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资收入占GDP的比例太低、某些领域不正当收入过高、垄断行业收入畸高成了社会诟病的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作为收入分配改革中重要内容的《工资条例》,一度被认为是切入点被寄予厚望,但在2010年上报国务院之后就销声匿迹,据最近报道称,该条例受到垄断行业的强烈反对而“夭折”。客观上讲,仅归因于垄断行业阻挠可能过于片面,工资改革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实施不当也会对经济、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但这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主要矛盾。与历经八年之久、即将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相比,《工资条例》历时四年依然被社会称为“难产”、“夭折”,无疑折射出打破收入分配坚冰的难度以及改革曲折及些许无奈。
《工资条例》主要是在收入分配方案的大框架下,进一步明确责任、权利、利益的分配及调整。《工资条例》此前的初稿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决定的方式、最低工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的宏观调控、工资法律责任等方面。条例中最受关注的焦点或争论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工同酬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这些无疑都涉及到各企业的切实利益,难免会产生各种阻力,“提低”、“控高”都存在难度。国企通常反对同工同酬、薪酬监管等方面,一般中小企业、部分私有企业则对于工资增长造成的成本上升普遍持反对观点。
《工资条例》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可实施性、有效性。《工资条例》作为立法,应对操作层面具有指导意义及硬性的约束性规定。条例本身也存在很多概念尚未达成共识,譬如,如何界定垄断行业、哪些行业的工资要加强监管等。此外,人力资本监控和度量一直以来都是世界性难题,很难清晰地界定或理清责权利。如何通过普适性、可操作性的措施来实现预期目标,国内外都没有一个理想的模式。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尚不规范,劳资双方主体成熟度不高,在缺乏必要且真实的经营、财务信息的前提下,如何有效“落地”存在难度。故此,目前的《工资条例》暂时搁浅也不用沮丧,如果条例匆忙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实质上也解决不了太多的问题。
“立法不易、落实更难”困局一直困扰着决策者,如何改革现行的工资制度成为两难选择和利益博弈。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扭转,目前既得利益者具有话语权优势,“不愿改”、“不敢改”、“改不动”是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工资制度改革事关民生、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重点从公平的就业机制、对等的劳资关系、成熟的劳动市场培育、有效的政府监管等方面入手,打破制度藩篱和既得利益固化。《工资条例》放弃与否并不用担心,当下工资改革是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被拆分成单项条例出台还是整合在其他法规中都是可行的。工资制度改革可以按轻重缓急,优先解决改革阻力相对小、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欠薪情况。随后,营造深化改革范围,大力破解一些改革阻力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比如工资集体协商、特殊行业(垄断行业)收入水平监管等。增量改革优先,重大改革应保持公开透明,让公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增加行业透明度,公布重点领域的工资及福利总额、水平、涨幅等指标,必要时召开听证会。此外,对重点领域要加大监管力度,赋予劳动部门更多的劳动监察权。
工资改革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一环,收入分配改革须多管齐下,从初次分配、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同时并进。同时,收入分配改革又涉及到金融行业、垄断国企等领域改革“深水区”,必须注重顶层设计、协同推进。改革应谨防陷入“完美主义泥沼”,正如《人民日报》所言“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当前改革面临诸多难题和既得利益的阻碍,“深水区”改革不可“渐而不进”,必须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民主化的轨道,进行系统性的攻坚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