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与诸多市场机构和政府部门进行了密集交流,大家关心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四季度和明年的宏观政策走向,二是四中全会的改革举措,在此我们一并梳理回应。
一、关于宏观政策走向:全面宽松几无可能,定向调控依然可期
1、全面降息降准几无可能,定向调控依然可期。不管是市场还是政府内部,对是否应该全面降准降息都存在分歧。目前来看,支持定向调控的仍然是主流,这也和李克强总理最近一次在达沃斯的讲话基调吻合。政府层面已经对过去大规模刺激的后遗症有了清醒认识,意识到不可能通过“强刺激”政策对冲掉潜在增速的下滑,即便短期有效,长期也会加剧风险。全面降准降息的“强刺激”信号意义太强,而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不见得有效(银行可以提高上浮比例),“性价比”太低,不如定向调控来得实惠。预计5000亿SLF不是尾声,四季度仍会有定向调控措施出台。但值得注意的是,近期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支持全面降准降息的声音的确在增加,主要原因在于实体层面对融资成本高的抱怨较多,地方上的非法集资问题有抬头之势,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2、明年增速目标不再保7.5%基本已形成共识,但具体是“7%”还是“7-7.5%”尚无定论,目前来看,后者可能性较大。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提出“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严把改革督察关,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这是重申“新常态”以来又一个加快改革的信号,而且相关部门可能会成立改革督查组,督促相关改革落实。这意味着未来决策函数中“促改革”将占据越来越大的权重,而“稳增长”的权重将有所下降。11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一个重要的观察窗口,将直接决定明年的改革能否切实推进。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下调增速目标、放弃“7.5%”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但具体定为“7”“7.2”“7.3”还是“7-7.5”仍存在分歧,目前来看,可能性较大的是定一个区间目标“7-7.5%”,这也符合李总理反复强调的区间管理和目标弹性。
3、地产政策“适度”松动或已箭在弦上,不是为了稳增长,是为了保障“合理”的住房需求。从政府角度来看,不会继续把房地产“工具化”,所以必须保持政策定力,遏制“投机”需求,类似2009年那样的全面刺激(7折优惠+天量信贷)不会再现。但大部分人也认为,房地产仍是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应把房地产“妖魔化”。当前地产政策有“过紧”之嫌,主要表现在限制了“合理”的住房需求(首套房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下一步可能把这部分限制放宽,比如认房不认贷、减少交易环节税费等。
二、十八届四中全会前瞻:五大看点
1、会议程序不变,时间略有推后。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届四中全会,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9月中下旬召开,这次四中全会在10月份召开。当然这无伤大雅,不必过度解读。按照以往惯例,由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做报告,总结一年来全面工作,梳理下一年工作思路。经济、反腐、改革、军事、外交、党建都会被提及。市场关心的一些问题,料在此间可以找到答案。
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中央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如今过去已10余载,政法体系仍然存在众多诟病。新一届中央上任伊始,首先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可谓是打响重启“依法治国”第一枪。7月29日,中央在宣布对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的同时,决定10月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显示出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关注、对“依法治国”的紧迫。四中全会有望绘制“法治中国”路线图,将依法治国具体化、路径化,使之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关于四中全会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9月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和全国政协成立65周年的两篇讲话实际上已经做出了框架性的论断。本次会议料不会再专门讨论改革,但总书记所做报告中应会强调按照三中全会部署落实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每一届中央委员会通常召开七次全体会议,这基本形成了惯例,即“一中全会”到“七中全会”。一、二中全会聚焦“人事”安排,“一中全会”讨论选举党的领导,“二中全会”讨论推荐国家机构的领导,“三中全会”一般以经济改革为主题,提出重大改革命题和改革举措,“四中全会”研究党建工作等。去年的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不仅是经济改革决定,还包含政治、文化、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的改革意见,本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就是对三中全会关于政治领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紧扣三中全会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3、政改料有推动,民主或许可期。
三中全会《决议》中指出“依法治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即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央把“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将继续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因为这躲不开、也绕不过,这“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的讲话中提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本届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有望成为当前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据统计,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和全国政协成立65周年的两篇讲话中共提到“民主”122次,其中人大会43次,政协会79次。习近平使用“八个能否”来评价政治制度是否民主、区别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和国外的政治文明,既展现了制度的自信,也表达了发展中国式民主的决心。中国式民主的一大特色就是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里既存在统一,也存在权力分立和相互制约,如何在“依法治国”中真正体现出“中国式民主”将是四中全会研究的重要内容。
4、司法改革切入,纪检监察重构。
习近平多次强调改革必须具有法治思维,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司法改革既是依法改革的切入点,更是依法治国的保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已召开四次,其中两次涉及司法改革,第三次会议更是通过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意见,使司法体制改革成为了三中全会15个改革领域中率先“破题”的改革内容之一。但是,中国地区间的发展差异很大,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司法改革所面临的困难重重。如何处理好公检法之间的配合,使之既能相互配合又能相互监督;如何处理好打击犯罪和保护权利之间的关系,使“重庆现象”不再发生;如何处理维稳和法治的之间的“矛盾”,使维稳能够真正建立在法治之上,这些涉及政治体制建设的内容都急需中央的顶层设计。四中全会以司法改革为切入点讨论依法治国,将有助于党内统一认识,正视改革的艰巨性和困难性,完善政治体制建设,摆脱法律困境,消除改革障碍。一些地区已经在开始试点职业法官体制,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省级垂直管理体制。
目前的反腐工作正在不断的打破“惯例”和“禁区”,自十八大以来,已经查处50余名省部级以上官员,包括政治局前常委、军委前副主席、政协副主席等,十八大前5年查处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共32人,平均每两个月查处一人,十八大后平均每个月查处两人以上,力度之大,有目共睹。反腐工作已经成为本届中央的一张靓丽“名片”,人们开始对反腐“重拾信心”。从长期看,反腐更需要一种长期、稳定的约束机制。2013年初,刚刚上任的王岐山就指出,反腐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本轮的反腐无论是形式上还是性质上,中央都尽力避免“运动式反腐”,倾向采用“法治反腐”,而“法治反腐”才是反腐治本的根本出路,不依法限权、依法问责、依法治贪,前期成果很难获得制度保障,“运动式反腐”只能带来旧病复发,甚至报复性反弹。纪检监察系统在十八大后地位凸显,权力扩大,类垂直管理体制正在形成。
6、追认人事调整,观察重要岗位。
根据党章规定,开除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的党籍,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作出处理决定,待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从前几届看,审议中纪委对落马中央委员及中央候补委员的审查报告也是四中全会的固定议题。所以,6月30日被宣布“双开”的中央委员蒋洁敏、李东生、中央候补委员王永春,4月29日被宣布“双开”的中央候补委员李春城,将在四中全会予以追认、确认。正式开除违法违纪中央委员后,中央一般会从候补委员中递补新的委员,以保证中央委员的名额数量。按照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的排名,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有望按次序成为中央委员。此外,一些重要部门的人事调整或许能从此次中央委员和中央候补委员的调整中看出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