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中国目前面临一系列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错综复杂的问题。为统筹全局,高效有序地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明确什么是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笔者认为,目前的主要矛盾是控制疫情和恢复生产之间的矛盾。而这对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正处于前者向后者转化但又尚未完成转化的阶段。
主要矛盾的第一阶段是疫情恶化。在这一阶段,控制疫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为此,在对患者进行救治的同时,政府不得不采取封城、封区、封社区的措施。其结果是全国供应链遭到严重破坏,相当多地区的生产陷入停顿状态。
现在矛盾已经发展到第二阶段。疫情得到初步控制,许多地区开始复产。但在这一阶段,疫情依然存在反复的可能。由于疫情的特殊性和未知性,很难说发生反复的概率有多大。因而,在目前阶段,控制疫情依然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第三阶段,只有当疫情得到彻底控制之后,全国的经济活动才能完全恢复正常。届时,主要矛盾也将发生转化。只有到那时,我们才能开足马力,一方面补偿疫情期间的损失,一方面深化改革、实现较高的经济增速。
目前我们仍处于第二阶段,因此恢复生产的前提是:不会使疫情出现难以控制的反复。在此过程中,如何疏导人流就变得尤为重要。也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应做好复产的衔接工作。同时,宏观经济政策也要扮演好适宜的角色。
有序疏导人流,抓好矛盾的主要方面,控制好疫情
人口流动既是疫情防控的关键,也是复工、复产的关键。全国范围内生产陷于停顿的主要原因是供应链中断。这又表现为人流中断,特别是春节长假之后的工人无法返岗、物流中断和资金流的中断。如何有序疏导人口流动,是我们所有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人口流动管控,同时关系到疫情防控和复工进展。恢复正常生产的前提是工人重返工作岗位。而工人重返工作岗位是当前对疫情控制的最大威胁。为了不使返工导致疫情控制出现反复,如何确保返回工厂者是非病毒携带者是首要挑战。
控制疫情的关键,是切断感染者与未感染者之间病毒传播的一切可能途径。而问题的棘手之处在于:许多已感染者是没有症状、无法事先确知的。新冠肺炎的患者在感染后的15天内都可能没有症状。在无法确知的情况下,理想的处理方法是把所有人都隔离起来,15天之后即可把感染者筛选出来。企业就可以放心使用这样的返工人员。
是否存在经过15天隔离后仍然会感染的人呢?以整个中国或以省为单位,都难以确定(西藏以外)。但是以社区、乡镇、县、区为单位,只要这些单位已经封闭过15天以上,且并未发现感染者,就可以认为这些封闭区块内的人员不是病毒携带者。这样就可以从分布在全国的大小不等的封闭区块中找到非病毒携带者。严格来说,虽然也不能100%肯定,但风险已经较小,是可控的。
因而,用工单位应该在非感染的乡镇、区、县找到非病毒携带者复工。但要实现这点,企业、企业所在地政府、员工所在地政府及相关地区的卫健委需要密切合作。在此过程中,也可以充分使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比如浙江省推行的健康码做法值得推广。
另外,即便健康的员工返回工作单位,他们也可能在返回途中被感染。为避免在回程途中受到感染,不少单位采取用专门运输工具、加强沿途隔离等措施。还有一种办法,是让安全地区的复工人员自行回厂,到达工作单位后隔离15天,确认未被感染后复工。这种作法对于甄别病毒携带者比较可靠,但成本太高:晚工作15天、提供隔离的环境(宿舍、食堂)、有合格的医务人员等。企业能否创造这些条件是大问题。在确认工人健康无虞之后,为他们提供上岗的所需防护,也是开工的必要条件,比如口罩、手套、测温设备、工作场所通风、洗手间卫生清洁、消毒设备等等。此外,一旦出现感染,有无应急预案也很重要。
由于各地条件不同,各行业生产条件、生产环境差异也很大,应由国家主导,行业分管部门直接负责协调,制定基本的开工防疫标准,不达标不能开工。在明确开工标准之后,各地区、各企业应该进一步制定更加具体的开工防疫标准。明确开工标准、减少开工审批程序,能够使企业有章可循,在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
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激发复工的积极性,保证物流、资金流稳定
为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应该有必要的激励机制。必须明确: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抓防疫最终是为开工创造条件。条件成熟就应该开工,抓防疫不能成为不开工的借口。
总体上,对于防疫、复工两不误的情况,应该奖励;对于复工但防疫失败者应该问责;对于以防疫为名、对复工不作为者应该问责。此外,由于确实难以满足开工条件而无法实现复工的情况,应为其创造开工条件,但不能强行要求复工。
物流人员的防疫工作不能放松。在前一阶段,物流阻滞问题严重。现在交通运输通道已经基本打通,物流的恢复是生产恢复的前提,也是生产恢复的结果。物流人员的流动性强,不宜管理。国家应该下达统一的交通运输防疫标准,明确满足什么前提条件后才可以从事交通运输工作。
如何使供应链不因资金链的中断而中断,这是目前金融机构必须处理的主要问题。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实体经济行业加大了金融支持:不抽贷不压贷、延长还款免息期、对受疫情影响的客户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对需要加大生产的医药防护企业提高审批效率、加大贷款支持。总体上,在生产秩序遭到疫情冲击的情况下,企业维持生产的流动资金、信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不十分突出。对于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来说,如何防疫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人出问题,整个营业网点甚至整个楼宇都要关闭。防疫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对金融机构同样适用。
抗疫时期,财政、货币政策应有特别考虑
总而言之,目前控制疫情依然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此前提下的恢复生产,主要是微观问题、行业问题、企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市场机制暂时失效的情况下,政府必须大量运用行政手段。这个时期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同传统意义上旨在调节有效需求的宏观经济政策有实质的不同。在这个阶段应该执行什么样的宏观经济政策呢?
首先,疫情主要带来供给侧冲击。由于这种冲击,生产秩序遭到破坏,供应链中断。这些问题不能靠传统的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来解决。当然,需求冲击也是存在的,如服务业受到的冲击在很大程度上是需求冲击。此外,为了抑制疫情,必须立即加大在医疗设备、医疗用品和某些医药的生产领域乃至传染病医院的投资。
其次,既然疫情主要是供给冲击,对一些宏观经济现象的处理和应对就会有所不同。例如,由于生产过程的中断、供给的减少,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物价肯定会上升。但我们必须容忍一定程度的物价上涨(囤积居奇不在此列),而不能采取紧缩性宏观经济政策来应对。与此同时,央行必须保证货币政策足够宽松,这样才能使商业银行更好地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我们注意到,央行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政策措施,目前业界似乎没有要求央行进一步放松货币政策的呼声。
再次,政府应该担负抗御疫情的主要成本。与此同时,企业、个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这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为了防疫、为了帮助企业在确保不发生疫情的条件下恢复生产,财政支出可能需要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疫情,政府税收肯定会大幅度减少,财政赤字可能会增加,所以我们要提高对财政赤字的容忍度。这只是暂时的冲击,因而财政赤字的提高也是一次性冲击。
疫情结束的善后阶段,财政、货币政策也应发挥作用
一旦生产得到全面恢复,供应链恢复正常运转,矛盾的主要方面就会发生变化。疫情过去之后,主要矛盾将不再是控制疫情和恢复生产之间的矛盾,而变成其他矛盾。可以预期,新的主要矛盾演变过程可能还会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处理新冠肺炎后遗症阶段。
企业的损失应该全社会共同分担,即企业、员工、金融机构、政府共同分担。由于情况特殊,政府可以考虑建立重大流行病灾害保险,尽管这种做法不合乎常规。同时一些债务可以核销、一些利息可以豁免。此外,货币政策也应该尽可能宽松。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财政、货币政策所作用的对象是经济的供给面,将使企业在经受了一场灾难之后,可以重新开张和运转。
第二个阶段是采取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刺激有效需求。
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在为什么要“保6”的讨论中已经做了比较清楚的说明,无需赘述。新冠肺炎的流行进一步说明,中国公共部门投资存在严重不足,未来的财政、货币政策,不管是否再以经济增速6%为目标,必须比疫情爆发之前更加宽松、更加具有扩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