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有着分布式、透明性、可追溯性和公开性等特征,适用于促进社会治理结构扁平化、治理及服务过程透明化,从而提高政府社会治理数据安全性,推动治理智能化和可信任政府建设。但是,任何技术都有双面性,区块链技术在应用于社会治理,带来社会治理模式升级和快速定义治理规则的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有害信息在区块链中传播的隐患。因此,在发展区块链技术,促进其为社会治理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技术可能带来的负面冲击和隐患,通过事先优化机制设计、加强技术监管等措施,“未雨绸缪”地杜绝有害信息在区块链系统中的传播,使区块链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中本聪的《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是区块链技术的奠基性论文。区块链技术是一种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将各数据模块相连,组合成链式数据结构,并利用密码学方法保证数据不可篡改且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是指利用链式区块的结构来存储与验证数据,并使用自动化脚本代码构造而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的一种创新性的分布式架构基础与计算范式。区块链的特质使其被认为是突破网络安全问题的“杀手锏”,从而为社会治理带来新的可能。
相较传统互联网和数据库,区块链具有数据安全优势,但技术本体安全并不能保证其在应用、管理层面的安全性,若有害信息通过“区块链”传播,会变得更加隐蔽和具有破坏性。区块链应用于社会治理具有优势,但在构造社会治理的“区块链系统”时,必须严防有害信息利用区块链系统进行传播,在机制设计和法规制度上做足文章,才能确保社会治理的安全、有序进行。
广泛应用于社会治理各领域
“账本共享”“信息共享”等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可以改变诸如数据存储、共享与溯源等社会治理中众多关键领域,这与日益公开化、透明化的政府目标高度一致。基于区块链的多种特性,可应用于信息、金融、合规、文化、医疗等丰富多样的行业领域和公共事务服务场景中。
1.时间戳的应用:公证与认证。传统社会治理中,公证依赖政府的中心化权威,而有限的数据维度和历史数据信息缺失等使一些有效信息严重缺失。利用“区块链”能够建立不可篡改的数字化证明,可在数字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公益领域建立全新的认证机制来改善公共服务与管理水平。
2.不可篡改性的应用:信用资产化与监管便利。区块链保证信息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应用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保、档案等部门。如教育部门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学生信用体系不完整、数据维度局限、缺乏验证手段等问题;税务部门可以实现电子纳税凭证鉴真,并可用于银行评估小微企业贷款能力;卫生部门可以实现病例电子化;民政部门可以公开公益项目的相关信息,方便公众和社会监督等。
3.可追溯性应用:溯源防伪。数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两大特征相结合,区块链技术可以用于产品的防伪溯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根除供应链内商品流转过程中的假冒伪劣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财税部门可基于区块链框架构建新型数字票据模式。
4.分布式账本应用:跨领域精准管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通过引入基于区块链的点对点数据授权共享机制,可以为广大互联网金融从业公司提供更为完整可信的数据分析产品,并且可以通过区块链存证系统接口接入互联网金融业务平台,有效实现在保护业务隐私的前提下对互联网金融业的事前监管。在能源规划与管理方面,区块链分布式自治的特性在能源和排放认证、能量及其衍生产品的市场交易、多能源形式多主体的组织协同、能源融资等方面也将发挥巨大作用。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其更大潜在优势在于改变和革新政府管理模式。作为一种治理技术,区块链与传统的政治议程不同,其治理规则渗透于算法和技术结构中。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治理,不仅能够见证规则、加入互动,还可以在记录后及时进行验证,在增加透明度和提高效率的同时,进一步革新了治理流程。区块链所采用的共识算法,能够从治理理念的源头入手来设计治理规则,使所有的参与者权利平等,责任相同。区块链技术在不断发展,对社会治理及公共服务方面的影响也在不断演化。区块链的应用基础在于大量的群体参与和共享,封闭的系统会阻碍区块链技术发挥其自身优势,而只有开放互通才能真正实现区块链的价值,这为社会治理的多元结构带来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社会治理不是一套条例规章,也不是一次行动,而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区块链技术提供了一条让民众更多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的可行路径。基于区块链技术,政府可以打造一种“服务―治理”的新型治理模式,即民众可以从服务自身开始,创新政府的运行方式。例如,在区块链的治理系统中,每个人将会建立一个加密账本,以便存储个人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数据,可以通过公钥有选择地与代理机构分享这些信息,也可以向政府授权使其可以阅读或更改某些账本中的内容。这样社区中的居民就不再是一味地被动服务、等待服务,而转变为服务的积极参与者,某些情形下甚至可以成为服务的提供者。
严防有害信息通过区块链传播
区块链作为互联网时代的颠覆性技术,是城市从物理时代走向数字时代的核心,将助力政府更好地解决社会治理顽疾,重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最终形成公正、安全、有序的自治社会。同时,区块链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区块链进行诈骗等是有害信息写入区块链传播造成的。因此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杜绝有害信息写入区块链传播,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1.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研制开发绿色的社会治理区块链技术应用,构建可信社会,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区块链建设。以区块链为信用社会提供技术支撑,组织精英力量着力研究社会治理数字化区块链的算法、算力和数据,以技术手段创新社会组织方式、治理体系、运行规则,加快研制开发绿色的、拒绝有害信息的社会治理区块链技术应用,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形成和共享提供更为有效的渠道。
2.建立有害信息写入区块链传播的过滤机制,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为社会治理解决信任缺失问题。建立溯源体系,形成区块链数字资产。通过溯源体系区块链技术结合现代的管理方式,基于共识机制和不可篡改的特点,防止有害信息写入区块链。从源头上把控信息质量,让社区群众拥有高品质的社会服务,有效解决社会信任缺失问题。
3.完善法律体系,加快针对区块链技术的专门性法规的制定,也要促进现行法规之间的衔接与统一。随着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应尽快完善制度法规的建设。一是基于“区块链”的数据、信息、虚拟财产在传统物权法内无法进行确权和登记,亟待制定专门的法规对区块链价值网络上的权属问题进行确权。二是针对区块链技术中的安全问题,也应制定明确有效的监管法规,保护区块链参与者合法权益。针对有害信息传播,要将现有的《网络安全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做好衔接,并应尽快结合新技术的发展完善现有法规。
4.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划分,规范监管模式。一是监管机构应首先考虑区块链技术对其自身运行机制带来的深远影响,应向新技术学习,将区块链技术手段纳入监管体系。二是监管部门要参与区块链政策和规则的前期制定,努力做好衔接区块链自治相关政策和现有法律框架之间的双向对接,确保后期监管的精确性。三是监管责任部门既要明晰部门权责,避免在监管和治理中出现矛盾,又要加强协作,完善工作协调与衔接,在各自权责范围内对有害信息传播进行治理和有效监管。
5.发挥区块链自治中民众的治理主体作用。需要加强民众对于安全使用区块链技术的知识,鼓励民众自我规范、相互监督。增强使用者传播信息的规范意识,可以从源头上杜绝有害信息在区块链中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