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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物保护与管理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召开

 

         3月27、28日,“中国动物保护与管理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此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动物守护神、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共同主办,是近年来在国内举办的有关动物保护立法议题最高层次的会议,来自国内外180多位的政府、高校、法学与环境研究机构、动物保护团体及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司法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环保部、北京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并做了发言。国家农业部、外交部向大会发来贺电。

         此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是:探讨全面加强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紧迫性和现实性,了解国际动物保护立法的最新理念和发展动态,了解中国动物保护和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的实际状况,并对《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进行论证。《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起草小组首席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常纪文教授向大会做了“关于《反虐待动物法》的说明”及“《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不是舶来品”两个重要报告。法学权威专家蔡守秋、孙宪忠和刘仁文教授分别从环境法、民法和刑法的角度全面分析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与会的国内外代表围绕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的背景和目的、《反虐待动物法》的基础理论和体系体系、《反虐待动物法》的执法和司法等问题,对《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与会者一致认为,单纯的道德谴责解决不了中国一再发生的动物虐待及滥吃动物的现象,非常需要有一部反虐待动物的法律进行管理。但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的发展有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之中,我们应借鉴国外成熟的动物保护立法经验,发展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国情与文化传统,又促进经济和精神全面发展的动物保护法律。

         厦门市爱护动物教育协会理事长萧冰在会上就《反虐待动物法》提出几点建议:1、《反虐待动物法》的条款不宜制定的太细,应该考虑到法规的审议与实施的可行性;2、对第一、第五、第七、第十八、第二十三、第二十七条等条款的建议提出说明;3、针对目前各地野生动物园的状况阐述对圈养野生动物管理的看法;4、动物保护民间团体在帮助政府执法方面的作用。并在会议期间与多家国内外动保组织代表交流了厦门中小学开展“动物保护仁爱教育”项目与开设《动物保护》校本课程的工作,获得国内外动保组织的认可与关注。萧冰还向常纪文教授、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英国反虐待动物协会(RSPCA)、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等专家及单位赠送了《动物保护》校本教材。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国内外有关单位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研究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北京市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北京市公益法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首都经贸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山东科技大学、英国阿伯丁大学、澳大利亚Griffitf大学、美国密歇根大学、休斯顿大学、英国反虐待动物协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亚洲动物基金、动物守护神、香港爱护动物协会、英国行动亚洲、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协会、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首都爱护动物协会、重庆小动物保护协会、成四川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西安红石榴小动物救助中心、瑞家志愿者团队、幸运土猫、成都爱之家小动物保护中心、广元小动物保护中心、邯郸小动物保护中心、石家庄一米爱流浪猫救助中心、厦门爱护动物教育协会等。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新京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网等重要媒体也参加会议并进行报道。

         此次会议结束后,《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小组将根据代表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对该建议稿进行修改,并将于4月份提交到国家立法机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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