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组织是一家旨在帮助青年成功创业的公益组织,通过系列遴选机制,选择人群当中具有创业潜质但处于弱势的青年人,为他们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和创业过程中的创业辅导,以帮助他们提高创业成功率,并通过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社会就业,从而实现青年人的发展权,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协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
该组织最初是从国外引入,其核心模式在国外已成功运作近30年,并在全世界四十多个国家推广和传播。但是原有的国外模式在中国并不是“拿来即用,一用就灵”,必须进行本土化改造。也就是说,项目的内核发挥作用所必需的运行机制必须与本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相适应才能奏效。因此,探索这一公益项目在本国的核心运作规律,将其改造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模式,是项目成功运作的必经之路,也是项目引进初期的主要任务,实现这一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前提。
截止目前,该组织已经运作5年。5年的时间里,它通过直接面向青年,扶持青年创业的实践,不断的反复摸索、试验和总结项目运作的成功规律,并取得了较为体系化的经验和实践支撑体系,完成了“洋为中用”的本土化转变。
从2007年开始,政府逐步开始意识到创业对发展社会经济、促进就业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2008年国办发111号文《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也传达了国家层面的战略指导意见。另外,08年下半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使得国内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A组织面临着很好的规模化发展的历史契机。但是,如何把过去5年中所总结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迅速推广,改变过去“打点”的策略,从而让更多青年人受益,是目前困扰A组织的核心问题。
A组织对未来如何进行战略定位?如何去推广扶持青年创业的公益模式?
一、直接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如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这种公益组织目前所占比例最大,生存状况各异,发展的可持续性是其最大的挑战。
二、本身是基金会,为其他公益项目捐赠运作基金,如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品牌是这类公益组织的独特优势。
三、专门从事研发和培训工作,致力于公益组织的能力建设,如环境与发展研究所,研发能力是这类组织的生存之本。
四、以创业投资的模式做公益,如NPP(新公益伙伴)。这一模式在欧美已经广泛存在,与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的方式相仿,这类公益组织不直接为受助个体服务,而是通过对其他公益组织的评估,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公益组织作为“投资”和“扶助”的对象,给予其财力、物力、智力和专业资源的支持,帮助受助组织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其发展成为可复制的高效率的组织机构,以更好的解决社会问题。它们是NGO的NGO。
A组织原有的业务主要是通过为受助群体服务,探索扶持青年成功创业的规律,并建立这一规律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但是,直接面向青年的一对一扶持方式,受制于A组织自身有限的管理能力,发展速度缓慢。未来,为了进行规模化推广,A组织需要从第一种业务类型向第三种和第四种类型相结合的方式转变。为促进这一成果的规模化推广,并实现向研发型公益组织转型,A组织可以选择以下路径:
第一,明确发展战略,定位于创立“领先的公益模式和标准”的研发型公益组织。
A组织可以借鉴“公益创投”的运作模式,从直接为受助群体服务的业务中脱离出来,选择以下业务:(1)扶持创业的运作模式和标准的研发;(2)为运作模式标准的公益组织提供各类培训,加强其能力建设;(3)帮助上述公益组织进行信息化建设;(4)搭建平台,募集资金、智力、技术、服务等各类资源,为其他公益组织注入运作必需的资源。
第二,借助“加盟连锁”的经营方式,实现公益项目网络的规模化发展。为加速已有的“扶持创业公益模式和标准”及未来研发成果的推广,A组织可以借鉴商业中“加盟连锁”的经营方式,对公益模式标准进行输出。依据上述战略,对加盟条件进行界定,保证项目运作载体的标准化,解决项目规模化发展带来的资源需求加剧和管理幅度过大的问题。一方面,厘清与现有各办公室的关系。帮助现有办公室在当地成立社团法人运行项目。鼓励这些社团自己筹募资源。另一方面,对要求“加盟”的法人社团必须达到规定的条件才给予标准模式的输出,例如必要规模的启动资金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等等。
第三,定位于研发和培训,但是为了解决A组织自身工作人员少,研发能力有限的情况,可以与高校等科研机构、咨询公司等智力型企业、其他研究型公益组织联合研发。高校等科研机构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掌握国外最新的研究动态,咨询公司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而其他研究型公益组织在NGO能力建设方面有深刻的见地,这些都可以与A组织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第四,把握政府支持的机遇,借助政府倡导的力量加快模式的推广,提升A组织的品牌和声誉,实现人力、智力、财力、物力、技术、服务等各类资源的聚集,推动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项目网络的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