为现代民主政治。法国是在革命与复辟、共和制与君主制轮番较量中,“以进两步退一步”的曲折方式,一路跌宕而艰难地走向民主化的。法国在经历了“五次”共和国的政治设计后,最终在第五共和国的架构下,建立起来“半总统制”的政治制度体系,其表达和运转机制则依靠其多党制的制度支撑。
所以,从现代性的“原生民主”的主要形态看,西方主要国家的民主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也是特点各异的。现代民主政治形态,从主要国家一路传播开来以后,经历几次民主化大潮的洗礼之后,在世界各个地域和各种文化宗教中,更是展示了各具本土特色和文化特征的民主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这其中也包括曾经深受西方殖民主义影响或作为其殖民地的东亚各国。
二、东亚民主化生成路径各异
日本在受到殖民主义威胁后,自1868年明治维新后变法图强,1889年制定出以德国宪法为蓝本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建立起带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架构。但是其后军国主义的兴起,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内阁制运作遭到摧毁。二战后,在美国占领当局的主导下,“和平宪法”建立起来君主“虚伪”的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内阁制民主架构,经过二战后短暂的多党冲突的混乱时期之后,在1955年至1993年长达38年的自民党一党独大的运作中,走向了政党轮替的民主转型。
泰国是在英国和法国的殖民势力平衡的夹缝中,经过1932年的军事政变建立起了君主立宪制的民主架构的。但多党制支撑的民主体系架构,则长期处于被军人政变所颠覆和被军人政权所替代的间隙运行状态。经过1992年的民主运动后,文人民主政权似乎占据主导地位并稳定运行,但其中还是出现了2006年的军事政变,泰国的多党民主还得在军人干政的阴影下一路艰难前行。
日本在韩国的殖民统治客观上遗留了一些现代国家的行政因素,二战后在美国的主导下,韩国建立起了多党制度支撑的总统共和制,经过李承晚和张勉时期的多党民主混乱时期,1961年朴正熙的军事政变结束了多党民主实验。朴正熙的军事威权体制在国家主导的强制性发展之中,给反对党的存活留有空间并促发了政治多元化的社会基础。经过1987年的民主化运动,韩国多党支撑的总统共和制民主架构才平稳转型并趋于巩固。
印度尼西亚独立后多党制支撑的总统共和制则受到荷兰殖民政府的决定性影响,经过苏加诺领导下的多党混乱竞争和“有领导民主”的过渡,1965年之后的苏哈托军人集团夺得政权。苏哈托“新秩序”时期的威权发展体制,在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催生着政治变革的促进力量。在1998年的社会动荡的狂潮中,印度尼西亚快速地走向了民主转型的快车道,多党制支撑的总统制民主架构再度运行。
菲律宾是在1935年美国人制定的宪法架构下走向独立,并开始其“美国模式”的两党制总统共和制运行的,中经1965年至1986年马科斯的威权与独裁统治后,在1986年一场疾风暴雨般的“人民力量”运动之后,多党制支撑的总统共和制,在经济基础薄弱和传统“庇护制关系”强大的的环境中艰难起航。
而在英国殖民政府影响下,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议会内阁制政府,在经历了二战后多党冲突的暂短民主实验期混乱后,各自由“巫统”和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式执掌政权,“半民主、半威权”发展型体制长期保持稳定运行。所以,东亚各国的民主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同样互有差异而各各不同。
中国台湾,从1945光复以后,直到1987年“戒严”解除,一直处于“两蒋”的威权统治之下,这一时期,台湾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李登辉主政时期,经过了六次“修宪”活动,台湾基本政治架构确立了“总统直选”的“半总统制”体制。经过激烈曲折的“朝野之争”,2000年发生第一次政党轮替,2008年出现第二次政党轮替。台湾的民主化进程在政治社会乱象中艰难前行。
三、民主是普遍与特殊的统一
不论是西方的“原生型民主”,还是东亚的“后发型民主”,由于不同的生成渊源和路径条件,各自形成了具有本土特征的民主模式和制度体系。民主的实现方式和制度样态的特殊性得以体现,这正是世界政治文明中民主生活丰富多彩的体现和保障。但多样性和特殊性并不能否定共同性和普遍性,各国“民主”之所以能够称为或有资格称为“民主”,应该具有一致和共同的基本特征,否则则容易滑到民主相对主义、甚至民主虚无主义的泥潭。
我们可以看看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威亚尔达对各式民主应该普遍具有的核心原则的概括:一是定期、公平、带有竞争性的选举;二是基本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三是一定程度的多元主义和平等;四是军事力量服从文人权威;五是公共资金和项目上的诚实与透明。这些被威亚尔达视为民主的核心原则要求和最低限度的标准。
威亚尔达对基本民主原则的概括,是对熊彼特、达尔、亨廷顿和萨托利等人民主思想的进一步总结,核心的原则要求和制度要素也是一致的,是“西方中心主义”的,是和西方主要国家民主经验和制度现实紧密相关的。而民主化,则是指朝向民主路程的政治变迁,此种政治变迁过程的特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民主化程度的提高意味着:从低责任政府到高责任政府,从低度竞争选举(或不存在)发展到更自由公平的竞争选举,从严厉限制自由权利发展到适度保护公民和政治权利,市民社会中则从薄弱自主的社团(或不存在)发展到更自主更多数的社团。这是民主和民主化的基本原则要求和制度特征。
从东亚“七国一区”民主转型的路径特征和制度模式来考察,东亚民主也体现了一些共同的民主原则和制度要素:一是国家权力的开放,允许各政党通过公平竞争的普选赢得;二是各政党依法公开建立并运作,平等对公共权力和公共事务施加影响;三是基本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法律保障,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的有效落实;四是公民社会的成长壮大,公民组织和社会团体合法公开运作。东亚民主的以上制度特征构成了民主转型的标志,其民主体制的稳定成熟和制度化程度也是其民主巩固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