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印度]基兰·德赛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
原作名: The Inheritance of Loss
译者: 韩丽枫
出版年: 2013-10
我带着印裔英国女作家基兰•德赛的作品《继承失落的人》登上返乡火车。我18岁之前的人生全部在河南西北部的一座小城市度过。它给我的馈赠包括由空气污染带来的鼻炎和不标准的普通话。自从2000年夏天去读大学,并且选择在北京工作之后,几乎每年的春节我都会进行一次这样的旅行。
在这之前我一直没有办法找到合适的词语,来描述我现在的生活状况同故乡之间的关系。我相信,在今天的中国像我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我已经失去了同故乡沟通的能力,其中甚至包括最亲近的家人,以及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因为我们不再分享同样的思维环境和生活场景。我难以理解他们面对现实世界时采取的态度和他们的行动。对他们而言也是如此。直到我读到基兰•德赛的这本小说。这是我第二次在印裔作家的书中读到中国人的境遇,上一本是描写一位印度商人发家史的小说《白老虎》。
基兰•德赛15岁之前住在印度,2006年《继承失落的人》获得布克奖时,她已经在英国和美国生活了20年。小说有两条线索。一条围绕着印度老法官和他的外孙女赛伊;另一条围绕着法官的佣人厨师和他在纽约打工的儿子比居。这本小说的主要人物中,至少有两位在分享着和我同样的感受。一位是老法官,另一位是厨师的儿子比居。原因是,他们都在两个世界之中生活过。
老法官杰姆拜伊是英国殖民时期的产物。他出身于佃农家庭,住在一个印度小城市的市郊。他的学习成绩帮助他摆脱了贫穷和种姓带来的限制。受益于英国殖民者统治印度时期要在内务部安排50%印度人的规则,他得以获得奖学金到剑桥接受法学教育,归国之后进入精英行列。英国人这么做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弥合同本土印度人之间的鸿沟──如果是一名印度治理者在治理印度的各邦,是否他们会更容易理解那些印度人、也更容易被那些印度人接受?但效果却恰恰相反。他们教育出的这些印度人,反而距离印度更远。像杰姆拜伊法官这样的印度精英明白自己变不成英国人,但是他们要想再变成父辈那样的印度人,却也毫无可能。
基兰•德赛说,“他妒忌英国人,仇恨印度人。凭着憎恨的热情,他努力要使自己成为英国人,而事实是他即将成为每个人都厌憎的对象,无论是英国人还是印度人” 。他变成了生活在两个世界的裂缝中的人。像他这样的人,难以进入他想要进入的那个世界,但是也无法再回到他来自的那个世界。英国人最初的目的是希望他们来扮演两个世界之间的桥梁,结果是他们自身却变成了鸿沟。他们是西化的印度人,住在印度,却和印度全然脱节。或者说,他们是更加复杂的印度的一部分。就好像中国思想史学者葛兆光曾经说过的,当我们在谈论中国时,我们需要问,我们谈论的是哪一个中国。不同的知识密度和财富密度已经让这个概念支离破碎。
这一鸿沟特征在他孙子辈的、希望靠高等教育来改变命运的印度人身上也表现了出来。同他的孙女陷入一场恋爱的家庭数学老师基恩,其内心的真实想法是,“他想到自己曾不止一次希望能在美国或英国大使馆门前排队,然后离开……高飞远走,再见,拜拜。远离历史,远离家人的期望和百年累积的债务。在进行当中他突然感觉爱国主义是多么误谬;它充其量只是挫败的表现──领袖们操纵着常人的愤怒,以及那些只为愤世嫉俗而藐视一切的青春期少年;而他们自己却希望获得同政府官员一样的权力──拨给当地商人生意项目来换取贿赂,为家里亲戚谋取好职位,送孩子去好学校,用管道煤气做饭……”
基恩没有勇气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但是厨师的儿子比居却拿到了美国签证。法官或基恩同比居像是两种类型的移民者。一种类型的人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挣脱了自己父辈的命运轨迹,不再仅是终老在印度的小城或乡村,为生存(大部分时候还有贫穷)所困,咒骂着是政府的无能和贪腐让自己陷入这种命运,同时却幻想自己也能成为那些无能和贪腐的权力阶层的一员。另一种类型的人,则纯粹是加入了全球化带来的劳工大军。他们只需要出售自己的廉价劳动力,就可以在纽约、伦敦这样的大城市谋取一席之地,进入一种和自己成长的城市截然不同的文明。但即使是像比居这样的人,当他和自己的厨师父亲通话时,他也发现,“他没法和父亲谈话;他们之间几乎无话可说,除了讲些紧急事情,用缩短的电报用语,像在战场上一样大声喊着。他们的生活已经互不相关,只是心里仍希翼着那份维系” 。
而我们将这里的印度替换成中国、纽约与伦敦替换成北京或上海,这种感觉同样真实。
离开父亲和印度太久让比居在想象中美化了印度。因此,他在纽约买了礼品(其中包括家电和服装),将自己积攒的现金塞进皮鞋里,坐飞机返回印度。尽管他在纽约的印度老乡警告他:“我的父亲只要他还活着,总是对我说,‘很好,就留在那儿,不要再回到这个垃圾地方’……想想你的孩子。如果你留在这里,你儿子能赚10万美元,在印度为同一家公司工作只能挣1000美元。到时你怎么把孩子送到最好的国际学校念书?你犯了个大错误……呵,比居,你只要一回去,就开始想怎么离开那个鬼地方。”
躺在驶往河南小城的火车硬卧上,我明白我身边就有着像法官、基恩和比居这样的人。他们同样纠结地生活在今日的中国。今天中国的大城市如北京和上海,同我出生的河南小城,也同样如两个世界。方言到普通话的转换,犹如印度口音的英语努力向着美式英语或英式英语靠拢;而从一个没有24小时热水和麦当劳、报刊厅找不到几本杂志的小城,到一个遍布24小时便利店必胜客星巴克,更不要提还有苹果专卖店以及蒂凡尼旗舰店的大城市,则和他们移居到纽约伦敦毫无二致;以及,同样的需要再从头开始构建一个社交圈,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你不再有发小的概念,大学以前的同学和朋友基本会从你的生活中淡出。这无异于移民。它还包括着同样的痛苦:怀有乡愁,但是每一次的回乡,都提醒着你,你已经不再属于那个小城,而你也难以再接受那个地方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同父辈之间仍然有着情感的维系,但是却难以再进行深入的交流,因为已经不再分享同样的知识背景;以及,这两个世界都同样让你痛苦。
对了,我想我需要介绍一下小说中从纽约回到印度的比居的境遇:下飞机之后,在搭乘汽车去印度和尼泊尔边境的小城的路上,他遭遇了抢劫,他辛辛苦苦积攒的现金,以及他采购的礼品,都被洗劫一空。劫匪甚至拿走了他纽约范儿的牛仔裤和皮鞋,扔给他一条女式睡衣裹体。这是小说家对怀乡病的一种嘲弄。虽然它在现实世界中发生的概率很低,但这个情节,只会加深我们这些无异于移民的人的痛苦,让我们明白已经难以再回到故乡,而只能生活在一个无根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