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机构的职责在于促进合作。它们对成员的权力范围有限,因为其权威正是来自这些让渡了一小部分主权给国际金融机构的成员。我在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国家是否放弃了太多的主权给国际金融机构?回答是否定的。
无论这些国际金融机构是正式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或者是不正式,如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再或者是像欧元区这样的制度化组织,过度注重国家主权,都会阻碍合作。
对此,有不同的观点存在。两个月以前(编注:5月26日),马克·马佐尔(Mark Mazower)在《金融时报》上写了一篇文章,暗示欧洲引起了对世界无法控制的担忧。他解释,“国际化”的概念是1789年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杜撰的。用马佐尔的话来说,后拿破仑时代的流行观点是:民主主义和国际主义是“心灵伴侣”。他称这一哲学支持了欧元区的诞生。
欧元区源起于,1950年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的舒曼宣言(Schuman Declaration)。它的观点是“国际合作是国家福祉的最佳保障”。总的来说,经济金融活动中的国际合作,尤其是参加旨在促进这种合作的国际组织,可能也会获得如此评价。
马佐尔的论点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前四十年,这种哲学方法可能会产生净效益,但是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主权和国际合作互补这一概念受到质疑。经济增长被资本自由流动的合作联系逆转了。他把美联储委员会前任主席保罗·沃尔克(Paul Volcker)和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董事长米歇尔·康德苏(Michel Camdessus)当做这一观点的创造者。
我深信,保罗·沃尔克肯定会被这个说法惊讶到。至于康德苏,在1990年代后期,他主张更新IMF协定条款,以便给基金一个更新、更清晰的对资本流动的司法管辖权,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他并不倡导,任何时候任何国家的资本流动不受限制。
马佐尔认为国际组织的会员身份要求会员放弃一些主权以换取加入组织的好处,这是对的。但是,他的另一观点,即这一过程走得太远、太民主,国际政治机构给予未经选举的中央银行和技术专家太多的权力,是否正确,尚存争议。
无可争议的是国际经济金融一体化早已开始。有几个事实可以说明这个观点。
在2011年,以美元计价的世界GDP是1980年的6.5倍,如果以购买力平价(PPP)来衡量则是7倍——根据价格水平的不同做调整后。(若按购买力平价计算,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GDP总和将会在2013年超过发达国家;如果亚洲新兴工业经济体如韩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不包括在发达国家、地区中,那么2010年就已经超过了)。
总的来说,国际贸易的增长超过了经济活动的增长。在2011年,世界贸易总量是1980年的9倍。但是,和跨境投资活动的增长相比,与GDP相关的贸易增长就黯然失色了。自1980年开始到2011年,美国对外投资加上外国在美国的投资总额增加了25倍,如果不包括直接投资,则是30倍。
为了扭转这种趋势,需要对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进行全面重建。这种重建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在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崩溃之后。它将会使我们回到政府有效控制所有国际经济金融交易的1930年代和后二战时代,而这是我们非常不愿意看到的。相反,我们需要的是用新的视角来看国际合作,不再认为国际合作是国家主权的补充或者国际合作是让渡国家主权,而是要认识到,如果想要有效地应对21世纪不可避免的金融危机,就有必要增加共享主权的范围。
从2007-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和2010年至今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情况看,世界主要国家的公共舆论还远没有到支持必要的共享主权这一步。我们的政治和公共意见领袖们应该承担起他们的天职,告诉公众,稳定和繁荣在于共享主权,而不是在如今国家之间日益相互依赖的时代仍固守主权幻觉。
在余下的文章中,我首先对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的主要机构提供几点评论。我的核心观点是,我们机构的发展已经落后于全球经济的变化。
然后我会讨论三个急迫又相关的主题:(1)作为全球经济金融合作的中央机构的IMF的改革;(2)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监督和调控;(3)将我们带回共享主权议题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
我推断,如果世界会在21世纪继续存在,国际合作必须深化。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是我是一个务实的乐观主义者。
国际金融合作的机构
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的主要机构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和各区域开发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由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演化而来)、国际清算银行(BIS),以及一般在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聚集的群体,特别是前身为金融稳定论坛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SB)。
这些机构的起源都可以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或之后。国际清算银行成立于1930年,但是直到1990年代中期,它的中央银行成员规模开始扩大之后,它才复苏并获得国际影响力。这也是为何在1999年,金融稳定委员会和国际清算银行联系在一起。
直到大约10年前,这些机构主要是由北大西洋的力量主导,如欧洲、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这些国家的财政部和中央银行通过非正式合作来领导IMF,尤其是经济金融体系的运作。在一般情况下,通过十国集团(G10)国家(8个西欧国家加上加拿大、日本和美国)或七国集团(G7)国家(排除十国集团中四个较小的欧洲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财政部和中行银行行长层面的二十国集团(G20)成立,包括七国集团国家、澳大利亚,以及11个大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
然而,七国集团密谋使二十国集团不核心参与全球经济金融问题。所有这一切都在2008年的秋天,全球金融危机进入致命阶段之时改变了。二十国集团进行领导层面的首次会晤。他们首先提出的机构法案,就是将七国集团为核心的金融稳定论坛转换成一个机构——金融稳定委员会,其成员与G20一致。
G20促进了国际合作,但是迄今取得的进展受制于三个因素:一是欧洲人不愿意放弃他们在主要机构不合比例的代表权,二是来自美国迫使改变的不公平压力;三是,当越来越多的国家登上国际舞台,成为重要力量,需要话语权,合作变得更加困难。
第三个因素的一个方面是,新的成员没有参与制定全球经济金融体系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则、公约。因此,他们没有内在生发出维持这个系统的责任感。换句话说,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分享主权的愿望,比传统的北大西洋联盟国家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国际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的中央机构,因为它任务广泛而且成员比较国际化。IMF始建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旨在监督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但是,IMF的角色逐渐进化,即使不能说是国际经济和金融体系中的核心角色,也算是重要角色。
IMF的管辖权限最初停滞不前。尽管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实现外部调节的主要手段是国内的收缩,甚至当它借款给各国时,该基金并没有深入干预各国的经济政策。在固定汇率制度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有趣的是,后二战时期的加拿大很蔑视固定汇率制度),有些人认为IMF会被推到边缘位置。
然而,在后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1970年代的石油危机和1980年代的主权债务危机中,IMF在很大程度上,被拉入国际借贷游戏当中。前者涉及给几个欧洲国家特别是意大利和英国的大量贷款计划,后者使得IMF深度参与相关国家的宏观经济和结构性政策,而这一参与,对相关国家和体系中的其他国家来讲,都具有相当争议性。
和IMF救助计划相关的耻辱感早就有。特别是,在欧洲国家建立起一个用于给遭遇外部金融冲击的成员国提供资助的内部调节机制以后,欧洲国家会转而向布鲁塞尔寻求帮助,而非向华盛顿。因为前者的融资规模更为慷慨,而相应的经济政策要求没有那么繁杂。从很多方面讲,这也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埋下了种子,欧洲的官僚和领导者不愿意对他们的朋友和近邻态度强硬。同时也造成了发达国家不需要IMF计划来支持其经济政策改革的神话。例如,在1992年和1993年的欧洲汇率机制遭受危机之时,IMF处于靠边站的位置。1999年,欧元区开始运作时,欧元区国家更被拉回自己的机制中,积极地回避IMF和其他国家的建议。
之后,IMF开始参与前苏联集团国家和那些前苏联成员国的经济转型。在这个过程中,它成为和它今日一样的接近普遍性的机构。1990年代中期,IMF在墨西哥的“龙舌兰风暴”(Tequila Crisis)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在亚洲金融危机和随后在俄罗斯、巴西、土耳其和阿根廷等地的危机中扮演了一个具有争议的角色。
IMF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危机中扮演消防员角色的同时,它也对其所有成员的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结构政策、财政政策,起到监督作用。这种权力来自对IMF协议条款的一个修订。但是,IMF无法对其成员的政策进行太多牵制。例如,IMF管理层和工作人员,以及其成员,在预测全球金融危机上表现糟糕。而且,在危机之前,IMF的贷款已大幅减少。
当全球金融危机进入严重阶段时,IMF的贷款业务已经下降至几十年来的最低水平。
在2008年3月底,只有100亿美元的信贷给了各国,除了那些通过另外的金融资源池借款的低收入贷款国。截至2008年的9月初,除了低收入借款国之外,总共有6个国家,总计承诺20亿美元的注资IMF计划。当时,发达国家的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普遍琢磨淘汰IMF的借款角色作用,以便IMF只将作用集中在监管和提供政策建议上。此外,在2008年9月,除了给低收入国家的借款,IMF的永久性贷款总额能力,只有约2500亿美元。截至2012年5月底,IMF的信贷总额为1400亿美元。截至2012年6月21日,IMF和22个成员的承诺方案,总额几乎达2500亿美元,而其中1850亿美未到。
在实施二十国集团在2009年4月达成的增加新的借款安排之后,IMF得到额外的资金,IMF的永久放贷能力从约2500亿美元扩大到约7500亿美元。但不幸的是,在2010年11月的首尔峰会上,二十国集团拒绝支持进一步扩大IMF的资金来源。因此,在欧洲债务危机的背景下,IMF常务董事克里斯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 最近被强迫组织额外的4560亿美元的双边贷承诺,这可能扩大IMF的潜在贷款能力到接近1.25万亿美元——是其四年前的5倍。这个额外资金,旨在为IMF的广大成员国提供支持计划,但是,新加承诺的43%来自欧元区,53%是来自包括英国和瑞典在内的欧洲联盟成员国,57%是来自包括瑞士和挪威在内的整个欧洲。如果将俄罗斯和土耳其算进欧洲,这个总数是63%。实际上,欧洲借款给IMF来帮助自己,这点有争议性。
IMF给欧洲的资金具有争议性,有三个基本原因。首先,早在世纪之交之前,许多观察家相信,所谓的发达国家不再需要从IMF借款。当20世纪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之时,IMF借款给韩国,这一看法就受到质疑。这种看法进一步受到质疑,则是因为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IMF借款匈牙利和拉脱维亚这两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在2008年第四季度,借款给冰岛(当时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之一)。
之后,在2009年5月IMF为波兰提供了一个灵活的信贷额度承诺。最终,贷款给3个欧元区国家——2010年5月给希腊,2011年12月给爱尔兰,2011年5月给葡萄牙——现在,可能塞浦路斯、西班牙、意大利也要想IMF帮助。即使是现在,还有一些人认为,欧洲国家足够富裕,可以自己解决问题。这是加拿大选择不参加最新一轮给IMF的双边贷款的原因之一。加拿大的看法是,IMF应该只就欧洲经济改革计划提供技术性咨询。
美国也没有参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通常美国不是一个政党临时借款给IMF。此外,在选举年,很难通过美国国会得到必要的特别法例。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金融危机最严重的阶段,美联储在外国中央银行的未清算信贷有大约近6000亿美元,其中的大部分来自欧洲央行(ECB)。再次,今年早些时候,美联储有大概1100亿美元的未清算信贷,其中900亿美元是来自欧洲央行。截至2012年7月18日,有310亿美元的未清算信贷。
IMF给欧洲的借款具有争议性的第二个原因在于,这些借款并非直接用于支持贷款国应外部金融状况。毕竟,欧元区国家以自己的货币借款。人们可能预期,欧元区的机构会给其成员提供足够的财政资源,以完成他们的财政义务(主要是内部的)。此外,IMF的借款不仅用于资助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与其他欧元区国家之间的国际收支赤字,也用于资助这些国家的国内财政赤字,并给它们的银行系统注资。事实上,IMF借款用于后面的目的,并不是在欧洲独有的情况。
在当今的全球经济金融体系中,在危机中,给一个国家的边界画一条线,并让这个国家解决任何内部的金融需求,是基本上不现实的。任何事情都是与其他事情相互联系的,即使是一个国家发行自己的货币,更何况这个国家的货币还不是自己发行的时候,这正是欧元区目前的情况。仅仅因为IMF在给欧元区国家贷款之前已经做过了大量的案例,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成员都对IMF就借款权限扩大解释权感到舒服。
IMF给欧洲的贷款有争议的第三个原因,跟IMF的治理相关。这部分是真实的,IMF的双边贷款,又将通过救助方案回拨给欧元区,这些操作基本上是一个政治花招。除了欧洲人自己通过IMF给自己借款,更严重的问题是,欧洲对IMF的长期主导。IMF的总裁一直是欧洲人,尽管世界银行的行长总是美国公民。我并非要在拉加德的优点里挑骨头,但是,事实上,在去年的选举中,她的对手是另一个非常合适的替代候选人——阿古斯丁·卡斯滕斯(Agustin Carstens)。最后,拉加德获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其他候选人被提名之前,一开始她就拥有来自欧盟其他国家的超过30%的赞成票。相比之下,美国的投票份额是16.7%。
欧洲以外的普遍看法是,欧洲在IMF中所占的代表比例过高。欧盟在IMF投票权的份额目前是30.9%,如果包括挪威和瑞士,份额是33.1%。在2010年11月首尔二十国集团峰会上艰难达成的协议,一旦实施,欧盟国家的投票权份额会至少降低1.5个百分点,从广义的欧洲定义来讲,是至少降低1.8个百分点。此外,根据现在的作为修改IMF配额和投票权份额基础的公式,欧洲表示份额将上升约2个百分点。
欧洲在IMF执行董事会的代表也过多。在24个席位中,欧盟国家占据了7个席位,瑞士占据了第八个席位。欧盟国家也占据着7个候补执行董事的席位,包括由加拿大特别率领的选区中的一个席位。
在首尔的二十国峰会上,欧洲人许诺,在实施2010年首尔峰会达成的IMF治理协议之后,将在IMF总裁选举中,把欧洲发达国家在IMF执行董事会的代表名额下降两个席位。IMF治理协议预期在2011年12月实施。但是,这一时间表的全面实施还不确定,首尔协议需要计划中的所有元素得到批准,而且,有个关键要素,没有这个关键要素,别的无法生效,而这个关键要素,需要85%成员参与投票,而且,投票的60%成员表示赞成,迄今,113个成员国中,只有87个国家投票,投赞同票只占58%。
原来的时间表很可能不能完全实现的原因之一,是美国政府还没有向美国国会提交必要的立法。然而,截至2012年6月20日,美国有很多公司来自二十国集团国家,包括加拿大、阿根廷、印度尼西亚、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至少,不能把延迟主要归咎于欧洲人,但是,在顽固地不就配额公式进一步改革达成协议这点上,欧洲人应受到批评。配额公式改革本应在2013年达成协议,以便为将在2014年1月进行的IMF配额调整奠定基础,因为那时,它会被用于引导第15次对IMF配额的全面回顾。
从积极的一面看,因为延迟批准首尔协议,修订后的配额公式更有可能将指向减少欧洲人的投票权。当新的公式用于第15次的配额回顾时,会调整投票权和配额,同时,会大大增加IMF的资金来源。
我的看法是,配额资源应该被提高至1万亿美元,长期潜在贷款资源应该被提高至5000亿美元。此外,欧洲人应进一步承诺,将在IMF执行董事的席位减少至三个:一个欧元区国家席位,一个非欧元区的欧盟国家席位,一个非欧盟国家席位。这将代表着在合作、共享主权上的实质性进步,以及对IMF治理的对抗结束。
从过去五年的金融危机中得到的主要教训是,世界经济整体性远超过任何人在二十年前所能想象的。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有效的国际最后贷款人结构(编注:最后贷款人即在出现危机或者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时,负责应付资金需求的机构)。到目前为止,在IMF的治理和资源上采取的行动,并不能将IMF转换成一个真正的国际最后贷款人,因为IMF不能在短时间内创造无限量的流动性。
我也赞成增强IMF在紧急情况下,以临时特别提款权(SDR)分配的形式,给成员国提供信用的能力。但是,这同样是不够的。还需要在全球主要的中央银行之间建立一个制度化的互换网络。这些主要的中央银行发行着这些常用于国际经济和金融交易的货币: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和瑞士法郎。
总之,IMF的说明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和机会的存在,同时,涉及一些历史和体制对抗的深度。然而,改革正在进行。
国际金融系统的监管
国家中央银行和IMF之间的制度性竞争,抑制了国际最后贷款人功能和全球金融安全网建立起一系列有效安排。这种竞争也延伸到对全球金融体系监管和调控的机构合作上。
过去的20年中,中央银行已经愈加独立于他们的政府。同时,央行自己的机构,即设在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其成员更加国际化。国际清算银行的设施也被央行以外的其他机关组织使用,它承办着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监管会议,也是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金融稳定委员会的秘书处所在地。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前身金融稳定论坛(FSF)成立于1999年。2009年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的压力之下,又扩大到包括所有二十国集团的代表。它的使命是协调国际金融当局和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工作,促进监管政策和其他金融领域政策的有效实施。
FSB的成员包括国家机关、各种标准制定机构代表,如监管银行的巴塞尔委员会;其他国际机构的代表,如IMF。不过,IMF对FSB而言,只是一个合作伙伴。FSB和IMF可以进行合作,但是它们的紧张状态有两个基本因素。FSB尽管包括财政部和非中央银行监管当局的代表,却由中央银行主导——FSB/FSF的四个主席都是央行行长。此外,FSB的成员远谈不上广布,而IMF的成员基本上是国际化的。
FSB是一个典型的合作组织,除了对国家的政策和做法进行点名、谴责之外,并没有执法权力。而且,协议是由各国当局实施,正如金融标准由各国当局协议制定,如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银行监管和调控的协议。FSB方式的主要困难在于,不同国家在历史、管理文化、结构、金融系统发展阶段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因而,很难达成并持续实施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标准。
这种内部的挑战可以正好通过欧洲范围内尝试建立银行联盟来解释。尽管,成员国在多数领域是按照欧盟一套统一的指令运作,大量的文化和结构上的差异依然存在。例如,欧元区的一些成员拥有完全符合“超过国家需求”定义的银行。比如,塞浦路斯为了支持其2011年秋季由于核销希腊政府债务损失而倒闭的银行,需要向欧元区申请相当于其GDP一半的金融援助。而在冰岛和爱尔兰,2007年银行资产近乎GDP的900%,金融领域更是超过GDP的1000%,这两个数据都比更大规模更知名的金融中心像瑞士、中国香港、新加坡要高。
2009年,欧元区五个最大银行市场的五家顶级银行的总资产,占各国GDP的比重差异很大,意大利是138%,德国是151%,西班牙是220%,法国是344%,荷兰则高达464%。考虑到这些差异,欧元区国家对在存款保险、资本重组资金方面共享主权存有疑虑,并不令人惊讶,尽管他们可能会朝这个方向缓慢移动。
尽管有这些困难,自从2007年8月爆发全球金融危机以来,FSB和其前身FSF,以及相关标准制定团体,在很短的时间内,做了大量工作。
有两个事实被促成了。第一,危机引起了注意。第二,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的注意,加速了FSB和相关标准制定团体的决策日程。决策是由专家来做,但是这些领导人促使他们尽快做出决策。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新巴塞尔协议(Basel II)从1998年到2003年,花费了五年时间完善,直到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开始之时,才在主要司法管辖区得以充分实施。相反,《巴塞尔协议II。5》和《巴塞尔协议III》,仅用了3年时间就实施了,尽管至今还没有完善好。
加拿大银行的管理者马克·卡尼(Mark Carney),6月中旬作为FSB主席在墨西哥的洛斯卡沃斯(Los Cabos)向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汇报时,说国际金融界目前面临的问题就是持续性的实施。风险在于,因为国家司法管辖区域要实施的金融管制改革是在过去五年达成协议的,他们会调整执行内容来使之适应自己的金融系统。如马克·卡尼所说,“为了维持一个开放、世界性的集成金融体系的优势,关注充分、持续地执行协议是必要的。回到国家性割裂的全球金融体系,会减少金融能力和系统韧性,会对我们的经济体带来就业和增长问题”。
争议和外部性是多重的。
一个例子是FSB对场外衍生品的关注。在2010年年底,FSB发布了一个报告,建议增加标准化和中央清算,增加透明度,加强交流和电子交易。各种相关的司法管辖区域,在中央清算和中央结算对手(CCP)方面的提议,实施起来就被证明是十分具有争议的。这是一个两个水平层次的争论。一层是,对结算对手风险管理的担忧。另一层面,是地位争夺,地位和位置的争夺、监督,以及可能会影响其他金融中心的吸引力的CCP的潜在治外法权。英国当局想要捍卫伦敦的特殊地位,欧洲大陆的当局则希望不受盎格鲁-撒克逊对金融市场监管的控制,美国当局想要做他们想做的。
第二个例子,是所谓的“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它限制美国银行和其他美国金融机构的自营交易。“沃尔克规则”起初是一张5页的立法建议,之后在多德-弗兰克美国金融改革法案((Dodd-Frank Act)的第619章中扩充成了12页。现在是127页的联邦登记公告的主题,关于实施立法规定的规则。
多德-弗兰克法案因为是在一个国家框架内而非在多边框架内发展,曾经受到批评。我觉得这是一个基本不相关的批评。美国立法是与FSB和其他讨论并行发展的,大多数观察家都赞同,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规定,大致与在全球金融危机后达成的国际协议兼容。
在最初5页的建议中塞进了一个豁免条例,豁免“美国或任何机构的交易义务……任何国家或政治分支机构和义务”。问题就在这里,一方面,沃尔克规则和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其他条款,普遍适用于美国金融机构在美国以外地区的业务活动,虽然这一应用的程度还没有被完全定义。因此,他们在应用和效果上有治外法权。
另一方面,沃尔克规则规定的原则,区别对待美国和其他国家政府的义务。在这个过程中,这一差别被指控对其他国家政府发行的债务的流动性和成本产生不利影响。美国监管机构可能选择豁免外国政府证券,并已经就这点征求一些意见。
鉴于巴塞尔协议I带来的不愉快经历,以及对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成员国的零风险权数索赔,还有最近,对一些欧洲主权义务的降低、重建、减值,我估计,任何在沃尔克规则之下对政府证券的扩大豁免权,都会受到限制。
第三个例子是最近摩根大通伦敦子公司灾难。谁本来应该监督这个公司?管理美国银行离岸实体的规则是否应该收紧?谁来决定给谁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些都是复杂的问题。很多早在1970年代赫斯塔特和富兰克林国家银行倒闭之时,就已存在。这些问题也不可能很快得到解决,解决这些问题最起码需要更多合作。
总之,金融监管进展重大。新状况缺乏一个总体的法律框架。这种力量依赖合作,而且,在某些方面,避免了一些主权问题,因为每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在最后会自己决定是否实施不具约束力的国际协定。然而,各国都选择分享它们在这方面的主权。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把国家主权的问题提升到另一个层面,不是全球层面。因为自1957年签署罗马条约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开始,欧洲的合作被一系列条约管理着。
从一开始,欧洲一体化项目涉及经济和政治动机的平衡。经济的动机是为了利用在贸易、市场结构和惯例方面集成的效率优势。政治动机是将欧洲国家和平地联系在一起,并且提高欧洲在全球舞台上的影响力。
在过去的几年中,欧洲面临的问题是,欧洲一体化项目是前进一步还是后退一步。显然,现在的状态是站不住脚的。如果该项目向前发展,走向更深层次的政治经济一体化,它又会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呢?
如果该项目后退一步,问题在于这种后退会到什么程度,欧洲内部以及世界的其他国家,在经济、金融和政治方面会有什么后果?我的想法是,欧洲一体化后退,对于所有人来说,代价都将是高昂的。
如果欧洲一体化想要向前迈进,首要的任务是阻止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造成的损失继续扩大。第二个任务是,采取具体行动超越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确定的欧洲经济货币同盟(EMU)。《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是一个折中方案。它为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和欧元的发行奠定了基础,但它并没有建立配套的机构。此外,1999年欧元的推出,并没有充分宣传,也没有得到公众的赞赏。
当时,有一个观点认为,欧元在任何时候对任何国家的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双赢的事情。这种观点,得到欧洲货币联盟成就带来的傲慢的支持,忽略了包括IMF在内的外界批评和监督。
傲慢,缺乏一系列充分发展的决策机构,使得欧洲人不能够有力地掌控,导致过去两年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顺序出现。在欧盟第19次峰会(编注:2012年6月28日-29日)后,欧洲人的危机最终可能出现好转,但是,我们并无信心知道未来半年左右,会发生什么事情。
如果有人在2010年1月说,希腊(其GDP不到欧元区总量的3%)危机会恶化、蔓延至欧元区的其他五个国家,大多数观察家会说,欧洲人不会遵循这样一个危险的思路。这个被选择的思路隐含的目标是,在欧元区灌输更多经济和金融透明公正,并给更完美的欧洲货币联盟奠定基础。但是,这是一个高风险、代价高昂的战略。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说明,各国事前未能分享主权,事后在危机中又不能有效合作。从2010年5月开始,欧洲人努力建立一个防火墙,以防止希腊危机蔓延到其他国家。他们本来就应该给步希腊后尘陷入危机的国家,制定一个安全网。任一条路失败的经济后果,都是巨大的和不可原谅的。
在过去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欧元区的危机已经成为影响全球经济的主要消极因素。今年4月,IMF工作人员在《世界经济展望》(WEO)中预测,2013年世界经济活动的水平,将低于他们一年前预测的水平1.5个百分点。世界GDP总量的损失将达到1.1万亿美元。而且,4月份,IMF预测欧洲人能够成功地处理欧元区危机,但是,IMF最近指出,危机变得严重了。
仅看欧元区,预计其经济活动下降3.3个百分点或者说减少7300亿美元,这是希腊2010年GDP总量(3050亿美元)的两倍以上。即使是德国,预计2013年德国经济活动下降1.5个百分点。欧洲缺乏合作,主要是没有认识到分享主权的必要性,而缺乏合作的代价昂贵。换个方式解释,事前有更多合作基础(可能会要求抛弃标志性而大部分无用的欧元区内部主权)的好处本来会很明显,如果欧元区领导人和欧洲公众准备好采取必要行动。
谈到欧元区危机给世界其他地区带来的损失,比如给所有发达国家带来的损失,IMF预计,2013年经济活动减少是2.5个百分点,或者说1.3万亿美元。换句话说,欧洲已经给其他发达国家带来了约0.5万亿美元的损失。预计2013年给美国经济活动的影响是减少1个百分点或者说1560亿美元。预计对加拿大经济活动的影响是0.3个百分点,但只有50亿美元,因为从2010年开始,加元升值了2.5%(这提升加拿大GDP的美元价值到一个同等数额)。在2013年,对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经济活动的影响,平均而言,是0.9个百分点。所有分组,从中欧和东欧、独立国家联合体的国家开始,预计将受到不利影响。
无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结果如何,欧洲都会面临经济和政治的持续下行。合理的预测是,会有10年的不景气,实质经济增长平均每年小于1%。
在购买力平价基础上,1980年代欧洲GDP占据世界的三分之一,比美国多出三分之一。IMF的预测是,在2017年,欧洲占世界GDP的比重会跌至少于18%,相当于美国的水平。而欧元区,1980年占世界GDP的比重和美国一样,在2017年会只有美国的三分之二。此外,有三个欧洲——欧元区、欧洲联盟、地理意义的欧洲,将使得欧洲的演变更复杂。
如果欧元区解体,事情会变得更糟。宏观经济顾问最近为美国经济,描绘了如果希腊或者欧元区其他国家退出欧元区,会造成的全面性欧洲危机的图景:欧洲和世界其他地方的增长会大幅下降,欧元区会有五个季度的衰退。美元升值,美国的出口下降。甚至,美联储会有激烈的反应,尽管感觉到会有些滞后,美国经济会经历三个季度的衰退。
因此,不论是欧洲扭转其危机,还是帮助欧洲这样做,美国以及加拿大公民都有一个实质性的自身利益。不幸的是,风并不按照原定的方向吹。在2012年6月26日,拉斯穆森报告(Asmussen Reports)发布了对1000位欧洲南部居民的调查,虽然70%的人认为欧洲的经济危机会逐渐恶化,仍有77%的人反对,欧洲在美国更多的帮助下,摆脱困境。
国家主权和多边合作的确互为补充,但是并不是马克·马佐尔所说的19世纪意义上的互相支持。国家主权和多边合作互为补充是指没有更多国际合作,国家主权就没有价值;没有国际合作,国际金融机构就是无力的。欧洲目前的格局,游戏似乎是政治对抗,幸运的是,不是军事类型对抗。与这种格局相反,合作对于维护、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稳定至关重要。
我的孙子给我介绍一个叫做“禁制之岛”的游戏。这是个特别的游戏,游戏规则是,玩家必须通力合作,在小岛陷入海洋之前,逃离小岛,以赢得游戏。要么所有的玩家都能赢,要么玩家都输。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全球,我们离这种乌托邦式的共同主权实践,还有相当远的距离。
不过,我是一个务实的乐观主义者。比如,虽然许多人贬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的行动进程,我认为建立领导人层面的二十国集团是一个实质性进步。它在可行的时候采取行动,也开始为更广泛的多边合作奠定基础。
这种广泛的多边合作,必须建立在一定程度的信任之上,而这种信任要求抛弃对国家主权不切实际的维护。合作需要确定共同问题、达成诊断协议,并且通力合作的能力;需要强有力的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对这些机构治理的改造(治理改造正在进行中,但不全面)。
此外,如果国际金融机构想要在日益一体化的全球经济金融体系中完成相应的角色,那么,许多国家,特别是非二十国集团成员的国家,得为了整个体系的表现,担负起更多更大的责任。
现在和将来的挑战是,国际合作提升的进程,能否跟上日益增长的要求:应对本世纪不可避免的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