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将改变当前“双重征缴”体制的矛盾,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扩大社保覆盖面,长期看有助于缩小各地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的差异,促进全国统筹的实现。然而,如果不同步调降费率,就将被动提升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在当前的宏观背景下负面影响会更加突出。
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税费负担
首先,将规范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本人上一年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并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和60%为上下限。根据2018年《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7%,31.7%的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费。参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数据,2017年实际缴费费率21.6%,低于28%的全国标准,实际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社平工资的77%,但是扣除以下三个“合规”原因影响后,全国平均的缴费基数应该是88%: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
3)收入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人员实际缴费比例会低于标准,而收入低于社平工资60%的人员则会高于标准。
按规定基数上缴社保费影响范围大,会使参保企业整体的社保费成本提高14% 。从社保白皮书来看,73%的企业都会受到影响。2017年企业缴纳的社保费合计约5万亿,也就是说,缴费基数规范化会增加社保征缴收入约7000亿,调整至工业企业口径将拖累利润总额下滑3%;个人的税后工资降低1.3%。不过不同企业和员工受影响程度不同,以前人为的把缴费基数降得越低受这个政策的冲击也就越大。
其次,社保覆盖面可能扩大,意味着缴费范围的扩大。2017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约2.9亿,对比4.2亿的城镇就业人员,覆盖率为69%。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可能进一步提高覆盖率。
以浙江和广东为例,社保费改为地税全责征收后,参保职工人数加速增长。静态测算覆盖率每提高5个百分点,将增加社保征缴收入约4000亿元,调整至工业企业口径将拖累利润总额下滑1.5%。分省份来看,中西部一些省份以及个体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覆盖率较低,可能受这次政策影响比较大,而广东、杭州和厦门已经由地税全责征收,受影响较小。
降税费已是当务之急
下调6-8个点或能降低从严征收对企业的影响。过去几年征缴力度的提升抵消了降费给企业减负的影响,企业的实际社保负担反而在上升。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费率从2014年的19%升至2017年的21.6%,其中2017年大幅上升2个百分点。强制性的社保缴存要求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税负,现在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就更是如此。
根据世行数据,中国企业综合税率排名12/189,其中社保税负排名2/189。考虑五险一金后,我国企业的用人成本是员工工资的1.4倍,个人的税前收入是工资的58%(假设25%的税率)。如此高的社保缴存比例再加上从严征收会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经营和投资,降低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不利于消费,企业还可能为了降低成本而减少雇员,在当前的宏观背景下负面影响更加突出。划转国资充实社保为降税费创造了空间。
计算显示目前社保实际费率可能比全国标准低5PPt;已执行地税全责征收地区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比全国低6-8ppt。根据社保白皮书调查,27.34%的企业希望费率“降低8~10个百分点会更加合理且能做到合规”,占比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