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不久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后,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再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磅文件——《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中国经济时报约请长期研究民企发展问题的智库专家展开讨论与分析。
出台《意见》意在从根本上稳定发展预期
中国经济时报:针对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此前党中央、国务院已出台各种意见、政策、措施,为何现在还要出台《意见》支持民企发展?
董小君:自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后,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有所改善。然而,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民营企业尤其是坚持发展实体经济的小微企业,直面市场风雨,遇到了严峻的经营困境。受宏观经济环境与负面舆论双重叠加因素的影响,民营企业家困惑多起来,信心有待增强。“稳民企”有待“绳锯木断,水滴石穿”。中央出台《意见》意在从根本上稳定发展预期。
贺俊: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民营企业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此时出台支持民企发展的政策恰逢其实,有利于提升民企发展信心,稳定就业。此外,中央再次强调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它的意义在于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更加重视,在于对现有民企政策的狠抓落地。
马源: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民营企业关切的产权保护、企业家精神、金融支持等重大课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包括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去年以来,在国内外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包括市场准入难,仍然存在不少“弹簧门”或隐形的准入壁垒、融资难融资贵、招投标不平等待遇、拖欠账款回款难、企业和企业家维护权益难以及企业自身治理机制不健全、转型难等,并波及企业发展信心不足。从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形成成因来看,可以说是多方面的,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等多重矛盾相互交织、相互叠加的结果。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聚焦企业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有关制度,出台切实管用的政策举措,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王海兵:此次出台《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仅是此前所出台的各种意见、政策、措施的延续与集成,更是在新形势下瞄准新目标、针对新问题、提出新要求、制定新任务的充分体现。第一,出台《意见》是凝聚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要保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必须要瞄准新目标,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发展环境。第二,出台《意见》是深化改革、破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难题的精准部署。近年来,在全球贸易摩擦不断、单边主义盛行以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因素的影响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出现了诸多困难。分类来看,造成这些困难的,既有企业经营层面的结构性因素,也有经济转型阶段的周期性因素,但更重要的,应该是体制机制方面的制度性因素。因此,必须要针对新问题,从顶层制度设计角度出发制定系统性政策框架,以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激活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重要看点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
中国经济时报:与此前出台的各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政策、措施相比,此次《意见》有哪些新亮点和新看点?
马源:长期以来,国家一直从多个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201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新非公36条”,两份文件为民营企业拓宽了准入领域和投资范围。此次《意见》是首个立足于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央文件,强调从制度层面着眼,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更多用改革的方法,来破除体制机制层面的障碍,完善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框架。从《意见》内容来看,可以说针对性、操作性非常强,举措新亮点和新看点有很多,首先,在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严格审查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建立规范流程,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审查。其次,在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方面,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健全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完善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从制度上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拖欠账款等难题。再次,在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方面,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进一步增强企业家心无旁骛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创新的信心。此外,文件还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新举措,并从组织保障上给予有力支持。
贺俊:我也认为,此次《意见》的一个重要看点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是真正保证公平竞争的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当然,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复杂,取决于我们最后能不能推行和落实这个政策。但是不管怎样,《意见》把公平竞争审查放到一个很高的位置就是很大的进步。
王海兵:此次《意见》的新亮点和新看点在于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更富时代感。近年来,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此次《意见》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等召开之后不久便出台,不仅能及时贯彻落实这些高级别会议精神,还能指引制定未来相关政策的路线图、时间表。
第二,更具独特性。此前出台的各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政策、措施多将相关内容嵌入到其他类型企业框架内,如2019年4月7日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即将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内嵌到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中。相比而言,此次《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第一次专门出台的文件,不仅凸显了新形势下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更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形势下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问题的重视。
第三,更加系统化。此前出台的各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政策、措施多聚焦于单一问题,如2016年11月4日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仅关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问题、2019年2月14日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仅关注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比而言,此次《意见》更加系统化。如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此次《意见》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出发,将市场准入、监管制度、减税降费、金融服务、司法保护等影响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因素集成,形成了更加全面、完整、科学、周密的营商环境体系。
第四,更有操作性。比如,在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此次《意见》不仅指出了以“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为代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还对部分行业引入市场竞争的可能性机制进行了说明,更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再比如,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此次《意见》在强调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不仅指出了前期大督查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问题,还提出了防范逃避税、不当征税与企业正常运行之间的处理原则。
第五,更显前瞻性。比如,在未来发展路径方面,此次《意见》指出要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实际上就是把民营企业纳入国家重大战略体系中,为民营企业未来发展开辟出了新的路径。再比如,在民营企业代际传承方面,2017年9月8日出台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强调对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培养”,而此次《意见》则强调要“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
中国经济时报:最近,中央提出,要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于民营企业发展而言,应该抓哪些重点、补哪些“短板”、强哪些弱项?
贺俊: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从行业分布上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其实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当然有共性问题,比如整体综合经营成本较高。但是我认为,大量的问题其实是分化的,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找出解决办法。目前来看,即便是小微企业,如果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其实融资并不是根本性的制约,最主要的还是竞争环境问题,比如知识产权保护。而对于传统行业里的中小企业,主要是降低成本问题。至于像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那样大的民营企业,他们并不缺少政策资源,不是公平竞争问题,而是市场放开问题。
马源:对于民营企业发展而言,抓重点就是抓主要矛盾,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民营企业经营困难增多,如何搞活微观政策,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蛰伏的经济潜力和创新力,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当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补短板就是破解制约发展的关键瓶颈,重点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招标采购等方面,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前不久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从多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强弱项就是增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过去一些民营企业经营比较粗放,热衷于铺摊子、上规模,负债过高,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等问题,破解这些问题,需要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的政策支持,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培育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王海兵:此次《意见》不仅从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指出了包括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等在内的体制性因素,也从改革创新的角度出发,指出了包括深化改革、加强创新、转型升级等在内的结构性因素。这些都是当前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急需取得突破的重点领域。值得指出的是,近年来,虽然在“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有效增强了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出现了“懒政”“惰政”现象、减税降费过程中出现了“第三方截留”“恶意逃避税”现象等,成为未来要着力补的“短板”、强的弱项。此次《意见》也具体指出,体制性因素中的“短板”和弱项包括放开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监管、强化审查约束、破除隐性壁垒、减轻税费负担、完善金融体系、清理拖欠账款、健全司法机制、加强产权保护等方面,结构性因素中的“短板”和弱项包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参与重大技术攻关、开展有效兼并重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筑牢守法合规底线等方面。
多措并举保障好政策有效落地
中国经济时报:应该如何保障好政策能真正落地、落细、落实?
董小君:我认为,应该在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上下功夫。
第一,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财产权保护。我国一直没有一部关于民营经济的、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民营经济面临的发展困境,凸显了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的重要性。
第二,针对“民营经济离场论”和“新公私合营论”等论调,要正本清源,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民营企业家对国家治理能力的信心。现阶段,要建立两个平台:一是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认定一批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扶持服务机构做大做强,进一步延伸服务手段,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推动建立涉企政策发布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信息服务。
第四,鼓励创新,通过民营经济自身转型解决困难。在新的竞争环境下,民营企业需要转型升级,创新才是民营企业走出困境的最关键密钥。
贺俊:国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出台以后,会落实到具体的政策项目上,包括每一个政策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人、评估的周期时间,都非常清楚。所以,我认为,要保障好的政策能有效落地,一是要推进改革,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二是要把责任落到具体的政策项目上。
马源: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在财税金融、创新创业、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方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涵盖了企业从开办、准入到纳税、融资再到破产、注销等整个生命周期,政策红利正逐步释放,对于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提升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而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系统性不足、协同性较弱、有效性偏低。要不折不扣落实好《意见》的各项举措,需要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首先,强化政策体系的“系统性”,完善实施细则。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从“源头”出发,做好《意见》中各项政策的细化工作,包括中央部门的分工实施方案、地方结合实际的措施落地方案等,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谋划好政策“最先一公里”。其次,在政策执行层面,加强各类政策之间的“协同性”。尤其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执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且要考虑同其他政策是不是有叠加效应,走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最后,要强化政策跟踪和评估优化,加大对文件落实情况的监测,及时针对执行中的问题,完善政策链条,让“有效性”的政策实实在在见效果,实施政策各个环节之间的良性互动、内在协同、相互支撑,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对整个政策体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王海兵:未来要保障政策真正落地、落细、落实,首先要加快机构改革进度,避免工作流程“断档”和人员“合理”不作为现象发生;其次要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建立政府履约机制,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再次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明确部门分工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最后要科学设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考核体系,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督导,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