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在河南省视察时说:“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此后,“新常态”一词顿时成为讨论中国经济时的关键词,频繁地在媒体报道中亮相(注1)。本文在考察这些观点的基础上,对①新常态的特征、②新常态下的经济政策进行探讨。
新常态的特征
中国向新常态的过渡期虽然与雷曼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基本重合,但真正的原因是劳动力短缺带来的潜在增长率下降。进入新常态的中国经济,有下述4个与这30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特征。
1)经济增长放缓
中国的实际GDP增长率,改革开放后(1979—2014年上半年)一直保持年均9.8%,雷曼危机后(2009—2014年上半年)也达到年均8.7%,但2014年上半年跌至7.4%,继2012年和2013年之后,再次低于8%(参见图1)。其原因,并非周期性需求衰退,而是劳动力短缺这一结构因素导致的潜在增长率下降。以往的高速增长已经一去不复返,问题在于今后如何保持7—8%左右的中高速增长。
经济增长率,反映短期内的消费、投资、出口等需求项目动向,以供给因素决定的潜在增长率为中心,反复上下波动。如果潜在增长率下降,经济增长率也会随之降低。
这里所说的潜在增长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期间内,各种资源实现最佳配置并充分发挥作用时的经济增长率。中国由于近年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以及意味着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消失的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潜在增长率出现大幅下降。
增长率在概念上由“劳动投入量”和“劳动生产率”的贡献度(拉动)构成,后者进而又可以分为“资本投入量”和“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度。1995—2011年中国的平均增长率(被视为潜在增长率)达到9.9%,分解其中各项因素,可以推算出劳动投入量、资本投入量、全要素生产率(TFP)的贡献度分别为0.7%、5.3%、3.7%(参见图2)。上一段中提到的劳动市场出现的两个变化是压低“劳动投入量”和“资本投入量”贡献度的因素,因此如果全要素生产率的上升速度保持不变,潜在增长率就会下降。
首先,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意味着人口红利变为人口负担。以前劳动年龄人口不仅持续增加,而且由于年轻人占人口多数所以社会储蓄率也很高。劳动年龄人口的增加带来劳动供给量的增加,而且储蓄可以成为投资的资金来源,所以高储蓄率带来了资本投入的增加。但是今后如果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老龄化严重,劳动供给量的减少和储蓄率的下降就会压低增长率。
其次,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也将成为增长的制约。迄今被视为取之不尽的劳动力供给通过以下方式支撑了中国的经济增长。第一,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被工业部门和服务部门吸收,为GDP增长做出了贡献。第二,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农业部门向生产率高的工业和服务部门移动,提高了整个经济的生产率。第三,剩余劳动力使工资得以维持在低水平,在收入分配方面,这有利于资本收入多的高收入阶层,并带来了高储蓄和高投资。然而,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工业部门和服务部门来说,意味着劳动供给量的增长放缓,再加上储蓄率的下降,潜在增长率也只能随之下降。
再次,除了劳动力短缺,中国还存在日益严重的资源和环境问题。随着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渐缩小,后发优势越来越少,这些也都压低了潜在增长率。
2)经济结构有所改善
在潜在增长率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开始将重点从经济规模的扩大转向提高经济质量,因此在产业、需求以及收入分配方面出现了结构性改善。
首先在产业方面,随着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以工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由于大量消费资源和牺牲环境,其发展空间越发有限。相对而言,服务业因能耗低、注重环保,则作为新的增长领域受到关注。其实,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中国的农业和工业比重也随着经济发展而下降,服务业的比重上升,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在2013年首次超过了第二产业(参见图3)。
其次在需求方面,工资和资源价格上涨削弱了中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在储蓄率下降的背景下投资能力也不断下降。另一方面,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的完善推动了消费的扩大。民间消费与GDP比在2010年触底之后开始出现回升趋势,正在替代投资和出口成为经济增长的推动力。
进而在收入分配方面,劳动力短缺带来的工资上涨通过劳动报酬份额的上升,对改善贫富差距做出了贡献。而且东部地区受土地和劳动力紧缺的影响,部分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以此为契机,形成了“西高东低”的增长模式。伴随着城镇化发展的加速,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镇,他们向家乡的汇款等,使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其实,由“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富裕阶层与贫困阶层”构成的“三大差距”已相继开始出现缩小的趋势,综合显示这些差距的基尼系数从2008年的峰值0.491下降到2013年的0.473(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
3)创新愈发重要
迄今生产要素的低价格推动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但是受生产要素价格急速上升的影响,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被迫从扩大劳动力和资本的投入量转向通过创新提高生产率。为了加快创新,许多中国企业不仅从国外引进技术,而且开始积极开展研究开发。正如以电子商务交易企业阿里巴巴、通讯器材制造商华为为首的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所象征的,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的动力。
4)金融风险更为显著
由于经济增长减速,高速增长期的潜在风险正逐步显现。在传统制造业领域,许多企业因产能过剩,经营陷入困境。而且由于当局加强了对影子银行的管控,企业面临筹资困难和筹资成本高涨。进而房地产市场正在进入调整期,依靠“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财源吃紧,还债能力受到质疑。在这种形势下,中国经济能否在避免金融危机的同时实现软着陆,现在尚不明朗(注2)。
新常态下应采取的经济政策
在潜在增长率大幅下降,经济危机风险难以消除的新常态下,中国政府正在推进由“稳增长”、“调结构”和“促改革”这三大支柱构成的经济政策(即“李克强经济学”)。其中“促改革”被摆在了首位。
1)稳增长
李克强总理指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避免经济的大幅度波动,保持一定水平以上的经济增长率,并把通胀率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下。他没有提具体数据,但可参考2014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的7.5%的增长率和3.5%的通胀率目标。
如果不顾潜在增长率下降,像以往一样企图通过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强行追求高增长,就必定会付出巨大代价。首先,受刺激政策影响,虽然增长率会暂时上升,但时隔不久,经济会再次减速,又需要新的刺激政策。长此以往,经济发展将会依赖刺激政策而无法自拔。其次,如同雷曼危机后实施的4万亿元内需刺激政策,从中获益的主要是国企,而非民营企业。随之而来的“国进民退”现象,与中国市场化改革目标逆向而行,很可能扼杀经济活力。再次,刺激政策会加剧产能过剩和企业负债。上一次刺激政策实施后,部分行业就出现了产能过剩,无法还债的后遗症。最后,刺激政策助长房地产泡沫的膨胀。近年发生的以住宅为中心的房地产价格暴涨,很大原因就在于雷曼危机后实施的大幅度宽松政策。房地产泡沫一旦崩溃,中国就有可能经历1990年代日本发生的银行坏帐问题,使宏观经济遭受巨大打击。
因此对于中国来说,首要任务并非为维持高增长而实施刺激政策,而是通过金融改革和财政改革,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预防经济危机。其中当务之急是控制影子银行的融资、地方政府债务的膨胀以及住房价格的上涨。
2)调结构
中国现在需要的是,促进产业方面“从工业转向服务业”、需求方面“从投资转向消费”、生产方式方面通过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升级来推动“从增加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量转向提高生产率”,进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此,中国政府实施了下述政策措施(李克强“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求是》2014年9期,2014年5月)。
首先在产业方面,要依靠改革推动和开放倒逼加快服务业的发展,重点是将增值税覆盖至生产和服务的全部环节,推进金融、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其次在需求方面,为了扩大消费,既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消费环境、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支持发展网络销售等新业态外,还要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设法制化的营商环境。进而在创新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推动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跃升。坚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强化环保、安全、能耗、用地等标准,清理各种优惠政策,促进落后、过剩产能退出,严控新上增量。推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升级。
最后是建设创新平台,开展区域集聚试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014年春,中国政府出台了以特定部门为对象的、被称为“微刺激政策”的一揽子财政货币政策。具体有,国务院于2014年4月2日公布的旨在加速铁路投资和以小企业为对象的税制优惠措施。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于4月和6月两次以对小微企业和农业部门的融资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为对象,下调了存款准备金率。这些政策虽然一般被看作经济刺激政策,但考虑到其目的在于促进各地区间的和谐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保证农产品的稳定供给、发展小微企业等,所以实际上应视为结构改革。
除了这些直接手段外,从中长期来看,人们也期待城镇化能通过扩大内需、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解决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缩小地区间差距等,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贡献。
3)促改革
在促进改革方面,调整政府和市场职能成为焦点。
中国在19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致力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但是,与经济改革相比,政府自身的改革缓慢,不应干预的地方至今还在干预(“越位”)。另一方面,本应发挥的作用却未能充分发挥(“缺位”)。
“越位”表现在,政府依然掌控土地等重要资源,基干产业也仍然被国企垄断。而且掌权官员的自由权限很大,经常直接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就如同体育比赛,政府既当裁判又当选手,所以不可能公平。
另一方面,“缺位”表现在环保、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短缺,经济方面的法律也不完善,执法不透明。需要完善信用和交易秩序的基础并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为解决这些问题,今后必须让政府职能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并且为了激发市场和民营企业的活力,必须放宽限制,打破国企在许多领域的垄断体制,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为此,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18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改革方针。李克强总理也公开承诺,①要拿出完整的“权力清单”,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②要给出“负面清单”,政府要让企业明确不该干什么,可以干什么,“法无禁止皆可为”;③要理出“责任清单”,政府该怎么管市场,“法定职责必须为”。(李克强出席在天津召开的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的致辞,2014年9月10日)
对于已经进入新常态的中国来说,贯彻这些方针将成为规避风险、通过创新这一新动力来保持中高速增长和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
注:
^例如,兰辛珍“进入‘新常态’的中国经济”《北京周报》2014年第25期,6月19日;“特别报道 新常态 平常心①:新常态的‘新’是什么”《人民日报》,2014年8月4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佐军认为,由于解决这些风险需要很长时间,因此中国正处于迈向“新常态”的过程中,还没有进入新常态(“应如何理解‘新常态’”《北京日报》,2014年8月18日),而且中国仍然处于经济增速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时期,只有当度过这一时期后,经济才进入新常态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