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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评论:私立医院可以不以赢利为目的

        讨论医疗体制改革,关注真正的制度变革者总热心地提及民营医院。人们相信,竞争有助于医疗服务改进。不过当人们以这种经济学逻辑谈及民营医院的时候,似乎预设了民营医院就等于赢利性医院。这是一个天大的误解,民间经营的医院完全可以不以赢利为目的。

 

        前几日参加一个研讨会,德国拜罗伊特大学经济学教授PeterOberender提供了一组极有意义的数据:德国共有2000多家医院,其中40%是公立医院(联邦的或州的、市的),40%是非政府的非赢利性医院,另外有20%是私人赢利性医院。可以断言,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医院结构是与此类似的。

 

        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非政府的非赢利性”医院。还得从历史说起。在西方,医院这样的组织最早是由基督教会创办的,教会当然不是政府,也当然不可能以赢利为目的。换言之,历史地看,现代医院正宗的出身本来就是非政府的、非赢利的,即非公立的公益性组织。中国的西医院也是如此诞生的。现代中国的第一批医院全部由欧美来华传教的人士组织创办。当代中国各地最好的医院,也仍然以那些百十年前创办的非政府的、非赢利性医院为基础。

 

        只是到20世纪的欧美,随政府的权力-责任不断扩大,政府才开始创办一些公立医院。随着国家医疗福利制度建立,这类医院越来越多。即便如此,在欧美,非公立的公益性医院仍是整个医疗服务供应体系中非常重要的角色。

 

        中国比较特别。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几乎所有医院逐渐公有化,非公立的公益性医院这个物种在医疗服务体系中销声匿迹了。因此,当代中国人对这类医院似乎没有什么概念,设计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的专家、政府官员好像对此也一无所知。因此,90年代以来,人们讨论医疗服务供应体系改革的时候,就在公立的公益性医院与私立的赢利性医院之间打转,仿佛世界上的医院,凡是私人开办的,都是为了挣钱,而不挣钱的医院,只有政府才会兴建。

 

        这种想法当然是肤浅的。90年代以来,由于制度设计不合理,中国的公立医院个个以赢利为目的,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这当然很荒唐,如果政策拨乱反正,其实民间创办的医院也完全可以不以赢利为目的。

 

        正好,有家报纸报道台湾佛教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的情况。其中提到,慈济目前在台湾已经兴建、维持着六家医院。上网查了一下,其实,它已有八家医疗机构,包括在台湾最贫困的一个县城兴建了一所现代化医院,其投入是该县年财政收入的8倍。当然,慈济也建有“国际慈济人医会(TIMA)”,有超过7000名医护专业志工,主要向全球贫困人口提供专业水准很高的公益性医疗服务。

 

        慈济的事业当然十分现代,但这其实是中国传统的一种创造性延续。明清之际初到中国的传教士就相当震惊地发现,其实,中国社会已经有公益性医院了,他们最初以为医院是基督教会的创造。这类公益性医疗机构,通常是由士大夫领导之“善会”举办的,其场所称为“善堂”。善会也举办育婴、救济之类的事业,其详情,可以参看一位日本学者所写的800页厚的专著《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

 

        所以,中国文化传统中有乐善好施、济人危困的深厚传统。这个传统曾经中断了,但在今日,这个传统实有恢复的必要。因为,医院与任何其他机构都不同。医院的工作对象是人,人的生命与意识。对于患者来说,技术、药物当然是重要的,但医护人员对生命的尊重,对患者的关爱之情,才是最重要的。由具有这种深刻的情感的人兴建、维持、提供服务的医院,最能帮助病人抗衡疾病与死亡。至于帮助贫弱,更需要此类具有慈善性质的医院了。

 

        这类非公立的公益性医疗服务机构的恢复,其实也不难。今天,不论是穷人、富人,还是白领群体,其中都有很多人有向善之心,他们或者愿意出资,或者愿意出力,服务他人。唯一的障碍是政策限制。可以大胆地预料,一旦政策限制放松,这类医疗机构的发展速度,可能远超过私立的赢利性医院

 

        因此,谈论医疗体制改革的“民营化”,应当放宽视野,不将其狭隘地理解为向赢利性医院开放市场。广义的民营化其实是“社会化”,就是向社会开放医疗服务,让社会按照自己的能力、意愿,设计、建设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在这种环境下,有些人士可能开办赢利性医院,也有些人士会开办非赢利性医院。政府没有权力阻碍社会在这方面的自发安排,政府的正当职能是在此基础上,借助公共资金的投入,把公益性医院的比例维持在一定水平。

 

        其实,教育、文化等领域也应按照同样原则发展。

(作者系知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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