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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安邦城市生活压力指数(同比)

2015年11月,安邦咨询监测的35个城市中,生活压力指数同比上涨的城市数量比上月增加了8个,达到31个。上涨幅度最高的5个城市分别为深圳(上涨18.38%)、上海(6.818%)、北京(上涨6.196%)、广州(上涨4.584%)和南京(上涨3.674%),其中仅南京为二类城市,其余4个城市均为一类城市。下降幅度最大的4个城市分别为银川(下降1.19%)、海口(下降0.384%)、青岛(下降0.156%)、西安(下降0.09%),其中青岛、西安为二类城市,银川、海口为三类城市

图1、2015年11月35个城市同比压力指数

从一、二、三类城市生活压力指数走势图可以看出,一类城市生活压力指数均值自4月转变为上涨以来持续快速上涨,最近上涨略微趋缓;二类城市自8月转为上涨以来保持上涨趋缓且本月上涨较大;三类城市本月上涨略大。因此,一类城市与二、三类城市生活压力增长幅度均值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但同时也需指出,一类城市中的深圳对此贡献巨大。

图2、分类城市同比压力指数走势

安邦城市生活压力指数(简称城市压力指数)用于反映城市生活的价格压力,由CPI和房价指数综合得出。其中房价涵盖保障房价格、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

CPI和房价指数月度数据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限于35个城市。从本期开始,对一类、二类、三类城市的分类实行新的划分标准,不再按2012年人均GDP对各城市进行分类,而是按照2014年城镇农村加权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序,并将35个城市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城市:上海、深圳、北京、杭州、广州、宁波、厦门。

二类城市:南京、长沙、青岛、济南、西安、武汉、天津、沈阳、呼和浩特、大连、成都、福州。

三类城市:昆明、郑州、合肥、南昌、太原、海口、哈尔滨、银川、贵阳、长春、兰州、石家庄、南宁、重庆、乌鲁木齐、西宁。

安邦城市生活压力指数不再按照人均GDP对城市生活压力进行排序和分类是因为:一是各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口径相对一致,而人均GDP的统计可能会出现不同口径,有些城市有时只报户籍人口不报外来常住人口;二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人均GDP更能反映各城市居民真实的购买力。

在尽可能接近之前分类的情况下,按照2014年城镇农村加权人均可支配收入重新排序后,一类城市由原来的5个增加为7个,增加杭州和宁波;二类城市由原来的10个增加为12个,减少杭州和宁波,增加济南、西安、成都和福州;三类城市由原来的20个减少为16个,减少济南、西安、成都和福州。

其中一类城市的分类标准为加权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于3.5万元,二类城市的分类标准为加权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3.5万元之间,三类城市的分类标准为加权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2.5万元。

自本期起将按新的分类标准更新城市生活压力指数走势,为了与原分类标准的城市生活压力指数走势相衔接,这里附上原标准的分类城市压力指数走势图供读者对照参考。

附录:

图2、分类城市同比压力指数走势(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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