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是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国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关心民生问题,格外重视民生建设事业,不仅描绘了民生梦的具体内容,强调解决民生问题的政府职责,而且明确了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原则、路径、方法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民生思想,对于推动我国民生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提出中国梦,明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是国家梦,是民族梦,也是个人梦,是国家民族之梦与个人梦的统一,既需要依靠人民来实现,又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因此,中国人的民生梦自然是中国梦的应有之义,而且是最鲜明、最朴素、最真挚的中国梦。
民生梦不仅仅是一种理想、一种愿望,而且是具有鲜活内容的预设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①这就把抽象的民生梦具体化了,不仅概括出民生梦的核心内容,勾勒出民生梦的现实形态,而且指出了衡量民生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同时,还明确了实现民生梦的具体步骤,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民生梦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根据人民群众强烈的民生诉求和愿望以及中国民生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而生成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是符合人民愿望的事就是党奋斗的目标。”②把民生梦作为民生奋斗的目标,既符合中国民生建设的特殊国情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与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本质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此,民生梦是我国民生建设事业的价值追求,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事业的高度凝练和概括,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以民生梦为指引。
民生梦是实干的、有尊严的、充满奋斗历程的幸福梦。作为目标的民生梦要求把民生建设成果落到实处。民生梦最终要融进到每个人的生活当中,要融进到实实在在的民生效果中去。民生事业发展得好坏、人民群众对民生梦的认同程度,都要通过民生实践效果来体现。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来表达,就是在实现民生梦的过程中,要“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③。
二、坚持科学方法,探索解决民生问题新思路
解决好中国13亿多人的民生问题,是我们党新时期面临的重大任务和挑战,需要科学的方法论作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把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与中国民生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多次提及开展民生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为推进民生建设事业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
一是用历史的和发展的视角来对待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④这是因为:民生问题是关于人的存续与发展的基本问题,是自人类诞生以来就必然面对的首要问题,也是人类不可回避的永恒主题,并始终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当然,民生不是静止不变的,解决民生问题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人类遇到的一切民生问题都是在发展过程中解决,同时又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生成。因此,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
二是用系统的思维和方法统筹民生发展全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⑤做好民生工作必须坚持系统的方法论,既要用系统的思维和观点来认识民生问题,又要用系统的方法来解决民生问题。一方面,我国的民生问题具有受众群体规模庞大、民生诉求多元、民生内容多样等特点,需要运用联系的方法和整体的观点来抓住民生问题的本质。另一方面,民生问题不是孤立存在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件事关人的发展的全局性工作,不仅涉及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而且还与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文明发展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因此,必须把发展和建设民生事业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来统筹。
三是抓住民心这个民生工程的本质。抓住了民心,就抓到了民生工作的本质、精髓和关键。我们不仅要切实解决群众的民生问题,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还要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这样才能“使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⑥。
四是坚持一切从民生实际出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民生问题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做得到才说,说了就做到”⑦,“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尽力而为,不要搞那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劳民伤财、吃力不讨好的东西”⑧。当前,解决具体的民生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人民群众的民生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杜绝盲目搞媚俗的、短视的、不切实际的民生政绩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事业进行了审视和思考,指出了今后一段时间民生建设的重点和方向,勾勒了新时期民生发展的宏伟蓝图。
针对新时期民生建设的特点和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建设内容进行了高屋建瓴的战略部署:在就业方面,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的新思路;医疗方面,提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新理念;养老方面,强调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教育方面,提出“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的目标;住房方面,强调要“努力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同时,随着民生建设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的诉求也随之“水涨船高”,民生的内容也呈现出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习近平总书记适时地对民生建设内容进行扩充,提出了民生建设的新内容:在环境保护方面,指出“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在生态建设方面,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食品安全方面,强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安全生产方面,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这些内容丰富了民生发展的范畴,扩大了民生建设的边界,反映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要,体现出了习近平总书记与时俱进的民生品格。
四、坚持公平正义,推动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民生问题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和底线思维。民生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不能保障民生公平正义,那么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因此,可以把民生公平正义作为衡量和评价社会公平正义程度的重要指标。
民生公平正义的目标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民生公平正义水平。坚持民生公平正义必须遵循木桶原理,克服弱势群体带来的短板效应,走普惠型民生发展道路。具体来说,就是要善待每一个人,尤其要关注各方面困难群众,确保社会边缘、弱势群体的基本民生诉求得到有效的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⑨,要特别重视转移支付政策在缩小民生公平正义差距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⑩。为此,中央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设立了“扶贫日”,通过这些减贫、扶贫举措有效动员了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开发事业中来,有效解决最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
五、扭转政绩观,强化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职责
我国民生事业建设尚处于保障和改善阶段,正面临着“民生结构失衡”和“民生缺失陷阱”两大民生难题。破解民生发展道路中的难题,必须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和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民生发展的任务越繁重,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党在民生建设事业中的领导地位,任何时候都要杜绝政府民生建设职能“缺位”“错位”现象发生。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职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我们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中央的考虑,是要为人民做事。”(11)当前,民生问题是我国社会建设的主要问题,解决好民生问题就是当前我党“为人民做事”的最大实际。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解决好民生问题,最为关键的是在尊重民生建设和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党领导民生事业的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党总揽民生发展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全力推进民生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首先要在思想上扭转过分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改善民生的政绩观,为此“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12)。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像落实发展指标一样落实民生任务”(13),并把“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14)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准。民生政绩观的提出,首次把民生建设与经济建设摆在了同一层面来平等对待,这就为加快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政治前提和理论保障。
扭转政绩观不但是一种理念,而且要求各级干部落实在行动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改进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通知》《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旨在规范党员行为、密切联系干群关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文件,进一步强化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职责,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和提高了全国党员干部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六、夯实经济基础,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物质保障
经济是民生赖以改善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解决好一切民生问题的必要条件,也是破解民生矛盾的核心切入点。历史上从来就不存在超越经济基础之上的民生。如果不发展经济,民生规划、民生政策就只能搁浅。当然,尊重经济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必须要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民生改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要落实到改善民生上”(15)。这就明确了作为手段的经济与作为目的的民生这样的逻辑关系。
经济与民生的理想状态是协同发展、包容共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16)这既是适应新常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尊重民生与经济发展规律的集中体现。民生与经济相辅相成,生产力水平每向前推进一个层级,民生的实现程度就提升一个等级,社会物质产品愈加丰富,民生的实现程度就愈加饱满与全面。因此,社会主义对于民生问题的解决,既要保证民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享受到最大的成果,又要以民生问题的解决激活发展动力,最快地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建立起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间的良性循环,促进经济与民生协同发展。
当前,民生缺失和滞后的短板效应已经显现,并已经给经济发展带来了阻力。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对民生的反哺作用,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一系列经济战略规划明确提出民生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功能,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民生问题开展,以此来弥补民生历史欠账问题。
民生问题也是个法治问题。民生的实践品格及权利属性是民生法治化的逻辑基础,法治是解决民生问题、维护民生权利以及发展民生事业的有效手段、根本保障和必由之路。保障人民群众各种民生权利的实现是法治的真谛及天然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17),“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18)。这不仅阐明了人民群众的民生诉求与法治的关系,而且明晰了法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中的价值和功能,要求我们必须发扬尚法的民生理念,把民生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把法治的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等融进民生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加快推进民生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完备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守住民生底线、维护民生公平正义最坚实的保障和安全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19),“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这就是用法律的手段将民生的内容和形式以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下来,把民生利益的保护和民生权益的有效救济有机结合起来,保障人民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民生权利公平公正得到落实。
为了更好地把民生纳入法治化轨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强调“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1),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民生事务,用法治机制来规范和发展民生事业,用法治手段解决民生问题和调节民生矛盾,开启了全面推进民生法治化建设的新征程。
八、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促进民生福祉增进
解决民生问题的出路在于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22)。当前,我国民生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单一的经济问题,而是经济反作用于民生改善的路径被现行的体制机制所抑制,以致中国庞大的经济发展成果并没有及时地、清晰地、完整地惠及民生建设事业上来,导致民生福祉增进的步伐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要解决好民生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民生的现实诉求,就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发展和改善民生,在民生优化和提升过程中进一步深化改革。
民生改革要注重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是我国改革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的重要法宝,民生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更应该注重和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这就要求正确处理好民生改革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改革的关系,确保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要“统筹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23);要把民生改革纳入整个民生发展事业的宏观格局中来设计,确保经过科学论证的民生改革体系化、制度化、常态化;要看到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确保民生改革的连续性。
民生改革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民生事业的群众基础广泛,涉及的利益链条复杂,处理不好就会走向反面,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民生改革必须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社会风险,“把可能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决策之前”(2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步子要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5)。这就把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置于中国改革全局的高度来对待,指出了改革与民生的内在关系。围绕这一思路,中央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至今已召开9次会议来部署重大改革战略,并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等一系列民生改革文件,有效促进了民生改革红利的释放。
总之,习近平民生思想源于民生实践、寓于民生实践,并在实践中逐渐发展和成熟,是在继承和发扬我们党民生建设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生成的,是集目标、内容、主体、原则、方法、手段、保障、路径等诸要素于一体的理论化的民生体系,它系统回答了新时期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重要的理论问题,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和厚重的民生情怀,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又开辟了我党民生建设事业的新局面、新天地。
注释:
①③(12)(22)(2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卷[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70,235,343-344,20,513,509,494,512.
②⑦把祖国的新疆建设得越来越美好——习近平总书记新疆考察纪实[N].人民日报,2014-05-04.
④(16)习近平强调:稳中求进推动经济发展持续努力保障改善民生[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5/15/c_115783123.htm,2013-05-15.
⑤习近平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EB/OL].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03-07/4621923.shtml,2013-03-07.
⑥(15)习近平.不断增添爱国爱疆正能量[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4-05/01/c_133303014.htm,2014-05-01.
⑧(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138,128.
⑨习近平.把群众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12/30/c_114206411.htm,2012-12-30.
⑩习近平在江西调研强调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农村发展[EB/OL].新华网,http://www.jx.xinhuanet.com/news/2008-10/16/content_14648387.htm,2008-10-16.
(13)习近平在江苏调研[EB/OL].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214/c1024-262047 64.html,2014-12-14.
(14)(24)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J].求是,2013(1).
(17)(18)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2-12-05.
(19)(20)(2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
(2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100.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2&ZD057)和吉林大学创新团队项目“民生价值与社会幸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