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产业金融研究基地主任杨涛
近年来,国内众多不同性质的企业集团都已经在整体战略的布局下,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不同方式,积极发展金融业务,包括几乎所有的大型多元化集团,如招商局集团、中信集团等;一些国企性质的龙头企业集团,如中海油集团、中石油集团、中粮集团、国电集团等;以及一些市场化的龙头企业集团,如海尔集团、联想集团等,纷纷圈地金融。
产业投资金融的平台从集团财务公司到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再到基本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体现了企业集团适应市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抉择的特点。事实上,我国产业投资金融的发展在经历了起步(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治理(20世纪90年代中期)、曲折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期)等几个阶段后,伴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又掀起了新的热潮。
重点是“以融促产”
《当代金融家》:目前,我国产业投资金融的发展和监管方向还处于探索阶段,其风险管理体制等尚不健全。请您介绍一下当前产业与金融相结合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杨涛:就当前产业与金融相结合的渠道、手段和工具来看,广义上可表现为多种形式。
一是信用型结合,即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信用关系,相互提供信贷、债券等方面的融资支持。信用型产融结合模式是以信用为纽带,通过债权债务关系将金融部门与产业部门连为一体的结合方式。该模式能调节产业部门和金融部门的短期行为,促使二者长期合作,稳定发展。但在信用体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该模式的风险也广泛存在。
二是股权型结合,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通过参股或控股,从而在对方产业中发挥更大的主动性,实现实体经济与金融资源的有效互补。股权型产融结合是通过股权连接产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主要融合模式。该模式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使金融部门与企业部门在竞争机制的作用下高效结合,既优化了融资结构,也提高了产融结合的效益。但受趋利性影响,产业部门与金融部门之间证券的自由买卖会增加市场的不稳定性因素,为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智力型结合,即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各种中间业务服务,或者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行业、市场咨询,从而实现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互补。在实践中,这一模式也可被称为咨询服务性产融结合模式,即“产业与金融业之间以提供咨询服务而彼此联系与结合的方式”。该模式以提供服务和信息为主要目标,通过信息这一载体,实现产业部门与金融部门之间的信息与服务合作,充实了产融结合的内容,也扩大了产融结合的外延,是产融结合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
四是战略性结合,即金融机构与企业基于市场竞争或长期发展目标,在战略层面上构建合作关系,相互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协助。这一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属于混合模式,即为了实现融合共赢,金融机构与企业可以采取上述一种或多种方式加强内部联系与合作。
《当代金融家》:产融结合作为近年中国资本市场的热点话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探索性。在您看来,央企或产业集团兴办金融机构的主要目的何在?
杨涛:企业集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可以通过金融活动促进企业集团节约、高效、可持续和稳定较快发展,从而支持一国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产业安全和国民经济安全。产融结合既可为大型企业集团的形成提供大额且便利的融资,也是企业集团以最快方式进军金融领域、壮大自身实力、抵御外来竞争的重要途径。当前,中国面对国外大型跨国集团的竞争,国内的产业集团实力急需在短时间内得到提升,产融结合便成为不错的选择。
因此,所谓“产融结合”,需要强调三个层面的重点:一是在积极引导和鼓励“由产到融”探索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以融促产”的重要性,并给予相应的创新尝试空间,为产融良性互动奠定基础;二是在“由产到融”的众多形式中,现代银行类机构发挥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产业与银行的融合需更加谨慎,充分借鉴国外经验,既要建设真正具有现代特征的产融结合型银行,又要着力推动有中国特色的机构创新;三是我国产融结合型银行的发展,应该重点扎根于与国计民生相关的重大战略型产业,如能源、资源类产业,而非政策不鼓励或者是夕阳产业、过剩产业等,并且以“先行先试”的改革模式,给予先行者足够的政策空间,这样才能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充分探索改革创新的收益与示范效应。
核心在“产业升级”
《当代金融家》:近年来,央企及产业集团参股金融机构渐成风气,如中石油控股昆仑银行、华润控股华润银行等,成为产融结合的代表性案例;还有不少产业集团正在筹备兴办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您如何看待当前企业集团争相持有金融牌照的现象?
杨涛:应该说,国内大型央企集团积极探索走专业化金融的道路,主要是希望所控制的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主营业务。例如,中石油、中石化在积极构建“能源金融平台”,希望为石油、天然气开采、输送、化工、销售等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产融结合的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经营的协同和金融的协同。但是,能够真正实现经营协同的尚在少数,能够实现金融协同的更是寥寥无几。产业与金融在企业集团内部的协同在更多企业的发展中还只停留在概念层次,但企业长远的目标还是希望实现金融协同,实现企业做大做强。
而在我国的产融结合实践中,国企和民营企业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大型央企集团积极介入金融领域,引起各界广泛热议。总的来看,在我国推动产融结合的创新与发展,时刻不能离开产业的基础条件支持,并且也是为了通过改革创新的探索,反过来回馈与反哺产业发展。
杨涛:是的。因为通过产融结合来强化企业生命力与核心竞争力,才是推动产融结合的出发点和目标。正视企业的产业基础,确定自身的产融层次,是产融结合战略成功的前提,也是此类成功案例的共同点,即基于渠道共享的经营协同和基于产业稳定性的金融协同。归纳来看,纵观西方国家的产融结合实践,成功的案例都离不开良好的实业经营状况及其稳定的现金流。
就发展趋势来看,产融结合已经成为现代产业与金融发展中的一种重要形式。但需要注意的是,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全球产融结合的趋势存在波动性变化,虽然各国大型企业集团并非出现普遍性的产融结合潮流,但是也已经成为大型企业集团不可或缺的一条重要发展道路。
企业集团介入金融产业是否能够取得预期效果,主要取决于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在融合过程中是否能够逐渐培育起金融能力,这种金融能力不仅包括从事金融产业所独具的人才、技术、市场和管理,更重要的是一种适应金融产业发展规律的金融意识、金融文化与管理理念。此外,对这些企业集团来说,虽然需要充分管控产融结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同时也需要把握好风险管控与效率提升的权衡。
产融结合也不乏失败的案例。例如,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整个汽车行业急剧滑坡,福特汽车销量下滑,通过福特汽车信贷公司贷款购买汽车和货车的消费者明显减少,导致公司业绩不佳,不得不大幅裁员,公司甚至考虑将其出售。
关键是“产业优势”
《当代金融家》:关于产融结合,通常会引用美国通用电气(GE)、日本三菱集团(Mitsubishi Group)等作为示范,国内常提到的则包括中石油、华润、海航等案例。在您看来,国内与国外在产业金融方面的异同点各是什么?
杨涛:就国内外整体产融结合状况可以得出的首要结论是,在产融结合过程中,产业基础决定产融模式。在基于经营协同的产融结合模式中,企业向相关领域金融业务拓展的前提是,产业本身必须是行业内的领导者,产业本身的领先优势决定了产融模式能否成功。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而言,只要能够找到一两种适合自己的模式就会产生巨大的效益,比如GE租赁、UPS信贷等。
从国外的经验与案例看,多数实践还是集中于“由产业到金融”,而“由金融到产业”的素材相对较少。同样体现在研究上,国外产融结合案例研究也通常更加关注产业资本对于金融业的进入和主动融合,而对金融资本主动开展产融结合的分析并不多。现实中,“由融到产”的典型代表就是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度以及日本的主银行制度等,但是相关研究更多是从银行业运营模式的自身角度来研究,很少从产融结合的视角来介入。
回到我国,产融结合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按照产融结合的融合方向,也有“由产到融”和“由融到产”两种模式。就我国目前的产融结合状况来看,尽管两种产融发展程度不同,但多少均有所具备,并向着双向融合模式发展。不过,我国目前的产融结合模式也没有达到完全的双向融合,以“由产到融”模式为主,由于受法律制度的约束,“由融到产”往往是间接的、小规模的。
《当代金融家》:就国内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产融结合发展面临哪些挑战?
杨涛:从 “由融到产”的视角来看,最大的挑战是缺乏制度支持与保障,监管模式也形成了重要约束。对金融企业来说,在与实业资本相互渗透基础上形成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控股集团,能够大大增强其资本实力,完善整体功能,提高竞争能力。但目前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产融结合型银行并不多见,将产融结合明确树立为银行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产业集团主业与金融业融合增长的商业模式的银行,仅有昆仑银行、珠海华润银行等少数几家,且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开发银行由于其具有全牌照的特殊性,亦体现出了某种产融结合银行的特点。
从“由产到融”的视角来看,根据国内外的比较,我国产融结合发展还面临一些特殊的挑战。从企业集团外部看,主要是:产融结合的发展关系失衡;行政干预较多,市场机制不足;制度环境存在滞后。从企业集团内部看,主要有:企业理性思考不足;产融结合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产融结合的“程度”和“精度”不够。
而作为国内外产融结合存在差异的最重要的因素,还是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规范。总而言之,国外产融结合过程已经表明,如果没有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产融结合的正常秩序就难以维持,也就难以健康稳定发展。另外,监管规则中实际上也没有针对产融结合予以专门设定,而且现有的国企产融结合也存在多头监管的协调矛盾。
风险与应对
《当代金融家》:尽管产融结合对集团企业发展十分有利,但对于集团而言是否也可能存在某些潜在风险?
杨涛:是的。一是产融结合整体战略层面的风险。具体来看,主要是产业与金融之间难以协同的风险。产融结合发展模式下需要明确产业和金融在企业战略发展中的定位、主辅地位及价值创造方式,促进经营协同效应,创造企业价值。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在企业内部不能实现有效协同,势必增加企业经营风险,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二是政策风险与合规风险。虽然我国的现行法律对产业投资金融并不禁止,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产业投资金融的适用范围、出资比例、监管制度等都未做出明确规定,产融结合的发展模式很大程度上依靠自我探索,未来发展前景不明。同时,在监管方面,我国金融央企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监管模式,这对于产融结合发展的企业往往会出现多头管理现象,对企业经营产生诸多影响,必须重点关注。
三是产融结合业务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产业的发展模式与金融的发展模式有所差异,在产业向金融投资过程中,企业也从传统的产业经营涉入金融经营领域,相关专业、知识人才、法律法规等方面欠缺,企业文化、员工意识等方面的差异将直接影响产融结合的成败,也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运营。加上产业发展与金融发展要求的组织结构并不完全相同,产业和金融的协同发展如按照单一的组织结构进行设计,也会影响组织效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研究中多次提到,产融结合的金融业务不能脱离实业,否则就会带来“脱离实体”的潜在经营风险。
四是产融结合实施过程中的潜在投资风险。首先是产融结合形成的企业内部资本市场可能存在过度投资的问题。其次是财务杠杆风险。产融结合的企业集团内部存在复杂的股权关系,这种相互持股、交叉持股的运作方式使企业集团在迅速发展壮大的同时,带来资本虚增的问题,即一项投资可能在集团内部各企业间重复计算。最后还有非正常投资风险。产融结合中的金融业多数是服务于企业内部市场,在进行贷款业务时,企业内部的金融机构对内部企业的要求和信誉调查远不如外部金融机构那么严格,也可能带来一些风险。
五是组织架构和治理风险。首先,对于产融结合型集团公司来说,是以资本投入而获得股权所形成的母子控股结构的集团公司,在这一系列复杂的投资控股中,只要一个子公司经营不善,其风险就会放大到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其次,由于产融结合的改革实践还缺乏长期的积累和基础,集团公司对此还需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加上产权结构趋于复杂,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增多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的复杂。同时,产融之间尤其是上市公司与证券公司因产权关系产生的共同利益会使二者互动趋势更加明显,可能产生合谋、内幕交易等,使得内部交易风险成为各方的主要担忧。
《当代金融家》:任何制度创新都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关键就在于如何应对。对产融两界来说,产融结合战略如何才能有效规避风险?
杨涛:一方面,需要从战略上予以完善。企业集团实施金融产业投资,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实现产融协同效应,通过发展金融产业,利用金融机构的杠杆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支持企业集团发展。因此,企业集团在发展金融产业过程中,必须坚持服务于集团实体产业的方针,对所投资的金融机构在投资前要有明确的定位,明确整体性的产融结合战略,这样才能使得风险防范走在战略实施的前面,从而避免在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产融结合的整合风险。另一方面,则需要从技术上入手,依法合规经营,遵循不同产业的规则建立防火墙,例如:完善集团的“产融型”治理结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产融集团风险管理过程体系,形成风险管控文化;构建内部风险防控体制,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行充分的信息把控和传递,通过建立集团级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在统一的预算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