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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对引领我国文化发展方向,加强社会价值整合,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也一再强调:“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1]日常生活是个体栖息的重要场所,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到日常生活中,才能促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用的最大化发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不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消极适应日常生活,迎合日常生活的过程,而是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作用的社会基础问题,是对日常生活进行批判与改造的问题。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本质诠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是一种科学的意识形态。而其嵌入日常生活的过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大程度地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的过程,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在当前语境之下,应当表现为以认同为基础、凝结成共识的过程。

(1)本质在于获取“意识形态领导权”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界定和诠释,意识形态是指在某个人或某个社会集团的心理中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和表述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新定位,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同时对全社会的价值观念有着毋庸置疑的统摄作用,其本质上是一种科学的意识形态。

所谓“意识形态的领导权”问题,首先由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中提出,后由阿尔都塞、普兰查斯、拉克劳、墨菲等马克思主义者深化发展。在他们看来,一个国家的统治,不仅需要依靠暴力实行强制,而且需要赢得被统治者的认同和顺从,使一种意识形态成为整个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一个社会集团的霸权地位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统治’和‘智识道德的领导权’”。[2]“统治”往往指向政治社会,以军队、法院、监狱为支撑物;而“智识道德的领导权”实际上就是指向市民社会,以政党、工会、教堂、学校、传媒为支撑,市民社会拥有丰富的观念、文化,对它产生领导权也就是获取“意识形态领导权”,占据文化的主导地位。

非强制性是获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基本特征,是由人们提供的对于统治地位的社会阶级的总体方向的认可。葛兰西指出,“意识形态领导权”存在于上层建筑、市民社会领域,市民社会是传播和宣传意识形态和文化的重要阵地,使广大民众从内心里心悦诚服信仰它们宣传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某种生活方式和思想方式是支配性的,某种现实观以其制度性、私人性的显现,传播到整个社会领域,同时使全部的趣味、道德、习俗、宗教原则和政治原则(特别是根据它们的知识、道德内涵),还有全部的社会关系,都充满了它(这种秩序)的精神”[3]。也就是说,阿尔都塞那里所谓人们体验到的现实是经由“意识形态的过滤器”的现实。因此,人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这种非强制性的过程一般表现为显性的意识形态转变为一种隐性的心理意识的过程,即显性的意识形态被构造成一定的理论体系,经由宣传为大众所接受,并在内心对这种思想观念进行沉淀,进而成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之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本质上是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取日常生活中的“意识形态领导权”。日常生活领域是一个相对自主、相对开放的空间,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会接受到来自各方的信息,这些信息都会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产生影响。尤其是当今网络社会的崛起,人们获取信息的数量日益增大,信息的来源日益多元化,文化愈发地纷繁芜杂,如果不加以引导,很容易丧失主流声音,而为一些消极的、不科学的思想所左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取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过程是非强制性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日常生活层面,从而对日常生活主体产生建构作用,由此对过去的日常生活进行超越的过程。

(2)表现为产生“基于认同的共识”

如何理解“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的获取过程?事实上,这种非强制的转化过程表现为基于认同的共识的产生。认同是指个体对于他人的模仿顺从,是一种放弃自身意向而以他人的意向作为自己的意向的结果。[4]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主体将外在“他者”的价值标准和原则作为自身的价值规范的过程。因此,整个过程主体与他者之间是相互对立的关系,浸染着被动的色彩。

共识是指:“行动者之间在相互承认彼此意向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的沟通与理性的取舍而形成一种共同的意向。”[5]因为有了互相承认的环节,主体形成自身的价值规范的过程便有了价值选择性,是积极的、主动的,又是理性的。具体说来,共识是“个体独立性和普遍实体性在其中完成的巨大统一的伦理精神”[6]凝结成共识的过程是某种共同观念转化为个体自身的观念的过程,也是对立的“我”与他者成为“我们”的过程。

认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基础。成功的核心价值观不是直接对于公民提出要求,而是通过塑造国家形象,彰显制度精神以获得国民的认同,并使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中,只有那些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为灵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主题、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精髓、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的价值观,才能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时代的发展、国情的要求和民众思想实际,党的十八大报告又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对社会核心价值观进行了精炼和概括,指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三个倡导”,从国家理想、社会秩序、个人行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概括凝炼。这“三个倡导”无疑体现着我国的国家精神,彰显着制度精神,规范着公民的社会行为,对塑造国家的形象大有裨益,容易使人们对国家产生一种崇敬信任的感觉。因而,其理念与精神也才能获得人们的广泛认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正嵌入日常生活还需要在认同的基础上凝聚成共识。“政治情绪,即爱国心本身,……只是国家中的各种现存制度的结果,因为在国家中实际上存在着合理性,它在根据这些制度所进行的活动中表现出来。这种政治情绪……是这样一种意识:我的实体性的和特殊的利益包含和保存在我把我当做单个的人来对待的他物(这里就是国家)的利益和目的中,因此这个他物对我来说就根本不是他物。”[7]换言之,国家精神以及制度精神要整合广泛的社会利益,还要尊重个人利益的差异性。通过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实现而不断实现全民族的整体利益。只有这样,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内在的统一性才会促使人们自觉将国家精神内化为公民精神,内化为自己行事之准则。换而言之,才会凝聚成共识。

从认同走向共识,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理性的价值选择,认同阶段还有可能是基于情感上的共鸣,但是要走向共识,就必须要符合人们的期待,要满足人们的需求,让人们能够基于理性选择这一价值观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备,让个人的全面发展与国家的复兴之路有机结合,让个体与国家成为利益相一致的“我们”,只有这样,才是一种基于认同的共识。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过程,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过程,而其表现于社会凝聚一种基于认同的共识,从而以此为标准规范自身行为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社会结构、规范与原则在双向互动之中,基于理性所形成的一种共同的意向。这种意向是指向人以及社会的全面发展的。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内在机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本质在于夺取其在日常生活领域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其外在表现为形成以认同为基础的社会共识。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何以可以嵌入日常生活?其逻辑前提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的内在机理有相通之处。

20世纪以降,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理性形而上学解体之后,哲学开始了面向生活世界的转向,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将视野放在了日常生活之中。法国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流派的主要代表,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开拓者列斐伏尔认为日常生活是意识形态的居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科学的意识形态也不例外,也拥有日常生活的向度。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逻辑起点是日常生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逻辑起点是日常生活。作为一种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源于日常生活,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体现,是基于日常生活所做的理论凝练。马克思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8]这样,意识形态问题不再是一个纯理论问题,解释意识形态的形成也不应该以思辨为出发点,而应该放眼现实的日常生活之中。“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9]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产生与发展是以日常生活中的生产实践活动为基础的。思想观念无时无刻不与物质生产活动纠结于一体。具有社会制约性。“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10]由此可见,意识形态从来不是理念上思辨空想的产物,而是以日常生活中现实的生产实践活动为基础而产生的。同时,日常生活中的生产实践活动也并非一成不变的,它的变化也会直接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11]即是说,意识形态的发展也依赖于日常生活中物质生产条件的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产生与发展亦如此,它是以现阶段中国现实的生产实践活动为基础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同时又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的范畴,会随着日常生活的改变而发生转变。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性质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日常生活中的物质生产水平决定了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将决定其精神生产的性质,谁占有生产资料,谁也将在精神生产领域占据支配地位。也即马克思所说的“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12]精神生产的性质决定于物质生产关系的性质。“从物质生产的一定形式产生:第一,一定的社会结构;第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人们的国家制度和人们的精神方式由这两者决定,因而,人们的精神生产的性质也有这两者决定。”[1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性质也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社会结构和物质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旨归在于构建更好的日常生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日常生活向度还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旨归在于构建更好的日常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构建更好的日常生活为最终旨归,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回归日常生活,其本质在于对日常生活中的主体进行重构,从而促使日常生活的根本改变。

一切社会的变革是为了日常生活的改变,最终也必然指向日常生活的重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产生是为了重构良好的社会秩序,其价值诉求也必然是更美好的生活,因此也必将落脚于日常生活的改变。赫勒直接将日常生活作为目的本身,在日常生活领域实现个性解放看作她追求的终极目标。她指出,日常生活为人们提供了安全感、舒适感、亲近感和“在家”的感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意义支点和精神家园。人类的社会变革是为了追寻更好的生活,因此,作为人类生存意义支点的日常生活是人类社会变革的意义所在,意识形态理论的建构也应当以日常生活为最终归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答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提出的实际问题,倡导的是日常生活的理想图景。

而日常生活的改变离不开生活在其中的现实的人的改变。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必然指向“现实的人”、“实践的人”的主体重构,旨在培养人的完整性与丰富性,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构建更好的日常生活为其价值诉求,是通过加强对生活理想和人生价值观的引导,实现日常生活主体对自身的本质的全面占有,从而实现对日常生活领域的超越。通过占据日常生活中的断层,可以实现对日常生活的批判与改造。英国当代著名的文化学者托尼•本尼特重新审视了日常生活批判,他找到了“文化管制的现代形式的断层线(fault-lines)”,认为这里是建构人们自我规训的机制的地方。

这个“断层线”表现在:“一方面,有些人依靠本能生活在日常生活层面,通过保留顽固的单一层面的意识和行为形式来再生产习以为常的日常琐事,就如马尔库塞的‘单向意识’的人。另一方面,日常生活批判也关注确认另一些人:他们的社会地位,通过赋予他们获得双层意识的能力,使得他们能穿透日常生活肤浅的表面,引入另一维度(平常中的不平常),避免无休止重复的可能性,从而推动历史的发展进程。”[14]这种断裂的结构蕴含着改革动力,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嵌入提供了空间。日常生活中的现实个人往往具有双重面向,一方面,日常生活中的人们从事着单调重复的琐事,另一方面,这些人也会因为被赋予的社会地位,而从事一些“平常中的不平常”的事件。这时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具体到社会的不同角色规范之中,为“穿透日常生活肤浅表面”的人们提供先进的观念引领,并最终得到其认同,产生共识,内化于心,这样,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拥有双层意识的“另一些人”便会将先进的理念带人到日常生活的琐碎之中,弥合张力,从而促进日常生活领域的改造。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现实路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日常生活向度证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之间有内在机理上的联系,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嵌入日常生活。然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现实路径在于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的契合点,促成其向日常生活的嵌入。

要寻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的契合点必须先了解日常生活的特征。赫勒对日常生活的特征做过如下概括:第一,重复性,即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第二,规范性,即以给定的规则、规范为准绳并理所当然遵循的活动领域;第三,经验性,模仿和类比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四,实用性,坚持以最少投入换最大产出为的行动准则;第五,情境性,日常语言、日常规则、习惯都是和特定情境联系在一起的。[15]

由此看来,日常生活的实用性特征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与民生需求相适应,塑造需求方面的契合点;日常生活的重复性、规范性以及经验性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转化成符合日常生活特征的认知图式,塑造认知方面的契合点;而日常生活的情境性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着眼于生活细节,从而塑造情感方面的契合点。

首先,塑造需求方面的契合点,要将远大的目标落实为具体的任务,针对现实,落实不同群体的不同民生需求。每一种思想都体现某一群体的利益,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6]由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从民众利益需求出发,必须有利于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正与民众利益需求相适应,前提在于要切实了解民生需求,即是说,要构建民意传达的渠道,如:市长信箱、开通政府官方微博,实现互动等方式,搜集民情,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受众进行分类,关注其利益需求的特征,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不同受众利益需求的交汇点;接下来就需要落实民生需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指导性价值观,具有高屋建瓴的特点,但是面对日常生活,就应该将宏远目标进一步分解为一个个操作性强的任务,应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中,融合到法治建设实践中,结合到社会治理实践中,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避免脱离实际,避免凌空蹈虚。落实到经济发展中是指,在确立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之时,都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既要保障大部分人的经济利益,又要关注弱势群体,实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融合到法治建设实践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防止权力的滥用,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社会管理相结合是指,要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以确保人们表达诉求的渠道畅通,维护人们的利益不受侵害。这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日常生活中的人们而言才有吸引力。

其次,塑造认知图式方面的契合点,一方面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为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让日常生活中的人们也要以此为标准,促进日常生活的改造;另一方面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符合人们日常生活认知图式的形式,让日常生活中的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日常生活的认知图式崇尚直接、简单、易操作,因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日常生活中的社会角色规范之中,让不同社会角色的人能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怎样做。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实现由理论术语向大众话语的转换、从“基本原理”到“生活道理”的转换,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深融入普通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让不同社会角色的人们按角色规范要求自己,这将有助于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与践行。另一方面是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人们在日常生活领域完成自我管理、自我改造的过程。同时,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符合人们日常生活认知图式的形式就要充分发挥传播媒介的转换作用。如一些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阅读的都市类、行业类的报纸与杂志以及人们经常浏览的一些大型门户网站,要增强传播主流价值的社会责任,依据自身的优势,根据受众的基本特点,联系群众身边事例,运用大众化语言、多样的宣传报道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之中,引导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节庆日的纪念活动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游览亦是不容忽视的转化方式。在重要的节庆日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群众性庆祝和纪念活动,推进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的免费开放,积极开发红色旅游,让人们在欢庆佳节、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这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日常生活中的人们而言才有亲和力。

最后,塑造情感方面的契合点,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日常生活的楷模学习中,通过榜样的力量,激发情感上的敬佩与认同;落实到日常仪式中,通过仪式化的典礼活动,积淀情感,培育社会主流价值;落实到家风之中,通过家庭的耳濡目染,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并代代相传。第一,要充分利用榜样效应与沟通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格化、形象化、具体化的具象形式,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需要以理服人,更要以情感人,而其中“人”的作用不容忽视。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楷模,利用榜样的力量激发人们的情感,在感动人们的同时,影响人们的行为。在国家博物馆设立英模陈列馆,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让人们深度全面地了解英模事迹,学习英模事迹,深入探讨道德问题,从而能够在情感上对英模产生钦佩之情,并对自己行为产生正面的引导。第二,落细到日常仪式之中。仪式虽然表现为一种程序化的动作,但是,其背后深厚的意义与作用却不容忽视。仪式具有增强集体情绪,加强社会整合的作用,同时,通过仪式的展演,蕴含在仪式中的人们所信奉的一些价值观,可以得以传承。开展礼节礼仪教育,在重要场所和重要活动中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在学校开学、学生毕业时举行庄重简朴的典礼,完善重大灾难哀悼纪念活动,让人们在庄重的仪式中积淀自己的情感,传承主流的价值观。第三,落细到家风建设中。家庭是日常生活的重要场域,也是日常生活中情感最为浓厚、最为真挚的场域。家风作为当下社会文明的一面镜子,也是历史上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积淀与传承。家风是对一个家庭整体的道德要求,也是对个人道德修养的要求。家风的积极作用不容小觑,将家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有机结合起来,在家庭的温馨中、在父母长辈的耳提面命中,在一种情感的归属之中,人们更愿意接受这样隐形的熏陶和耳濡目染。这样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对日常生活中的人们而言才更有影响力。

由此观之,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之间在利益需求、认知图式以及情感诉求方面的契合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现实路径,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成为对于日常生活而言有吸引力、有亲和力、有影响力的价值观

四、结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科学的价值观,只有嵌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融入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之中,才能真正发挥其引领作用,才能真正激励人们不断奋斗。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获取“意识形态的领导权”,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等多样的方式,让人们产生认同,并凝聚成共识。但不容忽视的,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等保障协调机制亦不可缺少,这是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嵌入的重要机制。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才能真正融入日常生活,对人们而言才有吸引力、感染力。

注释:

[1]习近平:《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人民日报》2014年2月26日。

[2][意]安东尼•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8页。

[3]季广茂:《意识形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7页。

[4][5]张康之、张乾友:《共同体的进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71、374页。

[6][7][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43、266-267页。

[8]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页。

[9][10][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1、72、98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92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1),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96页。

[14][英]托尼•本尼特:《现代文化事实的发明:对日常生活批判的批判》,王建香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7页。

[15][匈]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农俊卿译,重庆出版社2010年版,第8-11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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