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布雷病、戈谢氏症、成骨不全症……”这一串串令不少医生都十分陌生,却又让患者生不如死的疾病,就是罕见病冰山中的一角!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罕见病定义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0.65%。~1%。的疾病或病变,目前已确认的罕见病有5000~6000种,约占人类疾病的10%。闰年的2月29日被美国和欧盟确定为"罕见病日",用这个4年一次的日子暗喻罕见病的罕见特征。而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罕见病的药品,又被形象地称为"孤儿药"。目前,我国尚未对罕见病做出明确的定义,"孤儿药"也处于"国内没有药,国外有药进不来"的尴尬境地。为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议,尽快制定我国的《罕见疾病防治法》,加快罕见病药品的注册审批及研发生产,以让更多的这一弱势群体受益。
罕见病诊治水平亟待提高
成骨不全症是一种主要累及骨骼、肌腱、筋膜、韧带、牙本质和巩膜等的罕见疾病,典型特征为骨骼脆性增加,故又称"脆骨病"。民间俗称脆骨病患者为"瓷娃娃",意为一碰就碎,他们一生中可能遭受数次或数十次的骨折。27岁的"瓷娃娃"关怀协会会长王奕鸥就是一名脆骨病患者,一岁多时她就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骨折,然而由于家乡山东济南医院对脆骨病的诊治水平有限,她一直被当成佝偻病、缺钙来治疗,直到十多岁时,她的疾病资料传到美国,才被正式诊断为脆骨病,而那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期。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学影像中心主任医师王成林教授告诉记者:"现代医学通俗地将疾病划分为两大类,即常见病、多发病和罕见病、少见病。"目前,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罕见病的界定和划分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如美国规定,罕见病是指每年患病人数少于20万人(约占总人口的0.75%。)的疾病;日本规定,罕见病为患病人数少于5万人(约占总人口的0.4%。)的疾病;澳大利亚规定,罕见病指每年患病人数少于2000人(约占总人口的0.1%。)的疾病;欧盟规定,罕见病是指患病率低于0.5%。的疾病。我国目前对罕见病没有官方的权威定义,疾病种类与受累人群的数据也未见确切报道。按WHO罕见病的发生率0.65%~1%计算,我国现阶段罕见病患者就超过千万人之多。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
然而,由于罕见病每个病种患病人数相对较少,医生缺乏经验与研究,加上相当多的医院特别是技术力量薄弱的基层医院缺乏必要的罕见病诊断设备,尤其是一些专门针对罕见病的分子生物学的特殊检查设备,以及我国尚未制定罕见病的诊疗规范等原因,使得罕见病患者筛查、防治面临重重困难,绝大多数被长期漏诊、误诊及无效检查。王成林教授分析道。
天津骨科医院主治医师任秀智治疗脆骨病在国内小有名气,慕名而来的140余位患者分布全国各地,甚至包括北京、广州一些大城市。他介绍,脆骨病在骨科中比较罕见,一些大医院的医生包括大牌专家并不看重,不愿在临床投入过多的精力去关注这个小病种,而且国内也缺乏相应的治疗规范,大多数患者跑遍全国再来天津就诊前已被判了"死刑",并且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实际上,脆骨病的治疗国外也是最近十年才有所进展,他们通过和国外医生的合作交流,加上查阅一些文献资料,对这个疾病的认识和诊疗水平才得以逐步提高。但是,任秀智强调,仅靠个别医生的力量是有限的,提高罕见病的整体诊疗水平才是关键所在。
与王成林教授的观点"相对于常见病,罕见病是医学领域研究和投入比较薄弱的环节"相一致,另一名有切身体会的医生也发出同样的感慨:"我们在对罕见病研究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支持时,获得资助的几率明显小于乙肝等常见病。"也正是因为对罕见病的研究和投入的不足,愈发使其诊断、预防和治疗水平不高,患者获得的资源和保障也极为有限。
"实际上,对罕见病的认识和处理能力,反映着一个社会对罕见病的应急能力,同时也反映了一所医院和一名医生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王成林教授认为,其实,我们国家由于人口基数多,相应的罕见病的病例资源较多,搞研究比国外更有优势,有可能对某种罕见病国外碰到一例而我们已经碰到过很多例了。与此同时,他强调,罕见病是个相对、动态、变化的概念,随着范围的不同、区域的变化和时间的推移,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有些罕见病可能会被彻底消灭,有些罕见病可能成为少见病甚至成为常见病、多发病,从小概率疾病转变为大概率疾病,如非典型肺炎从罕见的第一例,到大规模流行发病;艾滋病从第一例的发现,到今天全世界发病已超过千万之多,都给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给社会造成沉重负担。因而,对罕见病绝不能掉以轻心、不加重视。
王成林教授强调,结合目前我国医疗事业的状况,重视和加强罕见病的研究工作已迫在眉睫。他建议,卫生主管单位可以设立相关的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鼓励和促进罕见病研究的政策;财政要加大投入,如设定罕见病合作与研究等专项基金等;成立全国性的权威学术组织,搭建交流平台;支持出版一些罕见病教材、继续教育资料和临床应用参考书;尽快对我国罕见病的病种和流行病学特点做一调查,根据国情制定一个时期的罕见病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大学物理和材料科学学院孙兆奇教授曾四度在"两会"上建言关注罕见病,今年"两会"期间,他与其他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罕见疾病防治法》的议案",目前已被立案。议案中建议,要真正实现中央提出的"病有所医"的目标,尽快制定《罕见疾病防治法》势在必行。国家设立罕见病预防和治疗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罕见病预防和治疗政策,统筹指导、开展罕见病预防和治疗工作;国务院规定罕见病的具体定义、病种、临床诊断标准和诊疗规范;实施罕见病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预防罕见病的传播;加强罕见病预防和治疗领域的各种国际交流与合作,争取和接受罕见病预防和治疗领域的各种国际人道主义援助。
"孤儿药"惠及患者期盼提速
法布雷病系因体内先天缺乏α-半乳糖苷酶Α,导致代谢障碍、四肢剧烈疼痛、器官衰竭而危及生命的一种罕见疾病。该病的治疗药物Fabrazyme2003年就由美国研制成功,并用于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安徽省庐江县农村现有法布雷病的家族群,他们因为国内无药又得不到国外特效药的治疗,整天疼得蜷缩在床上,形同等死。但即便是有了进口药,每年需花费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人民币,而且必须年年使用才能保全性命,他们也只能望药兴叹!
目前在我国,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药物更易获得研发者的青睐,而罕见病药物由于市场狭窄、成本高,加之无法由医保报销,国内制药企业在没有国家扶持政策的情况下担心企业亏损,导致开发、引进、生产几乎无人问津,罕见病患者只能选择昂贵的进口药或者无药可用。
"对罕见病药物,即便是我们把临床前的一套研究完成了,可一上临床,麻烦就来了,国家虽然给予特殊审批政策,但可能也只是时限上的缩短,其中的技术要求并没有降低,本来罕见病患者就少,能符合临床试验要求的受试者可能就更少了,很可能临床试验就做不下来,干吗受累不讨好?"一位药品研发人员这样质疑说。
任秀智医生也对记者说,目前,国际上治疗脆骨病较为认可的药物疗法是口服或静注双膦酸盐类药物,但这类药品说明书上的适应证一般只包括两个----癌症患者的骨转移和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并没有包含脆骨病。"所以,我们都是背着很重的包袱在给患者治疗,一旦出现问题,责任要我们承担。但如果不用,患者就会陷于无药可用的境地,我们只能通过签署授权同意书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法律风险"。
在"瓷娃娃"关怀协会网站的BBS上,有一条对"艾本(注: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可以用了"的公告的回贴:"这是个好消息吗?我不知道,不过这个消息让我很开心:"艾本被批下来了(注:指该药用于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的新适应证获批)"这次复诊,李梅医生和我说艾本已经被批下来了,只是协和暂时还没进这药,所以这次我仍旧开的口服福善美(注:阿仑膦酸钠片),也许下次就可以用艾本了......"但实际上,这一福音也仅仅是脆骨病女性患者绝经后骨质疏松的合法应用。王奕鸥坦言,27岁的她并不属于这一人群,即便是医生承担风险给她用了,也还是不能报销的。然而,她又是幸运的,因为目前她每年的药费只需要6000元左右,而其他绝大多数的罕见病药物药价基本都很高,每年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人民币,几乎没有患者能负担得起!
患有不同疾病的两位患者,仅仅因为所患疾病的发生率不同,一位可以享受药物报销和政策关怀,而另一位却不可以,这显然有失公平!为此,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正国在《健康报》撰文疾呼:"对罕见病患者,我们难道放弃不治吗?当然不能。"
综观世界,美国和日本1983年分别颁布了《罕见病药物法案》;澳大利亚1977年颁布了《罕见病药物纲要》;新加坡1991年颁布了《罕见病药物特许令》;欧盟1999年颁布了《欧洲联盟罕见疾病行动方案》;巴西、古巴等发展中国家也早已颁布了相关法律。这些激励政策的出台,使许多罕见病的治疗方案从无到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报道,在美国,1983年罕见病药物政策实施之前仅有10个罕见病药物上市,而到2007年2月,这一数字达302个。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去年批准的24个新药为例,针对罕见病或重大疾病的,FDA会及时做出审批。如罕见病药物Treanda(苯达莫司汀盐酸盐,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药物),2007年9月提出申请,2007年12月得到优先权,2008年3月就被批准,仅仅用了半年时间!
不过,在相关人士的努力和相关部门的关注下,我国罕见病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进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6年在"对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49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国家相关部门将尽快制定我国的罕见疾病定义、范围及诊疗规范等标准";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随后起草的《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程序实施办法(暂行)》中,对于罕见病药品的注册给予了特殊政策(即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注册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另据口头消息,近日有关单位将联系有关专家和国务院法制办对我国的"罕见病"进行定义......"但是,孙兆奇教授感言:"不可否认,我国罕见病和罕见病药物的相关政策还是相对滞后的。"以注册为例,虽然今年1月《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实施,但罕见病药品特殊审批仍缺乏相关配套规定,还未能有效解决罕见病药品注册难的问题。
为此,孙兆奇教授在今年3月提交人大的《关于加快罕见病药品注册审批的建议》中呼吁,我国应向已有罕见病药品法规的国家吸取对于罕见病药品的注册、研发管理政策的有益经验,落实对罕见病药品的注册审批在政策上的倾斜。以现有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基础,尽快出台针对罕见病药品审批的补充规定和细则。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进一步明确:对国际上认可的罕见病药品,可进入特殊审批;切实加快对罕见病药品的审批,确保这类药品的审批在所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对国外已上市的罕见病药品,参照绝大多数国家的操作规则,可考虑免除注册过程中的进口质量标准复核,改为提交质量控制资料、产品检测报告和安全监测报告;可考虑免除罕见病药品上市前的临床试验,而改为必要时进行上市后的临床监测;基于我国罕见病患者数量很少且病情危重,请考虑认可有严格资质认证的国外企业的检测报告或酌情进行质量考察,免除这类产品进口时的检测。
针对国内罕见病药品制药产业出现空白的现状,孙兆奇教授等在提交的《关于制定〈罕见疾病防治法〉的议案》中还建议,应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罕见病药品科研基地和学科体系,运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高科技成果,大力发展罕见病制药产业。国家实行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国内科研单位、制药企业、个人以及社会力量,进行罕见病药品的创制、仿制和引进。对创制新药、仿制药品和引进药品产生的研发费用,以及未收回成本前的生产性支出,实行以支抵税政策。对创制新药、仿制药品和引进药品成绩卓著,取得较好疗效和社会效果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实行奖励。
与孙兆奇教授的建议一致,采访中不少人士都呼吁,为了使罕见病患者能用得上研发、引进的相应药物,还需出台一系列的配套管理措施。包括:应将促进研发的优惠政策扩展到生产、经营的领域,如出台市场垄断权、税收优惠、定价补偿、进口优惠等政策;建立罕见病患者医疗专项的保险或医疗救助基金,使他们能买得起、用得上罕用药;国家基本药物中应包括罕见病药物,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也应列入罕见病药物。"如果时机成熟,我们企业也非常有兴趣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增加伊班膦酸钠治疗小儿成骨不全的新适应证。"河北医科大学科技总公司刘东刚副总经理如是表示。
采访接近尾声时,恰逢新医改方案出台,对罕见病患者这同样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新医改方案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提高国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这其中的"人人",自然包括罕见病患者。王奕鸥说:"我们期待着!"
记者感言 更多的是感动
在这篇稿件的采写过程中,记者除了惊叹令人堪忧的罕见病患者的医疗和生存状况之余,更多的是一次又一次地被感动!
王奕鸥,辞去了月薪3000多元的稳定工作,全职从事公益组织"瓷娃娃"关爱协会的工作。采访她时,她正奔波于北京协和医院,给医生送去他们组织翻译的《成骨不全症指南》一书,以让更多的医生了解、认识从而能够诊治这种罕见病;任秀智,不仅医术高超,更有一颗仁爱之心,为患者免费救治、联系器械厂家、发起募捐、解答瓷娃娃关怀协会网站上的每一个医学问题。采访他时,正逢清明小长假的最后一天,他仍在细心地整理患者的病历并认真随访;孙兆奇,从事材料物理与化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他与罕见病并不沾边,却连续4年建言献策,通过8个建议和一个议案关怀着罕见病患者的就医、教育、工作和生活等问题。采访他时,他刚刚完成教学工作回到办公室,不待休息就热情地回答记者的问题;王成林,1994年创办了国内惟一的《罕少疾病杂志》,1999年成立了国内第一个罕少疾病学术组织----深圳市医学会罕少疾病专业委员会。采访他时,正值他刚从外地出差回来,而出差的目的就是去洽谈成立罕见病网,希望通过网络平台让更多的人关注并重视这一疾病。
有人说,医药学人员不愿意研发,药企不愿意生产或进口药物,只能任罕见病患者像一朵开在崖边的花,孤独地在寒风中凋零。也许,罕见病的防治从立法到具体实施,再到患者真正受益,仍要走过漫长的征途,但是,有了王奕鸥、任秀智、孙兆奇、王成林,有了你、我、他每个人伸出的援手,这一天一定为期不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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