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16个小时的马拉松似谈判后,欧盟终于在3月20日达成了一项协议,要为欧洲的破产银行创立一个单一清算机制(SRM)和单一重组基金(SRF)。理论上来讲,现在有关如何关闭这样的银行的步骤更清晰了,但我们仍然需要细则。就本质而言,这项协议没有达到一个最佳设计的银行清算机制的水准。不可避免地,这反映出了欧盟以及欧元区财政权的分裂和制度结构的纷繁复杂。对欧洲来说,简单明了的制度是一种从未享受过的奢侈。
这项协议是所谓的“三方会谈”(institutionaltrialogue)的成果,其中包括了欧盟成员国,欧盟委员会,以及欧盟议会。在截止日期的压力之下,谈判者不得不在三更半夜将德国71岁高龄的财政部长WolfgangSchäuble叫醒,以获得最终认可。没必要由严重的金融市场压力来迫使谈判者达成协议。未来的动荡存在着风险,会把欧元区刚刚建立起来的稳定给破坏掉。
在这一协议中,几乎每个人都能分一杯羹。这很像欧盟的财政部长们在12月接受的协议。这反映了成员国家在欧盟决策中持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这项新的协议也有所进步,因为欧盟议会——在欧洲央行(ECB)和欧盟委员会的帮助下——对成员国实施了它的影响,尤其是对顽固的德国。鉴于欧盟议会选举的临近,成员国的强硬立场是可以预料的,国会议员们也将会心满意足。
这次协议至少在三个议题上获得了改进。
1,SRF交互化的加速(Accelerated mutualization of theSRF)。SRF的国家部分将在8年而不是10年后全部交互化,且第一年后就要实现40%的交互化,第二年后就要实现60%的交互化,而不是12月份所预想的每年10%。总的说来,渐进主义的加速是一个好消息。
2,SRF的借贷能力。8年过后,SRF仍然被控制在550亿欧元以内(1%的保额内存款)。对于大型银行系统来说,这是一个小数目。但如果有必要的话,在未来银行业能够有资金流贡献给SRF的前提下,SRF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借贷。这就使它能够获取大量的额外资源。虽然,我们还不清楚SRF能够借多少钱,但是这种能力使得SRF能够避免依赖于纳税人或担保金。如果没有纳税人参与的话,就很快能实现成员国家财政负担的交互化。SRF借款的实际决定必须由单一解决委员会(SRB)(singleresolution board)来做出。不过投票规则尚不明确:是成员国家的简单多数?某种条件的多数决定?或者甚至是一致同意?具体细则会告诉我们。
3,决策上的略微改进。每当欧盟领导缺乏制度手段(来解决)金融或监管问题时,他们常常将责任转交给欧洲中央银行(ECB)。这次也是一样,因为法兰克福的角色被强化了。虽然具体细则仍然有待观察,但是现在不管是对成员国家也好,还是对欧盟理事会也罢,如果他们试图要阻止ECB要求启动或关闭一个境况不佳的银行的话,这将变得越来越困难。以ECB的主席MarioDraghi的话来讲,中央银行在评估一个银行是否破产中所起的是“领导角色”。这是否意味着仍然存在政治干涉?答案是否定的。只有当ECB要求一个成员国处理其国内的银行时,成员国才可能过度干预SRB的工作。
在欧洲,成员国家与银行之间臭名昭著的“恶性循环”已经被彻底破坏了吗?没有。但是这个联系被削弱了。这不仅仅是因为ECB承担起了新的监管责任,也是由于新的规则要求未来对债权人增加破产成本,也源于欧盟最近在SRM和SRF上迈出的几步。
这是否意味着新的系统能够像自动驾驶仪一样,在一周内处理真实的欧洲超大型银行的破产呢?当然不是这样。这样一个期待是不切实际的。期待一个监管框架能够在一周内毫无瑕疵地处理一个真实的超大型银行破产,以及/或者一次真正的系统性银行危机,这是不理性的。美国政府在2008年也没有仅仅把花旗银行交给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就了事。必须先创造一个新的结算和支持。苏格兰皇家银行(PBS)——英国最大的银行——通过新的国会法案来让英国政府接管。连世界上最古老、最稳固的金融中心在2008年都做不到像自动驾驶仪一样运作,那么要求现在新建立的欧洲制度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是一个误解。
在制度上来讲,人们希望SRF能够由单一的欧元区财政部做为后盾。不过,欧元区仍然缺乏政治一体化来建立这样的政治实体。有的观点认为,由于不像FDIC一样拥有明显的公共基金获取途径,因此SRM就有着致命的缺陷。然而,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要是依据这样的论点来看的话,这就意味着未来欧元区的领导在下一次危机中会使得他们的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崩溃。然而,他们在2008-2013年并没有这么做,也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他们在将来会这么做。虽然这不大可能,但是即使在下一次危机中还是没有任何私人资本借款给SRF,来自欧元区诸如欧洲稳定机制(ESM)这样机构的公共信用可能也是可得的,不管决策者今天公开宣称什么。归根结底,ESM条约的第19条款写着,ESM委员会(就是欧元区的财政部长们)可以在任何时候变更ESM的借贷规则。ECB将会长期监管那些未来问题重重的银行,因此遗留资产问题从定义来说是无效的。要让一个单独的成员国来买单,这一选择并不适用。
此外,假定SRM没有公共支持就将使其公共信誉受损,以至于引起银行挤兑,这也是过于杞人忧天了。毕竟,除了2007年爱尔兰的北岩银行外,欧洲在这次危机中还没有出现过银行挤兑。即便是缺乏一个明确的存款担保或裁决机构,欧洲给这样的零售银行挤兑设定的门槛是比通常假定的要高很多。
有这样一些新的决定因素,新的银行联盟将能够更加迅捷地应对欧洲绝大多数的中型和大型银行倒闭,同时不给纳税人增加负担。这包括超大型银行由于内部失误而破产的个案,比如1990年代的里昂信贷银行。只有在像2008年这样的系统性银行危机的情况下,公共基金才是必须的,欧元区新的政治设计才是必要的。然而,这与美国或英国仍然保持的情况并无不同。
即使制度建构过程是以多年的经济停滞为代价才得来的,这对欧元区来说也绝非是微不足道的成就。不过,要是和美国政治制度的经历——在1933年4000个商业银行和1700个存贷款机构倒闭后,它才建立了FDIC——比起来,欧元区所经历的分娩阵痛也不是那么大。
SRF代表着欧元区之前的国家财政义务实现了初步的逐渐相互化。8年之后,欧洲将有一个共同的银行业基金(banking industry-financed fund),逐渐取代各国政府无计划的系统和它们的纳税人,使它们不至于在处理欧洲系统性银行危机时付出险些关闭最大银行的代价。这一经验表明,通往政府债务交互化(欧洲债券)的道路可能会有类似的过程。
首先,在银行联盟谈判中,“遗留资产”必须由各国政府资源来应对,除非各国政府接受紧急援助,并且使它们服从于外部制约。因此在这一事实到来之前,一国政府可能有义务将其政府债务减少到可持续的水平(比如说DGP的60-80%),并且这是在债务流入欧洲债券市场以前就达到这一水平。由此,许多的欧元区国家将必须在一定时间内遵守新的财政条约中减少债务的要求,假如它们想要获得公共的欧元债券的话。
第二,银行联盟在走向银行业债务的交互化之前,在政治要求的监管方面已经有了单一监管机制(SSM)在起效。由此,欧元区更深层次的政治联盟将必须领先于欧元区任何的政府债务相互化。
最后,银行联盟——包括新的SRM/SRF和解——是ECB长时间的制度扩张的结果。ECB是欧元区不可或缺的机构,同时也是唯一一个在决策中实行联邦制(一国一票)的机构。随着具有这样一种决策过程的机构颁布越来越多的欧洲规则——与欧盟理事会的条件绝对多数制(qualified supermajority)或偶尔的一致通过的要求完全不同——欧洲的一体化已经被大幅地,也许是悄无声息地,加强了。
ECB已经反复展示了其机构独立性和政治权力,能向成员国家的金融援助要求说不。因此,它仍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中央银行。将ECB比作其他国家的银行监管机构的话,ECB在一个结盟国家中也同样拥有一定的政治独立性。
注:
原文选自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IIE)“实时经济观察”项目,原文发表时间是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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