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新经济快速发展超出预期,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带动产业革命与产品创新。然而可以观察到,现有统计往往是适用于传统商业模式,并大多以法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主要调查对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等统计有所遗漏,同样容易造成GDP的低估。
在笔者看来,近两年中国新周期与旧模式并行,新经济的蓬勃发展或在统计中被忽视,未来应尽快就新经济的统计进行修正与改进,以使统计数据更准确地反映经济运行情况,为政策决策提供依据。
新经济的四个重要特征
虽然新经济一词已被广泛应用,但对其具体内涵仍然莫衷一是。一般认为,新经济主要指的是当前伴随着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变化。在笔者看来,新经济主要具有如下四重特征。
一是互联网是核心基础设施。伴随着科技进步,互联网的功能已经远超信息交互的功能,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均离不开互联网作为载体,互联网已成为新经济时代核心的基础设施。例如,移动支付广泛应用的网上购物、网上物品交换、收发红包馈赠或慈善捐助等领域,都无法离开互联网的支持。来自工信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全国手机上网用户总数已达11亿户,第三方移动支付的渗透率高达90.8%。
二是数据成为核心资源。有别于石油、矿产等传统资源,产生于人类社会各种经济活动中的数据资源在新经济时期变得越来越有价值。通过记录个人的行为习惯与偏好,可以产生极强的经济效益和价值。例如,通过滴滴打车软件的使用可以分析居民出行信息,助力智慧交通;而大数据也并非孤岛,一旦做到银行、企业、消费等各种数据的共享,就可以实现人行为的充分数据化,进而判断出个人违约概率,可为个人金融贷款定价提供支持。
三是共享无处不在。与数据变成宝贵资源类似,共享的概念虽然也早已存在,但在早前只是存在于熟人之间,并未产生较多社会经济价值。然而,由于互联网、移动技术的发展,资源共享的成本显著降低,大量的闲置资源能够通过所谓的共享经济模式被充分调动,极大地提高了经济运行的效率。根据《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万亿元,同比增长103%。未来几年分享经济仍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到2020年分享经济交易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到2025年攀升到20%左右。
四是产业融合已然加速。在“互联网+”浪潮的席卷之下,传统行业纷纷寻求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并尝试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例如,传统的家电行业,随着爱奇艺、小米和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的加入,与互联网的融合迅速加深,电视已不只是用于收看电视节目,而是可以随意连接家庭内部的智能设备,任意浏览网络上的资源,安装任何所需要的软件,集家庭控制中心、电脑、游戏机等越来越多的功能于一体。
新经济贡献日益明显
在新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不难发现,其对中国经济的带动作用也在日益提升。
第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成长。截至2017年11月,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3.5%和11.4%,增速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6.9和4.8个百分点。2017年上半年,工业中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3.9个百分点。
第二,新产品的增长远远领先于传统产品。近五年,中国机器人产业规模保持20%的高速增长。2017年1-10月,中国工业机器人产量首次突破10万台,同比增长近70%,预计全年中国工业机器人产量将突破12万台,规模约占全球产量的三分之一。2017年1-11月,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46.5%;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产量增长9.4%。2017年1-10月,太阳能电池产量增长25.3%,增速均远超传统产品。
第三,新兴服务行业快速成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调查结果,2017年1-10月份,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7.5%、14.9%和14.6%,分别快于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3.8、1.2和0.9个百分点。
第四,网上零售屡创新高。2017年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增长34.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29.1%;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34.2%。而同期社会零售总额均在10%左右。阿里巴巴的“双十一”屡屡打破纪录,2017年天猫“双十一”的成交金额达到1682亿元,全天支付总笔数达到14.8亿笔,全天物流订单达8.12亿个,交易覆盖全球225个国家和地区,再创新高。
新经济的统计仍有遗漏
上述统计数据显示新经济发展欣欣向荣,以及在传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新经济对中国经济的提升作用,然而,在笔者看来,鉴于现有统计制度主要是建立在传统业态以及大多以法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主要调查对象,对新经济的统计仍然不足,其对中国经济的贡献以及GDP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
一是新经济下,诸多商品和服务价值或有低估。诚如国家统计局前副局长许宪春提出,目前,许多网站向居民提供大量免费或价格非常低廉的服务,包括信息服务(商品信息、旅游信息、医疗信息)、通信服务、音乐服务等,其主要通过在线广告从企业获得收入,这使居民关于网站提供的服务的最终消费被忽略或被严重低估。例如,通过即时通讯软件,人们随时随地进行日常交流、买卖服务和工作沟通;通过导航软件,出行人自动规划路线、躲避拥堵;通过视频软件,获得电视、电影节目的观看。然而,不难发现上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通常都很低甚至免费提供,原因在于商业模式的改变,通过集聚流量与口碑换取可观的广告收入、赞助等增值收入,这部分很难由现有统计口径体现。
二是共享经济让闲置资源流通的同时,也令消费者与商品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例如,当居民利用网络平台在上下班途中为他人提供“顺风车”服务,或者在度假远行时将自己的房屋短租给他人,抑或在购物时顺便帮他人跑腿代办一些事项,从而收取相应费用,此时该居民就既可能是消费者也可能是服务或商品的提供者,其用以提供服务的汽车和房屋,也兼具了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如何衡量这部分增加值,对于传统统计而言是个不小挑战。
三是新经济可能促进就业市场数据的改变。最显著的变化是,传统的以工作单位为核心的劳动雇佣关系,正在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导向的新型劳动关系。互联网平台的兴起,提高了商品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匹配效率,缩短了二者之间的距离,各种定制化、个性化的消费升级也增加了一对一服务的需求。然而,与此同时也使得雇佣关系更加不依赖于工作单位和地点的束缚,非正式、兼职、不固定甚至临时性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这无疑增加了就业和收入统计信息准确的难度。
四是互联网金融便捷了金融服务,但也对金融统计和监管造成了挑战。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一些未取得牌照、没有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者利用监管套利违规经营的行为,没有被纳入监管部门的统计和监测之中,但实际上也提供了金融服务,对传统金融服务有替代作用。其次,有些互联网金融业务与信托、银行紧密联结,抑或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各类债权不断打包分销,因此针对具体类别穿透统计的难度很大。再次,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与属地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接口尚未建立,信息的收集和汇报渠道还不畅通。此外,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速度极快,新产品、新模式总是层出不穷,这对监管规则的制定和更新也提出了较大的考验。
总之,在笔者看来,今年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中国经济起到了很大的支持作用,也在去杠杆使得传统基建、房地产领域出现一定回落的同时,对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起到了重要的对冲作用。然而,由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在传统统计上难以充分体现,诸多领域如何统计方向尚不明确,可能会造成当前中国GDP的低估。尽快就新经济的统计进行修正与改进,以使得统计数据更准确地反映经济运行情况,为政策决策提供依据,对处于新旧模式转化的中国经济而言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