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治理”一词正被学者和政策制定者们广泛地使用甚至滥用。我们可以做一个粗浅的衡量,通过2012年底对“全球治理”进行的谷歌检索可以发现,一共存在310万个词条。这个数据非常惊人,因为20年前这个概念几乎还湮没无闻。尽管全球治理的概念已经广泛传播,然而,或许正是因为如此,这一概念依旧是众所周知的松散。虽然它充满潜力,不仅仅只是表达了当代全球权威的复杂性,可在一些学者看来,它其实变成了国际组织的另一种绰号,是对数量庞大的行为体充斥于世界舞台这一现象的描述,是一个旨在为更好的世界而战的召唤,是一种试图控制日益加快的经济和社会变革的负面影响的努力,是“世界政府”的同义词。
这个术语的不精确性已经剥夺了它作为一个概念的严谨性,迫使我们基本上还是要回到国际政治的主流理论,以获得解释性的养分。关于全球治理,我们也许最多可以说,我们可以借用它来表达一种超宏观层面的分析;我们并不用它来表达某种关于世界是如何运作的这种谨慎而精辟的理解。因此,我们在回答“什么是全球治理?”的问题时几乎很难有所推进。劳伦斯·芬克尔斯坦(Lawrence Finkelstein)曾在《全球治理》杂志的创刊号上发表了以这一问题作为标题的文章,当时他的回答颇有挑衅意味:“几乎任何东西。”
本文旨在推动大家去重新思考: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并且应用“全球治理”这一术语?一方面,“全球治理”已被普遍用于描述这个世界的组织方式,以及权力行使方式日益增长的复杂性,同时,也被作为全球层面诸多制度的某种简单的代指。另一方面,这个术语的分析能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未能使我们对当下变革的态势有更好的掌握。我们的观点是:对当前全球治理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将有望使我们能够更加准确地洞悉权力是如何在全球范围内行使的,多样化的参与者之间一般(以及在具体问题上)是如何相互联系的。这将使我们对全球事务的复杂性有更好的认知,并能够重新解释在不同时期(不仅是某个历史时期内,也包括不同的历史时期之间)世界是如何被组织起来(或者被统治)的。
本文认为,全球治理的研究应集中于四个主要目标。首先,应该超越在这个词与20世纪后期几乎任何变化之间存在已久的这种强烈相关性。人们应该明白,后冷战时期的复杂性仅仅是全球治理在近期的具体表现,而在其他时期,世界的组织形式其实(而且并将)完全不同。其次,应将全球权威的结构确定解释为不只是命令和控制的宏大模式,也是区域、国家和地方体制与该结构之间进行的交叉互动(或者是抵制)。仅仅关注多层次的治理是不够的,尽管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第三,当务之急应该是:研究权力在这样一个系统内得以行使的各种途径;研究利益如何得以阐述和追求;研究寄生于各种思想和话语背后的权力和利益;研究什么因素有助于建立、维护以及延续现有的系统。第四,应该考虑系统内部及其本身的变化,并关注变化的原因、后果及其驱动因素,而且不应该只是关注当下的变化,也需要关注更长时间段的变化。
本文的目的并不在于发展全球治理的理论,而是要突出其中鼓舞着我们前进的核心问题。本文重拾此前曾被搁置一旁的工作,试图再次激起兴趣,去寻求更好地理解“过去、现在以及将来可能的全球治理”。
本文首先概述了这一概念的知识起源,主要关注以下问题:全球治理的概念为何出现?其目的是描述什么?它的内涵在近20年来是如何发展的?本文指出:全球治理概念的出现,与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权威的一系列变化以及显现的权力行使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虽然这个词在出现之时是为了描述20世纪后期的变化,但是它与特定时刻的联系已经被冻结在历史中,而它原本在理解变化方面所具有的较大能力已经被消解。换句话说,“全球治理”已经变成了意味着没有世界政府的世界治理,而不是一个理解世界如何组织起来的更为通用的分析工具。本文随后探讨了全球治理概念曾经帮助我们解释的现象,以及它已经遗漏的内容。精确性不足使得这一概念工具更加羸弱,它本来应该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去认识世界如何组织,以及权力如何行使。然后,我们提出了全球治理研究的四个理想要素。本文第五部分试图说明:尽管全球治理概念的出现是在一个特定的、相当近的历史时刻,但是它又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可以回溯解释之前全球秩序的性质、复杂性以及整体性的变迁,并且前瞻性地回答了当今世界应该如何更好地组织的问题。
学界主流已经明显从对政府间组织和法律的研究转向对全球治理的研究。全球治理在20世纪90年代诞生于学术理论和实际政策之间的联合,并与过去20年里全球化的其他元现象缠绕在一起。美国学者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Rosenau)在1992年主编了一部非常理论化的著作《没有政府的治理》,而几乎在同一时间,瑞典政府推动成立了政策导向的“全球治理委员会”。这两个事件都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对全球治理的兴趣。全球治理委员会题为《天涯若比邻》的报告的出版,恰逢联合国学术委员会推出了其杂志《全球治理》的创刊号。这个新生的季刊试图回到该领域领先刊物《国际组织》关注全球问题解决的初衷,因为当时《国际组织》似乎已经迷失了方向。
这些进展为后来的一大批著作铺平了道路,这些著作关注不断增长的全球复杂性、全球化的管理以及国际机构面对的挑战等主题。在某种程度上,全球治理研究作为一种规范性的探索已经取代了此前所谓的“世界秩序研究”,因为后者被视为过于静态和“自上而下”。世界秩序研究从世界和平以及世界法的研究中发展而来,它未能捕捉到构成当代国际关系特征的多元行动体、网络和关系。约瑟夫·巴拉塔(Joseph Barrata)在其两卷本的世界联邦主义史著作的结尾指出:在20世纪90年代,“‘全球治理’这个新词汇在有关国际组织的辩论中脱颖而出,取代了‘世界政府’,成为一个可接受的术语,用以描述渐进的努力所指向的那个可望而又可及的目标”。他认为,学者“希望避免使用一种会让人回想起20世纪40年代世界政府思想的术语,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原子弹的恐惧,而且对于在短期内过渡到一种联合全世界人民的革命行动中去往往没有任何实际的建议”。迈克尔·巴尼特(Michael Barnett)和雷蒙德·杜瓦尔(Raymond Duvall)则更加敏锐地指出:“全球治理的理念已经达到近乎明星的地位。在不过10年的时间里,这个概念就已从默默无闻的行列,跃升为国际事务的实践与研究领域中的核心主题之一。”
不过,全球治理概念兴起的方式以及通过它以获得各种见解的愿望表达方式的不断变化,并没有清空概念中的规范性内容,后者来源于曾驱动之前几代国际关系和国际组织学者的各种成见。这样一来,全球治理被用于指代识别、理解以及处理在全球范围内那些超出了单个国家能力的各种问题的集体努力以及相关过程。它反映了国际体系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情况下,有能力在任何时刻及时提供类似政府的服务。全球治理包含了各种各样的解决问题的合作安排,可能是显性但非正式的(例如惯例或准则),也可能是暂时的组织结构(例如自愿联盟)。这样的安排也有可能比较正式,采取硬规则(法律和条约)的形式,又或者是通过具有行政架构的机构以及各种行为主体(包括国家机关、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和其他民间社会行动者)来管理集体事务。
值得注意的是,重新思考如何更好地利用国际组织的必要性,促使一些学者聚集在“多边主义和联合国系统”的项目下积极开展研究。该项目由罗伯特·考克斯(Robert W.Cox)主持并受到联合国大学的资助。该项目的目标已经明确为:发现、振兴以及建基于“多边主义”一词作为思考一种更好地组织世界的方式所蕴含的合法性之上。正如考克斯所总结的那样:“‘全球治理’是指在全球(或区域)层面存在的管理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各种程序和实践。治理的一种假设性的形式(世界政府或世界帝国)可被设想为一种协调的等级制形式,无论是集中式(单一制)或分散式(联邦制)。另一种形式的协调将是非等级制的,我们称之为多边制。”
此前曾由约翰·鲁杰(John Gerard Ruggie)主持的一个被广为引用的研究项目,也旨在证实“多边主义管用”这一想法,不过他在试图总结这种制度形式的重建能力方面并不那么雄心勃勃。而且,联合国大学的另一个项目实际上也挑战了他关于多边主义的较为传统的观念。然而,所有这些项目的见解都未能通过重申多边主义来复兴对全球权威的研究。全球治理的概念已被证明更为普遍和更有说服力。
全球治理也与另一个规范性的研究议程密切相关。该研究源于对国家能力不足的担忧,担忧国家不足以控制各种行为体的活动,或者不能减轻全球市场化的伤害性后果以及应对强大的国际经济机构看似不可阻挡的行动。在这种所谓“失控的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些大国和国际经济组织所具有的强势政治权威与其他国家缺乏权威(这些国家大部分都是被一股类似自然的强力卷入全球化浪潮)的现象同时并存,这使得公民社会的不满越来越强烈。这种不满情绪在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欧盟以及各种区域发展银行的会议期间爆发的各种大规模示威活动上得以宣泄,而且反全球化运动以及后来的“改变全球化”运动日益滋长。其规范性的结果是某种形式的治理全球化。
简而言之,全球治理概念潜在的分析牵引力消失了,因为它对于不同的人们而言意味着很多不同的东西。它体现了许多人在世纪之交的希望和恐惧,但却未能满足人们分析这些动荡时期的需要。
有必要简要地回顾一下这些戏剧性的变化是什么,以及人们希望用这个词来形容和捕捉什么。支撑全球治理概念出现的是三大发展趋势:各种全球问题的本质;各种行为体的性质;治理全球的所谓各种国际措施的局限性。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相互依存和技术的快速进步使得人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很多问题超越了国家的解决能力。在此之前,虽然也有两次世界大战和大萧条的反证,但是大多数观察家仍然认为:强大的国家通常可以自己解决问题,或者至少可以免受最严重的影响。今天,再也没有哪个国家,无论其多么强大,能够抱有可以保护其人民免受这些威胁的幻想。
全球环境的整体性以及人类行为对环境带来了影响等意识的发展,尤其是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斯德哥尔摩会议,通常被视为改变思维方式的一大关键。虽然其他的例子比比皆是,但可持续性概念特别容易解释我们为何必须同舟共济。
支撑人们对全球治理保持浓厚兴趣的第二大趋势是非国家行为体(NSAs)在数量和重要性上的扩张,尤其是公民社会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特别是跨国经营的企业)。尽管国际关系和国际组织的分析师们已经意识到并将其纳入到自己的思维和概念框架之内,不过却仍视其为国家体系的附庸。促进非国家行为体增长的因素,还包括亨廷顿所谓的“第三波民主化”,以及安妮-玛丽·斯劳特(Anne-Marie Slaughter)等人所描述的政府机构之间的网络。它们同样也促进了跨国的和跨政府间的更多互动,以及对国家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意愿的日益幻灭,同时也使得全球经济环境日益恶化。
第三个驱动力是后冷战时期对联合国系统改革升级的关注。基于担心越来越多的问题具有跨境的性质而国家缺乏能力来解决它们,同时又渴望吸引尚未开发潜力的“新”全球行为体的参与,学者和实践者们试图通过鼓励联合国既推进自身的改革,同时也通过与其他组织合作来解决紧迫的问题,以便支撑起这个世界性的组织。这个运动一方面敦促联合国承认其他组织能够更好地完成一些关键任务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则探索了近期兴起的“复合多边主义”的潜能,以获得全球社会运动在填补全球治理合法性差距方面的能力。还有一些人则仍然试图通过对联合国的基础或分支机构进行改革来解决“多边主义危机”。
无论这三个驱动因素的确切解释力如何,众多跨境问题的出现凸显出了国家能力的局限,进而诱发了大量非国家行为体试图弥补国家能力的不足。国际关系和国际组织的学者们开始思考其他行为体的确切角色,它们在不同程度上与现有的全球机构存在差别。我们有必要了解更大范围行为体的意义,这已经成为共识。国家以及它们所创建的政府间组织一度曾经占据了国际组织研究者所有的注意力,而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他们将注意力从以国家为中心的结构转向了广泛的行为体和各种机制。
反过来,这些想法被应用于真实世界的发展。新的或者新近被认识到的行为体,以及在合作伙伴关系中被纳入的旧行为体,进一步模糊了那种本质上是由不同国家和它们的相对力量的互动塑造了世界的传统观念。联合国把巴尔干半岛的安全事务“分包”给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并让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以及发展和人道主义非政府组织来为这一地区提供服务、援助和保护。如上所示,联合国本身也与跨国公司、工会和公民社会组成了一个联盟,共同关注“全球契约”中的社会和环境标准。
这些新的制度和合作伙伴形式正在鼓励研究者去思考:谁在参与?什么被卷入到了这个世界的组织当中?各种具体的组织形式及其控制机制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在这方面涌现出了大量研究。借用罗西瑙的比喻,一种关于权威的“疯狂拼布”正在兴起并且转移,形成了一种因部门而异、因时而变的制度元素“拼图”。他还恰当地在我们的世界和时代前面加上了“动荡”这个形容词,并试图使人们理解他所创造的“分合并存”一词——即同时将走向分裂和融合。
二、万变不离其宗
然而,在所有这些因为日益增长的复杂性所激发的研究兴趣以及因此而产生出的思考全球治理的全新学术前沿之中,发挥影响的仍然是那些旧的思维方式。自3/4个世纪以来,国际关系研究之所以与政治科学区分开来,在于其作为一个子学科以关注国家作为主要分析单位的特征,这在很大程度上仍在严重影响并决定着学者们理解这个早已改变的世界的思维方式。同样,研究国际组织的学者们继续强调大国在政府间组织的角色,并以此作为观察人类进步的核心视角。
然而,旧的思维方式也涉及这些框架之外的思考。哈罗德·雅各布森(Harold Jacobson)观察到,由各民族国家走向世界政府的征程已经被绘入挂毯,用于装饰日内瓦万国宫的墙壁。他们“描绘出人类为了治理的目的而结合成更大和更稳定单位的过程,首先是家庭,然后是部落,再然后是城邦,再后面是国家,这一过程可能最终会达到的高潮,整个世界被组合在一个政治单位之中”。除了少数仅有的世界联邦主义者以外,几乎没有人相信这就是我们未来的方向。
因此,过去,我们最好的做法就是,把这个复杂的世界看作是权威在行使不同形式的“全球治理”,但却坚持用熟悉的、以国家为中心的方式来理解它,将所有其他的行为体和活动视为学者们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来一直在观察的国际体系的附属物。全球变化的起伏诱发了好奇心和新的问题。它们围绕的核心是世界如何组织、权威和权力如何行使等问题,以及我们如果只盯着国家就难以指望能获得的知识。但是,对于那些通过旧的思维模式不再能使自己内心得到满足的问题,我们在没有得到真正的答案之前,早已止步不前。
“国际组织+”基本上是芬克尔斯坦最初对于“什么是全球治理?”这一问题的回答。他的回答与当代的反应并无不同。事实上,旨在推动新时期全球复杂性的理解的《全球治理》这一期刊名称的副标题为:“对多边主义和国际组织的评论”,这其中已经表达出不愿打破旧思维方式的信号。
根据克雷格·墨菲(Craig Murph)对“全球治理”这个词出现之前自19世纪以来的历史所做的卓越研究,国际组织通常被视为“我们实际上拥有的世界政府”。他是对的,但是问题在于别处。在国家层面,我们拥有政府的权威结构,它由治理来补充。然而在国际层面,我们只有治理,其中涉及一些对国际结构进行适度改造的建筑图纸,而这些国际结构却构建于数十年前,根本不能胜任目前的建筑标准。蓝图被束之高阁,而不稳定的地面和基础会发生转移,地面上是脆弱的现存结构,其中很大程度上也被往往是并没有太多进入我们视野的其他行为体、流程和机制所占领。其结果就是,我们远远没有充分挖掘全球治理在理解变化的复杂性、尤其是驱动力方面的价值。所以,我们已经更新了对芬克尔斯坦问题的答案:“添加新的行为体以及议题,并且结合起来。”
我们也把自己试图解释的各种变化与一个特定的时刻——后冷战时代——过分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现有国际组织解决当代紧迫挑战的能力已经遭到人们的质疑,因为它们无法要求关键国家以有意义的方式来解决全球问题,比如努力保护全球环境,消除世界贫困,缓解在国内和跨国家之间、社会团体内部及其之间日益增长且广为人知的不平等。因此,将全球治理与希望、忧虑以及某个特定时期的复杂性相联系,就有可能把它变成一种历史遗产。这种“托付”(consignment)的做法会带来一种风险,使我们会忽略当今世界是如何组织以及权力是如何行使的问题。简而言之,这一术语需要我们去拯救。
这些风险应该推动我们去做更深入的探究:世界究竟是如何组织起来的?为了实现全球治理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的效能,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呢?答案的第一部分就是以更令人满意的方式解决全球复杂性的问题,可进行逐个问题和逐个文本的分解,然后尝试在一个整体的解释性框架中填入数据。我们不仅要描述行为体是谁,它们如何相互联系;也要分析某个特定的结果是如何产生的,权威为什么会以及根据什么才能有效行使或运转不佳。我们应该考察各种新型组织的影响,并确定可能做哪些调整,以提高它们的效能,从而满足现有的、新的或不断改变的各种社会目标。同样重要的是,当这些具有不同性质和功能的制度汇聚在一起时,要更为细致地理解和更好地体会各种机构制度的不同特点和影响。
另一个必要的任务就是更多地考察权力行使的方式,而不仅仅只是比如指出德国不是加蓬、强调新兴大国正在崛起、或者美国治下的和平已经近于尾声等类似观点。在今天的国际体系中,和国家能力一样重要的还有运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调解国家间关系的方式,以及交换和管理各种商品和服务的方式。随着行为体的种类和数量的激增,国家对市场的控制力减小,在各种行为体和市场之间存在着更为复杂的关系,权力的问题不再简单明了。在这里,我们的研究应该超越仅仅只是指出当前阶段国际组织的诞生与美国霸权之间的关系。我们还应该反思制度性的表达方式和社会群体、认知共同体与政策网络、金融决策、不同行为体不断改变的能力等问题。
最后,尽管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努力,但是我们总体上还没有完全理解驱动各种现有组织的想法和利益,特别是它们是如何产生和发展、如何渗透和修改国际体系的。在这里,思想本身,和它们所栖身的价值体系、它们所嵌入的话语以及它们所代言的利益,都同样重要。同样重要的,还有产生这些想法的个人、传播网络、各种机构处理核心消息的方式,以及思想转化为组织的形式以及政策实践的过程。曾有学者在很久以前就呼吁构建一种“中层理论”,但目前,我们还没有这样做,也没有把各种全球治理的思想联系起来。
如果我们没有共同努力来推进对全球治理复杂性、权威和权力行使的方式以及全球组织的观念和物质方面的理解,那么我们不仅可能会对周围的世界产生误解,也会低估我们朝着那种秩序作出有益调整的能力。简而言之,我们再也不能忽视全球治理理解变化的能力,无论是过去、未来还是现在的变化。
上文曾提到考克斯对于全球治理作为多边主义以及作为世界政府或帝国这两种认识所做的区别。这种区别提供了一种思考全球治理的潜在富有成效的方式,消除了一些其与后冷战时期相关联的色彩。我们把“全球治理”理解为帮助所有行为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公民社会和跨国公司)去理解和解决跨国界问题的各种非正式和正式的思想、价值观、规范、程序以及机构的总和。倘若如此,我们就不应该仅仅只是停留在当前表述的基础上。因为它只是从一个特定的和最近的历史时刻生发而来,是为了因应试图更好地了解发生了什么的需要,并且它试图解释的是作为一种实证现象的全球变化。对于在不同时期“世界如何治理”这个问题之答案的探求,应该也会使我们对于我们来自何处、变化因何发生以及我们将走向何方等问题有着更好的理解。我们应该获得有关变化的终极驱动力及其影响的答案。
思考世界如何治理以及治理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等问题,有可能会突破现有的国际关系理论。它开启了我们对事实上一直存在的复杂性进行研究的渴望;它要求我们通过调整自己的理论视角,将这种复杂性考虑在内,进而研究这种事实上早已存在的复杂性。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威斯特伐利亚时代的全球治理不仅仅是一个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体系。其实,各种行为体(包括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像马赛克一样镶嵌在一起,一直都在参与全球治理,虽然其中有些国家的能力比其他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要强得多。
事实上,关于过去半个世纪的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也许我们至多可以说,我们只是造出了一把可以掌握全球治理复杂性的国家间部分如何运作的手柄。我们很少去思考其他行为体和治理形式的出现及其存在的原因等问题。思考不同时期全球治理的一个方法,就是评估各种曾经盛行的关于世界秩序的思想。在威斯特伐利亚秩序作为一种国家间体系的二维和静态的视图中,一个所谓的组织原则就是无政府状态的断言并没有能够告诉我们:为什么世界曾以这种方式组织起来?或者为什么我们需要知道在此之前存在什么?这种研究路径将把我们带入标记清晰的区域。但是,如果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是世界如何组织以及何以会如此,那我们观察的方式将会大为不同。
国家间体系作为治理世界的广泛框架而出现的原因之一,是为了响应一些试图摆脱某种形式全球治理的思想,至少在欧洲世界是如此。在之前那种全球治理的形式中,教皇是最高的权威,各种世俗统治者在各自的疆域内行使主权。虽然自决的观念第一次得到了表达,但是从教皇转向国家不一定符合将接受这种新型治理的人民的利益。在这一时期的全球治理中,教皇(或者更一般来说,宗教机构)的影响并没有结束。但是,后来与欧洲帝国主义诉求的对抗无疑加速推动了自决观念的巩固,成为之后全球治理体系的基本原则。
其他对当时的世界治理作出贡献的行为体(比如雇佣军和城邦)都已经相对消失,但也有新的行为体出现并扮演了核心角色。实际上,我们可以观察艾瑞克·霍布斯鲍姆所描绘的“帝国时代”是如何从18世纪到20世纪中叶发展成为世界组织的主要形式。书中详细分析了私有企业在扩展帝国主义成为全球治理主要形式的过程中的角色:它们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从“私掠船”企业(“privateer” ventures)起家,后来成为了国家认可的欧洲帝国的“公司”。
思考帝国何以迅速形成的问题,将使我们能够看到类似于英国及荷兰的东印度公司这种行为体的角色,而且这也有助于区分两种治理形式:一种是欧洲帝国主义占有时期存在的全球治理类型(以及各殖民地人民所遭受到的残酷的治理形式);另一种是在争夺殖民地热潮消退之后存在的治理形式。在19世纪,思考世界如何组织的常规思路是考察主要欧洲国家之间的权力平衡是如何通过“神圣同盟”和“欧洲协调”(Concert of Europe)来实现制度化的。然而,这个视角只是告诉我们,欧洲是如何努力避免了代价高昂和灾难性的战争,而非世界是如何治理的。这一视角所缺少的是不同帝国主义之间的竞争,而这种竞争以及有关征服非欧洲地区人民和在无人居住的土地(或在无视土著人群的情况下处理的“无主土地”)殖民的各种不同思想,构成了当时全球治理的主导框架。此外,这种占主导地位的组织形式及其所依据的思想也遭到了各种包括观念层面和物质层面的挑战。这些挑战侵蚀了各种相互竞争的帝国主义的基础,推动了“后殖民主义”的全球治理的整体性变化。
克雷格·墨菲出版于1994年的著作《国际组织和产业变革:1850年以来全球治理》将全球治理的起源追溯到19世纪中叶。他把“公会”(public union)作为“全球治理”的前身来考察,其实是一种反常的做法,因为我们知道,“全球治理”一词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早期。然而他的努力表明:将全球治理框架作为一个方法来研究世界在其他历史时期——而不仅限于当前——究竟是如何组织的,具有极端重要性。墨菲工作的意义在于:他愿意把全球治理形式和功能的变化,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一直认为很难理解的另一种全球性进程(工业革命和全球资本主义的逻辑)的爆发、整合及加速联系在一起。这些著述大大有助于我们去理解现实中的世界权威结构。尽管也有进一步使用这些方法去分析历史资料的研究成果,但都没有去全面探索诸如各种全球治理要求的历史表现这类问题。同样,约翰·霍布森(John M.Hobson)的研究在非西方文明对当代世界的贡献和非欧洲的组织形式这一问题上,为我们思考全球治理的过去和现在提供了有益的见解,但是它也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平台。
同样值得记住的是,如果说理解变化和拓展新视野驱动了我们用“多元化”来定义当代全球治理的问题,那么我们也应该能够对之前的时代提出类似的问题,并找到满意的答案。通过全球治理的棱镜来打量过去会使人意识到这一点,曾经看似新颖的全球化其实并无新意,全球治理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许多历史学家关于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以警示未来的呼声不绝于耳。著名历史学家爱德华·卡尔(Edward H.Carr)曾指出,历史是一场“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无休止的对话”。这个警告对最近出版的一本国际关系教材的三位作者而言具有明显的意义,他们认为,“社会科学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缺乏历史深度”。在当代社会科学中,最获珍视的莫过于简约性,因为人们所推崇的是理论框图和因果机制的最简化。历史的复杂性是有意义的,这正是全球治理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研究路径的原因之一。如果熟练掌握历史,就会很自然地产生自我怀疑和反思,而在抽象理论和所谓的复杂社会科学中却不会以同样的方式产生类似的结果。
然而,从当前时期总结出全球治理的概念并将其应用于历史,仍然是不够的。如果它还没有成为理解未来的一种有价值的方法,那么这样做的价值就会非常有限。未来导向的价值在于:把全球治理当作一组问题,有助于我们探索世界在过去、现在和未来是如何治理的,宏大以及不那么宏大的治理模式在过去、现在和未来是如何发生变化的,这是当前学者们应该接受的一项紧急的研究任务。
我们经常老生常谈地说,从气候变化、移民和疫病流行,再到恐怖主义、金融不稳定以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当今许多最棘手的问题都是跨国界的。而要成功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的行动不是单边、双边、甚至多边的,而必须是全球性的。一切都被全球化了,唯有政治除外。应对这些问题所必不可少的政策、权威以及资源仍然分散在各个国家,而非集中于全球性的机构。经典的集体行动问题是如何为共同的问题提出共同的解决方案,并且公平地分摊成本。在日益增长的各种全球性问题的本质与当前国际问题的解决和决策结构的不足之间存在的根本性脱节,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面对这些持续的、战略性的、长期的和全球性的视角和行动的挑战时,却只有断断续续的、战术性的、短期的和局部的应对。
是否存在一种更为全面的全球治理框架,以帮助我们改变这种根本脱节的状态?当前的全球治理是处在现实主义者眼中的国际无政府状态与世界政府中间的一个驿站。目前的政府间组织无疑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克服一些国际合作的结构性障碍,只要认真观察国际社会如何应对2004年的海啸或其他正在发生的人道主义危机,我们就会清楚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大量援助之手:来自不同国家的士兵、联合国机构、各种大大小小的非政府组织,甚至还有沃尔玛。
全球治理肯定不会是传统的强权政治的延续。它不是某种必然能形成某些可以解决现代或未来全球威胁之结构的演化进程的符号,也不是简单地与长期的经济管理相联系。对于全球而言,治理实质上意味着全部内容,为此,学者们将其恰当地描述为“有组织的志愿主义”(organized volunteerism)。在那些观察家们看来,自愿行动有其局限性。因此,需要做一些概念性的工作,以建立一个更为完整的全球治理框架。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更好地理解世界在过去以及现在是如何组织(或紊乱)的?如何理解其复杂性?权威和权力是如何发生作用的?变化的观念和物质驱动力都有哪些?谁从中受益?这些知识应该能够使我们处在合适的位置,从而能够提议应该以及可能发生什么,进而改善世界的未来。
与国际组织相比,研究者们透过全球治理的棱镜开拓了眼界,看到了大量行为体、非正式的规范和政策制定的过程、变化以及行动。短期内,关键的挑战是要推动全球治理研究超越以下这种观念:“在国际组织的混合物中添加新的行为体和进程,并且将其组合起来。”
全球问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我们必须辨别各个层面以及不同行为体的合作,这样才可以确定全球公共产品可能通过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的(包括超国家权威的)手段和形式产生出来。我们可以列举出许多在具体议题中全球治理取得有益进展的例子。比如,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对战争法和人道主义原则的贡献,国际足联对世界上最流行的体育运动(足球)的贡献,以及“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对互联网发展的贡献,等等。
当然,除了寄厚望于规范的创新者、跨境活动家、私有企业以及跨国社会网络以外,我们必须做更多的工作。更通俗地说,他们虽然可以作出重要的贡献,但是绝不可能消除贫困、解决全球变暖问题或者停止大规模的暴行。在接受没有全球政府的全球治理所存在的各种局限性的同时,我们的核心观点在于:今天有许多缺口应该而且可能以各种方式得到更好的弥补,从而更好地解决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在采取这些基本措施的同时,也不应该失去对远期目标的关注。愿景至关重要,因为历史并非预言。
注:
本文原载美刊《国际研究季刊》(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2014年第1期,译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