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金融体系的最大脆弱性来自于政府配置资源权力过大所导致的严重的道德风险和债务失控。整个信用系统都在套体制的“利”。
中国金融体系最大的风险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财政决定信用;一是金融垄断体系。
中国的地方政府和国有部门通过各种方式控制土地、矿产等要素的价格,并控制着税收、收费、准入等对经济和金融活动有着绝对影响力的多种要素。因此它能将要素价格压至均衡价格之下,能将利率压至自然利率之下,从而扭曲微观的投资回报,于是信用跟着回报走,中国的财政和准财政活动具有极强的货币创生性,这就是经济学家们常讲的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我称之为“财政决定信用”(货币需求)。财政风险最后都转化为金融风险。
中国金融业目前由国有银行主导。六家最大国有银行(包含国开行)的资产占银行业全部资产的60%,工农中建四家银行每一家资产占GDP比重都超过25%。
这种金融抑制的格局便于国有银行体系将家庭部门储蓄不断转化为国有部门和政府的收入,以支持投资和信用的扩张。
房地产是这一模式的关键一环。某种程度上房地产是地方政府的融资机制的安排。也就是说,只有将地产商的债务转化为房地产投资,最终才会变成地方政府的收入,进而撬动银行支持投资的杠杆。
所以人们看到中国金融体系的两个典型特征,首先,借贷主体是与政府相关的机构(地产融资最终也是转化为政府的收入);其次,金融机构的高管与政府行政序列的官员没有本质区别(官本位)。这样金融系统资源分配的效率非常差。
软预算约束普遍存在。对投资效果负责的机制不在,谁借钱谁负责的机制不在。“新官”对上新项目、借新债情有独钟,一般都不爱理旧账。银行在体制的牵引和自身利润激励下杠杆急速上升。中国存在着广泛的非市场机制的利益动机,刺激投资者和生产者追求资本收入最大化,而不是资本效益的最大化。
所以没有财政改革的金融改革可能会导致金融混乱;没有金融组织体系商业化改革,金融基础行为难变;如果这两方面没有变化,金融改革也只是以不同名义对现状的延续。
改革者曾经认为问题在市场,只要将更多的被管制的要素比如货币、土地、人、资源释放到市场中,就能激发活力。所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改革将能引导更多资金流向民营高科技和服务企业,并且有助于重构中国经济。
但最后发现,这一思维造就了影子银行和银行的影子业务的异象繁荣(超前金融自由化快速释放体制的扭曲):通过同业+理财负债等模式绕开僵化的、效率低下的贷款规模和贷存比的控制来支撑信用扩张。
尽管信贷增速被信贷规模和贷存比控制压制在14%-15%的区间,但社会融资总量的增速仍保持在20%以上的水平,信贷以外的社会融资总量(影子银行和银行影子业务)的增速近两年一直保持在40%的高速增长。更多的钱被送到了平台和地产(银行逆向选择),一业兴旺百业枯(挤出效应)。
改革者开始反思前面的路径。问题的关键可能更在于主体性不健全、残缺,从而导致要素和收入分配机制畸形。
实现利率市场化要解决的可能远远不是实现存款利率的浮动和减小利差这些形式上的标志,而是支撑利率市场化一系列背后的经济条件、市场条件、监管条件以及体制条件。
央行副行长易纲也认为,利率完全市场化和国家对大银行的控股、存款保险以及国家注资银行等是有矛盾的。产权清晰和所有制多元化、打破垄断、有序退出、预算硬约束是利率市场化深层次上的必要条件。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中国不是不可以立马放开存款的上限控制,但放开竞争之后,某家银行会出现可能的竞争失败,而竞争失败还会由政府兜底。这种“软预算约束”道德风险的存在会加剧市场竞争。
当下的困局都根植于政府主导的资源分配体制,作为未来金融改革的设计需要考虑的,可能要注意选择一个减少这种机制影响的政策方向,而不是选择放大这一机制扭曲效应的方向。
二是强化审慎监管体制和危机处置能力的改革;
三是汇率弹性、利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开放等要素领域的改革。
从过去十年的金融改革历程看,越来越多的人深切地感受到,金融组织体系变革是下一步金融体制改革核心前提,即实质性突破金融垄断,厘清金融与政府的关系。如果金融机构基础行为不改变,不仅利率市场化等要素改革很难取得实质性成效,而且面对宏观政策和监管效率低下,央行就必须用信贷额度和贷存比控制这种效率比较低的行政约束去调和经济体制内外两层皮的矛盾。
最近发布的国研中心的一份研究成果(“383”方案)以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金融改革的一些表述,某种程度上都反映了这种思考。
如何逐步降低国有银行体系份额,是否有可能选择一家到两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实施民营化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改造;积极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等;加快推进增加市场约束、降低道德风险的改革: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市政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