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同拉美国家之间的合作蓬勃发展,与拉美许多国家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3年,中国与拉美贸易额达到2617.5亿美元,累计投资达80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大多数拉美国家第一或第二大贸易伙伴。与其他行业(矿产、石油、制造业)和地区(非洲、东盟、中亚)相比,中国在拉美农业投资数量少、规模小、起步晚。由于拉美地区耕地资源潜力巨大,生产条件优越,被誉为21世纪“世界的粮仓”,而中国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技术丰富,因此,中国和拉美在农业领域互补性很强,如何利用拉美农业方面的优势,积极、稳妥地到拉美投资农业,从而为我国建立一个可靠的、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基地,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拉美国家吸引农业投资逐步增加
从殖民地时期开始,欧美列强就对通过领土扩张和走私贸易来分享拉美的丰富资源带来的利润,当时外国对拉美的投资主要集中于有利可图的采矿业和商业,对农业的大规模投资则是19世纪中叶以后才开始。农业跨国公司通过技术援助、同当地种植业者订立收购合同或合资等方式投资拉美农业,在一些国家农业的某些领域占据重要位置,对拉美农业和农村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随着拉美地区消费市场日益扩张和经济增长,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到拉美投资,农业跨国公司的经营也倾向于多元化,不仅包括原材料的开发,也包括了农机、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前投入和产后的加工和营销。
欧盟一直是拉美投资的主要来源地。近十年来,欧盟在拉美的投资年均达到300亿美元,占当年拉美吸引外资的40%左右,是该地区最大的外资投入,包括食品和饮料等与农业相关的投资占其中的7%。数据显示,从1990年到2010年,全球的农业投资出现了投资流量和存量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迹象。UNCTAD把这一转变的原因归结为土地的可获得性和农业在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不仅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吸引投资较多,拉美国家吸引投资也在不断增加。巴西是拉丁美洲吸引农业外资最大的国家,外资流量从2002-2004年的1.53亿美元,增加到2005-2007年的4.21亿美元。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和秘鲁也吸引了相当规模的外资。
《2012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2 年中国农林牧渔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已达14.6亿美元,占2012年全年878亿美元的1.7%。截至2012年,中国农林牧渔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49.6亿美元,占全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5319.4亿美元的0.93%。在中国2.186万多家境外企业中,农林牧渔境外企业1012家,占全部境外企业数的4.6%。总体看,中国农业对外投资以及年末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在中国对外投资和中国年末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所占比重很小,不到2%。2012年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区域,从流量上看主要分布在俄罗斯、澳大利亚、东盟等地,分别占当年在各经济主体中各行业总流量的30%、6.0%和4.9%;从存量上看,则是俄罗斯、东盟、澳大利亚,分别占当年在各经济主体中各行业总量的26.2%、3.5%和1.7%、1.2%。这种目标区域分布也符合中国对外投资“走出去”由近及远的发展变动规律。中国对拉美的投资主要是资源型投资,除加勒比地区的金融及服务性投资之外,中国对拉美外资流入的行业集中在油气资源开发、采矿和钢铁业、制造业等领域,对农业的投资规模较小。随着中国对外农业投资规模的增加,拉美将会成为未来最有潜力的地区之一。
中国农业对外投资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的政府资助农业对外援助项目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时主要是在东道国发展大型国有农场,比如在非洲生产糖或茶叶。1971年,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农业对外援助范围从亚洲、非洲扩大到拉丁美洲和南太平洋地区,接受援助的国家增加到66个,主要发展中小型农业示范项目。1980年以后,在对外无偿援助的同时,开始以“守约、保质、薄利、重义”为方针进行对外农业合作,基本原则是双方互利、推动东道国和投资国的经济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项目。进入20 世纪90年代后,我国对外援助的思路和方式进行了调整,既切实帮助受援国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又积极支持中国农业企业开拓、发展国外市场。先后设立了221个农业合作项目,提供农业机械和设备。这些活动也结合了援助和其他形式的国家帮助,比如优惠贷款、出口信贷和外交支持等。21世纪初的“走出去战略”,则鼓励包括农业在内的中国企业在优先领域到国外投资,政策导向是排除对外投资的障碍,刺激对外投资。这些都为中国农业的对外投资提供了巨大机会。可以说,我国农业的对外投资经历了从对外援助到对外农产品投资,进一步到投资于土地和水资源的过程。
中国在拉丁美洲农业的投资主要基于中国对农产品的强劲需求和拉美国家相对丰富的自然资源,这使得中国和拉美在作物种植、加工、家畜和林业等方面展现出巨大的投资合作机会。这也促使中国农业企业扩大规模,通过海外投资寻求可持续发展之路。由于这一领域的投资项目通常是不公开的,只能从国内外的公开数据中看出一些端倪。
诸如巴西等拉美国家对外资拥有土地具有严格的限制,所以中国企业在拉美投资采用合资的形式较多,在各个合资企业中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也相对较低。中国对拉美的农业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兴建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土地和资源充裕的国家独资兴建种植基地。2.建立国外农产品加工基地。3.兴建大型基础设施。4.参与当地贸易和物流。投资主体也趋于多元化,由早期的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有国有企业(包括部属和地方所属)、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甚至还有私营企业,也有专业外贸公司、生产性企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规模有大有小。
国外的研究表明,中国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有在拉美农业投资的计划。比如捕鱼的配额限制使得秘鲁渔业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但中国渔业集团通过在当地一家渔业公司投资1.03亿美元,使得中国在秘鲁捕鱼的配额逐步增加到6%;中国的贸易商中成糖业购买了牙买加9200万美元的资产,其中包括3万公顷土地50年种植甘蔗的租赁合同,第一期计划再投入1.27亿美元扩大甘蔗种植面积,建立加工厂。第二期还有可能投资2.21亿美元建立一个精炼厂和一个乙醇厂。从私人投资来看,2009年2月,浙江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728户出资554万元入股建立粮油种植合作社,由合作社参与巴西农庄的运营,在巴西生产的粮食主要运往国内,中国缺什么巴西种什么,运到中国的大豆与东北大豆南下浙江的费用基本持平。此外,中粮集团、黑龙江农垦、重庆粮食集团、浙江卡森集团、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各种类型的企业也在拉美国家投资。
目前,中国在海外的农业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及中亚地区,确认的耕地面积分别为2565269公顷和108300公顷,占中国海外耕地投资的52.5%和22.2%,而拉美和非洲的比例相对较小,只有15.8%和9.5%。中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主要在阿根廷、巴西、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和牙买加等少数几个国家,主要项目集中在大豆、小麦、水稻、甘蔗、棕榈油种植及加工、贸易等方面。
中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包括利用方式单一、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农业企业规模偏小、国际竞争力较弱、人才储备不够和海外经营经验缺乏、东道国投资环境变化等。
(一)国内因素
1.农业对外投资形式单一,风险较大
中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以跨国贸易为主,面对国际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时,抗风险能力弱,风险大。虽然中国农产品进口规模逐年扩大,但大宗农产品进口没有稳定的渠道,也没有建立海外农产品生产、仓储、物流、港口、加工、国际贸易一体的全球供应链,难以规避日益频繁的国际市场波动与安全风险。
2.政府支持不到位
从政府的支持政策来看,一是直接补助费用少,要求严,中小型企业很难申请;二是缺乏专门的农业对外开发项目企业的融资支持政策;三是还没有针对农业对外投资保险险种;四是仍存在对涉外企业双重征税问题。在政府服务管理方面缺少统一的管理协调机制,使得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多、耗时长,同时监管服务也不到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法律支持体系等,这些情况都影响了我国对拉美农业投资的规模和速度。(宋洪远等,2012)
3.企业缺乏竞争力
从单项投资规模看,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平均只有几十万美元,与发达国家约600 万美元的平均规模相去甚远。农业企业规模小,多数企业也没有完整的自主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这导致企业在技术应用上成本较高且适应能力较差,在与其他国家农业跨国集团竞争时处于劣势,进而阻碍中国对拉美的农业投资进程。
4.语言和文化障碍
拉美国家通行西班牙语,中国每年的西班牙语专业毕业生仅千名左右,通晓西班牙语、又熟悉拉美国家法规和文化等情况的专业人才更少。由于极度缺乏了解投资国市场情况、当地风土人情、产业政策,以及懂外语且具有农业跨国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导致企业的营销方案设计、营销策略、广告的创意与投放、后期经营等一体化全程服务技术、水平和理念不足。(陈伟,2012)人才的短缺,客观上阻碍了中国企业对拉美国家投资开展各种农业经济活动。许多企业既有拉美投资的愿望,也有投资的实力,但由于缺乏海外经营经验,苦于不知如何操作。
(二)国外因素
1.国际舆论压力
我国农业在拉美的投资,同时也面临国际舆论的多重压力,一方面,“新殖民主义”、“中国威胁论”的论调无论是对中国农业海外投资还是对东道国都产生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中国因素”一直被国际舆论炒作追捧,一旦中国农业企业海外投资,东道国就高度关注,增加审批流程、抬高农地价格和进入门槛,致使我国农业企业在拉丁美洲等地租种土地等成本升高,极大增加了我国投资的难度。
2.多变的农业政策
尤其是农业政策,容易受到当地利益集团牵制而经常变动。比如2010年8月,巴西政府已经发文限制国外企业和个人购买巴西土地。但为了鼓励外国公司积极投资巴西农业,巴西政府出台一项允许外国人租赁土地的政策,取代过去严格限制外国人购买土地的法令。(华亭,2011)阿根廷也正在审核一项提案,即限制外国人在阿根廷拥有农业用地最多为1000公顷/单位,外国人拥有的土地最多只能占阿根廷农业用地的20%,同时,在这20%里面,一个国家拥有的比例最高只能到30%。这些政策变化使中国只能改变投资模式,通过投资基建设施来获取农作物的承购。
3.高税负
拉美主要国家均存在程度不等的税种繁杂、税率水平较高等问题,企业税收负担相对沉重。在阿根廷从事渔业捕捞经营的增值税税率 21%,所得税税率35%,出口税税率 10%。巴西的税收整体较为复杂,税率效率偏低,税率较重,进入拉美地区税率较重的国家行列, 共计各项税收 58 种。公司纳税几乎占到经营成本的 40%,巴西的税率甚至超过美国,大约是2倍于墨西哥税率。(卢俊坤,2012)巴西作为拉美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1990年以后才开始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对国外投资者给予优惠,但具体操作中并没有给予足够的优惠。
4.严厉的劳工政策
拉美国家为保证当地就业,对中方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比例有严格限制,不能超过他们规定的上限。墨西哥 《劳动法》规定,公司员工中外籍员工所占比例不得超过 10%。技术或专业人员原则上必须是墨西哥公民。秘鲁则规定,外籍劳工的薪资一般不得超过员工总薪资的 30%,且与外籍劳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最长不得超过 3 年。此外,许多拉美国家工会势力强,随时可能发动罢工,对投资有一定影响。
此外,对外资的限制也很多,比如巴西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通过巴西的审批同意且符合国家规定。外资企业采取国民待遇, 外资投资必须是合资形式, 巴西公司控股等。加上拉美国家的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治安状况不佳等原因,都限制了中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进程。
从目前情况看,中国和拉美的农业投资合作应以中国到拉美投资为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也要积极引导拉美国家利用其优势农业产品和技术到中国投资,比如阿根廷、巴西的肉牛繁殖、饲养,巴西的生物质能源以及墨西哥的食品酿造和加工等,目的是引进现代化农业项目,提高农业发展水平,而不是补充国内农业资本的不足,因此需要更加重视引进的质量。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已在拉美国家建立或正在建设多个农技示范中心,同时在拉美培养了一批农业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而许多中国的企业在拉美的跨国经营也积累了经验,在大豆、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和木薯、甘蔗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加工以及远洋渔业等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其二,潜力仍集中在资源利用方面
以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需求来看,对拉美地区的农业投资还是应该以利用资源为主。一是可供开发新农业用地的潜力还很大。据世界银行统计,目前拉美可耕地的利用率仅为10%,墨西哥、智利、哥伦比亚、阿根廷和巴西等国都有数百万公顷的土地未被充分利用,作为未来新的农业产区潜力巨大。二是已经开发利用的农业用地生产率低。如果利用我国的生产技术进行投资改造,可以大大提高拉美的土地产出;三是拉美土地肥沃,价格仍然相对便宜,特别是那些远离大城市或人烟稀少的农村地区,土地价格更低。
其三,民间投资极具发展空间
中国在拉美的农业投资具有容易被视为掠夺国际资源的行为,不应以国有企业为主进行,而应以私人企业或上市公司为主体,这样就将国家的战略性目标寓于企业的商业性行为当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关政策,同时提供必要的行政、外交、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使中国企业在拉美建立包含从种子、化肥、农药,到种植养殖,到加工、储运、贸易,直到零售的覆盖各环节的跨国农业产业链,并从与拉美国家的农业投资合作中获益。
1.完善国家对外农业投资管理和服务机制
国家建立统筹中国农业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服务机构,简化审批程序,减少项目审批限制,适当放松外汇管制。同时展开积极的外交活动,扩大和拉美国家间双边、多边的区域国际合作机制,向相关国家派驻农业参赞等,提供东道国的各种市场、政策、投资等各方面的信息,并给予预警,协调解决国内企业在东道国投资遇到的问题,维护我国海外权益。
2.财政金融支持
对对外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和优惠,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成立对外农业投资基金和保险基金,解决相关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给予保险补贴,免去企业的后顾之忧。如果海外生产的农产品销往国内,也可予以适当的运回补贴等。
3.人才培养
针对我国拉美投资人才缺乏的情况,通过高校、企业、社会等多渠道培养合格人才。通过培训,培养掌握东道国法律、经济和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劳动力资源、文化传统,同时还熟悉国际市场和规则、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复合人才,尽快弥补我国相关人才不足的问题。
4.鼓励整合优势资源
进行境内外并购重组和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成立战略性联盟,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企业从农业生产型为主转向加工、仓储、物流等利润较高的部门,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注: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