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角度出发,作为欧洲最主要的大陆强国,德国在历史上一直主要是一个移民输出国之一。二战后,这种情形发生了逆转式改变,其原因是德国战后经济恢复和发展需要带动了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的持续增加。德国开始推出一系列积极的吸引劳工政策一度成为欧洲最主要的移民涌入国之一。到20世纪70年代,尽管德国经济增长放缓,劳动力市场需求减弱,但是出于冷战和意识形态对抗的政治需要,德国仍对劳工移民亲属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难民”采取接纳政策。冷战结束后,动荡的苏东地区局势导致大批民众向西欧地区迁移,作为冷战前沿地带的德国无疑首当其冲。后冷战时期,由于欧盟的东扩,大批来自亚非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的合法和非法移民不断地向中东欧国家集中,期待在中东欧国家“等候”欧盟东扩后再向欧盟老成员国移民。对此,德国开始不断收紧移民政策,但即便如此,移民德国的人数仍有增无减。更重要的是,穆斯林移民在德国的社会融入不仅出现了移民融入的心理隔阂和社会适应性难题,还引发该群体一些特有的社会问题。与一般移民不同德国穆斯林群体形成了以宗教为向心力的社会生活自主化特征,具体表现为:同质化而非同一化的宗教认同结构,组织化运作的社会和政治参与模式,以及聚居但边缘化的社会经济生活状态。这种情形与欧洲社会普遍存在针对伊斯兰的排斥和恐惧情绪相互叠加凸显了德国穆斯林移民问题的政治性。
在这样的情形下,原本客观存在的社会问题,在媒体渲染和政治力量介入下,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被不断政治化。对此,德国政府从政府的公共性出发,在政策领域对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作出了积极努力,但在应对过程中也为政党的政治偏好所束缚,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甚至成为获取政治利益的砝码。在这里,笔者通过追踪德国穆斯林移民的历史轨迹,试图呈现当下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现状并展开分析,进而总结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的经验和启示。
有研究表明,德国穆斯林移民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683年维也纳战役的穆斯林战俘,而真正意义上的穆斯林移民则是1732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的20名土耳其仆人这也开启了穆斯林移民德国的历程。但是,穆斯林移民成规模进入德国始于二战后,这一阶段德国因恢复和发展经济而大量需求外来劳动力,从而掀起二战后穆斯林移民德国的3次浪潮。
第一次是穆斯林劳工移民浪潮。在美国马歇尔计划的援助下,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联邦德国(以下简称德国)经济得到了快速恢复。但是,由于战争中青壮年的伤亡和战争前后出生率的下降,德国国内劳动力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德国政府便开始实行通过国际市场招募劳工的政策。与此同时,伊斯兰国家人口快速增长,由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而导致国内高失业率,在此背景下出于缓解国内失业状况和提高外汇收入的考虑,这些国家大都对德国的外籍劳工招募计划给予了积极回应。这种不设门槛的劳动力市场供需互动直接掀起了外国穆斯林劳工移民德国的浪潮。有统计显示:1960年德国境内大约有33万名外国劳工,而到1964年增至100万名,其中穆斯林比例由1%增长到11%,到1966年,仅土耳其穆斯林劳工移民就有16.1万人。
第二次是穆斯林家庭团聚移民浪潮。到1967年,德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劳工市场劳动力需求量也出现回落,出于劳动力成本的考虑,德国停止招募男性外籍劳工,转而开始雇佣女性。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欧洲建立起统一的市场,对工人熟练度的需求也不断提高。而且,由于冷战的政治对抗需要,德国开始调整其轮换制劳工政策,改为“延续居住许可证和工作许可证”,给予那些在德国工作超过5年的外国劳工特别工作许可,并推出“允许配偶和子女移民德国实施家庭团聚”的政策。有研究认为,通过家庭团聚移民,到1980年,德国穆斯林移民人口已经超过160万人,其中超过2/3都是劳工移民家属。到1990年,移民德国的穆斯林人口已超过200万人,而且随着这些穆斯林移民第二代和第三代孩子逐渐成长,德国出现了数百万穆斯林长期居留的情形。
第三次是穆斯林避难移民浪潮。苏东剧变结束了两大军事集团在欧洲的对峙,也引发了苏东地区的持续动荡。1989~1992年,因生活所迫或政治原因而选择离开本土的人们一批批向西欧各国迁移,特别是德国。与此同时,一些为冷战对抗所掩盖的诸多民族和宗教问题开始频繁地爆发出来因而在一些地区特别是穆斯林聚居的国家和地区出现了大批战争难民。在此背景下,欧盟国家因其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而实施了带有政治色彩的避难政策。在德国,由于移民政策的相对宽松,大量“政治避难者”和“人道主义难民”进入了德国。
进入21世纪,3次穆斯林移民浪潮带来的大批移民在为德国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性的宗教问题、劳动力市场分割和居住区隔问题,以及第二代和第三代移民的福利分配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导致穆斯林社会融入的公共性问题,也对与德国公民权相关的利益和福利分配形成冲击。一方面,德国不断收紧移民政策,打击非法移民,并输出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实现零移民;另一方面,超低生育率带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导致德国劳动力的不足,特别是在基础劳动力市场又不得不输入穆斯林劳工。总的来说,目前德国穆斯林移民群体呈现了多样化状况:传统的劳工移民、家庭团聚移民、政治和战争难民、高技术移民以及非法移民。
经过近半个多世纪的移民浪潮,以及穆斯林妇女较高的生育率,德国穆斯林人口有了显著增长,德国官方2009年统计显示:德国境内有430万名穆斯林,占其总人口数的5.4%,其中190万名穆斯林具有德国国籍。而据皮尤中心研究报告估算,2010年德国共有411.9万名穆斯林,占其总人口数的5%,是欧盟国家中仅次于法国(470.4万名穆斯林)、超过英国(286.9万名穆斯林)第二大拥有穆斯林人口的国家。据移民政策研究所2014年研究报告,德国国内有移民背景的人口约1560万人,而穆斯林人口约占其中1/4(390余万人)。就人口结构而言,其中第一代穆斯林移民约占2/3,第二代和第三代移民占1/3;从人口增速来看,2013年德国穆斯林人口比2012年增长13%,增长超过30万人,是近20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尽管在具体统计数字上,不同的研究成果有所差异,但是本文认为,德国穆斯林移民及其后裔群体的人数已经占到德国8200余万人口总数的1/5,并且形成以各自族裔为主体的次级社群组织和社会力量。
更引人注意的是,由于穆斯林劳工吃苦耐劳及其人力资本相对低廉,穆斯林劳工在德国战后经济恢复阶段受到德国企业的青睐。因此,以劳工移民为主要特征的穆斯林移民成为德国最大的外来群体。而后随着亲属投靠移民浪潮的掀起,穆斯林移民数量不断增加。尽管在后续的避难移民群体中,穆斯林移民数量在所有移民中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由于德国针对避难群体移民政策的宽松,以及德国国内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穆斯林社区,德国自然成为穆斯林移民的首选目标,移民数量始终有增无减。而且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与其他群体在德国生活、政治参与以及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互动,德国穆斯林移民不断努力实现融入德国社会。
一般认为,社会融入在移民研究领域首先是指移民的社会融入,即移民作为行为体进入作为整体的客居国社会,这种阐释是与移民现象的结构性特征紧密相关的。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融入强调的是那些因种族或文化背景而受到歧视的个体或群体被当地社会接受为平等成员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通常会出现3种融入方式:同化式融入、融合式融入和隔离式融入。所谓同化式融入强调的是移民对客居国社会、文化和规范形成归属性认同,并对原籍国认同较弱;融合式融入是指移民对客居国的接纳主要基于法律和制度的接受和遵守,但恪守原籍国的归属性认同;而隔离式融入则意味着移民移居后由于难以适应客居国社会,只能与主流社会保持很弱的联系,往往专注于其原文化。
基于这样的认识,就整体而言,德国穆斯林移民在德国的社会融入状态属于隔离式融入范畴。从隔离式融入的概念来看,移民这种融入方式在融入客居国的过程中具有3个基本特征:一是“移民对客居国适应性弱”;二是“移民处于主流社会边缘”;三是“移民仍专注于其原文化”。
首先,就移民对客居国适应性弱而言,移民的适应过程应至少包含3个核心指标,即移民自身的认知、移民在客居国社会的现实和客居国社会对移民的认知。从移民自身的认知来看,有调查指出,不同时期的穆斯林移民对德国社会的适应程度尽管有较大的差异,但从当前整体情况来看,在经历至少3代移民适应过程的德国穆斯林群体中,有69%的穆斯林移民认为自己对德国社会生活处于完全适应或适应状态,而这不过是其他新移民群体的基本水平。这表明,至少与其他移民群体相比,穆斯林移民对德国社会的适应性仍然较弱。从现实情况调查来看,德国穆斯林移民在劳动力市场、经济参与和医疗健康等关键的社会服务,以及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等公共领域的适应情况仍然比较糟糕。从德国社会的普遍认知来看,穆斯林移民尽管不是一个单一的群体性概念,但是具有很强的“土耳其色彩”。这意味着,德国社会对穆斯林移民和伊斯兰教的理解主要来自对早期土耳其裔移民的认识。有调查显示,作为在德国穆斯林群体中适应性较强的群体,土耳其裔穆斯林尤其是第二代和第三代移民却被德国民众视为德国国内最弱势的群体。
其次就移民处于主流社会边缘而言,德国穆斯林移民在德国社会结构中处于聚居但边缘化的状态。由于德国穆斯林移民是通过劳工身份移居德国的,这些穆斯林移民主要居住在德国莱因—鲁尔等传统工业区以及柏林、汉堡、慕尼黑和法兰克福等工业化相对发达的城市。随后,家属团聚投靠不仅没有改变穆斯林移民聚居格局,反而强化了这种聚居状态穆斯林清真寺、餐饮店和屠宰场等围绕穆斯林生产和生活习惯的商业和产业格局逐渐成型。但是这种在形式上不断扩大的穆斯林小社会并不是对德国主流社会的适应,实质上反而是建立一套与主流社会在行为、习惯和价值层面格格不入甚至相互对立的社会体系。所以,穆斯林移民因客观原因而选择的社会生活方式以及主观上的社会适应模式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穆斯林移民融入德国主流社会。而且,在一系列社会和经济指标方面,德国穆斯林移民的状况是:较低的受教育水平、不高的经济收入、初级的职业地位、较高的失业率、辍学率和犯罪率,这表明德国穆斯林移民在德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
再次,就移民仍专注于其原文化而言,目前德国穆斯林移民在整体上呈现出一种同质化而非同一化的宗教认同结构。从移民角度来看,作为少数群体,德国穆斯林移民对主流群体所构筑的制度和文化框架进行选择和改变的能力和意愿是有限的,但同时这也促使他们通过强化其自身具有同质性的宗教信仰和相关的生活习俗来保持族群意识、维持族群边界、加强族群凝聚力。这就形成了德国穆斯林移民群体信仰结构的同质化特征。一方面,这种具有伊斯兰特征的同质性造就了穆斯林移民社会具有与主流社会完全不同的社会形态,使他们面临社会适应和融合的难题而处于相对边缘化的境地,甚至受到特别关注。这也意味着,这种以伊斯兰为内核的同质性与客居国主流的传统文明(基督教文明)、价值取向(世俗主义)和意识形态(自由主义)是相互对立的。另一方面,聚居地不同的法律和制度环境,不同的财政援助和社会资源,不对称的合法性地位和宗教领域的话语权使得德国穆斯林移民的同质性无法在现实层面促成一个真正统一且具有权威的有机整体,而是处于各自为政的非同一化状态。
总的来说,德国不断增长的穆斯林移民正在凭借个人素质,通过建构社会网络和参与公共政治等不断努力实现融入德国主流社会。一方面,大多数穆斯林移民能够通过整个群体力量、几代人奋斗以及自身不断尝试对德国社会规则和主流价值形成一定的适应性;另一方面,由于穆斯林移民在历史上的融入方式和聚居格局的制约,以及穆斯林在自身社会生活方面的特点,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目前仍然处于隔离式融入阶段,表现为社会适应性较弱,在很多具有一定非福利且有竞争性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参与领域,德国穆斯林移民仍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伊斯兰的宗教身份仍是这一群体的核心认同。但是,在现实面前,德国穆斯林移民的宗教认同在程度和性质上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并没有在其自身的身份认同和塑造上形成同一性,而是处于一种在伊斯兰宗教认同与德国公民身份认同之间被撕裂的状态。
从认知视角来看,问题产生遵循着客观性和主观性两重规范,客观性由与问题相关的主体及其客观要件所决定,而主观性则取决于主体的角色和意愿。前者为问题的形成提供依据,而后者则为问题的理解提供判断。在这个意义上,客观性决定着问题的内容,主观性则决定着问题的内涵。在这个意义上,从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及其特征来看,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呈现出对客居国社会难以适应的问题。从客观性来看,问题的内容是穆斯林移民在经济、政治和宗教领域的基本情况,而问题的内涵则取决于相关各方对这些基本情况具有怎样的主观认知。问题的客观性虽然重要,但问题产生的关键仍在于主观性,因为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非常重要,对于同样的客观世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理解又会形成不同的决策。简单地说,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是相关主体间互动建构的结果,同样问题在不同主体间可能成为问题也可能根本不成为问题,可能是小问题也可能是大问题。基于这样的判断,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是德国社会主体间互动建构的结果。
首先德国早期穆斯林移民在以劳工移民身份进入德国工作和生活时,主要是在特定的工厂及其周边区域活动,与德国社会接触很少,而且为生计而来的劳工移民并不关心德国主流社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根本上缺乏对公共领域事务进行了解和参与的意愿。作为被德国政府招来参与德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早期穆斯林移民得到了德国政策和法律的确认和认可,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德国社会对其接纳。德国早期穆斯林移民虽在主观上没有主动融入德国社会的需求和意愿,但客观上在德国政策和法律的许可下,德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穆斯林劳工的需求也促使德国政府和社会对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持相对积极的态度。所以,与其说德国早期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没有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还不如说真正意义上的移民社会融入问题还没有出现。这也表明所谓的问题在主体间互动建构形成之前,其本身并不是一个问题,或者说,已经存在的问题并不被视为一个问题。
其次,在此之后,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逐步经过主体间互动建构而被政治化了。按照公共政策议程设置的学理依据,问题被纳入政策议程而政治化的过程主要遵循“问题领域的存在性确认、主流社会共有认知的政治性渲染、政府层面的政策性确认”3个阶段。从问题领域的存在性确认来看与早期劳工移民基于移民—客居国双向需求的渐进式融入不同,家庭团聚移民、避难移民和21世纪多样化移民大都属于移民因其个体单方面需求而移民德国,并且缺少必要的渐进式过渡,这不仅增加了穆斯林新移民的心理融入成本,也在客观上增加了德国接纳新移民的社会成本。一方面,有研究表明,由于语言问题和文化差异,使得新移民难以建立新的文化认同,他们经常受到德国人和劳工移民后裔的歧视。而过渡时间不足则进一步造成很多穆斯林新移民在本土文化与德国文化之间的夹缝里处于无所适从状态,不得不面临一种尴尬的二选一境地:要么无条件地适应这种陌生的社会情形,要么拒绝这种陌生的社会,以自己习惯的方式继续生存,最终被主流社会边缘化。另一方面,面对快速增长又难以融入德国社会的穆斯林移民,德国民众普遍表达了对穆斯林移民的担忧。有调查指出,55%的德国人认为穆斯林移民群体造成的财政和社会福利负担超过了经济效益,而这些移民受教育程度低于德国平均水平,生育子女数却超过德国平均水平。新移民的社会适应困难与客居国的社会接纳成本开始成为新移民—客居国之间互动的主要问题,并被呈现出来。
从主流社会共有认知的政治性渲染来看,新移民—客居国之间关于融入和接纳问题实质上仍属于移民融入过程中的正常社会现象。但遗憾的是,这样的进程与冷战的结束和欧洲国际关系的转型相互叠加而受到关注,甚至被一些别有用心者以狭隘的民族主义大加渲染。有研究认为冷战结束之后,与所有西欧国家战略重心由政治领域向社会领域转移一致,德国政界和社会各界转而集中关注穆斯林移民群体及其社会融入问题。一些媒体、政客和社会活动家出于自身及其小团体利益的考虑,将很多本来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简单地归咎于穆斯林移民群体,甚至将穆斯林移民过程中出现的正常问题炒作为伊斯兰威胁。究其实质,这种渲染其实是德国社会中那些极右翼民粹政党和“独立民族主义者”为实现其政治野心而惯用的伎俩。基于此,德国社会对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的主体间互动建构形成的共有认知正在向着政治化方向发展。
从政府层面的政策性确认来看,冷战结束以后,面对客观上确实存在的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方面的公共问题,德国政府在政策和法律方面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从1993年开始,德国联邦议会修正了宪法第16条,增加了限制避难的内容。1998年,由施罗德领导的社民党和绿党联盟赢得大选后积极推动移民和融入机制改革。2000年,德国政府颁布新的《公民身份法案》。2005年,德国《新移民法案》生效,对德国居留权和公民权的内容进行了重新界定和修订。2006年,德国政府推出全国融入计划(NIP),并搭建一个政府与穆斯林社群之间的对话协商平台。2007年,德国通过了移民政策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家融入计划》。2009年,德国开始着手设立融入现状的指标体系。2013年年底,德国最新一届政府将移民的“融入和欢迎文化”等条款写入联合执政协议中。德国政府在政治层面和政策领域的推进措施是应对和解决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的积极努力,也是对德国社会相关民意的回应。然而,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在法律—制度框架内确认已经将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政治化了。
自威斯特伐利亚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确立以来,在政治的空间概念上,人们都被认为是生活在一个称之为国家的领土共同体之中,而在政治的时间维度上,人们又被认为是一个徘徊于传统政治纽带的宗教认同与现代政治基石的公民身份之间的行为体。但是,仍有相当规模的人群因各种原因而采取各种形式包括以合法和非法的途径进行跨国界流动。而有信仰者跨国流动的出现和兴起不仅挑战着政治的空间概念,还将政治在时间维度上的两难引入对政治空间的挑战之中。在这个意义上,分析有信仰移民及其对客居国社会融入问题,并挖掘其背后隐藏的具有普遍规律的根本问题,需要从历史、社会和政治的角度进行立体展现。
就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而言,从历史进程上看,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的主体具有显著的历史差异性,表现为早期劳工移民、劳工移民家庭团聚移民以及在冷战结束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下出现的避难移民。从历史逻辑的角度出发,劳工移民社会融入遵循以“移民劳力供给—客居国劳力需求”为基础的“供需互补型融入”规律;家庭团聚移民社会融入具有显著的“社会投靠型融入”的特点;而避难移民则主要是因冷战终结而引发,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这种移民本质上的差别也直接造成移民社会融入和社会接纳成本的不同,并呈现出渐次增加的趋势。
从社会进程上看,德国穆斯林移民在德国的社会融入呈现出隔离式融入的特征,表现为穆斯林移民对德国社会适应性较弱,特别是在有竞争的公共领域这种适应性偏弱的情形更为显著。穆斯林移民在德国社会结构中仍主要处于德国经济和社会的边缘位置,社会的流动性较弱。德国穆斯林移民在社会认同领域也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基于德国公民身份的理解更多是现实的需求而非内在的认同。隔离式融入的形成一方面是由穆斯林移民与德国主流社会之间客观存在的融入和接纳成本不断升高所导致的;另一方面也是由穆斯林移民与德国主流社会之间过大的差异性和主观上的不对称认知所造成的。
从政治进程上看,与历史进程的问题不断出现和社会进程的问题不断发现不同,政治进程的问题更多是被呈现出来的。所谓的问题被视为政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主体间基于互动建构而将其政治化后形成的,其实质是处于主导或优势地位的主体按照其需要进行利益选择而加以渲染的结果。这表明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问题正在成为德国政府关注焦点,而这种关注将有助于政府公共性需要,包括回应社会关切和解决社会问题。同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满足执政党政治偏好性需求,例如,转移民众在恐怖主义、金融危机和难民问题上的注意力,甚至为政府开脱责任。
处于变化世界中的中国,也在经历着新的变化。尽管中国目前还没有出现像德国一样数量庞大的由国外移入的穆斯林群体,但是我国的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正在助推国内人口跨地区大规模流动和迁移。其中,有超过500万名穆斯林离开其传统聚居地,这意味着每4个穆斯林中就有一个在流动。而重要的是,与一般的城市流动人员不同,流动穆斯林的信仰需求与城市世俗化的发展模式并不匹配,所以中国也面临着流动穆斯林群体的社会融入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对德国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分析可以为我们在流动穆斯林群体社会融入问题上提供一些重要启示。
首先,从历史分析的观点来看,建立遵循供需互补逻辑的社会环境有助于降低穆斯林移民在社会融入过程中的融入成本,也能消解主流社会在接纳方面存在的疑虑。同时,随着穆斯林移民的不断移入,其群体基于团聚需求的移民浪潮会随之发生,在这一过程中伴随很多因团聚式聚居而引发的社会性问题将不断涌现出来。这需要我们在产业布局和城市规划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尝试以第一代移民的生活区改造作为切入口,对已经形成的聚居区进行重新规划安置,推进规范化社区管理。同时,还应考虑采取对宗教资源进行分散化配置和对生活配套设施集中化配置的办法,将穆斯林移民引入都市生活主流,或至少应以实现增加其宗教生活成本和降低其世俗生活成本为目标。
其次,从社会分析的观点来看,德国的实践表明,在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过程中,穆斯林移民族群的特殊性以及与主流社会互动不畅是导致其隔离式融入的主要原因。为此,我们应在“增强穆斯林移民社会适应性”、“强化穆斯林移民与主流社会多元互动平台和机制建立”、“弱化其相对单一的宗教认同,提升其公民身份认同”三个方面进行努力和尝试。具体而言,应推进以主动疏导和积极服务为主的多元参与治理方式,建立和健全针对穆斯林移民的社会机制和服务平台,培养和引导穆斯林移民社会参与能力和意愿,同时建立具有吸引力和包容性的社会公共品牌和主流文化。
再次,从政治分析的观点来看,德国政府在应对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过程中陷入了“政府公共性需要与政治偏好性需求”的两难。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应发挥积极主导和引导作用,而不应被非理性舆论和别有用心势力所绑架。为此,政府需要在公共利益与穆斯林群体利益之间进行有效平衡,一方面需要树立帮助的态度,从应对公共问题的政府职责出发,在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过程中给予一些必要的帮助和合理的政策倾斜;另一方面又需要摆好治理的姿态,对于穆斯林移民社会融入过程中因社会问题而可能导致的违法犯罪现象应坚决予以惩处,对于不符合真相的“无意传播”和“有意渲染”要进行针锋相对的批判,而对于别有用心的破坏者则应进行严厉打击。这在客观上也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注释:略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安全语境下的宗教认同与公民身份的互动研究”中期研究成果。衷心感谢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让·莫内”教授杨烨和匿名评审专家对本文结构和内容提出的中肯建议和修改意见。文中疏漏之处,由作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