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疆严打“东突”暴恐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和节节胜利,恐怖主义的生存空间受到极大挤压,其嚣张气焰受到极大遏制。然而,战斗还未见穷期。反恐是一条艰辛而漫长道路。要赢得反恐斗争的最终胜利,就必须在意识形态之战中占得先机。
恐怖主义难以斩草除根,关键在于“主义”二字。它代表着一种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支撑恐怖分子、组织的精神支柱。有了它,恐怖分子、组织可以实现“去道德化”进程,为滥杀无辜找到一个看似正义、实则荒谬的理由;有了它,恐怖分子、组织可以对社会公众进行“洗脑”,完成招募、动员、培训、融资,将安善的良民在短期内转变为嗜血成性的恶魔。
恐怖活动要取得成功,应该具备人员、资金、装备等基本条件。从人员上看,意识形态是恐怖势力招兵买马、获取一定社会支持的旗号。受其蛊惑的穆斯林有可能从一个乐观向上的人,转而唾弃“不清真”的生活,投身于“正义”的恐怖活动之中。从资金上看,意识形态是恐怖势力融资的驱动器。受其影响的穆斯林有可能将自己辛苦所得投入恐怖组织的钱袋。从装备上看,意识形态是恐怖势力千方百计获取破坏工具的原动力。受其毒害的穆斯林有可能通过因特网获取爆炸技术并使用日常生活材料制造炸弹,从而突破政府管制的藩篱。唯有消除恐怖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才是釜底抽薪的策略。
就“东突”而言,民族分裂是其最终目的,恐怖主义是其手段,而宗教极端则是其幌子和意识形态。要打击宗教极端思想,就必须戳穿“东突”势力对伊斯兰教肆意歪曲与篡改的真实面目,让“野阿訇”、地下讲经点等在信教群众之中没有立锥之地。
伊斯兰教本质上是一种劝人向善的和平宗教,决不允许滥杀无辜。例如,《古兰经》允许防御性战争,但也强调:“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你们不要过分,因为真主必定不喜爱过分者。”
伊斯兰教中的“吉哈德”(Jihad)”被西方误译为“圣战”(holy war)。实际上,“吉哈德”有大小之分:“大吉哈德”强调自律,主张用心、用舌;“小吉哈德”强调律人,主张用手、用剑。自律是律人的前提和基础。而恐怖组织罔顾“大吉哈德”内心修为的内涵,片面强调“小吉哈德”,甚至鼓吹以血腥暴力赶走“异教徒”。他们假借宗教之名,煽动恐怖活动,行破坏民族团结、策动新疆独立之实。就连具有高深宗教教义修养的艾提尕尔清真寺两任大毛拉都死于“东突”暴恐分子的屠刀之下。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说明“东突”恐怖势力反民族、反宗教的真面目?
从某种意义讲,意识形态之战是一场软实力之争。但软实力往往发挥的却是“硬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反恐需综合施治、标本兼治。但是,不赢得意识形态的胜利,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本动因。
反恐斗争不能没有武力打击。主动出击、露头就打,这是遏制恐怖主义蔓延的必要手段。但是,如果不辅之以强大的意识形态攻势,强力打击就有可能正中那些绑架了民族、宗教的恐怖势力的下怀。
长期以来,党的稳边富疆政策促进了新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深得民心。但不解决意识形态问题,“拒绝世俗化”的恐怖分子就会人为地构建敌意、歪曲事实,将“援疆”、“西部大开发”等惠民生工程解读为“变本加厉的掠夺”,把普通的官员腐败问题解读为“民族压迫”。
2016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反恐法》。该法强调,反恐要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即运用多种方式共同治理恐怖主义。 打击恐怖主义的意识形态,摧毁其精神基础,这是反恐怖的巅峰对决。尽管它需要艰苦卓绝的长期努力,但我们必须取得最终胜利,我们也一定能够取得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