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问题的由来
按照研究取向,学术界将农民上访大致划分为两类,即维权型上访、谋利型上访。秉持前一种观点的研究者占多数,他们一致认为上访的维护自己权利的表现;[1](P141-169)[2](P1-10)上访行动因侵害诱发;[2-7]上访是出气的结果。 [8](P1-8)农民利益诉求表达通道的阻塞引发了农民上访。[9]与此相异,对于上访还有另一解释路径,该研究路径下乡村治理成为了理解农民上访的核心变量。[10-11]农民上访谋求的是生存与发展权利,而非政治权利。[12]因乡村治理弱化也带来了“谋利型上访”现象。[13]通过上访来要求政府介入纠纷调解的“要挟型上访”也成为了新现象。[14]
尽管有关农民上访的研究已取得诸多成果,但是在经验层面,仍有一种重要类型的农民上访并没有引起研究者的足够关注,那就是派性村庄政治下的农民上访。实地调查发现,派性村庄政治下的农民上访在北方村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其不仅有助于我们丰富对上访问题的认识,同时也能够对信访治理工作提供新的经验和启发。派性村庄下的农民上访与村庄派性结构和公共权力等有密切的关联,而既有的研究则很少讨论这类上访。派性政治下的农民上访提供了我们认识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新视角,同时也有助于我们反思传统的信访治理方案。该研究兼具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这也是笔者对本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的原因所在。本研究认为,对于农民上访的研究要从上访者的上访动机和动力开始,如此可在源头形成对上访问题的系统化认知,最终开展有效的分类式信访治理。
二、田野点概况
S村位于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村内共有400多人,900亩土地。该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时期的人口大迁移,村民都称自己是从山西大槐树迁移来的。最初迁居本地的共有10个不同姓氏的家庭,经过不断的迁出与迁入最终形成了村庄现在的居住格局与姓氏结构。当地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生姜等是村民日常种植的主要作物种类。按照山东省土地方面“两田制”工作的要求,S村人均只有1.5亩的土地,这样的土地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口粮田,另外就是责任田。剩余的土地都作为机动的承包地,设立机动承包地有两个目的,其一是为新增人口分配口粮田;第二,机动地可以出租给一些有意愿的农户,这样大部分农户的人均负担就减轻了,同时村集体还有一定的集体收入。S村内共有6个姓氏,其中以王姓、张姓和宋姓的人口最多,第一村民小组主要居住有王姓和张姓村民,第二小组的村民基本都姓张,第三小组内王姓、张姓和宋姓的村民数量相对平衡。
1984年之后,村内进行过3次的土地调整,后来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后,新嫁进来的媳妇和新生婴儿没能分得土地。1998年开始的土地二轮延包使得村内的机动地不再剩余,所有机动地都分给了农户。没有机动地之后,村干部的工作更加困难了,村级组织的运行也出现了问题。在收缴税费时期,当地的不少村子都拖欠村干部工资。在税费取消之后,村干部为了冲抵村集体拖欠自己债务就将村庄内机动地进行出租,或是将村级公共设施发包。而这类事件往往会成为干群矛盾的焦点,若处理失当则极易引发农民上访。在土地方面,村内存在两种相对极端的情况:部分村民种植大量土地,另一部分村民至今没有一分土地。对于后一种情况,村干部采取两种解决方法,其一是要求这类农户补缴农业税费后为其分配口粮田,其二协调缺地农户承包其他村民的土地。1988年一年,S村内更换过4任村主任。对于村民而言,本姓氏村民当选村干部意味着在税费和其他政策方面本姓氏村民将得到特殊照顾,若村干部不能满足村民期望,村民就会表达不满和失望。
张xx在1989年到1991年间担任村支书,因为没有在税收、土地承包和机动地发包方面照顾张姓的人,就引发了家族和同姓人的不满和抱怨。为了消除这种不满,张xx主动辞去了支部书记的职务。导致张xx辞去职务的原因还有另一个方面,即村内宋姓的一个党员很想掌握村庄权力,希望能够尽快当选。在一次支部选举之前,宋xx指使人砸了张xx房屋的玻璃并点燃了其柴草垛,目的就是赶张xx下台。张xx没有了同姓人的支持,同时还受到了外姓人的胁迫,因此就没有参加新一届的村委选举。宋xx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村支书,他依仗的不仅仅是同姓村民的力量,同时还有宗族亲戚方面的力量。宋xx的爷爷有兄弟5人,而其本人有堂兄弟10人,这样的家族力量非一般家庭可比。
在S村这样的村庄,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因为几个大姓共居,村庄内的政治斗争突出且普遍,裙带关系和小团体关系对村庄政治干扰严重。此后,一魏姓党员担任了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但是没过多长时间就被撤换了,这与其单门独户的情况紧密相关。潜在的竞争者通过收买人心和人情动员等手段使得魏姓书记的各方面工作都很难展开,最终迫使其主动放弃支部书记的职位。
1、小亲族是派性政治的村庄社会基础
从村庄社会关联结构看,调研区域内的农村都存在小亲族结构,所谓的小亲族结构已有学者做过研究,“小亲族俗称‘家’、‘门’,同一小亲族的村民称自己的亲族为‘本家’”。[15]小亲族在村庄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同姓氏的小亲族之间有合作,更有竞争,这种竞争在小亲族力量非均衡分布的村庄尤其突出。村庄政治的稳定依赖于村内不同小亲族之间建构出一种平衡的权力结构,权力结构不平衡就会有不稳定的村庄政治。[15]当一个小亲族的势力不能建构并维持一种相对均衡的权力结构时,村干部的更迭就会频繁发生。S村1988年一年内出现的村主任的4次更替正是非稳定的村庄权力结构的结果。小亲族对村庄政治的涉入会导致村庄出现派性政治。所谓的派性政治是指,村民按照对村庄事务的不同看法而形成不同派系与群体。派性是如何产生的呢?外在因素是派性生成的次要因素,而小亲族的社会结构是派性存在的根本原因,从空间角度看,多姓杂居的居住特点也是派性出现的重要原因,这在北方村庄尤其明显。[16]派性政治在村庄选举时期体现最为明显。派性政治的消极作用导致上访的多发;[17]对于村庄而言,资源密集程度越高,其形成派性并引发政治不稳定的可能性就越大。
2、村庄资源是派性政治存续的资源基础
派性政治在村庄政治舞台上的展现状态与村集体拥有资源的情况是紧密相关的。无资源的村庄,没有集体利益可分配,自然就不会有精英干预村庄事务,这样也就缺失了形成派性的资源基础;而丰富的村庄资源和小亲族结构极易衍生派性村庄政治。村庄选举是派性政治最集中体现的时刻,选举结果受派性实力决定,派性政治中的成功者能够形式合法地获得村庄资源的分配权。[18]但深入分析便会发现,派性政治的出现只是获得了表面合法性,其实质上则使用着更加多样和复杂的斗争手段来弥补合法性的不足。派性政治在根本上是为了谋求经济利益,所以村庄资源的多寡与派性政治的发育情况联系紧密。
派性村庄中的部分农民上访是派性政治的衍生物。在派性政治村庄中,一般存在多个派性,一个派性的代表当选村干部,另一派性就会想方设法使其下台,上访是实现村干部更替的低成本且有效的选择。[18]农民针对村干部的轮番的群体上访并不纯粹是为争取个人利益并表达对村庄政治的不满,而且还带有派性政治的色彩,农民上访行动是派性之间进行权力斗争的手段和工具。从笔者调查的情况和已有研究的结果看,派性政治主要存在于北方农村。派性政治的存在与村庄混乱的次属空间结构以及多姓杂居状态有关,“明确的村庄次属空间单元的存在使得村庄公共权力的分配能够找到一个明确的地理依据,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因权力——利益分配不均而导致的村庄派性的形成。”[19]北方村民缺乏明确的次属空间单元,加上多姓杂居就很容易生发派性;南方村庄则避免了该问题的出现。
以下,本文将通过两个上访案例来展现上访与派性政治之间的内在关联,以此探索上访研究的新视角,即村庄社会结构视野下的农民上访分析。下面我们来看一则关于上访的材料:
案例一
昌乐县xx村村民,赵xx,现年62岁,中共党员,全家有5口人,2个残疾孩子及一个不满6岁的小孙女,生活极其困难。1988年,因其与村支书的矛盾,其口粮田和承包地被村集体收回。赵xx与现任村支书之间的矛盾源于村民举报前任村支书贪污村集体6万元资金,后来前任王支书职务被罢免。王姓村支书被撤职后换上了现任村支书,也就是前任村支书的弟弟。在现任村支书看来,哥哥被举报是赵xx所为,因此现任村支书对赵xx意见很大。剥夺赵xx的土地也是现任村支书对其实施的报复。
从1996年开始,赵xx就尝试通过法律和上访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土地权利,但在很长时间里并没有结果。县法院于1999年3月9日判决村支书败诉并责令其尽快落实赵xx的口粮田问题。现任村干部不但没有归还赵xx口粮田,反而通过请客送礼等手段起诉赵xx损坏了村集体的山楂园。起因是,在1998年的村民大会上,村支书宣布:“山楂愿意砍的就砍,愿意留下的就留着”。因为那个时候山楂不值钱,村支书和其他村干部带头砍了山楂树,然后种上了小麦。赵xx和其他村民也都跟着砍掉了山楂树。后来镇法庭判决赵xx赔偿,赵不服并进行了上诉。赵xx上诉状的被告是村主任,而上诉法院收到的诉状上写的被告是村支书,赵xx认为自己的上诉书被更改。在潍坊中院开庭时,村主任是村集体的法人代表,却没能出庭。上诉书中村主任和十三位村民等证人证言等材料也没有被采纳,市中院于当年的6月8日做出判决即维持原判。赵xx了解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村支书贿赂了法官。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并争取自己的权利,赵xx在此后的10多年时间里多次到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家信访办上访,但其期望的结果一直没有出现。
上面案例包涵着丰富的信息,该如何分析呢?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我们发现上访者与村主任是同姓人,两者间还有亲戚关系。法庭未采纳十三位村民证词和未允许村主任发言,是因为法庭担心做假证。而通过对村庄权力的深入剖析,我们发现:村两委负责人之间的权力竞争十分激烈。上面案例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持续不断地上访与同姓村主任的支持紧密相关。在村支书与村主任分立的情况下,村支书是村内的“最高领导”,村庄公共事务的决策权力被村支书垄断,村民委员会及其负责人村主任被村支书架空。正是对权力的争夺才使得村主任与村支书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但对“党领导一切”原则的遵从,村主任在形式上依然维持着与村支书的和谐关系,而暗地里的较量早已存在。案例反映出:村主任希望通过支持上访事件以撤换现任村支部书记,以为自己的当选扫清障碍。村支书与村主任分属不同派性,加之两派性力量相对悬殊,村主任与村支书的权力斗争过程十分曲折,结果也以村主任的失败告终。这是派性政治村庄内农民上访行为的独特一面。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下临村的上访案例:
案例二
李村在2010年之前是独立的行政村,后来被合并到河村。毛xx从1991年开始担任李村支部书记,2009年毛xx因喝酒打人事件被撤销书记职务。之后时年42岁的田xx接替毛xx成为李村的临时负责人,在合并村庄后成为河村的正式负责人。
打人事件是毛xx下台的导火索,而主要原因在于以田xx为中心的村民上访和告状事件。2003年,李村支书毛xx将村内的30亩机动地承包给了村民,承包期限为十年。到2008年,村支书将承包期限又延长了十五年,并将这些土地转包给了毛兴顺——村支书的亲戚。这样,田xx就抓住了毛xx的把柄。田xx亲自测量了这块土地,获得是实际面积是31亩。这样,田xx就让其哥哥去上访,告村支书毛xx以公谋私。2008年,李村变压器被烧坏,毛xx更换变压器并要求用电量较大的农户每户上交2000元。田xx的岳父有一口用于灌溉的机井,他认为收钱不合理,所以没有交钱,结果毛xx更换变压器后停止向此人供电。田xx的岳父随后就到镇里进行了上访。
毛xx在2009年被撤职时,村里还欠他4万多元的工资,毛xx就决定以承包李村的24亩机动地的方式拿回工资。而这24亩机动地原先是果园,之前是承包给村民吴x的,承包并未到期。现任村支书田xx认为毛强制承包机动地不合理,为了让毛xx尽早退回机动地,其指挥并实施了多次针对机动地农作物的破坏活动。这种情况让毛xx很是头疼。2010年2月3号,毛xx承包的30亩林地被人部分砍伐。2010年9月3日,毛xx家一亩花生地、两亩草莓地被拖拉机毁坏。
案例二让我们看到,李村现任村支书是如何在搜集到证据之后指使其哥哥和岳父进行上访的,而上访针对的正是前任村支书毛xx。尽管毛支书无法担任村支书职务的直接动因是打伤老人,但村民上访也是重要因素。在派性政治村庄内,与派性斗争密切相关的上访活动都带有维护公共利益的特征,这样的特征对于单纯追求家庭理性的个体村民是不明智的。对普通村民而言“出力不讨好”的上访,在派性村庄斗争中就凸显其价值和意义了。担任过村干部或者说希望当选的村庄精英是策划并指挥上访行动的主要力量。他们的上访行动主要是针对在任村干部,上访目的是要让在任的主职干部下台。目的达到之后,上访行动才会停止。当能够出现一个各派性都相对认同的候选人成为村庄政治权力的代表后,村庄内各派性才能达成暂时的相互妥协。否则,针对村干部的上访活动仍会不断延续。
在派性政治村庄,参与村庄选举或者是已当选的村干部是不同派性的代理人,代理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但选举或是“当政”的关键是派性之间力量的对比和较量。为了减少选举活动带来的麻烦,在村委会选举中,基层干部十分关注选举的程序合法性,如果程序上存在问题,没有当选的派性就会通过上访给当选者出难题。[17] 在北方村庄,选举程序有着严格要求,这至少可以保证选举过程的顺利进行。选举过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派性政治的结束,在一个派性成功当选之后,失败一派会一直关注着当选一派村干部的行为,若是发现了当选者的违规或违法行为,上访行为便会很快出现。案例一中,S村现任村支书的哥哥被人举报贪污的事情正是派性政治斗争的结果。因而,我们看到案例中当事人的上访行动并不单纯是个人利益遭受损害的一个结果,而是个体行动嵌入派性政治的结果。
在派性政治村庄中,每个派性都希望给本派性村民谋求更多利益和资源,而这就导致村庄政治渗透于村庄内的每个个体。在派性政治的斗争中,派性的领导人往往会选择本派性内遭受敌对派性村干部欺压并存在利益损害的农户作为本派性上访的代表。这样,上访活动就会有理有据,既能够表达个体的不满和诉求,同时也可将派性的意志融入上访活动。因此,应在具体的村庄情境中来理解上访,如此才能看到农民上访与村庄政治权力结构、人际社会关联的内在关联。农民上访行动的背后隐藏着十分丰富的信息,这正是本文需要展现的。通过上访来改变村庄政治权力结构,这是派性政治的基本诉求。对山西樊家村的调查显示,因同派性和其他派性村民认为自己村的支书俘获集体利益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偏袒家属,因而共同发起了集体上访,通过多次上访,镇党委罢免了樊姓村支书的职务。[20]仝志辉对内蒙古东部平村的调查显示,派性的分裂与组合导致了新派性的出现,并衍生“上访派”。[21](P1) “上访派”通过不断的上访活动将原村支书和村主任赶下台,最终使本派性内的两人分别当选村支书和村主任。
1、派性政治的内在竞争性
派性政治导致派性间对村庄政治及其资源的控制充满竞争,这种竞争使得各个派性互不服气,互找问题。村庄内的派性合作很少出现,相互拆台则时有发生。依对村庄政治的掌控状况进行划分,可以将村庄中的派性划分为在政的派性和在野的派性。在政的派性会想法设法减少对自身不利的行动,无论这种行动是来自外部或是内部,而在野的派性则会想方设法寻找在政派性工作中的漏洞、问题和失误,并以扩大化的形式将这些漏洞和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对在野的派性而言,反映问题的最好方式就是上访。派性政治的内在竞争性,不仅来源于村庄公共权力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源于村集体资源的稀缺,权力与资源的配置在客观上是非均衡的,而这种的非均衡性并非是派性间相互妥协的结果,因而这种竞争性会持续存在。相对平衡的村庄权力结构才能够带来村庄政治的相对稳定。[22]在派性村庄,派性是村庄政治的基础,而这个基础的内在特征就是派性竞争。
2、上访作为政治“高压线”
在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的政策框架下,上访事件是主职干部政治前途的最大威胁。对于村庄而言,村内发生的上访事件与村干部政治前途直接相关,若上访针对村干部,那村干部的责任就更大。村庄内出现的上访事件,一旦在所属县乡范围内无法得到化解,县乡干部也会受到处理。在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针对上访实行 “一票否决制”,一旦有一起上访事件被记录并通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的评优资格便不复存在。在调查中,地方干部常说,“现在的上访就是高压线,我们谁都碰不得,发生的事情也最好与我们无关,不然可就惨了”。地方干部对上访的担忧真实地反映了上访对地方干部行为的强力牵制,这也让他们采用了“干部过错”的信访处理办法。不少地方的上访事件都以保护弱者和处理强者为结局,但是却缺乏对上访事件的深入、全面和系统的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上访对地方政府的“紧箍咒”效应。上级政府对上访事件的一贯性的处理办法导致地方政府在处理上访事件时缺失了原则和政治正义,为了息事宁人,“收买”和安抚上访者的手段成为通则。派性对上访行动效果的熟知也使得其乐意采用上访的方式来与敌对派性进行斗争。上访是高压线,这是村庄内所有派性都清楚的,而在野的派性往往制造出在政派性触碰高压线的机会。一旦触碰“高压线”,村庄权力结构就将重新塑造。
3、集体意志的个体呈现
派性村庄内的上访事件中,具体的上访者带有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征,同时也有谋取利益的动机,但是更多的是维护个人利益与表达集体意志的结合。作为派性中的村民,其上访行动是个人意志和派性意志糅合的结果。正如我们在案例中看到的那样,上访事件的发生以个体意愿基础的,即其遭受了报复、打击与排挤,或者是利益受到了损失。而村主任作为同姓之人(同派性之人),与村支书之间存在权力矛盾,因而其支持上访行动就可实现派性政治目的。派性政治一般按照血缘关系划分,这就导致了同姓村民多属同一派性。案例一中,上访者之所以希望村主任能够出庭发言,是因为两者同属一个派性,在整体利益上,两者一致。上诉的被告虽是村主任,但并不影响其为原告作证,这就是派性的力量。而法庭上,村主任的缺席使得派性的这种功能没能得到发挥。集体意志是通过附着于派性内上访个体的诉求和利益表达而实现的。派性始终隐蔽在后,台前只展现个体诉求,但个体上访的成功将会惠及整个派性。在派性村庄中,个人上访提供了派性意志表达的途径,而派性的支持也免除了上访者的诸多顾虑。
4、派性政治中的权力缝隙
在一些建立了相对统一和稳定权力结构的村庄内,上访事件较难发生,这是因为潜在的上访者是村干部的重点关注对象,村干部间形成了阻遏上访的合作力量,一旦潜在上访者有“异常”举动,上访就会被结束在萌芽状态。而派性政治村庄内,村庄权力分成多块,每一个派性都掌握有一定范围内的公共权力,这样就难以形成阻遏上访的合力。权力分割与分享的状况使得派性边界地带出现了权力“真空”,而这种真空是上访发生的关键。华北农村的地方政府与村干部权力都相对强大,其对上访的治理力度也相当大,尽管如此,仍有上访者进行越级上访。从村庄的角度看,派性政治的存在恰恰是给上访者提供了可以进退的宽松空间。因个体上访的背后有着派性的支持和保障,所以上访者进退自如,进可利用派性内各种资源开展上访,退可返回村庄,甚至会成为派性“英雄”。正是派性村庄内公共权力并非铁板一块,上访行动才能够在派性权力边界时隐时现。
5、国家权力对村庄权力的干预
派性政治下农民的上访行动有着明显的政治意图,这是其他类型的农民上访迥异。派性村庄政治下的农民上访希望借助国家权力的干预以改变村庄既有的权力结构,最终增进上访者自身和所在派性的利益。这样的上访行动勾连了国家权力与村庄权力,实现了两者的互动与互构,一方面国家权力为农民上访设置了一定的空间和渠道,通过对农民上访事件的处置实现国家权力对村庄权力的有力渗透和干预,同时也规范村庄治理;另一方面,村庄内派性力量对国家权力的借助和援引获得了实现派性政治目的和攫取公共权力的依靠力量。上访事件在客观上一直强化着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通过对上访事件的治理,国家权力也获得了干预村庄的载体和通道,最终实现了国家权力对村庄的进一步控制。基于该层面的分析,我们发现了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渗透并不完全是国家单方面意志的产物,更是与村庄社会互动的结果,派性上访主动引入了国家权力。从村民自治的角度讲,农民通过上访事件来改变村庄权力格局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村民自治的形式化,其缺乏实质的意涵。
五、结语
以往从农民上访行动本身展开的相关研究带来了关于该主题的丰富内容,其在上访类型划分,上访原因阐释和上访问题研究框架等方面都做出了很大努力。不过以往研究忽视了村庄类型或区域农村类型对农民上访的影响,这就导致本文所讨论的农民上访类型——派性村庄政治下的农民上访被冷落了。
相对于一般类型的农民上访,派性村庄政治下的农民上访有着更加复杂的原因和动机,其与村庄权力结构、社会结构有着特殊的关联。在派性村庄内,每个村民都被纳入一定的派性,派性在政治、文化和经济层面所发挥的重要影响使得个体很难脱离派性而独立存在。因而农民个体的上访行动并不仅仅是个人意志的外化,而同时也带有派性政治的烙印。派性不仅为个体上访提供心理基础,同时也给予必要的物质支持,甚至还出现了对成功上访者的
奖励。不同派性的代表人物缺乏足够的权威,其对派性成员的动员更多基于物质和经济因素,这就导致派系内的整合机制缺乏持续性。[18]这种奖励对乡村治理极为不利,但是派性对乡村治理也有积极的一面。派性政治有利于小群体追求和实现自身利益,同时还有助于社区公共事务的发展和公益目标的实现,在国家输入资源的背景下派性政治力量将成为推动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23] 但是不管如何,村干部的频繁更替对村庄发展与建设相当不利,没有稳定的治理者,村庄就会变成权力斗争的舞台而缺乏公共关怀,这是需要我们关注的。派性政治的存在导致公共政策执行不力,因为执行者需扮演多种角色。[24]在派性政治村庄中,村干部既是国家的代理人,也是小亲族的代理人,更是村庄的代理人,这些角色间潜藏冲突。
上级政府需审慎地处理派性村庄政治下的农民上访,不然国家权力将变成村庄派性斗争倚重的工具,国家权力将在治理村庄的过程中异化,国家为农民上访所设置的制度空间与上访行动将被扭曲,最终带来乡村治理的混乱。因此,从调整国家与农民关系以及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角度讲,国家权力对村庄权力的干预要透视农民上访行动的本质,如此才能实现国家与农民的良性互动,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和农村健康稳定的发展。若是让派性政治力量借助国家权力不断重构村庄权力与利益格局,上访行动就会陷入恶性循环。当上访者持续地从上访中获得正面激励后,新的上访会继续上演,最终导致村庄治理的衰落和村庄权力的弥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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