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科技成果转化法)将科技成果转化定义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然而,科技成果实际转化过程远比法律定义复杂,最终还涉及到科技成果转化的精准服务。
科技成果转化的精准服务,就是把握科技成果转化内在规律,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问题和主体需求,提供解决问题的个性化服务。
一、为什么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精准服务
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分重要。而科技成果转化精准服务却是提高转化效率的重要方法。
(一)中国不可再错失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
当今世界,正在兴起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美国科学哲学家凯文· 凯利预测,人类目前正在经历巨大事物(他称之为“holos”,意即全球化心智或心智圈)[i]的千年巨变,以微小智能联系所有物体,将数十亿心智与一个超级心智相连,形成与云端相连的大网;编辑和修改基因以改善人类自身质量等基因工程和脑科学进步,显然会有质的飞跃;而在分子和纳米层面组合与改变粒子,制造出所需要的任意物质,则是大概率事件。
科技的实际进展是否正如这些预期,暂且不论,然这轮科技和产业变革将成为人类进步的新阶段,则无容置疑。中国错过了前几轮工业革命和科技革命机遇,西方不少国家却借此崛起,令数代国人惋惜和痛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能再错失本轮人类发展新高度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
中国要抓住本次产业变革和科技革命机遇,实现弯道超车,绝非轻而易举,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充满挑战和障碍的漫长过程,是异常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提振全民族的科学精神,需要促进科技、教育、产业等领域的顺应性制度变迁,需要加大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基础科学研究的投入等,更需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精准服务十分重要
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顺应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趋势。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PCT统计的近20年科技专利应用(见图1),表明全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呈持续增长趋势。
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更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措施。其现实意义十分凸显:在近期,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在中长期,则是促进双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改善国人生活质量、提升我国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措施。
图 1: Trend in PCT applications[ii]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措施:如在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基础上,2015年又出台《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今年,国务院同意颁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等等。然而,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效果并不理想。我们的研究发现,在目前阶段,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精准服务是主要原因。
因为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大部分项目过程相当繁杂而且还各不相同。仅从大的领域看,制造业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工艺)、新材料等,与服务业领域的(基因等)测试、APP服务等,转化过程就很不相同。以制造业新产品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研发阶段、生产阶段、营销阶段。在这三个阶段,有些企业很强大,能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所有问题;有的科研机构或人员很有能耐,能使他们的科技成果顺利实现产业化;也有的企业与技术拥有方,通过技术交易平台或双方了解,直接合作转化;等等,这些转化不需要科技中介服务。
然而,大部分科技成果转化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资金、人才、管理、市场等问题,企业与科研人员无法独立解决这些难题,需要科技中介服务帮助解决。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现已开始兴起,但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精准服务,还存在不少问题。
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精准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既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的关键,是提升精准服务水平。那么,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精准服务存在哪些问题?我们重点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关键环节,分析研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也包括这个环节所涉及的宏观环境问题。其余转化环节的问题另文研究。
科技成果转化是系统工程,涉及科技成果的供给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的需求方(企业),以及为供需双方提供居间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仅涉及经济市场、社会文化、政府政策、法律规范等外部环境,还涉及研究开发、产品化、商品化等多个阶段。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也不例外。以制造业新产品的产业化为例,在实验室形成并熟化(包括申请专利及中试)的科技成果,从研发阶段向生产阶段转移,将较成熟科技成果交易给所需要企业,便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对接或技术交易,这是产业化启动与后续完成必须经过的重要环节。这个环节是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的关键环节。在这个环节,其实际规律比想象的复杂得多。
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通常经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还可能有若干步骤:
前期:技术与需求的发现、评估与确认(上线)。
中期:根据现有的技术或需求,产生后续对接想法与操作,直至签约。
后期:对接成功后,项目执行。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包括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大部分都要由成果持有方和需求方完成一对一的配对和洽谈。科技成果转化点对点的交易性质,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必然是个性化服务。而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有些问题雷同,所以,精准服务是既有个性化、又有规律化的服务。精准服务还须适应科技成果转化包括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风险高、成效慢的特点。
(二)科技成果转化精准服务存在的不足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广义的如政府服务,市场服务;也有狭义的仅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目前,科技成果转化尤其是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既存在宏观环境问题,也存在具体服务问题:
1、政府政策环境与科技成果转化内在规律还有偏差
近几年,各级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措施,尤其是新的成果转化法出台、《行动方案》公布、各地相关法规和条例发布,为破解成果转化链上的政策障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提高转化成功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从全国来看,因上述法律和行动方案的效果尚未显现,目前的科技创新生态还不够完善:如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和人员培育、成果信息平台搭建、转化服务能力整合等方面有待实质性改进;各级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着力点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相对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多环节过程、多参与主体的复杂性和个性化而言,现有政策对于成果转化全方位发展所遇问题的针对性不强。
2、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精准服务能力不足
国外成功经验证明,专业高效完整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是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重要条件。企业需求的多样性和技术供给的不确定性,意味着社会需要构建技术集成、中介集成、信息集成和资源集成的服务平台,拓展和延伸传统的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科技会展、技术产权交易、国际合作交流等服务功能。在现阶段,差距较大:
我国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缺乏精准的技术成果孵化平台,协同合作机制尚未形成,与领先国家的科技创新生态差距较大。
市场的专业化服务队伍不足和专业服务能力不强。由于我国长期习惯于政府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时间不长,因而专业化队伍人才建设和培育跟不上。精准服务要求科技服务机构及人员至少具备服务意识、发现问题的专业眼光、解决问题能力等素质,事实上,科技服务机构和人员专业素质能力的参差不齐;科技转化服务机构普遍呈现“小、散、弱”的特点,服务机构总量偏小。
科技成果主要供给方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没有也不太容易形成专业的转化团队,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移机构挂靠科研管理部门,以行政服务为主,缺乏专业的成果转化能力,在供需对接、交易洽谈、合同签订方面都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而社会化的民营科技专业服务机构,虽经近几年飞速发展,但相对于海量需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仍显极度缺乏。
由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沟通渠道的缺乏,导致当前企业与科研机构存在严重的成果信息不对称。大量沉睡技术不能给企业,企业需要的技术找不准方向,直接影响科技成果转化。
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除上述宏观问题外,还遇到更多具体问题。若不能精确预见和精准解决这些问题,科技成果转化在这个环节就停止了。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三阶段分别会遇到下述问题:
首先,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前期,最常见的是评估问题。科技成果是否有使用价值,能否给受让企业带来价值增值?受让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意愿是否明确和承接能力如何?需要有第三方甚至第四方对科技成果价值和企业意愿进行评估和鉴定。目前,专业的评估机构和符合实际的可操作评估方法都很稀少,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最终签约。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包括处置存量科技成果,对评估公司的选择和评估结果的采纳等,都需要出台具体的流程和管理细则,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落实。
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前期,精准服务还会遇到与技术供需双方确认哪些要点,能否找到中小企业负责人直接会商等具体问题。
其次,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中期,企业承接能力不足十分常见。作为科技成果落地载体的广大中小企业,自身软条件和硬件设施达不到使先进技术产业化的条件,影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小企业甚至提不出如何提升技术或发展新产品的具体技术需求。
如何帮助企业找到合适的技术提供方,就成为精准服务的重要任务;相反,精准服务又如何使技术方案产生足够吸引力,从而找到合适的需求方,包括在服务方资源中发现合适的推广对象,绝非想象的那么简单;还有,如何实现双方完美对接,尤其是中小企业与技术提供方的技术交易,因价格支付难以达成一致,而使技术对接功亏一篑等,均需找到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
最后,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后期,中小企业中的技术对接项目会遇到所签合约的法律条款不够严密,造成纠纷;而企业部分款项交付后,技术提供方的成果令需求方不满意;等等,均与专业性服务不到位有关。
分析我国各地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并不乐观。
在20 世纪初期, Karl Pearson和 Hotelling先后提出主成分的概念,并推广到了随机变量中[iii]。其基本思想就是在统计指标中抓住主要矛盾,将原来多个指标转化为一个或几个不相关的综合指标,又不丢掉原来多个指标的绝大部分信息,可用于客观赋权式确定统计指标权重。
科技部计划司的黄伟以此为依据,对各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进行评价:
U=B·X (2—1)
其中,U=(U1,U2,…,Un) 为个省市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值向量;B=(B1,B2,…,Bm)为 m 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向量;X=(xij)m×n 为 n 个省市各项指标的标准化数据矩阵[iv]。结论如表1。
表1 2010年各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指标值
其他还有不少研究各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的方法,如董洁和黄付杰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v]用随机前沿分析模型,结论差不多,仅少数地区排名不同。总体感觉是北京、上海、广东等少数省市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较好,大部分省市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不理想。
三、如何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精准服务
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关键在于把握科技成果转化规律。如果违背科技成果转化内在规律,犹如用拳头打跳蚤,不仅成功率降低,资源利用效率也很差。
有研究提出“精准技术转移”[vi]模式,值得参考。即技术转移机构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针对不同技术需求企业状况,运用科学有效方式对技术转移实施精准识别、精准转化、精准跟踪和精准管理。精准识别是以市场方式,分析地方政府和企业可能需要的产业化技术,分类别分水平研究企业提出技术难题,识别可行性;精准转化是动态梳理与集成科技成果,定期向有需求企业推送经识别的可行技术,将企业需求向科研单位和人员精确推荐,尝试建立科研单位与企业的联合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中心;精准跟踪是技术持有方和需求方在发生联系后,技术经纪人紧密地进行跟踪服务,促成完整的技术转化过程;精准管理是建立有效技术转移信息库,动态管理企业需求和科技成果信息。
上海迈坦科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也总结出技术对接的规律化流程(见图3):
图3 上海迈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流程[vii]
本文主要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链中的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环节,归纳内在规律。并提出改进科技成果转化尤其是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的建议。从现阶段实际情况看,促进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拟从两方面改进。
(一)政府服务的改进
政府已在考虑创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境。《行动方案》提出的八个方面26项具体任务,是政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效措施,也是现阶段改进政府服务比较完整的举措。如果《行动方案》的实施能达到预设目标,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进。
补充一点建议: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持,应当逐步改变过去以项目审查为主的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尽可能采用普惠制的财政税收政策,即凡企业达到规定标准,政府便给予规定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如果确需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包括重点军民融合项目,则应更多地采用政府购买方式。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大量具体事务在市场完成,政府取代不了,需要强化市场服务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精准服务水平。所谓服务,皆是服务从业者的行为。而精准服务,则要求服务从业者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业内规律的了解和把握。其中,把握规律则更具实用价值,精准服务重在把握规律。
由于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及所提供的服务都是由鲜活的机构和人员互动、博弈完成,其规律与物理化学等物质科学归纳的数学化规律完全不同。然而,了解这种特有规律,无论是促成谈判、签约,还协助实施,都具有提高“居间协调作用”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意义,从而提供精准服务。
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的三个阶段,虽然有的项目很简单地就完成了,有的项目出现反反复复的来回折腾,但以下一般性规律或几个必要步骤,则是大部分项目必然遇到的。从上海迈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践看,三个阶段的遇到的问题和提供的服务总体上均不相同(见图4)。
图4 技术对接的供给与需求 [viii]
三个层次需求关系说明
1、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前期,解决好评估调研与信息确认。这是启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进程,进一步推进项目对接的准备性工作。这两项服务完成得好,可以给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一步,评估调研。在技术对接服务前期,为确保项目的继续,需要评估技术提供方和技术需求方情况,重点是评估技术价值与需求企业状况。《行动方案》鼓励技术转移机构探索适应不同用户需求的科技成果评价方法,这是符合实际的提升成功率的新思路。
·评估新的技术。可通过互联网信息检索与查阅等方式,评估一项新技术的优势与可行性,专利保护及知识产权状况,是否解决实际技术难点、契合市场痛点,技术方人员的资质与后续支持能力。同时,对此技术应用的领域、市场容量、相关需求企业等也进行初步评估。
初步确认该项技术值得推介后,还需进行深度技术评估。需从高校、科研机构、对口企业等方面组建个性化的资深专家评估团队,评估技术可行性与前瞻性;向同领域企业的管理人员与上下游企业的市场、采购人员,了解该项目的市场情况。同时,科技服务人员有必要将得到的反馈信息及时与技术提供方沟通,有助于彼此对项目前景与发展方向形成共识。
·评估企业的技术需求。企业的技术需求大致分为两类:较为宽泛的模糊需求与目的性明确的技术需求。企业往往只反映“提高效率”、“市场如何”等宽泛需求。精准服务就要组织专家深度咨询,或推介与其产业相关的技术方案,帮助企业开拓思路,明确需求。判断清楚企业技术需求,以利于后续服务的开展。
企业技术需求明确了,可从三个维度评估:一是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资质、原业务形态、产品类别、资金实力等客观情况;二是需求企业联系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在需求企业中的权责角色;最主要是需求的详细内容,如需求名称、需求领域、项目范围、时间要求、顾虑问题、验收指标等,以保证需求真实有效。这两步企业需求评估也可混合开展。
评估后,再决策是否值得投入后续精力促进对接。
如果成立市场化运营的第三方产业技术评估中心,从技术及商业化角度分析研判技术方案,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为供需双方特别是需求方,提供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服务,降低项目风险。
第二步,确认信息。在正式开展对接服务之前,还要从商务角度与技术提供方、技术需求方和供需双方三方面确认有关信息,确保下阶段对接。
·与技术提供方确认信息。在确认阶段,除了技术方案的功能与性能指标优势外,精准服务特别需了解清楚技术方案的商业化前景,即使用该技术后,相关的原料供应与产出物与使用前的差异;该技术方案的商业成本与收益回报;该技术方案不同应用的具体案例及效果,对技术进行专利转让,还是授权许可等。可在前期评估调研基础上,与技术方探讨并确认这些信息。目的是满足技术需求方关心的经济效益与回报问题。
·与技术需求方确认信息。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往往都是负责人决策。如果企业的技术人员在前期为主洽谈,当沟通信息与决策时,层层传递的沟通成本和可能存在的信息疏漏,会极大影响技术对接效率。精准服务在这个阶段,必须与企业的项目决策人往往是企业主本人洽商。并与其确认技术在企业应用具体场所、需求目标与技术参数的完整量化指标、愿意承担的前期研发费用金额、研发时间周期等信息。
精准服务还要帮助企业,将确认后的信息形成详细需求文档,以减少之后与多个技术提供方的重复沟通成本,提高对接效率。
·与供需双方确认信息。精准服务需与技术供需双方确认服务完成的“指标”性节点,如签约完成、项目完成甚至后期技术产品销售工作等。不同的服务,可商议相应的商业回报。必须形成书面协议,依法保障技术供需方与对接服务者的权益。
2、在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中期,解决发现筛选、沟通协调、确认签约三项任务。这是促成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的重要阶段。精准完成这三项服务,有利于提高技术对接或技术交易的成功率。
第一步,发现筛选。主要是发现筛选出新技术的多个应用领域,或筛选出需求企业的真正合适的技术提供方。
·发现筛选技术提供方的应用方向。一项新技术,其应用领域往往可多样化,有些价值应用甚至被埋藏在原以为的“副作用”中,最典型的案例便是“伟哥”。因此,提供精准服务,就需要了解各领域科技发展,或咨询来自不同行业领域专家,仔细研读该项技术的原理及效果,甚至是该技术研发及实现过程。然后,不必拘泥技术方案原设定的应用领域,而是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对其应用场景发散性地思维,着力挖掘其中蕴藏的、不同场景下的应用可能,发现跨界应用的价值。
·发现筛选企业需求方的合适技术提供对象。帮助企业找到合适技术方的搜寻选择,不仅要看对方是否拥有直接可以解决需求方问题的精准技术方案(这个方法成功概率偏低),而且更应关注技术方的研究方向及曾经的技术成果特别是产业化成果。一个在同领域内有着丰硕成果、具有优越研发条件的技术方,可以根据企业具体需求对自己原有科研领域进行调整,大大缩短从头研发的时间。这是帮助需求企业找到合适技术供应方的重要方法。
精准服务可利用互联网信息优势与移动互联网社交优势,在已有的技术领域平台与社群中检索征集,高效找到合适的技术方。
第二步,沟通协调。精准服务须善于沟通协调,帮助技术交易双方形成合作的共识。
·技术需求方的沟通协调。对技术需求方而言,获得经济利益是他们决策考虑的重点。需求方往往倾向于成熟的、可靠的、可快速上马并已被证明在降本增效方面有帮助的技术方案,或是独家的、符合行业发展方向的、蕴含巨大潜力的技术方案。因而,对于需求企业,拟以技术方案的经济效益、市场规模、投入成本等数据进行交流,以符合企业最基本的商务诉求。与企业达成初步意向后,再研究如何实现的方法。一般而言,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对技术方案的类型需求与处理流程有所不同,需要有不同的沟通方式。
·技术提供方的沟通协调。技术提供方往往更关注科研成果的落地。但需要使他们明白,如果不能给需求企业创造价值,带来经济收益,合作是不可能继续的,他们的技术也无价值可言。因而,对于技术提供方,应提醒他们注重技术的性能指标、功能要求、研发周期等基本条件的表达,并以信誉和违约责任为约束,要求技术方重视企业需求和为企业带来商业利益。
·与供需双方的沟通协调。精准服务需要考虑双方立场,重点在于弥补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使技术方案对技术需求方产生足够吸引力。技术供需双方对于技术方案的重点关注和诉求存在的差异,是精准服务需要协调的重点。与需求企业或技术提供方在同维度下进行交流,对项目信息进行“翻译”,帮助双方相互理解和形成共识,则是精准服务的工作方法。精准服务还要帮助双方协调项目整体费用、分期支付情况、时间节点与对应要求。以双方更易接受的角度进行沟通协调,有利促进对接谈判和进程。
一般而言,技术项目的可靠性很难通过前期论证给出绝对性的保证,因此,精准服务就需要利用自身资源来确定需求方的真实意愿和技术方的实际应用价值,从而能在项目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
科技服务从业者的良好服务意识、商务谈判能力与项目推进能力等会提升技术供需双方的体验,从而影响对接结果。提供精准服务,除了需有长期积累的人脉关系、过往事迹、行业经验等硬性指标外,还要善于研判双方需要及项目本身,抓住技术方案的应用价值和给技术需求方带来的经济效益,帮助双方价值增值,才能赢得信任。此外,留意政府支持科技创新与科技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降低企业成本等相关扶持与奖励政策,并及时介绍给双方,也有利于促成合作。
第三步,确认签约。如何使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尽快签约落地,科技服务方也应提供精准服务。
服务提供方可提供协议起草或完善协议的服务。国家对“四技”服务合同有着十分规范的模板,可以给双方参考;而对不同项目的合同,协议起草时应注意调整有关条目,如必须实现的技术指标,知识产权归属情况,项目时间节点及付款方式,以及供需双方承担失败风险的原则等。务必让双方对合同取得严密一致的意见。
技术供需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即可开展三方合作的深度协商。
3、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后期,需要关注项目的落实和执行。这是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的最后一公里。对于科技服务方而言,不仅关系合作项目的实施,而且关系到自身信誉。
一般而言,科技成果的可应用性具有一定的不可预知性,存在不可忽视的风险。往往会出现这样情况,部分款项交付后,技术提供方的成果却不能令需求方满意。这就需要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开始前,反复研判技术方案可靠性及适用性,以降低日后风险。另外,在所签署的合同中,多设节点环节,明确在不同阶段应达到的效果。一旦发现问题,则可及时终止合作。使双方的损失,包括财物(主要是需求方)和人工及机会成本(主要是技术方)降到最低。
为保障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项目最终成功,服务机构还需要具备“出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能力,或找到相应专业化机构帮助解决所出现问题的能力。这已经超出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的范围,另文研究。
结语
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新事物。若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包括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的精准服务水平,除了把握上述规律外,还需要经验积累和强化培训(尽管目前的师资与教材远跟不上迅速发展的业务);需要形成行业规范:如基本原则和宗旨、从业道德标准、禁止什么行为(诈骗,只顾赚钱而不管项目是否成功等)、允许什么行为(真诚提供服务,项目还是失败)、服务收费尺度(哪一类服务该怎么收费)、违约责任和仲裁方式等。然而,掌握规律则是提升服务经验的基础和形成行业规范的依据。
把握内在规律的精准服务,能提高技术对接和技术交易甚至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市场化服务机构能提供精准服务,必然为服务对象带来价值增值,从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i](美)凯文·凯利著,周峰、董理、金阳译《必然》中国工信出版集团、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年1月P333
[ii]The InternationalPatent System: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Yearly Review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Switzerland, P25
[iii]张文彤,Spss统计分析高级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P213—240
[iv]黄伟,《我国科技成果绩效评价、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13,P38
[v]《软科学》,2012年10月,第26卷,第10期(总第154期)P15-P20
[vi]党高飞,杜中杰,杨小平.《高校精准技术转移模式探索》 ,《中国高校科技》。
[vii]上海迈坦信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培训资料
[viii]同注[viii]
作者:
蒋慧工 上海市科学学研究会
林贤杰 上海迈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张雪容 上海市科技创新中心
蔡文怿 上海迈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周小玲 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
陈思思 浦东改革发展研究院
魏 俊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虞启明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