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胡锦涛总书记对慈善组织充分肯定并提出殷切希望
胡锦涛在12月5日召开的“中华慈善大会”上强调,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这是我国最高国家领导人首次对我国慈善事业进行高度评价。
二、社会组织积极投入汶川特大地震救援和灾后重建
在汶川地震中,我国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和专业性的优势,积极前往灾区从事抗震救灾活动,其活跃程度让国人注目。这标志着我国国民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
三、北京市志愿者协会荣获“联合国卓越志愿服务组织奖”
今年8月份,北京志愿者协会被授予“联合国卓越志愿服务组织奖”,以表彰其在组织志愿者服务中做出的贡献。
四、国家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大幅提高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首次基金会评估结果揭晓
今年3月份,基金会评估委员会公布了2005-2006年基金会评估等级结果公告,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6家基金会获得了5A。
六、首届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举行
目前,我国已经诞生了首批专业社会工作者,首次考试共有13.3万考生报名参加,有20086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4105人取得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七、第十八万三千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上海登记成立
截至2008年6月,全国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已经超过38.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1.1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4万个和1400多家基金会,社会组织的数量以每年10%到15%的速度增长。
八、广东按照“五自”、“四无”要求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100%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有效地减少了行政干预;100%的行业协会商会自发组建;100%的行业协会商会自选会长。
九、南京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突破8000个
南京市社区民间组织已发展到8000多个。不仅在南京,其实在整个长三角,近年来社区民间组织发展非常迅速,浙江的社区民间组织每年都以15%的速度增长。
十、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5·12灾后重建项目”公开招标
震灾发生后,中国红基会拿出2000万善款,面向国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其他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这在新中国慈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