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9月出台《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指出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需要进一步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今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深挖国内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有效启动农村市场,多用改革办法扩大消费。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需要破解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支撑居民消费增长格局的五个支柱。
实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 促进居民收入与财富平衡增长
理论与经验表明,从长期看,可支配收入与财富的可持续增长是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根本因素。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近几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开始提升,但是依然不到45%,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要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不但要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入手,从长期看更要从供给侧入手。在短期和中期内,通过减税降费和提高转移支付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从长期看,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化,打破产品和服务市场垄断,在动态的经济增长过程中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国家要依法加强对居民财产权的保护,让更多的居民拥有满足生活必需以外的财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完善金融市场,增加资产的可投资渠道,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村居民在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比例,重视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和财产性收入。
在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与财富增长的同时还需要重视收入与财富差距问题。研究表明,众多影响或促进居民家庭消费增长的手段和政策只在低收入与中低收入居民家庭有效。本课题研究所使用的多个住户调查数据均显示,35%左右的家庭处于收支基本相抵的状态,而绝大部分居民储蓄集中于高收入与高财富居民家庭。继续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加快论证房产税、遗产税、特别消费税等税种,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的转移支付力度,从而通过可持续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来提升消费潜力。从长期来看,彻底落实教育公平以及降低包括教育在内的人力资本投资差距和要素改革进一步市场化相结合将可能降低未来的收入差距。
切实推进“以人为本 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
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的城镇与农村均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城乡二元结构依然没有完全化解,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仍大。一方面,2018年,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达到2.68,同时城乡居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差距也很大,极大地制约了居民消费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依然很大,2018年这两个指标存在16.21个百分点的差距。研究显示,没有城镇户籍的城镇常住人口其平均消费倾向远低于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村居民,这种半城镇化现象严重制约了居民消费潜力的发挥。中央提出的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城镇化需要切实有效推进,这样才能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推进向城镇迁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向市民的转化,加快推进市民化进程,缩小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缺口。建议成立新的政策性银行专攻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保障性住宅建设过程中的融资需求,较快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和城市居民的权利平等和社会融合。二是通过产业互动和城乡统筹,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在大规模农村居民转移后,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有效提升农村土地规模化与集约化经营水平,较快速度提高农村居民的劳动生产率,持续降低城乡收入差距。目前需要继续加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农村地区公共保障服务、普惠金融服务、商贸物流服务等,有效推动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拉动城乡消费联动发展,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供给侧改革是推动居民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核心环节,国内消费品市场有效供给不足,从而使进口和境外消费需求快速上升,反映出中国国内消费品供需结构存在错位,国内消费品供给不能完全满足国内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高品质及新功能的要求,形成“消费需求外溢”。因此,需要进行供给侧改革创新供给,激活消费需求,从而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消费品和服务消费供给侧改革主要指的是消费品和服务消费的供给需要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的个性化与多样化。
加快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供给侧改革的核心问题有两个:第一,形成更加成熟的实物消费细分市场,培育实物消费的新增长点。建议相关部委定期发布进口消费品种类数量,并且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研究跨境实物消费的特征与发展趋势,倒逼国内相关消费品行业的转型升级,并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和激励国内相关消费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生产结构,培育中高端消费品品牌,提高产品质量;推进汽车消费、绿色消费、信息消费等重点消费品领域转型升级,优化商贸设施物流设施空间布局,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高标准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第二,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创新服务消费供给。伴随着平均教育水平和可支配收入的大幅度提升,同时老龄化与少子化趋势日益明显,丁克家庭与单身人群占比逐年增加,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健康养老家政消费、教育培训托幼消费等服务消费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需要疏堵并举,加强相关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新的服务消费新业态。
完善公共保障体系 推进消费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
完善公共保障体系、推进消费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是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重要保障和支持因素。研究表明,支出的不确定性是中国居民家庭高储蓄动机至关重要的原因,而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导致的流动性约束又加重了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这个角度而言公共保障体系完善与金融体系改革将成为缓解居民家庭“不敢消费”的重要保障和支持因素。公共保障体系完善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快推进“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提高民生型财政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第二,加快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改革,让目前的中老年家庭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收支预期;第三,积极探索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现金补助、实物补助和救助补助相结合的社会补助方式,更好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兜底作用。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利用数字技术和科技手段发展普惠金融,在风险良好定价与承担的条件下提高中低收入居民家庭金融服务的可得性,缓解居民家庭在创业与消费方面的流动性约束。第二,全面落实“保险业姓保”的要求,加快保险服务业的开放,稳步提升商业保险密度和深度,稳步推进商业保险产品创新和商业保险监管,更好地发挥商业保险对于居民家庭风险转移和共挡的功能。第三,有效解决住房金融市场融资渠道单一和政策性住房金融发展滞后共存的难题,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增加多层次住房供给,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减缓住房投资对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第四,因地制宜推进消费金融模式创新,同时构建居民家庭杠杆率快速上升与居民家庭债务积压的监控与预警机制。
统筹推进消费环境与理性的消费文化建设是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的长期保障。消费环境涉及到商品的生产环节、供应环节、贸易流通环节和后续评价环节等,消费环境能显著影响消费结构、消费质量和消费水平。建议加快完善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消费后评价机制和消费者维权机制,以改善市场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为目标,研究促进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建设的消费环境的体制机制条件。推进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倡导和培育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的理性消费文化。旗帜鲜明反对过度负债消费、反对过度消费、反对奢侈型消费与炫耀性消费、反对成瘾性消费,最终达到消费与生产、需求与供给的相互促进与平衡。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常态下建立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