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明确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这一规定意味着校园环境教育已成为一项法定教育义务,是我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开展校园环境教育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在教材、习题等中渗透环境教育内容。校园环境教育是全面培育学生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生态文明理念应贯穿于学校教学的全过程,其内容应辐射到各学科的日常教学中。各任课老师应当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对现有课程进行再度开发,增加一些本地污染方面的内容,找准所教课程的结合点和渗透点。要善于利用教材,把校园环境教育与书本知识有效结合起来。例如教师在讲解植树造林时,可以同时向学生介绍近年来由于人们大量砍伐树木,造成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问题日益严重。植树造林可以防止这些灾害发生,净化空气,降低PM2.5。这样,就把书本知识与环境知识有效地结合起来了。此外,教师要不断更新自身的环境知识,结合教材适当补充当前或当地的环境热点问题。
其次,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应有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任务和教学内容。例如幼儿启蒙阶段的环境教育,要抓住幼儿易受情感支配这一特点。可以带领他们到被污染的小河边,看垃圾、闻臭味,通过实地感受,激发他们保护环境的自觉,使他们产生环境保护意识。中小学生的特点是既充满好奇心,又喜欢创新和质疑。要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经常为学生提供参与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活动的机会。而大学时期正是人生观、世界观逐步成熟的阶段,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对大学生要进行环境价值观和环境伦理观的教育,不但让其掌握知识、学到技能,而且要培养他们的责任感。使他们未来无论作为决策者、管理者还是执行者时,都能明确自己的环境责任。
第三,利用多种教学方式,让学生产生一定的感性认识。例如可以设定一个活动主题,然后让学生收集资料,在课堂上组织讨论。一旦学生讨论偏离预想,教师也尽量不要制止,要培育他们自己发现问题的能力。这种教育方式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角色扮演也是一种常用的教学方式,因为同学、老师都可以参与其中。可以结合当地发生的环境事件进行角色扮演。这种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们最直观地体会到发生在身边的、看似简单的问题带给社会的巨大影响。事件处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从不同角度认识和思考。
第四,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宣传和普及新环保法。新环保法提出了地方政府宣传和普及知识、教育部门和学校培养意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环境意识普及模式。学校的大队部、团组织、班委等学生领导机构在开展有关校园环境教育活动时,可以主动联系地方政府和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指导和宣传。让学生走出学校、深入社会。学校可组织学生们到山区、自然博物馆、科技馆等参观,让他们亲身领略幽雅整洁的环境,感受大自然的气息,探知科学的奥秘;也可以带学生进工厂、工业区等产生污染物的地方,让他们体会到环境被破坏后,人类会无法生存,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增强环境意识。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广播站等媒介,把日常生活中的环境热点新闻编排入广播内容,增强学生关注环境问题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