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是中国的“国本经济”、“民生经济”、“最基本的生态经济”、“稳定经济”和“未来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主要基础”,是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依托。[1](P9)土地是县域最基本的资源。目前,我国县域陆地总面积874万多平方千米,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94.0%;县域人口总数9.1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70.41%;但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GDP56.31%。这说明,当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土地和人力作为基本资源尚未从根本上激活,其重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尤其是土地资源。
从国家层面讲,县域土地负有以下重大职责:1、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2、工业化、城镇化的空间载体和推动力;3、保障农民的生存与发展;4、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因此,县域土地的开发利用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
土地资源的高效益开发和永续利用是我国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当前,由于我国城乡土地的二元化管理体制和对土地属性的多元界定,导致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土地问题异常突出,从上个世纪末县域政府招商引资的“零地价”,到目前的房地产热、开发区热以及长期受舆论批评屡禁不止的大学城、游乐场、高尔夫球场扩建等,说明土地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从理论上讲,目前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土地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建设用地与粮食安全的保障问题;2、县域经济的自组织发展与国土生态安全问题;3、畸形的土地财政问题;4、农业的产业安全和现代农业发展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就缺乏基础和保障。
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建设用地与粮食安全问题
工业化是当前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主题,城镇化是工业化的重要载体和
推动力。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一种规律性经济社会现象,是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和互动的过程,是人口在空间上由分散向集中的转变,伴随着这一转变的是产品和服务生产的专业化、城乡社会逐步一体化,家庭、企业、政府相互联系的密切,技术创新和企业家才干的不断增强等。[2](p35)
城镇化包括地域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和生活方式城镇化。地域城镇化必然要将部分耕地转化为工业或商业用地。这将带来两个结果,一是耕地面积减少;二是农村人口减少,土地规模集中。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非常突出,但目前我国县域城镇建成区的人口密度却持续降低,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发展研究所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人口城镇化每增加3.5%,土地城镇化就增加8.2%,这说明,我国粗放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仍在持续。中央政府反复强调:要建立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但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以及GDP为核心的官员考核制度使地方政府尤其县域政府对建设用地的欲求量越来越大。笔者2011年参与广东有关县域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调研工作,几乎所有县政府都提出需要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可以肯定,目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国建设用地的规模仍在扩大。据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介绍:“十一五”以来,全国每年建设用地需求在1200万亩以上,每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只有600万亩左右,缺口达50%以上。 [3](p4)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城镇化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30年来,仅农村土地为工业化城市化提供的资本积累达30万亿元,远超过同期所吸引的外资总量。[4](p12)有专家提出:“特别值得担心的是把粮食安全和保护耕地面积联系起来,要求确保18亿亩耕地不许突破。我国改革以后的三十年人口增加了45%,粮食产量增加了60%,而耕地是减少的。可见耕地和粮食产量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18亿亩耕地红线不仅直接导致房价上涨,而且无视耕地作为一种农业要素具有可替代性,并将它与粮食产量——乃至粮食安全绝对地‘捆绑’起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经验上都是缺乏根据的。政府划定的耕地红线注定是要被突破的,而且原有的21亿亩红线已然被破,这条红线束缚的只是中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5](p13)
首先强调:“耕地作为一种农业要素具有可替代性”是不成立的。其次,这种观点忽视了目前我国城市化城镇化粗放型发展的现实和粮食单产技术提高的不定性,影响是相当可怕的!要清楚,目前中国人均可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值的40%。中科院院士陆大道指出:“目前,我国大中城市人均综合用地已超过120平方米,对照国际上的大都市,东京人均综合用地仅78平方米,香港才37平方米”。[6]但按每单位工业用地所产生的工业增加值计算,目前北京大概只相当于东京的1/20。几十年的粗放型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已经使我国耕地遭受重大的破坏。据党国英研究:“从1980年到2005年,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急剧扩张的时期,经济每增长1%,会占用农地30万亩左右。与日本的快速发展时期相比较,我国GDP每增长1%,对土地的占用量差不多是日本的8倍。”[5]2008年全国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达1.231亿亩,人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大大高于其他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明显偏低,容积率一般只有0.3~0.6。[3](p5)一个总人口才21万的贫困县,县城新区框架却要扩张至32平方公里,在人气没有聚集的情况下,快速拉开城市框架,一个可以预见的结果必然是:大量土地被浪费闲置。[6]
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本原则,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关口,而粮食安全则是基础。我们必须清楚,中国的粮食安全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中国人口占世界四分之一,如果中国发生粮食危机,很可能引发全球粮食危机。每年全球粮食交易量是2亿多吨,而中国每年粮食需求为5亿吨,如果中国缺粮,国际市场是无法供应的。从2004年开始,中国已经成为农产品纯进口国。2011年,我国进口粮食5800多万吨,已经超过粮食总产量的1/10,进口棉花331万吨,超过总产量的1/2,进口植物油674万吨,超过总产量67.4%,进口食糖200万吨、猪肉100万吨,均超过总产量的60%。我国农业的产业安全已经进入危险期。中科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农业现代化研究》显示:如果以农业增加值比例、农业劳动力比例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三项指标计算的话,2008年中国农业水平与英国相差约150年,与美国相差108年,与韩国差36年;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比中国工业劳动生产率低约10倍,仅为发达国家的2%,仅为美国的1%;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比国家现代化水平低约10%。[7]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饮食结构发生改变,粮食需要量必然提升,而粮食单产的提高是需要技术支持的,而技术的创新是需要时间和有周期的,可以说,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据国家农业部报告:2030年前后,我国人口将增加2亿以上,粮食总需求量7亿吨以上,按照目前耕地面积,粮食单产需提高40%以上。这是一个根本无法保证可以攻克的技术难关!而耕地面积减少除城镇化用地以外,因生态原因弱化荒化更是触目惊心。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从1986—1995年的10年间,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19326.7km2,年均净减少1933.3km2。我国又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如果耕地面积不能保障,不仅粮食危机有可能发生,而且无法保障农业产业安全。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城镇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而农村土地所有权则属于农村集体组织,二者之间的转化需要经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这种管理体制直接导致以下问题:其一,农用土地和城镇土地在使用价值上的差别。农用土地的使用价值不仅取决于经营者素质、财力,还取决于市场机遇,投资增值很小,而城镇建设田地的使用价值和周围的工商业设施紧密联系,取决于区位,有很强的外部效应。城镇土地的使用价值远远大于农村用地。其二,负担的社会功能差别。城镇土地只承担保障工商业和城镇居民的生活和居住,而农村土地承担着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就业和国家粮食安全,明显地农村土地承担了更多的外部效应。在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太少的情况下,这种外部性社会功能已经使农村土地失去应有的市场弹性和市场效益。而且明显的城乡福利级差使农民愿意失去土地成为城镇居民。其三,两种土地利益分享的差别。农村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吸纳力和对粮食安全的贡献都是针对国家总体利益的,不会或很少对农村集体或地方政府构成影响,而城镇建设用地的有关税收属于地方税种,城镇建设用地带来的土地上的工商业利益也属于地方政府。在目前以GDP作为衡量地方官员职责的考核机制下,城镇建设用地的使用对地方政府则是利益提升。[8]而国家强制性征地这唯一合法途径又为权利寻租和官员腐败提供了操作空间,直接导致“圈地”运动和大量的土地征用腐败案件发生。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十年前(2003年),各地开发区总数5524个,占地面积3.51万平方公里,已经超过全国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总和。当时经济并不发达的江苏泗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就有43.3平方公里,当年就占用基本农田4000多亩。
二、县域经济自组织发展与国土安全及生态安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差异性、发展的不平衡性和自组织性。县域经济自组织发展容易造成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无序竞争,不仅浪费资源(尤其是土地),也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与发展,而且直接造成环境恶化。三十年来,中国可耕地面积减少了20%,每年沙漠化面积达到3400平方公里,国土荒漠化已达1/5,可耕地效力递减达到43%、牧场则达了90%。每年消耗20亿吨硫化煤燃料,有害气体排放量居世界首位。居住着一半以上人口的三大河流域,实际上已陷入自然再生能力丧失的境地。[9](p31)水利部部长陈雷说:近五十年来,中国因水土流失而损失的耕地达五千多万亩,平均每年约一百万亩。[10]另据国土资源部统计表明,目前全国耕种土地面积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每年因土壤污染致粮食减产100亿公斤。[11]
县域经济的发展肩负着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重大职责。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早在上个世纪初就已经完成了国土区域空间的功能规划。在中国古代也是对县域进行分等级按功能管理,比如,隋朝将全国县“以所管闲剧及冲要为等级”。唐代以地位、户口与地理条件等综合划分全国的县为赤、畿、望、紧、上、中、下七等。清雍正时期,将全国县的分等为“冲、繁、疲、难”。而改革开放以来,县域经济发展基本上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资源依赖型思路,必然造成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是明显的不可持续发展路子。
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对国土空间布局进行科学划分,而县域则是国土陆地空间的主体。必须对县域进行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即保证区域经济科学和谐发展,又保障国土安全和生态平衡。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随后,国务院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国家主体功能区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
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建设对国土生态安全和区域经济的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是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格局;二是基本实现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相协调;三是基本实现人口和经济的分布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四是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生活条件均质化。[12]p380必须强调,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区划、规划、政策和考核“四位一体”,区划是前提,规划是关键,而配套政策和考核是保障。但目前各省对县域的国家功能划分基本上停留在规划文件层面,有些甚至连规划工作尚未启动。必须尽快完成县域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并针对功能区定位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管理和环境政策,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方法,并加大对土地弱化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并通过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强化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要在此基础上开展跨行政区域的流域规划保护和林山、草地湿地等生态环境的跨区域保护治理工作,全面保证国土生态安全。
三、畸形的土地财政问题
中国是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国家,中国的地方政府属于“地方发展型政府”。“从行政管理体制的设置来看,‘属地管理’和‘行政发包’是中国政府体系的典型特征”。[13](p23) “发展中国家在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以推动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以长期担当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为主要方式,以经济增长作为政治合法性主要来源的政府模式”。[14](p12)
当前我国省、市、县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模糊,地区之间差别较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最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农业等法定支出主要由县乡政府提供,县乡支出责任偏大。[15](p14)绝大多数县域都是财政入不抵出。据统计,县域单位财政总支出超过总收入600多亿元,补贴县945个,赤字县556个,二者合计占县域总数的72.15%,赤字总量占地方财政总量的77%。县域政府既要提供公共服务,又要筹资推动经济发展,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而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对土地的大量需求和土地资源稀缺性之间的矛盾导致地价节节攀升,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垄断使得土地财政应运而生。根据国家审计署201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16]全国共有2052个县域,即绝大多数县是以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债务抵押的。
土地增值已经成为地方尤其东南沿海县域地区生产总值的重要因素。1999-2008年间,中国土地出让面积从45391公顷上升到165860公顷,年均增长率15.5%,同期土地出让金收入也不断上升,成交价款从514.3亿元上升到1025亿元,剔除通胀因素,成交价款年均增长率高达45%,是财政收入中增长最快的一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介绍,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价款2.7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0.4%。[17](p9)
土地财政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畸形现象,不仅大量耕地被抵占、闲置,危害农业生产,而且严重侵害农民利益,滋生官员腐败,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据调查,江苏在土地用途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约占60-70%,村一级集体组织得25-30%,而农民仅得到5-10%。[18](p12-17) 2011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7万件,涉及土地面积75.1万亩(其中耕地26.4万亩)。而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收农民土地,至少使农民蒙受20000亿元的损失。[19](p2)
要减少地方政府尤其县域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首先要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自由流转。让地方政府逐步从土地经营者的角色中淡出,成为纯粹的管理者。其次,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县域政府支出责任与财力的匹配度,减轻市县政府城镇化支出压力。再次,加快推进地方债务预警与监控体系建设,建立中央层面的全国财政风险预控机制。最后,正视当前城镇化的推动力问题,切实缩小城乡福利差距。
四、现代农业的发展问题
中国农业正在经历历史性变革,农业现代化明显的落后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在10%以下,但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40%,40%的劳动力创造不到10%的GDP,农业的产业安全问题必须正视!我国目前正处于现代农业的发展阶段,必要的耕地保障和规模经营是基础。截至2010年底,我国耕地总数不足18.26亿亩,已接近18亿亩的红线。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发达国家的1/4,只有美国的1/6、阿根廷的1/9、加拿大的1/14。根据党国英等专家的调查估算,目前我国村庄空置面积超过1亿亩,相当于全国耕地总量的1/18。[6]“农村居民点用地达24798万亩,把统计公布的7.13亿农村人口和1.5亿进城务工人口加在一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也达到214平方米,远超150平方米的国标上限”。[3](p5)如果再不进行有效的耕地保护,我国的现代农业没法同国际水平接轨,传统农业的低效益无法根本扭转。
发展现代农业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现代农业的发展必然使农业的经济学特征发生变化,受投资农业成为主体,全要素介入是必然,需求弹性增大是趋势。现代农业的发展包括三方面:一是农业生产的技术化,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要素装备农业,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电气化、信息化、生物化、生态化和化学化;二是农业组织管理的科学化,实现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区域化和企业化;三是农业人力资源的知识化。要完成这三个方面的任务,首先是土地必须规模集中,集约经营。工业化城镇化必须加速推进,将绝大多数农户从土地上脱离出来,进入非农产业和城市,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在农村集中,为农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创造条件;城市人口增加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内需扩大,促进农产品消费需求、拓展农业功能。而目前农民转移的最大障碍应该说是土地管理制度。因为农户对土地较为模糊的产权已经极大地阻碍了土地使用权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顺利转移,从而也阻碍了现有农户土地产权的价值实现和由土地财富向资本财富的转换。其次,现代农业需要现代农民,必须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源和公共建设的投入。农民素质提升,可工可农可商,扫除了向城市发展的技术文化障碍。同时,在制度上允许和保障城市居民到农村就业,实现城乡人力资源的对流。
五、结语
(一)明确县域经济发展主题,转变县域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力资源充分发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目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中速增长期,发展的环境既不乐观,内部运行的矛盾也集中突显,主要表现在:高强度的资源消耗与约束硬化的矛盾、产能过剩与市场空间受限的矛盾、产业结构升级尚未完成与劳动力结构变化的矛盾、相对滞后的社会管理思路手段与人民群众迅速提高的社会参与意识的矛盾。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弱势部分,这些问题表现更加突出。目前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主题仍是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随着国际竞争加剧、资源能源的制约显化,县域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逐渐趋紧、内部约束趋硬,必须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力资源充分发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内涵式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深刻认识工业化内涵,坚定不移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内涵式城镇化推动新型工业化。“工业化”是“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要的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变化的过程”,首先表现为生产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变革;然后表现为这一过程所引起的并且必然伴随而来的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变动;最终必然会导致并表现为人们思想观念和文化素质的变化;在一定情况下,它将会导致整个经济体制或社会制度的变革和变化。另一方面,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也将会对工业化的实现产生重大的甚至关键性的影响,因情况之不同而对它起着推进、延缓或阻碍的作用。”[20](p088p089)
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基本载体和重要推动力。必须承认,中国城镇化的动力很大程度是社会福利制度的级差。要从根本上转变这一动力偏差,将城镇化的动力转变为实现城乡居民的就业理想、提高生活质量、提升生活环境。以内涵式城镇化推动粗放型平面式工业化向立体式集约化的新型工业化转变。经验表明:每征用一亩耕地,就有1.5个农民失业。在“十一五”期间,中国建设共占用耕地1641万亩,平均每年328.2万亩,这意味着每年大约492.3万农民因失地而失业。[12]p135这在当前中国县域职业技术教育严重滞后和农村社会保障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将是贫困发生的重大因素和社会不稳定的直接诱因。
必须清楚,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庞大人口基数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对资源的巨大需求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要坚定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坚持最严格的耕地节约制度。充分认识土地资源是数量、质量和生态三者的有机统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树立资源效率观,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进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从重行政配置、项目审批、微观管理向重市场调节、制度设计、宏观管理转变,加强监管,严格数量管控。健全土地资源利用的评价、考核和监管体系。协调土地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服务功能发挥。[2](p5)
(三)深入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深化土地制度配套改革,切实保障农民的受益权,坚决抵制土地私有化论调。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资料,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制度。目前,农地集体所有权主体不明,使用(经营)权主体边界不清,以及农业生产用地配置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在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既不能简单地把政权跟土地所有权都合为一体,又要决定抵制土地私有化论调。因为土地私有化早已是工业革命以前的制度形态,现代产业革命的发展就是在不断改变土地私有的制度遗留。因为土地私有化不仅加大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本,而且导致土地兼并,农民贫富分化,造成重大的社会问题。另外,土地私有化并不能解决我国农业经营的规模问题。
当前深化土地制度配套改革的中心应该是明晰产权、促进流转、把握规划、提高效益。进一步明晰土地财产权,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延长土地经营权年限,甚至允许宅基地流转。允许流转土地经营权,农业集约经营便具备条件,可大规模从事农业生产,摆脱小农经济,加速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和全球化步伐。浙江等沿海省市近几年的实践显示,有偿转包、业主租赁、分季流转、土地入股、土地互换等多种土地流转形式,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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