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兰州召开2015年地方基础研究工作会,与大家共同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研讨“十三五”地方基础研究发展思路,进一步发挥基础研究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首先,我代表科技部对参加会议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向承办会议、为会议付出辛勤劳动的甘肃省科技厅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新形势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近期工作进展向大家做个通报,并就推动基础研究工作发展谈几点意见和体会,供同志们参考。
一、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1.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发展做出重要部署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日益重视科技创新,科技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随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2014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专题研究科技创新工作,对创新驱动发展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行了系统部署。
为解决长期以来科技资源碎片化和科研项目聚焦不够的问题,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从改进项目资金管理到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资源配置进行了系统的改革和设计。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国务院出台了科技部牵头制定的《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态,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链条服务支撑。为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国务院印发了科技部牵头制定的《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针对科研设施和仪器分散、重复、封闭、低效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将在三年内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建立重大科技平台和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服务机制。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以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要求的政策制度体系为目标,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技术创新导向机制、强化金融支持创新、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改革举措。这些重大政策举措,是我们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依据,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2.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4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特别是围绕落实国发11号文和64号文,积极推进作为科技体制改革核心任务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这次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改革有五方面的特点或者说重要意义。一是要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对于企业可以做的、市场可以配置资源的,政府要向后退一步;二是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科学布局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三是要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中的作用。这并不意味政府放弃或减少其工作职责,而是要通过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包括一个决策机制(即由国务院三十多个部、委、局组成的跨部门联席会议),三个支柱(即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和一套管理系统(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报告系统),在这一完整的新机制下,政府职能定位更侧重于规划、引导、评估、监督。
目前,各项改革举措正在落实中:一是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有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和完善中。二是对47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了初步整合,在2015年部门预算中体现,如今年科技部的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不再发新的指南,各个部委的科技专项也在合并,会按照新的重点研发计划进行布局。三是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一个平台、三个柱子、一套系统”框架基本形成: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已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确定了推进改革方案落实的各项规则;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组建形成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框架构建,开通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门户和服务系统。今后,所有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信息都能互通,避免过去多头申报、项目重复布局等问题,同时有统一的系统对项目执行的效率、合法性进行全程监督,将逐步建立形成科技工作的一套信用体系。四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形成机制和管理流程初步构建。在改革后的五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整合力度最大、科技界最为关注和期待的,整合了科技部管理的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以及分散在各个部委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七大农作物育种、数字诊疗装备、新能源汽车、干细胞及转化研究6个试点专项已初步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将按程序论证。同时面向部门和地方开展了2016年的任务需求征集,得到了地方科技部门和院校、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在收到的2690多项任务建议中,超过一半来自地方。
基础研究作为创新的源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基础研究产生的高质量科研成果不足、科学研究对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的支撑能力还要进一步增强,还需完善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研发到市场的创新链条。在新形势下,我们要科学分析和研判我国基础研究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推动基础研究跨越式发展。
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一系列讲话中都多次强调要加强基础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指出,要高度重视原始性专业基础理论突破,强化自主创新成果的源头供给;要着力加快完善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把基础前沿作为重大基础工程来抓,加快在国家科学前沿领域抢占制高点。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指出,基础研究大多是公共产品、是短板,国家财政无论多么困难,都将持续加大稳定支持力度;5月7日视察中科院物理所时再度指出:要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以更多高水平原创性成果推动应用研究和产业升级。中央领导把基础研究的定位和作用提升到了空前的高度,这对基础研究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队伍而言既是鼓舞,也是鞭策,说明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特别是在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去十年间,我国基础研究工作稳步推进,整体上处在从量变到质变的重要跃升期,原始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主要体现在:
一是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和科研产出持续增长。2013年,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达到555亿元。基础研究人员数量快速增长,2013年全时人员当量为22.32万人年,在国际上已处于可与美国相比的位置。目前,从论文的发表数量和专利申请量来看,我国是名副其实的科技大国。发表国际科技论文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论文总量自2009年起稳居世界第2位,总被引次数提升到2013年第4位,高质量论文的数量也有较大提升,提前完成《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的目标。
二是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基础研究资助体系。自然科学基金不断加大对自由探索的支持,为我国基础研究发展奠定了人才和学科的基础;科技部通过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面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方向,对基础研究给予了长期支持和布局;同时,中国科学院的“率先行动”计划以及教育部的“985工程”以及“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也都为基础研究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从而形成了我国对基础研究较为系统、多元的的资助体系。
三是在基地建设方面,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类科研基地快速发展,形成了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系列科研基地。目前,已建成7个试点国家实验室、25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17个军民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18个港澳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已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46家,在建和运行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如重离子加速器、大型天文望远镜等)总量达到29项。
四是在人才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经过改革开放30年,我国科研队伍青黄不接、人才断档的局面已根本改变,形成了一支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去年,我国内地共129人次入选汤森路透集团2014年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单,入选人数位列全球第4,超过日本,成为亚洲国家中入选高被引科学家最多的国家,从一个方面体现了国家在人才方面的积累。
在基础研究发展过程中,地方基础研究工作也有了可喜的进展。各地方积极探索创新,出台各项举措,深化管理改革,推动地方基础研究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础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地方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得到迅速、稳步增长:2013年地方财政投入基础研究经费达到43.75亿元,同比增长30.4%;地方财政基础研究投入占地方财政R&D支出的比例也由2012年的1.50%增加到2013年的1.61%,虽然这样的增幅和占比仍然偏低,但总体发展趋势还是好的;同时,探索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乃至与高校、企业和行业合作设立联合基金,开拓多渠道支持地方基础研究的新模式。二是不断完善各地方基础研究计划体系,除了地方自然科学基金体系,18个省区市(不完全统计)还设立了各类基础研究专项计划。三是积极推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省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探索实验室运行的新模式;部分地方发挥科研领域、重大技术、产业、资源等优势,规划部署了地方重大创新基地。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梯级人才资助体系,强化对35岁以下甚至30岁以下科研人员的培养;加强对各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探索产学研结合新型培养模式,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五是积极推动科技资源和科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如引导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研发实验服务,如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区)共同组建了“泛珠三角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六是注重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和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如北京市科委、天津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建立和完善战略对话、信息交流、工作对接以及其他协同机制和长效机制。
总之,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围绕国家重要战略部署和本地区科技资源优势,在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实验室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有特色的工作,在国家基础研究的整体格局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分量,为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我国基础研究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重大挑战。
从国际形势看,全球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学科交叉融合更加紧密,不断产生新的学科增长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边界日趋模糊,创新周期缩短。全球创新竞争进一步加剧,为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强化创新战略部署,对基础研究的重视也是前所未有。
近年来,美国出台《美国创新战略:促进可持续增长和提供优良的工作机会》、《重整美国制造业政策框架》、《美国生物经济蓝图》、《宽带美国》等诸多战略,主要目的是确保其作为世界科学中心的地位,希望通过不断加强、推进先进的基础和应用科学,持续充当世界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的发动机。德国研究与创新专家委员会(EFI)2013年底向德国总理递交了《2013德国研究、创新和技术能力评估报告》,指出德国科研体系的不足和一些存在薄弱环节的重要领域,提出应进一步加大研究与创新投入,到2015年联邦政府的国家研发支出应占GDP的3%,到2020年达到3.5%。
从国内看,我国基础研究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较少,对人类知识贡献还不多,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尚未能产生能惠及全人类、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发现与发明。二是我国学科发展不均衡,部分学科同国际差距较大,开创新的研究方向的能力不足。虽然论文发表数量和被引用率在提高,但跟踪式的研究居多,开拓性的很少。三是引领当代科学潮流的世界顶级科学家不多,卓越学术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的规模不大。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诺贝尔科学奖获得者仍未实现零的突破,虽然诺奖不是科学发展的目的,却是衡量科学发展指标的一个方面,说明我国积累不够。四是实践中尚未把基础研究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基础研究经费占R&D总投入比例偏低,投入结构和资助机制不甚合理,投入主要靠中央财政,地方、企业投入比重较低。据统计,我国基础研究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仅占1.6%,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的企业投入占到基础研究投入的20%,韩国更高。此外,投入的区域结构不合理,超过40%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都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虽有国家在政策布局上的支持,基础研究发展仍相对落后。五是科研创新环境仍然不够理想,评价导向不太适应创新要求,存在不同程度的急功近利和浮躁现象。
即将到来的“十三五”阶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的关键时期,也是基础研究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下面,我结合科技部推动基础研究发展的考虑和部署以及加强地方基础研究工作谈几点意见。
目前,科技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十三五”基础研究发展规划。虽然基础研究有长期性、不确定性的特点,但基础研究发展仍需要有规划、有目标。我国要真正从科技大国变成科技强国,“十三五”是非常重要的布局和起步阶段。各部门和科技界都对规划编制非常重视,经过研讨,形成了共识:
一是“十三五”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的战略定位要准确。要遵循科学规律和基础研究特点,准确把握科学前沿发展趋势,分析我国新常态下基础研究面临的形势及需求,按照改革的要求和精神,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基础研究的发展目标和战略,凝练提出重点任务,并针对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研究提出政策保障措施。
二是要着眼未来国际竞争力,聚焦创新链前端,把基础研究作为重大基础工程来抓;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顶尖水平,在若干基础研究领域加强前瞻性部署,力争在国际科学前沿领域抢占制高点。这就是要面向长远、面向“科学强国”目标,提前布局。
三是聚焦重大需求和重点任务,加强未来十年可能产生变革性技术的前瞻性科学研究,强化自主创新成果的源头供给,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就是如何把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的发展方式转变,因此基础研究工作也要面向国家当前的战略需求,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应用技术、向产品研发转化的速度,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撑。
四是要按照人才成长规律,营造良好的科学文化和良性竞争环境,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基础研究方面,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利于创新的肥沃土壤,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现在各类人才计划过多,给青年人才的成长带来不必要的竞争。要进一步改进人才政策,改善科技界生态。
在新的五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将继续保持对基础研究的资助。目前每年的支持超过200亿,以面上项目部署为主,更多的是资助科学家自主选题的研究。在优化整合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我部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推进基础研究部署:第一,为加强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在重点研发计划中专门设立了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领域,作为基础研究的板块,将按重点研发计划要求继续实施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加强依托大科学装置的前沿研究以及变革性技术和战略需求的科学基础研究。目前,干细胞及转化研究已作为试点专项即将启动,纳米科技、量子调控、全球变化及应对、发育与生殖、围绕大科学装置的重大前沿研究等基础研究类重点专项作为2016年建议优先启动重点专项,正在推进中。第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对产业目标明确、可进行全创新链设计的重点专项,也将围绕总体目标,切实加强基础研究,为自主创新成果提供源头活水。所有重点专项都要在整体考虑中明确提出基础研究的布局,基础研究内容不能低于一定比例。
3.调整优化基地和人才专项
64号文提出,要调整优化基地和人才专项,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合理归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完善评价机制,加强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相互衔接。
科技部将根据改革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工作:一是优化完善科研基地的布局,在全面梳理国家科研基地的定位、功能、布局、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归并,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完善稳定支持机制,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科研基地集聚。二是创新国家实验室体制机制,要围绕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学工程、重大科学方向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层次上有所区别,是针对某个领域的重大国家需求和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公益性研究而布局的国家级综合研究基地。今年,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完成试点国家实验室总结验收和发展论证、制定国家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国家实验室运行规则与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建设三项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顶层设计和建设布局。对已有的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要加强评估和考核,同时,要根据“十三五”规划的需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在一些重要的新兴学科和我国具有优势特色的学科,新建一批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要产业方向,遴选组建新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需要,特别是省部会商时各地方提出的要求,在坚持标准、突出特色的基础上,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发展瓶颈,新建若干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适当向中西部等原始创新能力相对较弱的地区倾斜,以期改变基础研究科技资源配置的区域不平衡局面。四是推动实验室以联盟形式加强合作,推动若干区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联盟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推进信息、材料、医药等领域的院校类、企业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合作交流,形成伙伴关系,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
各地方要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部委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在重点实验室布局方面,各地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学科领域优势,统筹考虑已有的中央和地方重点实验室基础上进行新的布点,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应用基础类实验室对外开放,打破科研合作中的围墙,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和联合研究。
4.以科技平台为纽带,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以科技平台为纽带,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是政府推动科技工作的重要方式和抓手。2015年的工作重点是,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科技资源分级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国家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地方的作用,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职能和工作定位。推行“法人责任制”,各单位在科技资源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发挥调动科技中介机构等市场力量在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环节的重要作用。
地方基础研究工作是全国基础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虽然各地方政府都更加重视基础研究,对其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但目前中央财政基础研究投入仍然是我国基础研究经费的主要来源。
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需要国家和地方的共同支持,形成联动机制。一方面,地方要关注国家关于基础研究的总体部署,尤其是对于科技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区市,要把地方发展需求与国家目标结合起来,发挥人才、技术等优势,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关键问题和科学前沿领域进行布局,示范引领全国基础研究发展;另一方面,各地方要发挥积极性和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基础研究在区域创新发展中的巨大推动作用和对于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把基础研究纳入地方总体发展规划,围绕区域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在资源、产业等方面的优势研究确定基础研究发展模式和路线。
地方基础研究和国家基础研究在定位和内容上应有区别,相互补充。在重点研发计划中,对于一些目标非常明确、与地方经济和产业联系紧密的重点专项(如新能源汽车、化肥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地方可考虑在中下游进行一些配套布局,这样资源配置就形成了1+1大于2的效果。
希望全社会能进一步提高对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加大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建立逐年增长机制,我们也将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从而形成多渠道支持基础研究、中央和地方联动的格局,保障我国原始创新能力的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