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城乡:要不忘初心、执政为民、重在发展
中央领导一再教导,不忘初心,执政为民;并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中国投资、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领域中法律法规、各类文件、政府纪要、部门协议过多、过杂、交叉、冲突等是不争的事实,审批繁多、时间太长、环节繁杂,规定太细又实际做不到,如果认真起来,几乎80%以上的建筑物,都可以定为违建。简言之,中国就是通过大量的“违建”而发展到现在,没有“违建”也就没有中国的今天。深圳,敢说其发展过程中,建设指标、土地审批等等,都是合规合法的?深圳,最保守也有50%小产权和20%多其他不合规的建设。但是,深圳,作为一个学者,我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到今天为止,发展最好的城市。按照多少亩地的建设,要到中央土地部门审批,按照中央土地部门分配的那点可怜的建设用地指标,没有“违建”,根本就不可能有今天和令我们骄傲的深圳。
中央领导一再强调,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发展,不能用后面的历史否定前面的历史。条块决策和执行公务等工作人员和领导,不能进了城了,进了现代化的办公楼,拿着税费中得来的稳定工资,就忘了中小微企业,以及农村、农民和农业的艰难;不能饱汉子不知饿汉子苦;不能以各种相互矛盾和朝令夕改的法律法规文件会议讲话纪要去苛求他们辛苦的创业;不能数着各种乱七八糟的“典”而忘祖。鉴于这样一种中国建设和发展历史变动和体制国情,需要高度警惕目前已经发生和激化的“一刀切”拆违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损害,如果各部门各地方严厉要求追责,并继续蔓延扩大下去,可能50%到70%的已建设物要拆光(细究起来,相当多的政府办公楼、政务大厅,楼堂馆所、各类中心等都存在着豪华超标、先建后征、手续不全等违规,都可以定为违建,都应当予以拆除)。这肯定会给党和国家依法执政信誉,国民经济的创业稳定、就业稳定、收入稳定、消费稳定、增长稳定,以及社会的稳定,均会带来灾难。加上外部贸易战博弈压力很大,内外都绷得很紧,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因此,笔者提出以下思路、行动和政策建议。
二、立即停止“一刀切”拆违
鉴于造成越来越紧张的干群和政民等社会矛盾,对创业、就业、收入、消费和经济增长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呼吁立即停止“一刀切的”拆违。
中央领导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研究、思考、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重大举措,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建议中财办、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会、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环保部、文旅部、市场监管、银监、信访办、银行,包括中纪委、监察委、高检、高法、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这次“拆违”扩大化进行一次暗访调查;政府各部门自报,统计“拆违”面积、项目、涉及人员、关停企业、关联失业、损失资产、可能坏帐、新增上访等数据;为了数据公正可靠,可委托第三方调查统计公司进行,并在中纪委、国务院政府、市场监管总局、人社部等网站,开设居民、业主有关企业关停、因拆失业、资产损失、被拆项目银行贷款,以及工资、利润、税收等方面的损失。以使中央心中有数。
中央领导讲,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做官当老爷,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中央领导还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
这次有关条条部门和一些块块地方轰轰烈烈推动的“一刀切”拆违,就是又一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反弹。
中央领导讲,我们必须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对在“一刀切”拆违中,强拆正在居住的人数众多居民小区而无家可归的,就业规模损失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关停,造成银行贷款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纪委应当以损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进行立案调查,以纪以法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决策者和执行者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责任。对于不论是有什么政府部门有关文件、纪要、领导视察讲话等鼓励、审批、许可的项目,以违建为由拆除的,应当让受损人向涉事相关部门提出行政赔偿要求,法院部门应当立案。以此制衡一些部门和地方还要继续实施和扩大“拆违”的势头。
对一些有严重违规历史,民众意见很大个别政府及部门超标豪华办公设施,中央可以选一些典型,强令以“违建”而拆除,以使一些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能感同身受,从而培养和形成不忘初心、人民利益为上和对民宽容包容的善治。一方面,我认为,重偏要用重典纠。不采取严令和重措,很可能刹不住“一刀切”拆违继续扩大化之车,使其越跑越远越偏。当然,另一方面,我也认为和建议,如果能够立即停止“一刀切”扩大化拆违,考虑部门、地方领导和有关执法人员当时的处境,民政和为贵,一切向前看,除非民愤极大和拆违中有不当利益的,应当不究过往的个人责任。
三、通过土地体制改革给农民一条创业致富的路
扶贫攻坚,振兴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目标就是在2035年实现5.6亿农村常住人口,以及2.4亿左右农村户籍但在城镇务工常住人口进入富裕社会。怎么让这8亿人口从小康到富裕?不能不是中国共产党考虑的大事。
1、种粮种菜、补贴、务工等都不可能使农民富裕
靠种粮种菜能够富裕吗?从目前的情况看,除去国营农场和东北等地相对多的地方,一般一个农业劳动力种5亩地左右,粮价低迷、农资价高,平均每个劳动力每年能够挣2000到3000元钱(实际就就挣了个微薄的劳动收入)就很不错了。仅种粮菜,没有务工等,肯定会返贫。
财政能够补贴农民致富吗?目前还有2亿农村劳动力在务农,2018年占全部就业26%的农业劳动力只创造了7.1%的增加值,农业劳动生产率为非农业劳动力生产率的25%以下。政府补贴使8亿左右的农村户籍人口过上城镇居民一样的生活,国家财政肯定得破产。
到城镇务工能够使农村居民致富吗?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制造业过剩,加智能制造,并向东南亚等地转移,或者回流发达国家,用工大量减少;城镇开始排斥普通劳动力,并且通过拆除城中村,拆除建材和农贸市场,整治沿街店铺,封墙堵窗等,也从城市向农村撵回了大量的劳动力。城市使农民务工的空间被压缩。即使农民工能够在城镇稳定务工,其收入也与城镇职工收入的一半,最多也就是2/3,也不可能致富。
2017年,5.7亿农村居民、2.5亿城镇非户籍居民、5.7亿城镇户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差为1︰1.83︰3.06,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和拥有财富之差更大,笔者估计为1︰12和1︰18。可以看出,2023年初步实现现代化,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农村户籍的8亿多居民,特别是其中的5.7亿农村常住人口,是全国人民从小康到富裕的关键。
2、以地为本创业在城乡间极不公平
从小康到富裕,种地、补贴和务工等,条条道路都走不通。也许天真地以为农民在农村创业与城镇中创业一样,申请得到土地,建个工厂?开发房地产、城镇中招商等土地指标都不够用,不可能给农民建设用地指标!开个大商店、办个大饭馆、建个大宾馆,人流量不够,一般的农村中,即使有钱投资也不赚钱!租个写字间, 玩电脑、编程序、搞设计等,他们都是乡村中普通的农民,不是城镇中的大中专毕业生,没有写字楼,即使有租金也太贵,租金承受得了也没有在写字楼中创业知识储备和技能。
农村居民有什么?只有他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耕地、宅地、林地、草地,以及村里的其他建设用地!农民的知识储备和技能,以及农村的市场环境,农民创业的资源只有土地!
城市里的自然人、法人,他们居住、创业和投资,可以从农村低价转移土地,可以建设工厂、写字楼、商店、饭店、加油站、物流园,开发商可以建设住宅再卖,城镇居民可以投资住宅再买卖获利,城镇居民可以抵押自己的住宅获得贷款去创业投资,城镇的土地可以入股于企业成为资产。
而农村的农民创业,却得不到自己土地的所谓“建设用地指标”,却不能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设自己的家园,却只能将自己的宅基地低价卖给村里人而不能价格高点卖给城里人,却不能在自己的宅地和其他土地上建设农家乐、客栈、小加工厂,却不能在自己的耕地上建设一个大棚(连放个农具,守夜管田的床位都不能有),却不能出售自己的一部分土地获得财产性收入,却不能作为资产入股、合资进行投资、创业而得不到创业收入。从深层次讲,让通过农民回乡创业,目前的体制,农村农民从小康迈向富裕的口号和设想,根本不可能普遍实现!问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土地配置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同所有制之间物品要通过市场公平交易而互换的原则。农村农民集体土地,实际通过征地和补偿变相变成了国有土地,两种所有制之间没有平等的交易,土地在农村农民与城镇用地之间进行了低价转移,转移了农民的利益。1998年前,农村土地征后无偿划拨给城市的用地者,而后则有偿和招拍挂出让,1978年仅城市建成区和县建成区就从1050万亩扩大到了8500万亩,仅城市建设就从农村征用了7500万亩左右的土地,地方政府累积获得了43万亿元之巨的土地出让金,分配给了农民多少?
(2)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由市场交易的原则。城镇土地是生产要素,可以交易,可以抵押贷款,可以是资产而入股;但农村土地,不是生产要素,不可以交易,只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不能入股。
(3)下达建设用地指标、18亿亩红线等管理,实际是计划经济在土地资源分配中的顽疾,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包括土地的一切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的原则。中国有35亿亩干旱土壤地、半干旱草原地、盐碱地和沙漠地等未利用土地,通过调节水资源分配,改造这些未利用土地,增加10亿亩到12亿亩耕地、园地和建设用地,从目前的财力、工程能力、技术等方面,都具备条件。美国西部西雅图、旧金山到洛山基一带的农业、工业和城市,就是调了200亿立方米所水所发展起来的;印度有23亿亩耕地,其调水量为1386亿立方米水。
我们有这样大面积国土方面的回旋余地,为什么就不能积极地解决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呢?生生让18亿亩红线和建设用地指标困住了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并且拖延了土地要素市场化的改革,强化了土地部门计划经济的顽固性和长期性——总是在加强自己部门权利上不放手和固执,甚至变相加强,而不是为国家着急着想,积极地与水利部门合作,在开土地要素之源,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而努力。
(4)土地年期太短,造成无恒产无恒心,造成国民经济无法正常运行的诸多障碍。由国家来定集体土地的承包期为多少 ,林地的租期是多少,以及其他土地的年期,土地使用年期越短,土地的使用财产权就越弱化,带来舍不得投入、掠夺肥力、急功近利、不能以房养老、土地无法抵押、房地产税无法开征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5)投资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很差,特别是在农村社区和农业方面更为恶劣。中国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这几年改革和优化不少,但是投资建设领域中营商环境极差。据世界银行评价,2018年排在121位。特别是在农村和农业领域,农村农民创业就剩下以地为本和以地为基础这点可怜的条件,而农民以地创点业,几乎做什么都违规违法,回乡创业基本到了什么也不能干和寸步难行的地步。农村农民创业要以地为本,然而现在的土地体制,根本就无路可走!
3、切实改革体制给农民创业富裕开通一条道路
我认为,耕地上什么都不能干,要把18亿亩耕地消极地守住,让农民安心种5亩地保证国家粮食蔬菜供应安全,在种粮种菜上解决温饱,实现小康,甚至让致富;制造业不景气、城市要国际化、产业向外转移、贸易战开打等等时,让农民回乡,5亩地作为他们的保障,保持社会稳定;在文化知识水平低,人力资本缺乏,特别是农村农业收益小于城市非农业收益而不能收回教育投资,户小、地少、分散的农村中,不可能再走回传统的集体经济,也不可能找到千百万个有能力的人力资源愿意在农村和农业中,即使合作经济这两年的实践看80%以上是形式和造假,以新型合作经济为名骗取政府的各种补贴;而行政性方式的振兴农村,给农村派人、给补贴、投资建基础设施等总归不能使他们可持续发展,而口号上的鼓励农民回乡创业,最后农民真在上述夹缝中创业,却遭到了行政治理上“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扩大性拆违的重创。
如果要使农民真正从小康迈向富裕,唯有放开让他们创业;而要农民真正能够创业,上述农业时代的思维定式、传统的行政所谓做强农村农民农业的做法,基本是差之千里,背道而驰。
我们真要认真地想一想,怎么才能让农民能够创业,让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创业带动就业,加上城乡间资金、劳动力、人口、土地通过市场自由地流动助力,而富裕起来?
首先,从深层次看,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要加快农村土地体制改革的步伐。
农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变,确定农民的土地使用财产权,村中其他建设用地也应当按股份作为资产分配给每个村民,耕地999年归农民使用,宅地500年归农民使用,农村企业用地300年归法人使用;废除对农村土地的征用体制,如果将农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一定要等价交换;农村所有土地,与城镇国有土地一样同地、同权、同价均可在全国城乡统一竞争性的市场上公平交易;农户的土地使用财产权,除了交易,还有出租、入股、抵押和继承等方面的权益。
农业,要形成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要资本下乡办农场,农民一部分要进城,一部分要变成农业工人,一部分要在农业从事非农业。这有赖以农村土地通过市场方式退出和集中。都以目前的体制耗着,农民一万年也富裕不起来。
一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财政体制,建立起土地收益分配和地方政府收入来源机制。废除行政寡头垄断的土地市场,改革和取消征地补偿和土地出让金体制,各类土地在城乡统一的市场上公平交易,政府以税收的方式获得分配;逐步改革五级政府向三级政府过渡,县市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逐步由房地产税源来替代。
二是土地和建设的民主和科学规划管理。减少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城市规划的干预,乡村规划给以村民更大的自主权力;城市规划由本级政府、人大、政协、专家、征求辖区内公众意见和进行社会听证等方式,民主和科学形成;多规合一,土地用途按规划管理,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地分配,由土地使用财产权集体和个人,用地者和供地者双方自愿同意相互协商按市场规则交易。政府不能强制指定交易对像。
三是给农民以自己的土地上建设的权力。拥有土地使用财产权的农民,在用途和规划管制下,有以地为本和为基础的投资、入股(以地为本)、建设权,政府不得干预农民在自己的建设用地上改造建设房屋自住(包括建设别墅),不得干预农民宅基地与城市居民合资(农民出地、城市居民出资)建设共用住宅、农家乐、客栈等;不得干预农民在自己的耕地、林地建设合理的田间管理设施;鼓励农民建设大棚,用以观光、休闲和其他高附加值生产服务经营;加油站等这样的设施,只要符合规划,可以由农民直接供地,或者投资建设;乡村社区的建设管理,由政府部门指导要求,村委组织,村民协商,对道路、排水、照明、卫生、供水等设施建设进行管理。
四、对停止和善后拆违“一刀切”一些政策建议
这次几乎是全国性的“一刀切”拆违造成了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如何善后和处理。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保护创业者和居住者产权,进行合理的赔偿。只要有政府某一部门鼓励、允许、审批和许可的项目,这次被“一刀切”拆除的,以及与村集体有协议的,有有关文件证据的,应当学习日本(属于资本主义国家)20世纪后半期关停耗能大、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等等企业,以及拆迁需要规划建设之民居的补偿做法,为了体现我们的社会主义为民的优越性质,由事主向当地,或者上一级民政部门登记,由所在地政府出资,负责给以合理的赔偿。
2、妥善和合理地处理由拆违造成的银行贷款坏帐。政府有关部门有鼓励、审批和许可文件的农村农民创业项目,这次在“一刀切”拆违中被拆,只要有政府文件背书,银行贷款的,事主和放款银行向当地金融办和银保监部门登记,或者由拆违当地政府还本付息,或者由人民银行对这次“一刀切”拆违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进行统计加总,在铸币收益中进行核销。其坏帐不应当由贷款的农村农民,或者到农村的其他创业贷款者承担。当年我们以大规模核销和剥离的方式,处理了国有企业造成的银行呆坏帐,而农民和在农村创业投资者,绝大部分没有能力偿还被“一刀切”拆违损失的贷款,他们不是主观恶意久款,而是由于部门和各地政府“一刀切”扩大化拆违造成的,遇到不可抗拒力情形,因而不论怎么讲,也不应当由被拆者承担损失。特别是为了不引起大规模的上访、民告官等方面的社会不稳定,最好中央批准,由人民银行负责,对这次“一刀切”拆违造成的银行呆坏帐,进行统一核销。
划定农民农村和城区创业及房地产贷款风险区。对于极端“一刀切”扩大化拆违,造成当地有关银行发生呆坏帐严重的县区市,可由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划定为农村农业创业及房地产贷款发放高风险区,对其贷款进行额度和发放设立警示提醒。
3、对于这次“一刀切”拆违中,民众失去居所的,凡是有政府有关文件所建设而被拆的,当地政府负责安排居住,按照当地合理租金标准,支付其租住的费用,或者提供廉租房保证其能够居住;对于专卖店封墙堵窗、街道整治、拆除店铺而失去从业岗位的居民,由政府提供失业救济,或者提供民政低保,以保障他们的生活;对于拆迁造成无就业家庭的,政府安排公益就业岗位工作,使他们生活有所保障。
中央领导对过去已经出现过的“一刀切”曾经作过纠正,强调“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过程中避免简单化,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执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
笔者要说的是,也有福建等许多地方,一些城市居民,或者一些企业家返乡,与农民合建了别墅,有农家乐,发展旅游,为什么就没有遭到大规模强拆?说明这里的领导和部门,没有将中央对个案的处理精神曲解,不忘初心、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保护和鼓励城乡创业就业,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振兴农村战略。因事制宜,包容发展,与“一刀切”、扩大化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作风,体现了谁在真正做实事,聚民心,为群众,谋发展,真心实意地维护中央的领导。
一些地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极端地进行“一刀切”的拆违,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抑制创业就业、扩大失业群体,造成社会不稳,不能名为坚决执行,而实在给中央玩“高级黑”。“一刀切”拆违,无论如何,也应当立即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