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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改革如何突破徘徊停滞

用金融工具缓解绿色企业融资难在深圳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产生了。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深圳改革创新寄予了厚望,全市人民对新的领导班子充满了期待。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深圳改革开放的新突破、新跨越,使深圳继续保持制度创新优势,为深圳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是深圳面临着的重大挑战。

实现深圳改革创新的历史使命,既需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党政部门的自我革新,也需要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改革创新领域的社会智库,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发起并组织了“深圳改革30人论坛”,近期我们就深圳在新形势下改革创新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向市委、市政府新的领导班子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尽快结束徘徊局面,实现深圳改革新突破

市委、市政府上届领导班子对改革总体上说还是重视的,尤其是2012年后,先后推出了商事制度改革、社会组织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等重大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突破,营造了深圳改革较好的环境,促进了深圳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在全国产生了较好影响,也得到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又提出了“三化一平台”的改革方向,在司法体制改革和政府转变职能方面也推出了一些改革措施,各区各单位也推出了一批基层微改革、微创新项目,但逆水行舟、小进也是退,特别是与中央对深圳改革创新的要求相比,深圳改革总体上处于徘徊停滞状态,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没有突破,缺少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改革创新,与中央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我们认为,除了全国改革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等客观因素外,从主观上讲,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满足现状,敢闯敢试的深圳精神和责任感、使命感逐步淡化、减弱、甚至消失

30多年来,深圳一直担当改革排头兵的角色,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并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金融、物流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全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放缓并面临着许多困难的形势下,深圳凭借着几十年积累形成的比较完善的市场机制、市场环境,比较先进的产业结构、产业体系,以及较高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等,保持了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深圳的干部队伍中普遍蔓延着自我满足的情绪,自我感觉良好,对深圳改革、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麻木不仁,改革创新的紧迫性、责任感、使命感普遍淡化。一段时期内政治宣传过度,使全市干部队伍陶醉于超广州、超上海、超香港、升直辖市等盲目自满中。在这种精神状态和干部作风下,何谈危机感、使命感?何谈改革创新、敢闯敢试?即使讲改革,不少干部也只是会上号召一下,报纸上宣传一下,形式上发个文件,并没有花大力气全力推进,真正落实。

(二)不敢担当、求稳怕乱、怕冒风险,缺乏攻坚克难、敢想敢干、敢于碰硬的作风和精神

从客观上讲,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深水区,每项改革都涉及到利益的调整,同时中央要求改革要有法有据,反腐败力度加大等等,都使改革面临着很多新矛盾、新风险。从主观上讲,深圳干部队伍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存在着骄、懒、松、奢现象,干部选拔体制改革的滞后,使相当多干部怕因改革得罪人、惹麻烦,影响仕途,不敢担当,缺乏敢于碰硬的勇气和魄力,对改革往往说得多、做得少,求稳怕乱,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尤其是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党政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实际上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他们往往既是某些改革的推动者、受益者,又是另一些改革的阻碍者和利益受损者。这使得一些干部和部门不敢“向自己开刀”,不愿让渡既得利益,从而成为改革的阻力。

(三)不适应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迷失了改革的方向

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方案,并由中央直接顶层设计和出台大量的具体改革方案。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坚持重大改革有法有据,做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中国的改革已经从在改革大方向指导下的以“摸着石头过河”、基层创新为主的改革环境,转变到以中央顶层设计为主、基层创新为辅的改革新格局。新的改革格局下,深圳在一定程度上迷失了改革的方向,尚未找到一条既符合中央顶层设计要求,又能继续探索引领全国改革;既能够敢破敢闯,又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新的改革方向、策略、方式和方法。从某种程度上讲,深圳不适应变化了的改革大环境,少了主动的谋划和思考,多了被动的照搬照抄;少了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多了消极落实上级部署;少了从实际出发,敢闯敢试,多了从文件出发,上传下达,失去了深圳改革应有的使命和担当。

当前,中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期、新常态。新的市委、市政府如果能够在深圳三十多年已经形成的改革创新良好基础上,切实解决上述不想改、不敢改、不会改的问题,带领全市人民继续发挥深圳多年来形成的敢闯敢试的改革创新精神,迅速取得改革的新突破,深圳还是有条件、有能力、有资格继续勇立中国改革开放的潮头,成为全国深化改革新形势下的弄潮儿。如果跟不上全国深化改革的新步伐,只吃过去几十年改革发展的老本,也许深圳经济的持续发展还会延续一个阶段,但在实现中国“四个全面”目标过程中,深圳最终将可能沦为“平庸的城市”。

二、把握方向,审时度势,实现深圳改革的历史飞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新时期、新常态。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集中反映了中央在新时期改革中的战略安排。在中国改革的新时期,改革面临着三个重大转变,即在改革的目标和领域上,已经从过去主要在经济领域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在改革的推动方式上,从“摸着石头过河”、发挥地方基层创新、探索为主,向中央顶层设计为主,地方基层创新为辅转变;在改革的方法上,从改革带动、促进立法的以破为主、破立结合,向立法促进改革,以立为主、立破结合转变。

在国家改革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新时期,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需要集中全市人民的智慧,重审改革的大格局,把握好改革的方向,明确改革的坐标,讲究改革的策略,结合深圳的实际,选择好突破的重点,实现深圳改革的历史飞跃,继续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此,我们提出三点想法:

(一)拓宽改革的领域,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突破

过去三十多年,深圳主要在经济领域改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使深圳成为现代化的经济实力名列前列的大都市。在改革新的历史时期,深圳要在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大胆拓宽改革的领域,全面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全面启动和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改革,着力把深圳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发达、政治文明、公平正义、民主法制、充满活力的现代文明社会,在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再创辉煌,再当先锋,再立新功。

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所突破,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政治体制改革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高深莫测,只要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就应当解放思想。在发扬党内民主、廉政制度建设、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民主自治、政治协商民主制度、司法审判独立等方面,深圳都是可以有所作为,甚至是大有作为的,深圳“有为”才能在全国“有位”。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新突破

深圳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某些领域仍然在全国处于领先优势,但与完善定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比,与充满创新活力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初具现代文明的深圳广大市民的殷切期待相比,仍然还有相当的差距。因此,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新的市委、市政府切不可松懈改革意志,更不可产生改革疲劳症,尤其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削减、约束、监督政府的权力;在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要敢于“自我革命”,要突破部门利益固化的藩篱和相关利益群体的抵制,不让改革停留在少数利益群体控制的节点上,持续地向目标接近。

从某种意义上讲,在现有的制度架构下,政府的改革空间巨大,但政府本身对改革的阻力也很大,用通常采用的一般的号召、动员、计划、方案等方式方法都很难深入、很难落实、很难突破,审批制度改革六轮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自我革命”的难度。为此,需要攻坚克难。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班子唯有统一思想,顶层设计,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坚持不懈,方能有所作为。任何的懈怠,任何的徘徊,任何的拖延都将一事无成,有负于大家对深圳这座先锋城市的期望。

(三)谋划改革策略,在中央顶层设计与深圳探索创新之间,在改革突破与先行立法之间求得平衡,为深圳改革突破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法治环境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机制发生了重大转变,深圳改革要适应全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因势利导,与时俱进。一是要在落实中央顶层设计、完成国家规定的改革动作的同时,大胆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在不违背中央顶层设计的总方向下,敢闯敢试,使深圳改革既能突破本身全面发展中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又能补充和完善中央顶层设计的蓝图,始终使深圳站在中国改革创新的最前沿。二是要充分利用好特区立法权,以特区立法权统筹深圳改革中涉及到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调整,以法的“立、改、废”来推动深圳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矛盾和挑战日益复杂,期待着新的一届市委、市政府以明确的改革预期,凝聚改革共识;以共赢的改革设计,提升改革动力;以协同的改革举措,减少改革摩擦。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实现各项改革有序、协调推进的新局面。

三、对深圳改革开放的十一项重大建议

(一)向国家申报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验特区,为深圳全面深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大环境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未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方向和总目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涉及到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一系列重大突破,是一场持久的深刻大变革。实现这个总目标既需要中央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进,也需要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积累经验、全面推广。习近平同志在主持第七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时指出:“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改革试点的实施条件差异较大,要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政治文明等领域与内地存在很大差异,如果深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完全按照全国统一的改革内容、步骤、方法推进改革,既不利于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圳改革创新探索作用的充分发挥,也不利于全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效推进和不断完善。过去几年,深圳向国家申报了一些试点和试验区,但基本上都是单项的、局部的和经济领域、科技领域的。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使深圳在全国发挥更大的试验、探索作用,我们建议深圳积极申报“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验特区”,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总体原则,根据深圳的实践,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涉及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全面探索,全面试验。为加强中央对深圳改革的领导,建议中央成立深圳治理现代化试验特区领导小组,制定未来十年试验特区的改革规划和实施计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进行全方位试验。

(二)以修改政府规章制度为内容,以“三份清单”为载体,削权力、转职能,实现自我革命,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转型

近年来,市政府着力于减少审批项目,重组审批机制,修改了一些政府规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然不能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管的太多、太细、太死,效率太低,办事太难,吃拿卡要,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和企业生产力的发展,广大企业和市民对此强烈不满。究其原因:一是既得利益和权力的阻挠,每项审批制度的改革都会遇到相关部门、相关利益群体的极力反对,利用各种方式阻挠。我们认为,政府要下决心自我革命、制定目标强力推进,在目前的情况下,政府的审批项目至少可减掉一半,审批的时间至少可缩减一半,审批效率至少可提高一倍。二是现在的一些规制在牵制改革,成为政府部门不改革的重要理由和依据。我们建议市政府组建专责团队,在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下,分期分批重新审视现有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按照先易后难或者对简政放权有重大影响的规则率先启动修改。

为了防止部门利益掣肘,可启动外部力量包括管理对象参与修改。比如,政府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交由人大审定,由人大组织代表和市民参与审批制度改革,并且公布和监督执行,不能只在政府体制内部自我循环。对部分清单和局部审批改革项目,可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来审定和评估。

前一段,深圳有关部门也在搞“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这三张清单,但不少清单内容太多,只是把既有的权责列一通。权力清单太实、太细;负面清单太短、太粗;责任清单太少、太轻,难以落实,使深圳审批制度改革难以有实质性进展。这种状况应当引起新的一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警惕和重视。

(三)重新审视深港关系,共同将深港打造成为中国资本、产品、技术走向世界的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中心、贸易服务中心、物流供应链中心和高科技产业中心

深港关系是深圳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30多年来,中国在全球经济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香港和深圳也都发生了巨变。在中国即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中国的资本、产品全面走向世界的新的国际大背景下,我们需要重新评估深港各自的优势和劣势,重新确定未来两地合作的战略方向和目标。在此基础上确定前海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加速前海合作区建设,使前海成为实现两地合作战略目标的先行试验区。

过去三十多年,深圳的发展得益于香港国际性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了深港之间“前店后厂”的关系,促进了深圳制造业、贸易、物流、金融等产业的发展。当前深圳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我们相信,深圳会在不久的将来与香港在全球经济舞台上并驾齐驱。随着中国内地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服务业水平的提高,虽然香港在全国经济的比重降低,在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内地方面的作用有所减弱,但香港仍然是深圳甚至上海无法比拟的国际资本最活跃的金融中心,为中国、珠三角提供服务的贸易中心、物流中心。在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实施,中国的资本、产品和部分技术即将全面进入世界的新时期,深港未来应互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全面融合,形成主要为中国资本、产品、技术走向世界服务的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中心、贸易服务中心、航运物流中心和高科技产业中心,共同为国家发展的长远大战略服务。

从上述深港合作的战略、方向、目标出发,前海的开发建设应当志存高远,不仅要笼统地讲加强深港服务业合作、建立自由贸易区,而且应使其成为实现上述深港大战略的先行先试地区。前海更要充分利用背靠深港两地的优势,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扩大开放的新战略、新机遇,加快开发建设,尤其在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尽快突破,为实现深港合作的大目标进行探索。

前海的开发建设已经五、六年了,虽然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引进部分香港资金等方面有所进展,但总体上开发建设进度缓慢。在项目入驻上求数量,质量高、结构优、创新强的项目不多,产业结构过于分散,发展的战略方向和目标模糊,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也鲜有实质性的突破。建议新的市委、市政府真正从行动上高度重视前海的开发建设,加强领导。除了书记、市长高度重视之外,建议可考虑由市领导专责主抓,使前海开发建设再提速,引进产业和项目更为集中高端,更好的体现深港合作的战略方向。在开发建设中要始终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的角色主要是培育环境和政策引导,抓好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的体制机制创新。

前海管理局目前组建了若干公司,介入市场活动太多,已形成了特殊利益群体,我们建议,按照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迅速调整纠正,防止传统的政资不分、政企不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弊病在前海重演。

(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扩大户籍人口比重,使深圳成为更加公平合理,和谐稳定的幸福深圳

深圳市常住人口1100多万,而户籍人口只有300万左右,仅占常住人口不到三分之一,比例过低。不仅使非户籍人口不能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在社会服务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而且,由于深圳各级人大代表也是在户籍人口产生,这对常住的非户籍人口,在政治生活方面也很不平等。因此,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常住人口中户籍人口的比重,对深圳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对加强社会管理和城市治理体系建设都有重要的深远意义。

与全国其他城市户籍改革不同,深圳的户籍改革不是扩大深圳城市人口的总体规模,而是适应新阶段要求,改善城市的人口结构,让更多长期在深圳工作生活的建设者们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公民管理社会的权利。同时,尽最大努力,增加非户籍人员在深圳享受医疗、教育、社保、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为未来全面放开户籍限制,直至取消户籍制度创造条件。

我们认为,深圳户籍人口在未来5年应达到550万人左右,使其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例应达到50%左右,为此,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中应将上百万在深工作多年、有固定场所、有若干年参加社保、交纳税收记录的建设者纳入深圳户籍。深圳经济发达、财政实力雄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财政能力是可以承受的。关键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要克服狭隘的地方利益观念,破除既得利益群体的阻挠,从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从社会的长治久安的角度来提高对户籍制度改革的认识,解放思想,为我国户籍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

(五)打造深圳版“淡马锡”模式,使国资国企改革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成功跨越

深圳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已经基本完成,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已经形成,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在全国地方国有经济中占的比重较高,国有企业的内部机制已基本与市场接轨,这是深圳这些年持续深化改革的结果。深圳国资国企下一步改革,主要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学习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验,把国资委和投资控股公司改造成以资本运作为主的资本运营公司,使国资委加快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新组建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不再是具体管理企业人、财、物的企业管理局,而是按照市场规则,通过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的运作,改善国有资本的结构和质量,使国有资本在市场上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与其他性质的企业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使深圳的国资国企改革继续引领全国。

在组建深圳版的“淡马锡”过程中,我们建议剥离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具有融资功能的特区建设发展公司,以及前海管理局组建并直接管理的若干企业,将其一并纳入新组建的资本运营公司,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

深圳国资委实现由“管企业”、“管资产”向“管资本”的战略功能转型后,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干预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但享有国有资本的收益权。我们建议,用每年国有资本收益的30%成立深圳市民生改善基金,使国有资本真正用之于民。

(六)整合政府掌握的庞大资源,办一批改善民生、调控经济、改善环境的大事

经济多年快速增长,使得深圳政府掌控了大量资源,其中包括2000多亿的地方财政收入,5000多亿的国有资产,大量的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资源,几百亿的产业基金,不同性质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特许经营权资源等等。近万亿的资源是市政府调控经济、改善民生、为民谋利的重要手段。我们建议,新的一届市委、市政府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更好地整合利用这些资源,使之为市委、市政府谋大事、办实事服务。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零敲碎打,分割处理,甚至个别部门用政府的资源去谋取部门或利益群体的利益。

如何利用好政府手中庞大的资源?我们建议,应集中资源解决群众关注的卫生、教育等民生大事,解决地铁、路网、特区外排污系统建设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前海等重点地区的开发建设,支持战略性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等等。

比如,按财政收入的5%,即每年100亿元的规模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彻底改变公立医院盈利性、市场化的办院模式,使医生、医院的收入与药品、医疗、检查的收费脱勾,真正恢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彻底解决市民看病贵这一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同时,适当提高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水平。

又如,加大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地铁、骨干路网的建设,尤其是加大原特区外地铁网络的建设。在加快地铁三期建成运行的同时,近期再投入上千亿元动工五条左右地铁线路建设,使特区外的地铁尽快成网络运行;建议停止运量小、占用道路资源多的地面有轨电车线路的建设。大手笔、大视野地综合解决深圳的交通问题。

再如,以政府投资为主,花几百亿,乃至上千亿元,加大特区外排水、排污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大范围更新、整治历史上形成的以区、街道、村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化的排水、排污网络系统。同时,加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彻底解决深圳排污排水不畅,内涝严重的,市民反映的老大难问题。

(七)启动人民团体去行政化改革,拓宽党和人民联系的纽带

工、青、妇、侨联、科协、工商联、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是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在党的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结构和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行政化、官僚化的人民团体越来越难以发挥党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纽带的功能。

近年来,深圳社会组织发展迅猛,已经成为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股健康力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一些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已经远远超过一些同类人民团体。如不改革人民团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有官办的人民团体将有可能被生气勃勃的社会组织所边缘化,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就会越变越窄。

我们建议,除工会外,要加快对科协、侨联、文联、妇联、工商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的改革转型,推动人民团体去行政化、官僚化改革。要逐步取消人民团体的行政级别,逐步取消人民团体参照的公务员管理体制,逐步取消全额拨款的财政支付方式,使其向枢纽型、服务型、自治型的社会组织转变。同时,制定对人民团体转型后的扶持政策,赋予其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使其成为充满活力、有较大影响力和凝聚力的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桥梁,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在改革人民团体体制、机制的同时,要大力鼓励联系妇女、青年、科技、侨界、文化界、企业界的协会、联合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发展,使这些社会组织成为实现深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正能量。

转型后的人民团体要更多地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团结、联系更多的同类社会组织,努力成为同类社会组织中的枢纽和骨干。党的统一战线部门要通过联系、团结包括转型后人民团体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的代表人物,为其中优秀的代表人物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使之成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组织部门要通过加强包括转型后人民团体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人民团体的改革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党和群众的联系,不是削弱而是改善了党的领导,不是缩小而是扩大的党的群众基础。希望新的一届市委、市政府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解放思想,积极推动人民团体的改革

(八)全面推进政事分开,取消各类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实现事业单位治理结构的社会化、现代化

事业单位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和平台。前几年,深圳率先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全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但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进展缓慢,成效不大。政事不分的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过度行政化,导致了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发生严重偏移。尽管市政府对事业单位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但市民对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质量意见很大,反映强烈。

我们建议,全面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取消各类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彻底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各类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取消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后,政府各部门转变职能,不再具体管理事业单位的人、财、物,主要发挥行业管理、行业监督、行业服务的职能,提高事业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鼓励事业单位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内部治理结构,包括成立各种类型的由各方面人士参加的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对事业单位内部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深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事业单位内部的活力。对少数特别重要的事业单位可考虑建立法定机构,用法律法规来保障事业单位的高效、有序运作。

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卫生、科技、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在土地供给、财政补贴、人才引进、金融服务、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打破事业单位垄断的局面,提高全市公共服务的效益和服务水平。

(九)成立市政府公用事业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公用事业监督委员会,加大公用事业监管体系的改革,提高公用事业的服务水平,实现公共政策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水、电、气、公交、地铁等与人民的切身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是政府为市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市政府对公用事业的监管分散,对价格等公共政策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不高,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尤其是近期市政府出台的有关交通方面的公共政策,市民反映强烈。

我们建议,改革公用事业监管体制。建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人士参加的市政府公用事业管理委员会,对涉及公用事业的价格、质量标准、市场准入、特许经营等重大问题,统一协调、科学决策,打破部门和企业的垄断,防止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以各种方式维护特殊利益,损害公众利益。同时成立由社会各界专家人士和各方代表组成的深圳市公用事业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大服务事项的公开力度,引入有效的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公用事业服务质量、价格、安全等方面的监督,依法保障公用事业投资者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最后要确定一套符合广大市民要求的、严格的、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公用事业服务的标准。用严格的深圳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体制,使深圳公用事业的服务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

(十)成立大数据局,创新互联网+政府的治理模式

利用大数据提高管理能力不仅是政府管理日常事务的技术路径和技术支撑,也是创新互联网+政府的新型治理模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

过去市政府各部门也搞信息化建设,但对实际应用考虑不够,数据库虽然建成了,却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一是由于数据资源共享性差,政府各部门普遍缺乏“大数据思维”,对部门数据资源垄断,形成信息孤岛,制约了政府的协同管理水平、社会服务效率和应急协调能力。二是政府部门对数据资源的独占性严重,大量的数据资源集中在政府手中,数据开发、应用以及数据咨询市场无法有效运行。

我们建议,政府推动政府数据管理立法,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大数据局,打通政府各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的渠道。同时,明确政府数据资源开放的范围,通过信息共享、公开,利用大数据带来的信息化变革,加速推进政府转型。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以数据开放增强市场活力。

(十一)在现有城市发展定位基础上,高度重视并强化“两个扇面”面向全球的战略判断,使深圳成为联结亚太地区和“一带一路”的枢纽型国际化大都市

“一带一路”是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国家战略,对中国经济、外交和政治意义重大,深圳应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同时,从深圳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看,美、日等亚太地区仍然是深圳进一步对外开放、引进资金、技术的主战场,也是深圳资金、产品、技术走向全球的主攻方向。在相当一段时期,深圳高科技产业、金融、物流产业发展和国际性城市的建设的合作方向,仍然是亚太地区美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

我们建议,深圳既要参与到“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来,为深圳的长远发展开辟新的战线,同时更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亚太地区市场,加强同亚太地区发达经济体的经济、科技合作。建议将WTO服务中心和投资推广署整合、转型,使之承担主要研究和推动深圳面向亚太地区进一步开发的重大政策问题和重点项目。使深圳成为联结亚太发达地区和“一带一路”发展中地区的枢纽型、国际化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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