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规划了中国现代化之路的关键方向和具体路线图,特别是此次三中全会《决定》中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首次在国家政治层面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这一命题的提出是我们党执政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实践的总结和升华,也是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执政纲领,还表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新的阶段,有了新的目标和新的历史任务。这是中国领导人对中国现代化的新认识、新主张。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识在中国语境和中国现实下的国家治理?国家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什么样的关系?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什么样的特征?未来中国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又将去向何方?这就需要从比较政治学、制度经济学等多个方面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命题进行深入研究与阐释。
本文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特别围绕习近平同志《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以下简称《讲话》),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改革总目标进行全面阐释。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第一部分从政治学的角度重点阐释和解读在中国政治语境下的国家治理这一概念;第二部分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阐释国家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第三部分从比较政治学的角度,阐释中国国家治理的特征。第四部分则初步指明未来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习近平同志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本文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实施国家治理目标的基本制度体系。具体到中国实际而言,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制度体系。一是国家法律制度体系,这是国家和社会根本的制度,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等。这主要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党的制度体系。1982年修订的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制度化的重大标志,走上了“依党章治党”之路。这些党的制度体系包括:党的重大会议召开制度化,重大决策由党的重要会议作出,健全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等领导机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办公、集体决策,推进中央领导人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加快新老交替,实现集体交接班等。三是社会的制度体系。这包括政治协商制度和基层自治制度体系。这是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制度平台。
国家治理能力就是国家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实际能力,是国家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具体到中国实际而言,它应当包括三方面的能力:一是国家机构履职能力。这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机构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能力,实现国家目标的能力。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即中央政府将地方各级政府纳入共同治理目标的治理能力。具体到中国国情,是指如何确定中国极其特殊的五级政府机构职能,并根据不同时期的治理目标,不断创新和分解履职目标和能力。二是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这主要是指国家机构如何充分与赋权主体——人民充分进行互动的能力,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具体到中国国情,包括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如何有效地提供全国性公共物品;作为地方人大代表,如何有效地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作为社区和基层代表,如何有效地提供自身组织的服务。三是国家制度的建构和自我更新能力。这主要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治理制度的建设与变革的能力。国家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的良好制度平台,是国家治理能力可否实现的重要要素。但落后和不合时宜的国家制度同样也会桎梏和阻碍国家治理能力。因此国家制度的建构和自我更新能力同样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能力紧密联系的一体两面。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能力得以实施的重要制度平台,而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具体执行力的体现。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国家治理体系规范并约束着国家治理能力的运行,而国家治理能力的强弱也会影响国家治理体系的具体实施和自我完善。我们可以这么认为,有治理制度,无治理能力,那么制度就徒有虚名;有治理能力,没治理制度,那么能力就会被泛用滥用。在制度体系下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改进制度体系。
在这里,还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国家治理与市场治理,也有其相关性。有效的市场治理会促进国家治理,而有效的国家治理也会促进市场治理,特别是建立统一的、竞争的、高效的市场体系。所以,中国不仅要从微观经济的视角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市场体系、现代契约制度,还要从宏观的视角建立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手段。这就是为什么既需要高效率的无形市场之手,又需要高效率的有形政府之手,由此才能够既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又降低国家治理成本,既取得微观经济效益最大化,也取得宏观效益最大化。而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目标也是同样的,既要降低国家社会治理成本,又要降低基层社会管理成本,既要获得宏观社会效益最大化,又要获得微观社会效益最大化。
现代化始终是过去一百多年中国发展的主题。学界对于现代化这一概念有诸多讨论,本文借鉴张培刚教授的关于工业化的定义张培刚将“工业化”定义为“一系列基要生产函数,连续发生变化的过程。”(张培刚著:《农业与工业化:农业国工业化问题初探》,中文版,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第70页。)后来张培刚又将”工业化“定义为:“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要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的过程。”。(张培刚:《发展经济学通论》,第1卷:《农业国工业化问题》,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190页。),将现代化定义为:“全社会范围,一系列现代要素以及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的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的变化或变革的过程。”所谓国家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增加新的现代化要素,用现代化要素改造传统要素和传统要素不断现代化的过程。即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最大限度扩大生产、创造财富,最大限度利用现代知识、科技、教育、文化和信息要素。它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变革,各种传统关系、传统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变得更加“现代”的一种变化。
具体来说,这个概念包括五方面的内涵:其一,现代化是历史的概念、发展的概念。现代化不是一个固定的概念,也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概念,它是随着人们对现代化的实践和认识,不断丰富、不断完善、不断动态的概念。这意味着现代化并没有固定的模式或唯一的道路,现代化并不等同于西方化,不同的国家会有不同的现代化道路,如中国现代化道路,它不是对西方现代化的模仿和复制,只是对其学习和借鉴,还是创新和超越。其二,现代化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的现代化。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包括经济现代化、社会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它不仅是单一的经济现代化。二是包括城市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沿海地区现代化与中西部地区现代化,少数民族地区和人口现代化,全体人口现代化。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现代化一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所有人口所分享,更加包容、更加公平、更加共享。其三,现代化是现代要素以及组合方式,这就涉及到土地、资源、能源、资本、劳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信息、知识和制度、法律等现代要素。也涉及到各种现代要素组合方式,不同的要素有不同的组合方式,有的要素组合方式是需要利用市场机制配置,有的要素组合方式是需要由政府有效提供,有的要素组合方式是两种机制共同来提供。其四,现代化是一个连续的积累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从低级到中级,再到高级,从量变到部分质变,再量变到再部分质变,最后引起质变。这就显示了现代化发展的阶段性与质变性,例如中国过去的三十多年先后经历了从绝对贫困到解决温饱,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十一亿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正在向小康(水平)迈进。江泽民:《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92年10月12日。达到小康水平,进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现在达到的小康水平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提出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年11月18日。与此同时现代化是不断积累的过程,尤其防止任何破坏和中断,即所谓“不怕慢,就怕站,更怕断。”从这个意义上看,现代化程度就是关于时间函数。其五,现代化是全方位的变革过程,这包括观念变革,经济变革,社会变革,文化变革等等,本质上就是现代国家制度建设与体制改革。
从中国现代化实践来看,新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经历了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多次循环的认识过程,长达50多年的历史过程。从早期来看,主要是以经济现代化为核心。从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即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到1964年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即在本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1]1975年又重申了四个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2]这一时期,领导人所理解的现代化,基本上还是经济现代化的范畴。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对现代化的含义逐渐扩展,从经济建设为主到五位一体的现代化,逐步形成“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总体布局。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的三大建设:经济建设、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也提出了“两步走”设想。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设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经济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建设与文化体制改革的“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3]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全面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4]至此,21世纪上半叶(指2000-2050年)中国现代化总体布局基本形成。
由此可知,中国的现代化总体布局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多次性认识,不断完善的,也经历了五十多年的中国现代化的实践、探索、创新之后才形成。可以说是从经济现代化过渡到了全面现代化,再到全面协调各类现代化。因此就是从单一的追求经济现代化,到开始涉及到不同领域的现代化,从而使得中国进入21世纪的时候,全面推进全面协调我们的现代化。从这个视角来看,中国的“五位一体”现代化已经超越了以经济现代化、物质现代化为标志的西方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则是国家现代化的最重要的手段,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直接决定了国家现代化的路径和可能。因此,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目标和国家现代化的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那么究竟什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呢?本文将国家治理现代化定义为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即治理制度和治理能力作为现代政治要素,不断地、连续地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革的过程。一是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包括一整套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生态环境的治理体系;二是在这一治理体系下,治理能力的运用能够更加有效、更加透明、更加公平,这包括各种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生态环境的、科技的、信息的现代化手段。这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家制度是最重要的无形现代要素,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的发动因素和推动力量。早在1949年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一书中,就讨论了制度对工业化的作用。他指出,社会制度,即人的和物的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分配。它既是发动因素,又是限制因素。后来他将推动一国工业化的发动因素主要归纳为三个方面:企业家创新精神,技术进步,制度革新。他认为,最易改变且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的,则是涉及经济运行各种操作规则的制度安排,例如市场制度、企业制度、信用制度等等。至于宪法秩序和规范性行为准则,却为一般的制度安排提供了制度环境;尤其是宪法秩序既可能为新制度安排的创新形成需求诱导,又可能提供新制度供给,它的变迁或创新则会从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5]
而制度同样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产生重要影响。这是因为国家治理会产生治理费用、治理成本,一个有效的国家制度安排就是不断降低治理费用、减少治理成本。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降低国家治理成本,提高国家现代化收益。而这必须依靠国家制度的现代化。例如国家经济制度现代化就会大大降低各种经济活动主体的交易成本,大大减少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的障碍,提供了巨国规模效应,就会大大促进经济增长。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没有制度创新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而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则反映了制度创新。对于微观的市场制度、企业制度的创新主体是企业家、投资者,对于宏观的国家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创新主体是政府、政治家。又由于微观制度与宏观制度之间有其关联性、互补性和相互依赖性,这就需要企业与政府合作,企业家与政治家合作。
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未来的中国实践中关键是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党、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三化”本质上就是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收益。因为中国是一个超大规模的大陆型国家,一个超大规模的人口(中国总人口为13.5亿人,比美国的3.1亿人口多出10亿人,比欧盟27国的5亿人口多出8亿人),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一个超大规模的国家(中国有五级政府,美国为三级政府,即使是欧盟也只有四级政府),一个超大规模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拥有8500万党员,美国民主党拥有4300多万党员,美国共和党拥有3000多万党员),因此就需要创新独特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手段,才能够有效率地治理中国,也只有不断地实现三大治理的“三化”,才能够使中国天下大治,持续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长治久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党、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三化”的关键词在于“化”字,也就是说实现这一目标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本身就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演变的过程和不断适应的过程。这与中国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现代化的“化”应当是同步的,并与时俱进的。
习近平同志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
中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与美国、欧盟等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有如下重要特性:
第一,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来源方面。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来源是国家治理体系发展方向的重要约束性条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脱离于社会传统和制度历史。与西方相比,中国的国家发展与治理的历史来源和历史轨迹是不同的,特别是近现代化历史发展轨迹是根本不同的,中国也曾学习、模仿、照搬过西方的制度,如总统制、国会制等,但都失败了,因而中国就从初始条件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和不同的基本制度。这也决定了中国未来的国家治理体系不可能完全推翻重来,照搬西方治理体系的模式。
第二,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制度。治理体系的基本制度是决定国家治理体系发展方向的根本性条件。基本制度决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活力和空间。中国是创新型的社会主义制度,而西方国家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制度。中国不仅是现代化的后来者,还是现代国家制度是后来者,因此一方面可以利用后发优势,学习借鉴先行国家的经验,少走弯路,这就是所谓“制度学习”效应。另一方面还必须创新新的制度安排,对此,美国经济学家格申克龙(Gerschenkron,1962)就曾指出,经济落后国家的六个特征之一就是:一国的经济越落后,特殊的制度因素在增加新生工业部门资本供给中的作用就越大。它是指经济落后的后进国需要往往采取特殊的制度安排来补他们的落后,而这些国家通常可以找到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详细分析参见亚历山大·格申克龙著:《经济落后的历史透视》,中文版,商务印书馆,2009。不过,格申克龙并没有说明这种“特殊制度”是哪种制度安排?但是毛泽东等人是比较自觉地选择了一种新的特殊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邓小平等人是更加自觉地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因而作为后发国快速地、成功地追赶了先行国(特别是美国)。从制度比较看,中国的制度体系更年轻、更具活力、更具变革性,相反,美国的制度体系更年久、更稳定、更具保守性,如果比较一下美国宪法与中国宪法制定的时间长短相差一百多年,而中国宪法的修正频率远高于美国,显示了灵活性、适应性和创新性。这也表明,仅有一个好的制度还不行,还需要有不断改革、不断调整、灵活适度的制度变迁。中国就是符合这一制度变迁的历史逻辑。
第三,国家治理体系的手段和工具。国家治理体系的手段和工具是治理体系的最重要特征,也直接决定了国家治理绩效的效率和成果。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基于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混合经济,形象地说是“东方巨人”的“两条腿走路”,就是比一条腿走路的竞争者走得快;中国是采用“两只手”,而不是“一支手”,是强调“两只手都要硬”,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以中美比较为例,中国不仅有国防和军事战略,而且还有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战略,而美国只有国防和军事战略,并无国家发展战略,只关注“大炮”,军费开支占了世界比重的40%,在全球过度军事扩张,也成为美国衰落的重要原因。再比如,中国采用了五年规划手段和国家专项规划相结合作为重要的国家治理手段,美国只有国家专项规划,更多的是国防和军事专项规划。
第四,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目标。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目标决定了国家治理的影响范围,也间接决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最终方向。西方国家的治理体系是没有明确的长期目标的,无论是在宪法或施政纲领中,都没有明确的表述。中国则大为不同:首先,在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就表达了长期目标,《党章》(2012)提出:“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其次,我们的《宪法》也表达了长期目标,《宪法》(2004)提出:“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再次,目前习近平同志明确表达了建立国家治理体系基本目标,就是“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由此可知,无论是国家治理体系还是国家治理手段,都是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的制度体系和基本手段。
与一般国家相比,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有三大突出特点。一是党的治理。这是指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治理,这不同于其他国家政治政党治理,包括执政党治理。这是因为从1921年成立中国共产党,经历了28年的残酷战争的淘汰,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一整套的组织制度,从1949年成立新中国之后,又不断发展出一整套执政党的治理制度体系。二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这是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治理。国家基本制度是根本不同的,国家治理体系也不同,国家治理手段也不同,因而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绩效也不同。中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内涵了社会主义要素,特别是社会主义的制度要素。这就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三是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中国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公民社会(基于《宪法》所赋予的各种权利),还是十分典型的中国意义下的人民社会,因此它的社会治理就超越了西方社会治理的含义,是人民为主体的社会治理,人民是社会的主人,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要依法参与社区管理、基层管理、地方管理(如地方人大)、国家管理(如全国人大)。四、结语:未来重大历史任务
从国际竞争看,国家竞争本质上也是国家治理竞争,国家治理竞争本质上是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能力的竞争。尽管中国还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是经过60多年的实践,已经创新出独具特色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从而快速地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差距,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社会变迁与社会进步。但这并不意味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是完美无缺的,诚如习近平同志所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
这里就存在关于制度自觉与制度自信的认识。我们所说的制度自信是建立在制度自觉的基础上。所谓制度自觉,就是认为社会主义的制度是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制度,诚如毛泽东所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因此我们就有了制度自信。尽管中国还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是经过60多年的实践,已经创新出独具特色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从而快速地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差距,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社会变迁与社会进步。所谓制度自觉,就是认为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社会主义的制度还不完善,还有很多缺陷,还会随着发展的进程出现各种不尽人意的方面。社会主义社会从来就不是一个纯而又纯的社会,又不是一切都美好的社会,而是一个好事与坏事、先进与落后、健康与腐朽、进步与倒退、正义与邪恶并存的十分复杂的社会。事实上,早在1956年时毛泽东就指出:我们不要迷信,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都是好的。在我们的社会里,一定有好的东西,也有坏的东西,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先进的,也有落后的。正因为是这样,我们才要进行改造,把坏的东西改造成好的东西。他承认,但是我们不会把一切都做好,否则我们的后代就没有工作所作了。[6]因此,我们就要有不断改革、不断完善的制度自觉和制度自信,我们也相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总会是好事多于坏事,先进取代落后,健康战胜腐朽,进步阻止倒退,正义战胜邪恶。
那么,我们如何不断地改革完善这一国家治理体系呢?对此,习近平同志还特别务实性地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这是中国领导人对制度自觉与制度自信的最好表达。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十分自觉又十分独创地建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及其体系,也曾犯过严重的错误、出现过严重的曲折,毛泽东的失误不在“制(度)”,而在“政(策)”。也就是说他所创立的执政党制度、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但是他晚年所实行的“大跃进”的政策和“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是脱离中国经济国情和政治国情,又超越发展阶段,也必然走向失败。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是重建这一制度体系,非常务实地针对体制弊端自我改革、大胆改革,又前瞻性地构想了三十年的制度建设战略,为后来的人创造了更高的制度基础。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诚如习近平同志所言,“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就更加明确了中国制度建设、制度现代化目标和方向即“四个为”,这正是中国国家的核心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同时也明确了这套制度体系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由此才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这反映了中国国家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性和目的性。
总之,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中国国家治理施政纲领,也标志着中国进入国家制度、国家治理现代化时代。具体地讲,这个《讲话》,具有思想的深刻性,集中了全党全国的智慧,创新了治国的新理念;政治的正确性,明确了我们的政治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的独创性,超越了西方治理理论,构建中国国家治理的理论框架;实践的指导性,这一理论来源于中国改革开放实践,又指导于中国改革开放实践,将使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使中国治理能力更加强大。
[参考文献]
[1] 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439.
[2] 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479.
[3]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年11月8日.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5]张培刚.新发展经济学(增订版)[M].北京: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145.
[6] 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